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活体上摘取器官的法律问题.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2889905 上传时间:2023-03-01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自活体上摘取器官的法律问题.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自活体上摘取器官的法律问题.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自活体上摘取器官的法律问题.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活体上摘取器官的法律问题.doc(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自活体上摘取器官的法律问题文章来源 毕业论文网 自活体上摘取器官的法律问题(一)人体器官移植的无偿性我国器官移植医疗实践中由活体供给器官,多数是供者与受者之间存着在一定的血缘关系,这是因为血缘关系意味着供者与受者之间体内存在的相同的因素较多,手术排斥相对非血亲关系较小。当然也不排除非血亲关系的案例,如3年以上的夫妻关系,这是为了避免个人私自买卖人体器官的情况的出现。人体器官之所以不能有偿买卖,而应无偿捐献,主要应当从六个方面考虑:第一,从法律和道德的关系看,应该在人体器官移植领域保留一定的道德空间,不该用金钱去衡量爱心和生命的价值。第二,从社会正义的角度看,出卖人体器官绝大多数都是穷人基于经济

2、利益的考虑,而大多数情形下又是不得已而为之,这样表面是为解决穷人的经济问题寻求出路,实际上是对穷人无情的剥夺。第三,从法律的可操作性上,允许买卖器官将面临许多操作技术上的难题。第四,要求出卖器官的权利是权利话语泛化的表现。第五,解决人体器官私有制的现状最主要的还是从文化角度切入,而不应期待于器官的商品化。第六,从社会角度看,在当前需要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人数众多而可供移植的器官又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器官的高利润性使得器官买卖成为器官移植中所面临的一类严峻社会问题,它在相当程度上损害了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良好形象。现实生活中,我国已发生了许多买卖人体器官

3、的事件,更有甚者,有些不法分子受人体器官买卖高利润性的诱惑,不惜铤而走险,通过拐卖、诱骗、麻醉等犯罪手段偷偷摘取或强制摘取他人的身体器官加以贩卖,这不仅对人们的生命权益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和损害,也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二)人体器官移植的原则不管供者与受者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关系,从一个活生生的人身上摘取器官移植到另一个人身上,都是一种十分高尚的行为,体现了无比伟大的爱心。从这一点上,我们必须在法律上对从活体取得器官进行严格的规制,才能更好的保障供者的权利及爱心的奉献。因此,应做到如下几点:1.遵循自愿原则器官的采集必须得到捐献人即供者的明确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民法学者认为,身体权不仅表

4、现为对身体完全性和完整性的维护权,而且表现为对自己身体组成部分的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支配权。因此,器官的捐献必须是捐献人真实意思的表达,知情包括对捐献目的和器官摘除手术的危险以及摘除器官后对健康的可能损害的一系列后果的明晓。对于不可再生的器官或物质的移植,以及(或者)其丧失足以导致生命危险或者严重健康损害的器官或物质的移植,必须进行特殊的危险和效益的评估。医生有告知捐献人全部真实情况的义务,如果违反告知义务而导致非真实的自愿捐献行为且严重损害其健康时,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因为从活的供体中摘除一只健康的器官,显然会给供体造成很大的伤害甚至引起死亡。对于捐献者来说,他除了因提供器官而救活一个人得到

5、精神上的满足以外,得不到其他任何好处。况且即使捐献了一只器官,也不能保证受体一定存活和健康地生活下去。在这种情况下,对器官移植的风险与效益作出正确的评估就显得尤为重要。2.完全行为能力人捐献原则尽量避免从活着的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身上摘取移植用的器官。在国家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对再生组织进行移植可以例外。未成年人作为正处于生理发育最佳时期的一类特殊社会群体,在如对摘除器官后的承受能力、对被摘除器官的未来健康需求等许多方面都还具有不确定性的特点,容易引发损害其生命权益的事件发生;加之未成年人一般都缺乏足够成熟和理性的自我判断能力和情绪控制能力,对器官移植的后果等都难以具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和理解,容易出现纠纷。因此,笔者认为从尊重个人权利,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器官移植的利弊效益出发,捐赠者应是能充分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并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未达到法定年龄、或精神、智力不够健全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的器官捐赠可借鉴法国等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此类人捐赠器官仅限于受赠者为其近亲属,并需其法定代理人和有关组织(如有医师参加的专门委员会)的同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