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设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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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设计,参考资料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有关电气工程设计资料,第1章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设计概述,1.1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参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1)供配电系统 配变电所;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自备应急电源;低压配电;配电线路布线系统;常用设备电气装置;(2)电气照明(3)建筑物防雷(4)接地和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_续,(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6)安全技术防范系统(7)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接收系统(8)广播、扩声

2、与会议系统(9)呼应信号及信息显示(10)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1)计算机网络系统(12)通信网络系统(13)综合布线系统(14)电磁兼容与电磁环境卫生(15)电子信息设备机房(16)锅炉房热工检测与控制,1.2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1.2.1 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

3、深度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1)设计范围 本工程拟设置的电气系统。(2)变、配电系统1)确定负荷级别:1、2、3级负荷的主要内容。2)负荷估算。3)电源:根据负荷性质和负荷量,要求外供电源的回路数、容量、电压等级。4)变、配电所:位置、数量、容量。,方案设计文件_续,(3)应急电源系统:确定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型式。(4)照明、防雷、接地(5)智能建筑设计的相关系统内容(6)建筑电气节能措施(7)投资估算,条文原文,1.2.3 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电气设备表、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存档)。,初步设计(p20-24)设计说

4、明书,1 设计依据1)工程概况:应说明建筑类别、性质、结构类型、面积、层数、高度等;2)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3)建设方提供的有关职能部门(如:供电、消防、通信、公安等)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建设单位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4)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5)上一个阶段文件的批复意见。,初步设计(p20-24)设计说明书,2 设计范围1)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的设计工作内容,以及与相关专业的设计分工与分工界面;2)拟设置的建筑电气系统。3 变、配、发电系统1)确定负荷等级和各级别负荷容量;2)确定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要

5、求电源容量及回路数、专用线或非专用线、线路路由及敷设方式、近远期发展情况,初步设计(p20-24)设计说明书,3)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容量确定原则及性能要求,有自备发电机时,说明启动方式及与市电网关系;4)高、低压供电系统接线型式及运行方式:正常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的关系;母线联络开关运行和切换方式;变压器之间低压侧联络方式;重要负荷的供电方式;5)变、配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包括设备安装容量、计算有功、无功、视在容量、变压器台数、容量)及型式(户内、户外或混合);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初步设计(p20-24)设计说明书,6)继电保护装置的设置;7)电能计量装置:采用高压或低压;专用柜或

6、非专用柜(满足供电部门要求和建设方内部核算要求);监测仪表的配置情况;8)功率因数补偿方式:说明功率因数是否达到供用电规则的要求,应补偿容量和采取的补偿方式和补偿前后的结果;9)谐波:说明谐波治理措施;10)操作电源和信号:说明高、低压设备操作电源、控制电源,以及运行信号装置配置情况;,初步设计(p20-24)设计说明书,11)工程供电:高、低压进出线路的型号及敷设方式;12)选用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和型号,敷设方式;13)开关、插座、配电箱、控制箱等配电设备选型及安装方式;14)电动机启动以及控制方式的选择。4 照明系统1)照明种类及照度标准、主要场所照明功率密度值;2)光源、灯具及附件

7、的选择,照明灯具的安装及控制方式;,初步设计(p20-24)设计说明书,3)室外照明的种类(如路灯、庭园灯、草坪灯、地灯、泛光照明、水下照明等)、电压等级、光源选择及其控制方法等;4)照明线路的选择及敷设方式(包括室外照明线路的选择和接地方式);若设置应急照明,应说明应急照明的照度值、电源型式、灯具配置、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控制方式、持续时间等。5 电气节能和环保1)拟采用的节能和环保措施;2)表述节能产品的应用情况。,初步设计(p20-24)设计说明书,6 防雷1)确定建筑物的防雷类别、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2)防直接雷击、防侧击雷、防雷击电磁脉冲、防高电位侵入的措施;3)当利用建

8、筑物、构筑物混凝土内钢筋做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时,应说明采取的措施和要求。,初步设计(p20-24)设计说明书,7 接地及安全措施1)各系统要求接地的种类及接地电阻要求;2)总等电位、局部等电位的设置要求;3)接地装置要求,当接地装置需作特殊处理时应说明采取的措施、方法等;4)安全接地及特殊接地的措施。其它系统。,初步设计(p20-24)设计图纸,1 电气总平面图(仅有单体设计时,可无此项内容)1)标示建(构)筑物名称,高、低压线路及其它系统线路走向,回路编号,导线及电缆型号规格,架空线杆位,路灯、庭园灯的杆位(路灯、庭园灯可不绘线路),重复接地点等;2)变、配电站位置、编号和变压器容量;

