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则区别说.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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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背景,物的法则:其适用只能而且必须及于制定者领土之内的物。人的法则:它不但应适用于制定者管辖领土内的属民,而且它的属民到了别的主权者管辖领土内时,也应适用。混合法则:关于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依行为地法,依属人法(这是人的能力应依其属人法的最初思想)。侵权行为适用“场所支配行为”原则,即依侵权行为地法。不动产适用其所在地法;而动产则接受了法兰西学者提出的“动产附骨”,即依其所有人的属人法。按照当时情况,能产生效力的契约,则依契约地法。关于法律的行为方式,用行为地法。关于行为的限制,用法院地法;但已指定履行地者,用履行地法。法定继承用物之所在地法;遗嘱执行,依行为地法。,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

3、巴托鲁斯的观点,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对于如何区分“人法”和“物法”,具体的方法是:先根据某“法则”的语法结构找出该“法则”的主语,再按主语的 性质进行分类。如果主语是人,则为“人法”,具有域外效力;如果是物,则为“物法”,不具有域外效力。,对此理论,学者们常用“英国人遗产案”进行嘲讽。其的内容是:假设一个英国人死亡并在意大利留有遗产。对于遗产的划分问题,英国法采用“长子继承制”,而意大利法采用“诸子均分制”。那么究竟该采用那种“法则”对遗产进行划分,即:英国的“法则”能否在意大利境内适用?对此,巴氏认为应当从英国相关“法则”的语法结构出发寻求根据。如果英国的“法则”表述为“遗产归生存之长子继承

4、”,则该法则的主语为“遗产”,属于物,那么该法则属于“物法”,不具有域外效力,不能在意大利境内适用;如果英国的“法则”表述为“长子继承死者遗产”,则该法则的主语为“长子”,是人,那么该法则属于“人法”,具有域外效力,可以在意大利境内适用。对此种分类方法,后世学者颇有微词,认为这种做法很牵强。“因为许多法律关系既包含有人的因素,又包含有物的因素,很难按人法、物法的框框去套用。,对巴托鲁斯的学说做了进一步的发展:主张取得权利和为法律行为的能力,应当受当事人的住所地法支配,而不应适用他的出生地法主张所有关于继承的法则都是物的,并重视死者的意图。,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巴尔多的观点,韩德培先生评价说:“

5、法则区别说作为国际私法的最早形态像一颗新星出现在意大利北部城邦的上空。”巴氏在其学说中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冲突原则,比如:关于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依行为地法,依属人法(这是人的能力应依其属人法的最初思想)。侵权行为适用“场所支配行为”原则,即依侵权行为地法。不动产适用其所在地法;而动产则接受了法兰西学者提出的“动产附骨”,即依其所有人的属人法。按照当时情况,能产生效力的契约,则依契约地法。关于法律的行为方式,用行为地法。关于行为的限制,用法院地法;但已指定履行地者,用履行地法。法定继承用物之所在地法;遗嘱执行,依行为地法。,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影响及评价,纠正了绝对属地主义的弊端,抓住了法律

6、的域内域外效力这个法律冲突的根本点,首次站在了双边的立场上研究法律的适用问题,是国际司法真正拥有国际性。巴氏“法则区别说”对当时的意大利影响深远,其中关于“人法”和“物法”的划分及划分的方法为法官解决城邦之间甚至意大利与其他 国家之间的“法则”冲突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使得当时对外交往中“法则”使用混乱的情况有了改善,也使商人们对自己在对外贸易中缔结的契约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从客观上来说,巴氏“法则区别说”为新兴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便利,顺应了时代的发展。有利于对外贸易的发展,符合当时历史发展的需要,促进了当时处于萌芽阶段的资本主义要素的成长,具有进步意义。他所创立的一些基本冲突规范,对后来国际私

7、法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有些规则至今为世界各国所采纳。,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影响及评价,back,法国的法则区别说,法国的法则区别说,代表人物和主要观点,历史条件,影响和评价,法国的法则区别说,历史条件,16世纪,法国处于封建时期,国王实权与封建领主权力的对立法国内部各地法律极不统一,资本主义工商业已有相当的发展,沿岸各港口与其他国家有频繁商业往来,但内部各省仍处于封建割据状态,法律没有统一,南部成文法与习惯法的冲突,北部一般习惯法与地方习惯之间以及各地方习惯之间的冲突,意大利人文主义思想传入法国,法国的法则区别说,生活于法国南部,巴黎的律师、教授,著作巴黎习惯法评述,代表了新兴资产阶

8、级的利益。,代表人物,生活于法国北部,布列塔尼贵族,著有布列塔尼习惯法释义和布列塔尼的历史,代表封建主的利益,杜摩兰,达让特莱,法国的法则区别说,1、他主张把法则分为人法、物法和行为法三 类,但他认为只有在不依据双方当事人的 主自意思而直接取决于法律的强制性时,才有必要作这种划分。2、他极力主张扩大“人法”的适用范围。3、特别重要的是,杜摩兰在巴黎习惯法评述一书中,提出了“意思自治”原则。,达摩兰,法国的法则区别说,达让特莱,1、物法:一切习惯法原则上都是属地的,仅在立法者的境内有效2、人法:例外的适用属人法,关于纯属人的身份能力的法律3、混合法则:兼顾人和物两个方面,性质上属地,他反对契约当

9、事人实行“意思自治”,极力推崇属地原则。,法国的法则区别说,1、杜摩兰的学说代表了新兴商人阶级的利益,在客观上有利于促进贸易的发展和统一市场的形成。杜摩兰的“意思自治”原则,已发展成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确定契约准据法的首要原则。2、达让特莱的思想反映了当时封建势力的要求,他极力推崇具有封建割据性质的地方自治,主张一切法律附着于制定者的领土,这在法律适用问题上几乎又回到了过去的绝对属地主义立场上,显然阻碍了国际私法的发展。,影响和评价,back,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国家主权观念的确立,荷兰的法则区别说,历史条件,荷兰学派的主要代表有巴根多斯、保罗伏特、约翰伏特和优利克胡伯等人。巴

10、根多斯主张在解决法律冲突时,主要应依属地原则,认为每一独立主权的国家必然要排除任何适用外国法的权利,但出于商业的需要,只要与本国主权与利益不相悖,出于礼让,也可以承认外国法的域外效力。,荷兰的法则区别说,代表人物和主要观点,胡伯提出的三原则:任何主权者的法律必须在其境内行使并且约束其臣民,但在境外无效;凡居住在其境内的人,包括常住的与临时的,都可视为主权者的臣民;每一国家的法律已在其本国的领域内实施,根据礼让,行使主权权力者也应让它在自己境内保持其效力,只要这样做不损害自己的主权权力及臣民的利益。,荷兰的法则区别说,胡伯的学说代表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达让特莱的学说代表封建领主的权益。国际礼让说把国家主权思想引入法则区别说,把适用外国法的问题放在国家关系和国家利益的基础上来考察,这是国际私法理论的进步。托雷【美】继承了荷兰的礼让说,戴赛【英】接受了其中的主权观念抛弃了“礼让”说,并发展成为保护既得权的思想。,荷兰的法则区别说,影响和评价,该学说自身也有矛盾:一方面要求保护自己的主权;另一方面又主张根据国际商业的要求,借国际礼让原则,使在本国能有效行使的权利,在别的国家也能得到承认。,荷兰的法则区别说,影响和评价,2010年4月17日,Thank You!,水木光华,2010,国际私法学,胡桦鑫,李文君,薛婷,沈红萍,蔡舒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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