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企业获证流程及办理程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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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生产企业获证流程及办理程序,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前 言,中国有句俗话,叫“民以食为天”,又说“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其中有六件事同食品有关。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的关注程度大大增强。然而近几年来,我国频繁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从山西“毒酒事件”、“红心鸭蛋事件”、“多宝鱼事件”到“阜阳奶粉事件”、“三鹿奶粉事件”等,充分说明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严重影响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引发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心理恐慌,对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以及经济的良好发展造成巨大冲击。例如,石家庄的“问题奶粉事件”对于公众的食品安全信心造成沉重打击,给我国乳制品行业的

2、发展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而且,在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类似于“问题奶粉事件”这样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会对中国产品信誉产生连锁性的恶劣影响。食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关系到政府在老百姓中的形象,关系到公民的生命健康。如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已成为摆在世界各国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食品安全的概念和国家重视食品安全的起因,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TO)的定义,食品安全是指“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1998年1月山西省朔州市发生一起死亡27人的“毒酒事件”。当即惊动了党中央、国务院,党中央、国务院随后作出了一系列的指示,要求有关部

3、门必须抓好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2001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受国务院委托开始对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食品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专项调查。2002年5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02】282号)。2002年7月9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关于印发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02】185号),确定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产品实行首批市场准入。2002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5号)和2003年7月

4、国务院又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明确要求质检总局要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进行治理。为此,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国务院的要求,2003年7月制定下发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总局号令),对食品加工企业有了一套规范性的文件。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又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确立了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具体提出:“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将由现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

5、职责划归质监部门;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随着食品监管措施的不断完善,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9月1日出台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总局79号令)替代了总局52号令。之后,28大类食品逐步进入市场准入制度。自2008年1月1日起,所有食品均列入了无证查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2月28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制定食品安全法,对于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

6、的意义。2009年7月20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57号),明确了国家对食品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为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0年4月7日发布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企业生产许可标志(QS标志)新式样,对食品生产许可的要求、程序以及食品企业生产许可标志做出了新的规定。至此,食品质量安全有了一套完整的法律支撑。,一、受理工作流程,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第五条;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9号);3、食品安全法;4、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7、,企业申请,企业向我局提交如下申请材料: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2.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4.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5.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6.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7.设备布局图8.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9.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供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10.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受理,1.在接到企业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书面通知书 2.企业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发给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3.

8、企业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发给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通知企业在2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现场核查,市局在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发出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必备条件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合格企业,已设立企业:对现场核查合格的企业,由核查组(或当地质监局)抽取和封存样品,在封样后7个工作日内由企业送有资格承担发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进行发证前的产品检验。检验机构收到样品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工作(检验项目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检验机构把检验报告送省局(自签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区县局汇总后企业核查材料10个工作日内报市局 新设立企业:区

9、县局汇总上企业核查材料5个工作日内报市局市局10日内核发准予食品生产许可决定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企业提交检验申请 企业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向区县质监局提交检验申请 产品检验 区县质监局对企业申请检验的产品抽取和封存样品。企业在封样后7个工作日内将样品及抽样单送达有资质的发证检验机构。检验机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工作(检验项目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检验机构把检验报告、抽样单、企业检验申请一并送省局(自签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市局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证书颁发,自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工作时限为

10、: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不包括样品送达、检验机构检验、异议处理的时间),二、设立企业的审查内容,分为材料审核(22条)和生产场所核查(15条)二部分,申请材料审核,(一)组织领导 1.申请人治理结构中至少有一人全面负责质量安全工作。2.申请人应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工作。(二)质量目标 申请人应制定明确的质量安全目标。(三)管理职责1申请人制定各有关部门质量安全职责、权限等情况的管理制度。2申请人应当制定对不符合情况的管理办法,对企业出现的各种不符合情况及时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四)人员要求 1.申请人应规定生产管理者职责,明确其责任、权力和义