9、3)比例、指北针。,初步设计(p20-24)设计图纸,2 变、配电系统1)高、低压供电系统图:注明开关柜编号、型号及回路编号、一次回路设备型号、设备容量、计算电流、补偿容量、导体型号规格、用户名称、二次回路方案编号;2)平面布置图:应包括高、低压开关柜、变压器、母干线、发电机、控制屏、直流电源及信号屏等设备平面布置和主要尺寸,图纸应有比例;3)标示房间层高、地沟位置、标高(相对标高),初步设计(p20-24)设计图纸,3 配电系统(一般只绘制内部作业草图,不对外出图)。包括主要干线平面布置图,竖向干线系统图(包括配电及照明干线、变配电站的配出回路及回路编号)。4 照明系统 对于特殊建筑,如大型

10、体育场馆、大型影剧院等,应绘制照明平面图。该平面图应包括灯位(含应急照明灯)、灯具规格,配电箱(或控制箱)位,不需连线。,初步设计(p20-24)设计图纸,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2)消防控制室设备布置平面图。6 通信网络系统1)电话系统图;2)电话机房设备布置图。,初步设计(p20-24)设计图纸,7 防雷系统、接地系统 一般不出图纸,特殊工程只出顶视平面图,接地平面图。8 其他系统1)各系统所属系统图;2)各控制室设备平面布置图(若在相应系统图中说明清楚时,可不出此图)。,初步设计(p20-24)主要设备表,注明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初步设计(p20-2

11、4)设计计算书,1 用电设备负荷计算。2 变压器选型计算。3 电缆选型计算。4 系统短路电流计算。5 防雷类别的选取或计算,避雷针保护范围计算。6 照度值和照明功率密度值计算。7 各系统计算结果尚应标示在设计说明或相应图纸中。8 因条件不具备不能进行计算的内容,应在初步设计中说明,并应在施工图设计时补算。,1.2.4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施工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表、计算书。图纸目录。应按图纸序号排列,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重复使用图和标准图。建筑电气设计说明1 工程概况。应将经初步(或方案)设计

12、审批定案后的主要指标录入。2 设计依据、范围、内容、建筑电气系统的主要指标3 各系统的施工要求和注意事项(包括布线、设备安装等)。4 设备主要技术要求(亦可附在相应图纸上)。,9 本工程选用标准图图集编号、页号。图例符号。,施工图设计电气总平面图(仅有单体设计时,可无此项内容),1 标注建(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层数或标高、道路、地形等高线和用户的安装容量;2 标注变、配电站位置、编号;变压器台数、容量;室外配电箱的编号、型号;室外照明灯具的规格、型号、容量;3 架空线路应标注:线路规格及走向,回路编号,杆位编号、档数、档距,杆高、拉线、重复接地、避雷器等(附标准图集选择表);,施工图设计电气总

13、平面图,4 电缆线路应标注:线路走向、回路编号、电缆型号及规格、敷设方式(附标准图集选择表)、人(手)孔位置;5 比例、指北针;6 图中未表达清楚的内容可附图作统一说明。,施工图设计变、配电站设计图,1 高、低压配电系统图(一次线路图)图中应标明母线的型号、规格;变压器的型号、规格;标明开关、断路器、互感器、继电器、电工仪表(包括计量仪表)等的型号、规格、整定值。图下方表格标注:开关柜编号、开关柜型号、回路编号、设备容量、计算电流、导体型号及规格、敷设方法、用户名称、二次原理图方案号,(当选用分格式开关柜时,可增加小室高度或模数等相应栏目)。,施工图设计变、配电站设计图,2 平、剖面图 按比例

