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学论文《风俗通义》通假现象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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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俗通义通假现象研究 孟心1王玲娟2摘要:文章从音同音近角度切入力图探究风俗通义通假字的语音关系,笔者通过梳理、查证、认定等大量考据工作,最后从训诂角度认定了全书59个音同音近借用通假字,同时进行了声韵皆同、声同韵近、声近韵同和声韵皆近四个大类的分析,从而全面展示风俗通义的通假面貌。 关键词:风俗通义;通假现象;音近音同借用 “风俗通义,隋书经籍志入之杂家”,内容以考释议论名物、时俗为主,记述了许多有关东汉社会风俗的情况,对于我们研究当时生活状况、民风习俗、用语习惯等提供了第一手材料。学界就这部专书的研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从文体特点及其篇目设置论述的风俗通义(下文均简称风)文学意义; 从志人、

2、志怪小说入手突显的风的文学价值;从西方叙述理论的角度讨论风中的“小说”因素,探讨了其在叙事艺术上的成就;从史学角度讨论成书和作者生平。综上,关于风的研究虽众,但从“小学”角度,从语音关系切入,探讨书中音同音近的通假用字现象尚属罕见。 一、风俗通义通假字界定标准许慎在说文解字序中指出:“假借,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从“依声托事”我们可知,本字和借用字之间的语音关系是通假的重要依托。 但一般认为,许慎所说的是本无其字之假借,造字时的假借,与本有其字之通假用字时的假借并不相同。 目前学界对通假字的定义大致有四种:第一,把本无其字的假借和本有其字的假借合并在假借的范畴之中,以张世禄为代表;第

3、二,把本有其字的假借称作通用,本无其字的假借仍称假借,两者合称通假,以王力为标志;第三,把本无其字的假借仍称作假借,把本有其字的假借称为通假,这是现今古汉语学界常用的定义;第四种,把本无其字的假借仍称为假借,把本有其字的假借称为通假,且两者又合称假借,以辞海为代表。据学者们大量的文章和讨论发现,多数人倾向于认同第三种和第四种定义。 清代以前,大多数学者均采用“因声求义”原则,即借音标字。但当时音韵学的发展有其本身的局限,尤其对上古音的研究又比较有限,因此在实践中还有些许不足。“因声求义”不仅成了一种思路,也为判定通假提供了极强的理论基础。新中国建立后,王力提出了判定通假的原则:“可见假借字必须

4、是同音字,至少也要是声音十分相近的字。这是假借字的原则,也是所谓古音通假的原则。有时候,二字虽然读音相近,甚至相同,但是没有其他证据,单凭语音方面的近似也不能完全解决这个问题。”王力认为除语音之外,还应该有一些规则来判定通假字。 赵振铎对通假原则作了进一步补充:“通假字条件:1.两字同时并存:2.两字音同音近;3.要有足够的证据。”汪耀楠注释学纲要认为二字通假不仅要通假字与本字同时并存、声音上相同或相近,还要求通假字与本字在意义上无关联。学者王宁、陆宗达对于通假字作了如下界定:“同源通假字与同音借用通假字从用字角度说,都是不写本字而写另一个字形,有人曾合称通假字。”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同源通假字,

5、即:“新词因词义引申而派生后,便孳乳出相应的新字,即孳乳字。如:风与讽通用。”亦有学者认为同源通假字因性质不同于音同音近借用的情况,而不应作通假字。本文因重在考究通假字间语音关系,故不将同源通假字统计入内。 总的来说,各家说法可以归结到四个主要方面,即音同原则、共时原则、社会性原则和意义无关联原则。本文同意学界的第三种定义,同时根据上述四大原则,结合汉代字书说文解字和现代学者整理编纂的古汉语通假字字典,来认定风一书中的通假字。经详细统计,风一书共有通假字59字(除重文、佚文)。特别说明,本文选用的风俗通义校注(汉)应劭撰,王利器校注风俗通义校注(上)M,北京:中华书局,1981.)作为研究的文

6、本材料,另本文中所有表格反切注音和声钮、韵部均由说文解字(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2007.)和古汉语通假字字典(马天祥,萧嘉祉.古汉语通假字字典M.陕西:陕西教育人民出版社,1991.)一一查证,从通假字与本字的意义角度进行论证,方才收录。 二、风俗通义通假字类型考析笔者根据风中通假字和被通假字(本字)的语音关系,将风俗通义的通假现象分为四个大类,其中声韵皆同37个;声同韵近13个;声近韵同3个;声韵皆近的6个。特别指出,声调原本在汉语言中起着区别意义的重要作用,一般情况下是不容易忽视的,但笔者在考察风的通假字现象时发现,声调却是没有起制约作用。下文所分的四类通假关系中,平上去入各字

7、间都可相通即说明了这一点,所以本文在分析字音时,仅以该字的声纽、韵部为依据,不参考声调。 (一)声韵皆同 该部分共有37字,占全书通假字总数的62.7%,所占比例最大. 三、结语 由上可知,通假关系的确立,须以通假字和被通假字(本字)音同或音近为前提。作为同音替代的通假字,能够达到与本字绝对同音,当是最好的,但是在真正的语言实践中,要求每个通假字都要和本字绝对音同,则是非常困难的,所以通假字音同者明显少于音近者,这与当时人们规定了某种声音为某种事物的名称(即约定俗成)之后,要求声音和意义之间具有相对稳定性有关。 黄侃先生认为:“假借之法,有以声通假者,有以韵通假者。盖求之于韵不得,则求之于声。

8、”由此也可以看出黄侃先生所代表的清一代对声音和文字关系的研究,让人们重视声的作用,但是认为“求之于声而无不可通”,这种说法未免有些过于绝对。总之,正确地研究通假的方法应该是声韵兼顾的,这在学界的研究中都得到了有力的证明。风属于杂书类,但其中也保留了大量汉时人用字的实际情况,所以对其研究所得出的结论应当对我们了解东汉时期的用字和字音情况具有较强的真实性、可信性和参考性。 这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风俗通义成书东汉,从前人的研究,我们已经知道,东汉时期经学的兴起,在用字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音同音近”现象。 通过本文的整理,可以了解通假字的传承流交情况,从而揭示通假字发展演变的一般规律。首先,从各类通

9、假字声韵的构成比例来看,汉代的通假字,声韵完全相同字所占比例占明显优势,这是通假字发展过程中自我调节的结果。其次,在汉代,通假字某种程度上具有“正字”的地位,其“据音写词”是得到社会公认的。但从唐代开始,通假字主要分为两种:一是“仿古”,一是“同音讹字”,这反映了通假字的性质已经开始发生变化,而到了宋代,这种变化更为明显,与之相应,通假字也从正统文献中逐步消失。 表面看来,通假字性质的根本变化和最终从正统文献中消失是由唐代以来的文字政策所决定的,但从根本来说,这种变化是由通假字和汉语自身发展的特点所决定的,文字政策一方面反映了这一特点,另一方面强化和加速了这一变化。这一点对于目前的汉字规范化政策有一定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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