11、务,生产管理者的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2申请人应规定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明确其责任、权力和义务。质量管理人员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3.申请人应规定技术人员的职责,明确其责任、权力和义务。技术人员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4.申请人应规定生产操作人员的职责。明确其责任、权力和义务。生产操作人员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五)技术标准 申请人应具备审查细则中规定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2.明示的企业标准应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纳入受控文件管理。(六)工艺文件 申请人应具备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各种产品配方、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产品配方中使用食品添加剂规范、合理。(七)采

12、购制度 应制定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管理制度。企业如有外协加工或委托服务项目,也应制定相应的采购管理办法(制度)。(八)采购文件 应制定主要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采购文件,如采购计划、采购清单或采购合同等,并根据批准的采购文件进行采购。应具有主要原辅材料产品标准。(九)采购验证制度 申请人应制定对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以及外协加工品进行检验或验证的制度。食品标签标识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十)过程管理申请人应制定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及相应的考核办法。(十一)质量控制 申请人应根据食品质量安全要求确定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质量控制点,制定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十二)产品防护 1申请

13、人应制定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有效防止食品污染、损坏或变质的制度。2申请人应制定在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运输过程中有效防止食品污染、损坏或变质的制度。有冷藏、冷冻运输要求的,申请人必须满足冷链运输要求。(十三)检验管理 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行使权力的质量检验机构或专(兼)职质量检验人员,并具有相应检验资格和能力。2.申请人应制定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包括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以及检测设备管理制度。无检验项能力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生产场所核查,(一)厂区要求 1申请人厂区周围应无有害气体、烟尘、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2厂区应当清洁、平整、无积水;厂区的道路应用水泥、沥青

14、或砖石等硬质材料铺成。3生活区、生产区应当相互隔离;生产区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坑式厕所应距生产区25米以外。4厂区内垃圾应密闭式存放,并远离生产区,排污沟渠也应为密闭式,厂区内不得散发出异味,不得有各种杂物堆放。(二)车间要求 1生产车间或生产场地应当清洁卫生;应有防蝇、防鼠、防虫等措施和洗手、更衣等设施;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或产生的各种有害物质应当合理置放与处置。2生产车间的高度应符合有关要求;车间地面应用无毒、防滑的硬质材料铺设,无裂缝,排水状况良好;墙壁一般应当使用浅色无毒材料覆涂;房顶应无灰尘;位于洗手、更衣设施外的厠所应为水冲式。3.生产车间的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应满足不同食品的生产

15、加工要求。4生产工艺布局应当合理,各工序应减少迂回往返,避免交叉污染。5生产车间内光线充足,照度应满足生产加工要求。工作台、敞开式生产线及裸露食品与原料上方的照明设备应有防护装置。,(三)库房要求 1库房应当整洁,地面平滑无裂缝,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虫、防尘等设施。库房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原辅材料、成品及其他物品的存放要求 2库房内存放的物品应保存良好,一般应离地、离墙存放,并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入库。原辅材料、成品(半成品)及包装材料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等物品(四)生产设备 1申请人必须具有审查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的生产设备,企业生产设备的性能和精度应能满足食品生产加工的要

16、求。2直接接触食品及原料的设备、工具和容器,必须用无毒、无害、无异味的材料制成,与食品的接触面应边角圆滑、无焊疤和裂缝。3.食品生产设施、设备、工具和容器等应加强维护保养,及时进行清洗、消毒。使用的清洗消毒剂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五)检验设备 申请人应具备审查细则中规定的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设施,出厂检验设备设施的性能、准确度应能达到规定的要求。有合格计量检定证书。实验室布局合理,满足相应检验条件。实行委托检验的,应签定合法的委托合同或协议。,企业产品委托加工情况,1.委托加工食品备案情况 2.委托加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食品标签标识.食品名称配料清单(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执行标准净含量质量等级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条件产地生产商厂址联系电话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谢谢大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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