14、绘制变压器、开关柜、控制柜、直流及信号柜、补偿柜、支架、地沟、接地装置等平、剖面布置、安装尺寸等,当选用标准图时,应标注标准图编号、页次;标注进出线回路编号、敷设安装方法,图纸应有比例。,变配电所的结构,图5-50是99D28图集中的一个干式变压器室的结构布置图:,图5-50 干式变压器室的结构布置图1-主变压器(610/0.4KV)2-负荷开关或隔离开关 3-负荷开关或隔离开关的操作结构 4-高压电缆 5电缆头 6电缆芯端接头 7电缆保护管 8电缆支架 9高压母线 10高压母线夹具 11高压支柱绝缘子 12高压母线支架 13低压母线 14接地线 15低压母线夹具 16电缆线路绝缘子 17低压

15、母线支架 18PE接地干线 19固定钩 20安装底座 21固定螺栓 22低压母线穿墙板 23临时接地的接线端子 24预埋钢板 25木栅栏,施工图设计变、配电站设计图,3 继电保护及信号原理图 继电保护及信号二次原理方案,应选用标准图或通用图。当需要对所选用标准图或通用图进行修改时,只需绘制修改部分并说明修改要求。控制柜、直流电源及信号柜、操作电源均应选用企业标准产品,图中标示相关产品型号、规格和要求。,施工图设计变、配电站设计图,4 竖向配电系统图。以建(构)筑物为单位,自电源点开始至终端配电箱止,按设备所处相应楼层绘制,应包括变、配电站变压器台数、容量、发电机台数、容量、各处终端配电箱编号,

16、自电源点引出回路编号(与系统图一致),接地干线规格。,图8.15竖向配电系统图,施工图设计配电、照明设计图,1 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应标注配电箱编号、型号,进线回路编号;标注各开关(或熔断器)型号、规格、整定值;配电回路编号、导线型号规格,(对于单相负荷应标明相别),对有控制要求的回路应提供控制原理图;对重要负荷供电回路宜标明用户名称。上述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内容在平面图上标注完整的,可不单独出配电箱(或控制箱)系统图。,配电箱系统图,施工图设计配电、照明设计图,2 配电平面图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工艺设备编号及容量;布置配电箱、控制箱,并注明编号、型号及规格;绘制线路

17、始、终位置(包括控制线路),标注回路规模、编号、敷设方式,图纸应有比例。,施工图设计配电、照明设计图,3 照明平面图,应包括建筑门窗、墙体、轴线、主要尺寸、标注房间名称、绘制配电箱、灯具、开关、插座、线路等平面布置,标明配电箱编号,干线、分支线回路编号;凡需二次装修部位,其照明平面图随二次装修设计,但配电或照明平面上应相应标注预留的照明配电箱,并标注预留容量;有代表性场所的设计照度值和设计功率密度值;图纸应有比例。4 图中表达不清楚的,可随图作相应说明。,其它系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计算书,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计算书,只补充初步设计阶段时应进行计算而未进行计算的部分,修改因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变更

18、后,需重新进行计算的部分。,第2章 供电系统,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按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建筑规模和发展规划以及当地供电条件,合理确定设计方案。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保障安全、供电可靠、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供配电系统的构成应简捷明确,保证供电质量,减少电能损失,并便于管理和维护。,2.1 确定负荷等级和各类负荷容量,用电负荷应根据供电可靠性及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上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的程度,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及三级负荷。JGJ 16-2008 表3.2.2 常用用电负荷分级表 p378民用建筑中消防用电的负荷等级,应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现行的相

19、关规范的规定。,一级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1)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一级负荷容量较大或有10kV用电设备时,应采用两路10kV或35kV电源。如一级负荷容量不大时,应优先采用从电力系统或临近单位取得第二低压电源,亦可采用应急发电机组。如一级负荷仅为照明或电信负荷时,宜采用不间断电源UPS或EPS作为备用电源。(2)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下列电源可作为应急电源:,(1)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2)供电网络中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3)不间断电源UPS或E

20、PS。,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容量、性能要求;自备发电机启动方式及与市电网关系。,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路6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或电缆供电。当采用架空线时,可为一回路架空线供电;当采用电缆线路时,应采用两根电缆组成的线路供电,其每根电缆应能承受100%的二级负荷。,三级负荷对供电无特殊要求。,2.2 电源及10kV供配电系统,10kV供配电线路宜深入负荷中心。根据负荷容量和分布,宜使变电所靠近低压用电负荷中心。同时供电的两回路及以上供配电线路中,其中一个回路中断供电时,其余线路应能满足全部一级负荷及全部或部分二级负荷的供电。应急

