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山中学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秩序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莲山中学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秩序册.doc(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2012年莲山中学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秩序册一、实验考查组织机构主 考:吴世忠副 主 考:陈贤良 庄瑞仁 考务组:组 长:程振华成 员:杨惠英 张望天保卫:周雪昆后勤组:程玉聪 程剑雄二、岗位设置学科实验管理员监考老师物理林世伟陈雪英、县派一名化学刘玉宗吴荣祥、县派一名生物何新新陈燕东、县派一名三、考场安排及考点平面图1、主考室:星滕楼三楼党员活动室2、带队老师休息室:教学楼初三年段室3、考生休息室:初三年教室4、考场安排平面图(实验楼)二楼物理 实验室一物理 准备室楼梯物理 准备室物理 实验室二一楼化学 实验室化学 准备室生物 准备室生物 实验室1278349105 61112131415备用
2、实验室5、考室平面图考查员四、考查时间、考场安排1、4月12日之前制定实验考查应急预案及考点的秩序册。2、4月13日下午3:00召开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工作人员会议,进行上岗培训,考生熟悉考场,进行考前教育。3、4月17日上午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考查,下午为初二年生物实验考查。4、考场安排初三年:组别领队考生号第一组程振华30204400011-3020440015第二组杨惠英3020440016-3020440032第三组张望天30204440033-3020440048第四组程振华3020444004930204400655第五组杨惠英3020440066-3020440084第六组张望天3
3、020440085-3020440101第七组杨惠英3020440102-3020440119第八组张望天3020440120-3020440121初二年组别领队学籍号第一组程振华1020440001-1020440015第二组杨惠英1020440016-1020440030第三组张望天1020440031-1020440045第四组程振华1020440046-1020440061第五组杨惠英1020440062-1020440076第六组张望天1020440077-1020440088、1020070010五、考查流程及各种铃声信号按序号分组在候考室等候按名单序号分3小组整队学生代表抽签物理
4、考查室化学考查室生物考查室考查结束离开考查室1、考查流程1、初三考生行进路线示意图:时间初三年考生组别及进路线4月17日化学实验物理实验生物实验8:00-8:15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8:25-8:40第三组第一组第二组8:50-9:05第二组第三组第一组9:15-9:30第四组第五组第六组9:40-9:55第六组第四组第五组10:05-10:20第五组第六组第四组10:30-10:45第七组第八组10:55-11:10第七组第八组11:20-11:35第八组第七组2、初二年生物实验考查安学籍号顺序依次进行。3、点名:考生入场前15分钟,按考生安排表顺序依次进行,不得变更,同时准确填写考生号,每次
5、点名15位考生。点名后由考务人员带队进入警戒区。4、考生考生号顺序进入考场,对号入座。监考员核对考生号是否与桌号一致。5、开考及结束铃声由广播完成。6、施考程序:(1)考生入座后,监考员将实验操作评分表,指导考生在实验报告上填写本场场次和考生号,提醒考生阅读试题,做好考前一切准备工作。(2)负责信号的考务人员在发出信号前5分钟内要到各考场了解情况,待全部考场就序后,方可发出考试开始的信号。考试开始,主监考员听到开考信号后宣布考试开始,考生方能操作。(3)考试期间,监考员除提醒考生写好题号和制止危险性操作外,严禁任何方面的提示。(4)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实验操作,此时考生整理仪器,监
6、考员当场赋分。(5)监考员在赋分后,不准随意更改考生成绩。若确需更正成绩,须由监考员和主监考员共同签字方可有效。(6)每个考点考试结束后要填写“缺考登记表”,并单独装订,考试完毕后报县教育局。(7)每场结束,主监考员清点实验操作评分表和实验报告单,并按抽签号顺序由小到大排列、装订。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考生须知1、考生在考前十五分钟入场,考试开始五分钟后不得入场,五分钟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退出考场者不得再次入场。2、考生要听从监考员、主监考员和考务人员的指挥。宣布考试后方可动手操作,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完成实验时举手示意,请考查员验收后离开考场。考试终止时间一到,立即停止操作,并整理好所用仪器后退
7、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与未测考生接触。3、考生要爱护公物,保持考场卫生,不准乱倒化学废液,故意损坏实验仪器要照价赔偿。4、考生在考场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5、考生要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干扰和影响考务人员工作,违纪者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应急预案1、考查过程中,若由于实验仪器问题,开头就无法实验的,应立即启用备用器材继续实验,影响实验按时完成的,监考人员经主考同意根据情况可决定适当延长时间(但要在下一组到来前)2、若在实验过程的中、后期,由于实验器材无法显示实验现象或读数的,只要操作步骤符合要求,均按正常完成对待;总的原则是,通过两位监考人员共同认定,当场处理不留疑点3、若考生在操作期间左顾右盼,某操作要点模仿他人操作,考查员要及时制止,两考查员认定后,将该要点记“”,情节特别严重的经考查组长同意可取消其全部考查成绩(在成绩表中记“作弊”并签名)。4、考查结束,每位考生均应立即停止实验,未完成部分均记“”。5、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重考。6、考生有下列违纪情况之一的, 其考查成绩为“0”分。由他人代替参加考查的;代替他人参加考查的;有其他舞弊行为的。 惠安莲山中学 201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