21、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对于负荷较大而又相对集中的高层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超高层建筑,除底层、地下层外,可根据负荷分布将变压器设在顶层、中间层。对于空调、采暖等季节性负荷所占比重较大的民用建筑,在确定变压器台数、容量时,应考虑变压器的经济运行。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宜设置专用低压母线段。10kV配电系统宜采用放射式,根据具体情况也可采用环形或树干式。,2.3 负荷计算,负荷计算的内容包括:(1)计算负荷,作为按发热条件选择配电变压器、导体及电器的依据,并用来计算电压损失和功率损耗。亦可作为电能消耗量及无功功率补偿的计算依据。(2)尖峰电流,用以校验电压波动和选择

22、保护电器。(3)一级负荷、二级负荷,用以确定备用电源或应急电(4)季节性负荷,从经济运行条件出发,用以考虑变压器的台数和容量。,在方案设计阶段可采用单位指标法,变压器装置指标,确定单位建筑面积安装功率指标后,乘以总建筑面积,即得建筑物的总视在功率。单位建筑面积安装功率指标法的计算公式:S30=式中S30-计算的视在功率(KVA)K-单位指标(VA/m2)F-建筑面积(m2)。,在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宜采用需要系数法。,进行负荷计算时,应按下列规定计算设备功率:1 对于不同工作制的用电设备的额定功率应换算为统一的设备功率。1)连续工作制电动机的设备功率等于额定功率。2)断续或短时工作制电动

23、机的设备功率,当采用需要系数法计算时,是将额定功率统一换算到负载持续率为25%时的有功功率。3)电焊机的设备功率是指将额定功率换算到负载持续率为100%时的有功功率。,2 照明用电设备的设备功率为:1)白炽灯、高压卤钨灯是指灯泡标出的额定功率。2)低压卤钨灯除灯泡功率外,还应考虑变压器的功率损耗。3)气体放电灯、金属卤化物灯除灯泡的功率外,还应考虑镇流器的功率损耗。,3 整流器的设备功率是指额定交流输入功率。4 成组用电设备的设备功率,不应包括备用设备。(设计时注意设备中的三相和单相用电负荷),消防用电的计算有功功率大于火灾时可能同时切除的一般电力、照明负荷的计算有功功率时,应按未切除的一般电

24、力、照明负荷加上消防负荷计算低压总的设备功率、计算负荷。否则计算低压总负荷时,不应考虑消防负荷。当消防负荷中有与平时兼用的负荷时,该部分负荷尚应计入一般电力、照明负荷。,应急发电机的负荷计算应满足:,1 当应急发电机仅为消防用电设备供电时,应以消防用电设备的计算容量作为选用应急发电机容量的依据。2 当应急发电机为消防用电设备和一级负荷供电时,应将两者计算负荷之和作为选用应急发电机容量的依据。,单相负荷应均衡分配到三相上,当单相负荷的总计算容量小于计算范围内三相对称负荷总计算容量的15%时,全部按三相对称负荷计算;当超过15%时,应将单相负荷换算为等效三相负荷,再与三相负荷相加。,对用电设备进行

25、分组计算时,应按下列条件考虑:,1 三台及以下的用电设备,计算负荷等于其设备功率的总和;三台以上时,其计算负荷应通过计算确定。2 类型相同的用电设备,其总设备容量可以取其代数和。3 类型不同的用电设备,其总设备容量应按有功和无功负荷分别相加确定。,当采用需要系数法计算负荷时,应将配电干线范围内的用电设备按类型统一划组。配电干线的计算负荷为各用电设备组的计算负荷之和再乘以同时系数。变电所或配电所的计算负荷,为各配电干线计算负荷之和再乘以同时系数。计算变电所10kV侧负荷时,应加上变压器的功率损耗。,介绍负荷计算工具,2.4 无功补偿,合理选择变压器的容量、线缆及敷设方式等,减少线路感抗以提高用电

26、单位的自然功率因数。10kV及以下无功补偿宜在变压器低压侧集中补偿,且功率因数不低于0.9。10kV侧的功率因数应满足供电部门的规定要求(0.95)。容量较大、负荷平稳且经常使用的用电设备的无功功率宜单独就地补偿。补偿基本无功功率的电容器组,宜在配变电所内集中补偿。,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手动投切的无功补偿装置:1 补偿低压基本无功功率的电容器组。2 常年稳定的无功功率。3 经常投入运行的变压器或配、变电所内投切次数较少的10kV电容器组。,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无功自动补偿装置:1 避免过补偿,装设无功自动补偿装置在经济上合理时。2 避免在轻载时电压过高,而装设无功自动补偿装置在经济

27、上合理时。3 应满足在所有负荷情况下都能保持电压水平基本稳定,只有装设无功自动补偿装置才能达到要求时。,对电梯等机械负载可能驱动电动机处于发电状态的用电设备,不应采用电容器单独就地补偿。,2.5 变电所,2.5.1 所址选择1 深入或接近负荷中心。2 进出线方便。3 接近电源侧。4 设备吊装、运输方便。5 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的场所。6 不宜设在多尘、水雾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如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污染源的下风侧。7 不应设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也不宜与上述场所贴邻。8 配变电所为独立建筑物时,不宜设置在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9 配变电所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层时,不宜

28、设置在最底层,当设置在最底层时,应采取适当抬高该所地面等防水措施。应避免洪水、消防水或积水从其他渠道淹渍配变电所的可能性。宜加设机械通风及去湿设备。10 民用建筑宜集中设置配变电所,当供电负荷较大,供电半径较长时,也可分散设置;高层建筑可分设在屋顶层、避难层、设备层等处。,2.5.2 配电变压器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负荷情况、环境条件选用节能型变压器。变压器,其长期工作负载率不宜大于85。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专用变压器:1 当电力和照明采用共用变压器将严重影响照明质量及光源寿命者可设照明专用变压器。2 当季节性负荷容量较大者,可设专用变压器。3 当单相负荷容量较大,由于不平衡负荷引起

29、中性线电流超过变压器低压绕组额定电流的25时,或只有单相负荷其容量不是很大时,可设置单相变压器。4 出于功能需要的某些特殊设备,可设专用变压器。,宜应选用接线为Dyn11型变压器,Dyn11接线,输出电压质量高、中性点不漂移、防雷性能好。低压侧三相负荷不平衡时,由于零序电流和三次谐波电流可以在高压绕阻的闭合回路内流通,每个铁心柱上的总零序磁势和三次谐波磁势几乎等于零,所以低压中性点电位不漂移,各项电压质量高;同样由于雷电流也可以在高压绕阻的闭合回路内流通,雷电流在每个铁心柱上的总磁势几乎等于零,消除了正、逆变换过电压,所以防雷性能好。,设置在民用建筑中的变压器,应选择干式、气体绝缘或非可燃性液

30、体绝缘的变压器。当单台变压器油量为100kg及以上时,应设置单独的变压器室。,变压器低压侧电压为0.4kV时,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1250kVA,预装式变电所变压器,单台容量不宜大于800kVA,密码2008dq,2.5.3 主接线及电器选择,配变电所电压为10kV或0.4kV的母线接线,宜采用单母线或单母线分段接线形式。10kV电源的进线处,可根据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装设或预留专供计量用的电压、电流互感器。电压为0.4kV系统,开关设备的选择应满足以下要求:1 变压器低压侧总电源开关宜采用断路器。2 当低压母线联络开关采用自动投切方式时,应采用断路器,且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装设“自投自复

31、”、“自投手复”、“自投停用”三种状态的位置选择开关;,2)低压母联断路器自投时有一定的延时,当电源主断路器因过载或短路故障而分闸时,母联断路器不得自动合闸;3)电源主断路器与母联断路器之间应有电气联锁功能。,3 低压系统采用固定式配电装置时,其中的断路器等开关设备的电源侧,应装设隔离电器或具有隔离功能的开关电器。当母线为双电源时,其电源或变压器的低压出线断路器和母联断路器的两侧均应装设隔离电器。,自备电源接入配变电所相同电压等级的配电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接入开关与供电电源网络之间应有机械联锁,防止并网运行。2 应避免与供电电源网络的计费混淆。3 接线上应有一定的灵活性,以满足在特殊情

32、况下,相对重要负荷的用电。,2.5.4 配变电所型式和布置,配变电所的型式应根据建筑物(群)用电负荷的状况和周围环境情况综合确定:1 高层建筑或大型民用建筑内,宜设室内配变电所。2 多层住宅小区,宜设户外预装式变电所,有条件时,也可设置户内或外附式配变电所。由同一配变电所供给一级负荷用电的两回路电源的配电装置宜分列设置,当不能分别设置时,其母线分段处应设置防火隔板或隔墙。,供给一级负荷用电的两回路电源电缆不宜敷设在同一电缆沟,当无法分开时,宜采用耐火类电缆。当采用绝缘和护套均为非延燃性材料的电缆时,应分别设置在电缆沟的两侧支架上。电压为10kV和0.4kV配电装置室内,宜留有适当数量的相应配电

33、装置的备用位置。0.4kV系统,尚应留有适当数量的备用回路。有人值班的配变电所应设单独的值班室。值班室应能直通或经过走道相通相应的配电装置室,并应有门直接通向室外或走道。,当配变电所设有低压配电装置时,值班室也可与低压配电装置室合并,且值班人员工作的一端,配电装置与墙的净距不应小于3m。变压器、高低压配电装置布置间距要求,请参考有关规范。,2.5.5 低压配电装置,选择低压配电装置时,除应满足所在网络的标称电压、频率及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外,尚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热稳定。对于要求断开短路电流的保护电器,其极限通断能力应大于系统最大运行方式的短路电流。配电装置的布置,应考虑设备的操作、搬运、检修

34、和试验的方便。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长度超过6m时,屏后面的通道应设有两个出口,当两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15m时,应增加出口。,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屏前和屏后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表4.7.4中所列数值。P24,同一配电室内向一级负荷供电的两段母线,在母线分段处应有防火隔断措施。,2.5.6 对土建专业的要求,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非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力变压器室、电压为l0kV配电装置室和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电压配电装置和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强条)配变电所的门,应为防火门,并应符合以下要求:(强条)1 配变电所位于高层主体建筑(或裙房)内,通向其他相邻房

35、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2 配变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物的二层或更高层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走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3 配变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物的一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走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4 配变电所位于地下层时,通向相邻房间或走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5 配变电所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6 配变电所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配电装置室及变压器室门的宽度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宽度加0.3m,高度宜按不可拆卸部件最大高度加0.5m。,配变电所设置在建筑物内时,应向结构专业提出荷载要求,并设有运输通道。当配变电所与居住、办

36、公的房间,上下及贴邻仅有一层楼板或墙体相隔时,配变电所内应采取屏蔽、降噪等措施。配变电所的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当配变电所设置在地下层时,其进出地下层的电缆口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2.6 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16本章适用于民用建筑中10(6)kV电力设备和线路的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略),2.7 自备应急电源,2.7.1 自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2.7.2 应急电源装置(EPS),2.7.2 不间断电源装置(UPS),EPS与UPS的区别,EPS(Emergency Power Supply),UPS 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orSupply

37、),结构,2.8 低压配电,2.8.1 低压配电系统多层公用建筑及住宅的低压配电系统应满足下列规定:1)照明、电力、消防及其它防灾用电负荷,应分别自成配电系统;,用电模型,2)电源可采用电缆或架空进线,进线处应设有电源箱,电源箱内应设置总开关,电源箱宜放在室内,当有困难设在室外时要选室外型电源箱。3)当用电负荷较大或较重要时,应设置低压配电室。对容量较大或较重要的负荷宜从配电室以放射式配电。,4)从低压配电室至各层配电箱或分配电箱的配电,宜采用树干式或放射与树干混合方式。,5)多层住宅的垂直配电干线,宜采用三相配电系统。高层公用建筑及住宅的低压配电系统1)照明、电力、消防及其它防灾用电负荷,应

38、分别自成配电系统;2)对容量较大或较重要的负荷宜从配电室以放射式配电。3)高层公用建筑的垂直供电干线,应视负荷重要程度、负荷大小及分布情况,采用以下方式:(1)可采用封闭式母线槽供电的树干式配电;,(2)采用电缆干线供电的放射式或树干式配电,当为树干式时,宜采用电缆T接端子方式或预制分支电缆引至各层配电箱;(3)可采用分区树干式供电。,4)高层建筑配电箱的设置和配电回路的划分,应根据防火分区、负荷性质和密度、管理维护方便等条件综合确定。5)高层建筑的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设施的供电要求见本规范第13章的有关规定。6)高层建筑垂直配电干线,应采用三相配电系统。,2.9 导体选择,民用建筑宜采用铜芯电

39、缆或电线 对一类高层建筑及重要的公共场所等消防要求高的建筑,应采用阻燃低烟无卤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电线或阻燃无烟无卤电力电缆、电线。低压配电导体截面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强条)1)按敷设方式、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截面,其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预期负荷的最大计算电流和按保护条件所确定的电流;2)线路电压损失不应超过允许值;3)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配电线路每一相导体截面不应小于表7.4.2的规定。表7.4.2 导体最小允许截面,导体的允许载流量,应根据敷设处的环境温度进行校正,校正系数详见表7.4.3-1表7.4.3-3。,多回路或多根多芯电缆成束

40、敷设的校正系数表7.4.4-1多回路直埋电缆的校正系数表7.4.4-2 中性线截面的选择 1 下列情况,中性线导体应和相线导体具有相同截面:1)不论截面多大的单相两线制电路。2)三相和单相三线电路中,相线导线截面不大于16mm2(铜)或25mm2(铝)。,2 三相四线制电路中,相导体截面大于162(铜),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中性线导线截面可以小于相线导体截面:1)在正常工作时,中性线导体预期最大电流不大于减少了的中性线导体截面的允许载流量。2)对TT或TN系统,在中性线的截面小于相线的地方,中性线上需装设相应于该导线截面的过电流检测,该检测应使相线断电但不必断开中性线。当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

41、,则中性线上不需要装设过电流检测:回路相线的保护装置已能保护中性线短路;在正常工作时可能通过中性线的最大电流明显地小于该导线的载流量。3)中性线导体截面不小于16mm2(铜)。,保护导体截面的选择,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mm2),注:装置中相导体与相应保护导体使用相同材质。,外界可导电部分,严禁用作PEN导体。(强条),TN系统TN系统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并引出有中性线(N线)、保护线(PE线)或保护中性线(PEN线),属于三相四线制或五线制系统。,TN系统中的N线与PE线全部合为PEN线,称为TN-C系统;TN系统中的N线与PE线全部分开,称为TN-S系统;TN系统中前一部分N线与PE线合为

42、PEN线,而后一部分N线与PE线全部或部分地分开,称为TN-C-S系统。,TT系统,IT系统,2.10 低压电器的选择,选择的原则和要求 1)电器的额定电压、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及标称频率相适应;2)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3)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4)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半导体电器不应用作隔离电器。,多极电器所有极上的动触头应机械联动使它们可靠地同时闭合和断开,仅用于中性导体的触头可以在其他触头闭合之前先闭合,在其他触头断开之后才断开。在TN-C系统中,严禁断开PEN导体,不得装设

43、断开PEN导体的电器。(强条),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四极开关的选用原则:,正常供电电源与备用发电机之间的转换开关应用四极开关。保证电源转换的功能性开关电器必须作用于所有带电导线,且使这些电源不并联。TN-S、TN-C-S系统中的电源转换开关应采用切断相导体和中性导体的四极开关,2.11 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低压配电线路应根据不同故障类别和具体工程要求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作用于切断供电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配电线路采用的上下级保护电器,其动作应具有选择性,各级之间应能协调配合;对于非重要负荷可采用无选择性切断。配电线路的短路保护,应在短路电流对导体和连接件产生的热效应和机械力造成危

44、害之前切断短路电流。(强条),配电线路的过负载保护,应在过负载电流引起的导体温升对导体的绝缘、接头、端子或导体周围的物质造成损害前切断负载电流。对于突然断电比过负载造成的损失更大的线路,其过负载保护应作用于信号而不应切断电路。(强条),相线对地标称电压为220V的TN系统配电线路的接地故障保护,其切断故障回路的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配电线路或仅供给固定式电气设备用电的末端线路,不应大于5s;2)供电给手持式电气设备和移动式电气设备末端线路或插座回路,不应大于0.4s。(强条),2.12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选择和敷设布线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环境特征、使用要求、用电设备的分布、敷设条件及所选用电线或

45、电缆的类型等因素确定。布线系统的敷设,应避免因环境温度、外部热源、浸水、灰尘聚集及腐蚀性或污染物质存在对布线系统带来的影响和损害,并应防止在敷设和使用过程中因受冲击、振动、电线或电缆自重和建筑物的变形等各种机械应力作用而带来的损害。,金属导管、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刚性塑料导管(槽)及金属线槽等布线,应采用绝缘电线和电缆。在同一根导管或线槽内有几个回路时,所有绝缘电线和电缆都应具有与最高标称电压回路绝缘相同的绝缘等级。,布线用塑料导管、线槽及附件应采用非火焰蔓延类制品。敷设在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内的电线导管的最大外径不宜大于板厚的1/3。布线用各种电缆、电缆桥架、金属线槽及封闭式母线在穿越防火分

46、区楼板、墙体时,其空隙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直敷布线,直敷布线宜用于正常环境室内场所和挑檐下的室外场所。建筑物顶棚内、墙体及顶棚的抹灰层、保温层及装饰面板内,严禁采用直敷布线。直敷布线应采用护套绝缘电线,其截面不宜大于6mm2。直敷布线的护套绝缘电线,应采用线卡沿墙体、顶棚或建筑物构件表面直接敷设,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3m。电线水平敷设至地面不应小于2.5m,垂直敷设至地面低于1.8m部分应穿管保护。,金属导管布线,金属导管布线宜用于室内、外场所,但对金属导管有严重腐蚀的场所不宜采用。明敷于潮湿场所或埋地敷设的金属导管,应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2mm的钢导管。明敷或暗敷于干燥场所的金属导管可采用管

47、壁厚度不小于1.5mm的电线管。三根及以上绝缘电线穿于同一根导管时,其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导管内截面积的40。两根绝缘电线穿于同一根导管时,导管内径不应小于两根电线外径之和的1.35倍。,金属导管布线,穿金属导管的交流线路,应将同一回路的所有相线和中性线(如果有中性线时)穿于同一根导管内。当管路敷设在热水管下面时为0.2m,上面时为0.3m,交叉时为0.1m。当管路敷设在蒸汽管下面时为0.5m,上面时为1m,交叉时为0.3m。当不能符合上列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对有保温措施的蒸汽管,上下净距均可减至0.2m。电线管路与其他管道(不包括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管道)的平行净距不应小于

48、0.1m;交叉净距不应小于50mm。当与水管同侧敷设时,宜敷设在水管的上面。,金属导管布线,金属导管布线当管路较长或转弯较多时,宜加装拉线盒(箱),也可适当加大管径。暗敷于地下的管路不宜穿过设备基础,在穿过建筑物基础时,应加保护管保护;在穿过建筑物变形缝时,应设补偿装置。,电缆桥架(梯架、托盘)布线,电缆桥架(梯架、托盘)布线适用于电缆数量较多或较集中的场所。电缆桥架水平敷设时的距地高度一般不宜低于2.5m,垂直敷设时距地1.8m以下部分应加金属盖板保护,但敷设在电气专用房间(如配电室、电气竖井等)内时除外。电缆桥架水平敷设时,宜按荷载曲线选取最佳跨距进行支撑,跨距一般为1.53m。垂直敷设时

49、,其固定点间距不宜大于2m。电缆桥架多层敷设时,其层间距离一般为:控制电缆间不应小于0.2m;电力电缆间不应小于0.3m;弱电电缆与电力电缆间不应小于0.5m,如有屏蔽盖板可减少到0.3m;桥架上部距顶棚或其他障碍物不应小于0.3m,在电缆托盘上可以无间距敷设电缆,电缆在托盘内横断面的填充率:电力电缆不应大于40%;控制电缆不应大于50%。不同电压、不同用途的电缆,不宜敷设在同一层桥架上。如受条件限制需安装在同一层桥架上时,应用隔板隔开。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电缆的金属导管应可靠接地,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保护导体(PE)相连。,电力电缆布线,选择电缆路径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应使

50、电缆不易受到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2)便于敷设、维护;3)避开场地规划中的施工用地或建设用地;4)满足安全条件下,使电缆路径最短。电缆不宜在有热力管道的隧道或沟道内敷设。电缆敷设时任何弯曲部位,应满足电缆允许弯曲半径要求。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表8.7.1所列数值。电力电缆宜在进户处、接头、电缆终端头或地沟及隧道中留有一定余量。,电力电缆布线,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100 mm厚的细砂或软土,然后覆盖混凝土保护板或类似的保护层,覆盖的保护层应超过电缆两侧各50mm。在寒冷地区,电缆宜埋设于冻土层以下。当无法深埋时,应采取措施,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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