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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石化东乡10万吨/年燃料乙醇项目14500KW发电机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YFNY2014-003 招标单位:江西雨帆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0日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章 通用文件格式第五章 投标资料表第六章 技术要求第一章 投标邀请 江西雨帆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对14500KW发电机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1、项目概况: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批文(发改能源2014129号),江西雨帆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中国石化东乡10万吨/年燃料乙醇项目14500KW发电机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
2、标编号:YFNY2014-003),凡具备承担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招标人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后审,本次招标内容为一台14500KW发电机组设备采购。2、招标项目名称:江西雨帆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东乡10万吨/年燃料乙醇项目14500KW发电机组设备采购3、招标货物一览表: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1发电机14500KW 一台套详见第七章技术规格及要求备注:1、 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内。2、 2、交货地点:江西省东乡县经济开发区项目工地内甲方指定位置。3、与锅炉设备供货、指导安装调试、服务及质量保证期内的任何缺陷的修复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4、购
3、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22日-2014年10月28日; 8:3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江西省东乡县经济开发区中国石化东乡10万吨/年燃料乙醇项目部。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11月3日9:00;开标时间2014年11月3日9:30 7、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开标地点:江西省东乡县经济开发区中国石化东乡10万吨/年燃料乙醇项目部。8、招标联系地点及人员:地址:江西省东乡县经济开发区中国石化东乡10万吨/年燃料乙醇项目部。联系人:黄中阳电话:13879431296传真:0794 -4339758第二章投
4、标须知1说明1.1 适用范围1.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述的货物采购及服务。1.2 定义1.2.1 “招标人”系指提出国内招标采购货物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1.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1.2.3“货物”系指投标邀请中所列设备及相配套的设施、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1.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其它类似的义务。1.3 合格的投标人1.3.1 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1.3.2 在中华人
5、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1.3.3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1.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1.3.5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的内部责任分配和对外关系、联合体各方法人代表对牵头人的授权书等资料。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以其中最低
6、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1.3.6 联合体各方应当在招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时,向招标人提出组成联合体的申请。没有提出联合体申请的,资格预审完成后,不得组成联合体投标。1.3.7 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4 投标费用1.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招标文件说明2.1 招标文件的构成2.1.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的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7、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章 通用文件格式第五章 投标资料表第六章 技术要求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要求通知到招标人。招标人将予以澄清,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期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时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2.3.2 为使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准备投标,招标人可酌情推
8、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2.3.3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3投标文件的编写3.1 要求3.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2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3.2.1 投标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3.2.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3 投标文件的组成3.3.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 投标书、法定代表人授
9、权书、投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2)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3) 投标货物及服务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 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3.4 投标文件格式3.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 投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等。3.4.2 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的要求进行投标。3.5 投标报价3.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技术要求进行报价。如投标人有偏离情况,应在偏离表中列出,并提供由于偏离所引起的价格差异,如未进行偏离情况的说明,则认为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
10、求。若招标人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则只有在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考虑。3.5.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指定的格式填写分项报价和总价。3.5.3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包括零部件)的投标。3.5.4 在所有价格表中,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给出价格。1) 供应的货物报出厂价含增值税和其它税费。2)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其他费用。3.5.5投标人按3.5.4款要求填写报价供评标小组评标方便,但不限制招标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3.6 投标货币3.6.1 投标书、投标分项报价表及投标一览表等相应表格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币种填报。3.7
11、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3.7.1 投标人必须填写附件9,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相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达到招标人要求。1)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及要求的各项规定。2) 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制造或生产的,必须得到货物实际制造商的充分授权。3) 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3.8 证明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3.8.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8.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 货
12、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2) 一份在技术规格及要求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 技术偏离表; 4) 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3.9 投标保证金3.9.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的一部分。3.9.2 投标人必须保证招标人在开标前收到其投标保证金。3.9.3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3.9.4 投标保证金应按投标资料表 中规定的方式提交。3.9.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3
13、.9.6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 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 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10 投标有效期3.10.1 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3.10.2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给与退还。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3.1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3.11.1 投标人应准
14、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资料表规定数目的副本,以及电子版本(如需要),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封面上要明确注明“正本”、“副本”或“电子版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电子版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3.11.2 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3.11.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在修改处签字盖章。4 投标文件的递交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正本中的“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
15、明“投标一览表”字样。4.1.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版本分别用信封密封, 在信封上按下图注明相关内容,在信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4.1.3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志,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提前拆封不负责任。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4.2.1投标文件应由专人递交,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4.2.2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人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4.2.3 出现因招标文件的修改而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则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4.3 迟交的投标文件4.3.1
16、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4.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4.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 但招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4.4.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署、密封、标注和递交,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4.4.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4.4.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5 开标和评标5.1 开标5.1.1 招标人在投标邀请或招标
17、文件修改内容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可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5.1.2招标会由招标人主持,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正本投标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并记录。5.1.3提交了可接受的“撤销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5.2 评标小组5.2.1 评标小组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等评标工作。5.3 评标原则及方法5.3.1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本次招标,评标小组将根据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投标人中标。5.3.2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均采
18、用相同的程序、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5.3.3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做为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密封,或者关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印章或者签字的;3)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4)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7)未提交有效投标保证金的;8)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9)技术上有重大偏离的;1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行贿或
19、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1)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作为废标处理的其他情形。5.4 投标文件的澄清5.4.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小组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评标小组的要求进行答疑和澄清。5.4.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5.5保密5.5.1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任何情况,均不得透露给其他投标人。5.5.2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5.5.3 投标人不得干扰招标人、评标小
20、组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5.6 否决所有投标和重新招标如评标小组认为所有投标文件均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或其他异常情况发生。可以否决所有的投标,招标人将宣布本次招标无效,并重新组织招标。6 定标6.1 定标准则6.1.1 合同将授予其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6.1.2 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最终中标。6.2 资格最终审查6.2.1 招标人将进一步审查中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6.2.2如果该中标人无能力圆满履行合同,招标人将对下一中标候选人作出类似的审查。6.3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
21、权力6.3.1 为维护企业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6.4 中标通知6.4.1定标后5日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果中标通知书不能在5日内发出,则发出时间不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6.4.2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通知其它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它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6.4.3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6.5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6.5.1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6.6 签订合同6
22、.6.1 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6.6.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6.7 最终解释权6.7.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属招标人。6.8 详细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小组在评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评价以下因素:(1)商务部分 20分(2)技术部分30分(3)投标报价50分评标标准序号评分项目标准分值评分标准1商务部分201.1综合实力10根据投标人固定资产规模、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进行比较、评分,最优的4分,中等的2.5分,最差的1.0分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有ASME认证,或有ISO14001环
23、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项加0.3-0.4分,最多加1分.制造等级资质在投标单位中排行最高的5分,中等的3分,最差的1分1.2销售业绩3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最近2年内, 国内用户超过20台得3分,10-19台得2分,5-9台以下得1分,4台以下的得0分1.3用户调查3各投标单位提供最近5家已投入使用的客户的联系方式,我公司随机抽查询访用户,反馈发电机产品质量、性能稳定,设计合理的,最优者3分,其他0-2分1.4交货期限1满足标书供货要求的得1分,不能满足标书要求的得0分,偏离标书要求较大的酌情扣1-2分1.5质保期时间2承诺产品质保期长,质保期外配件价格低,售后服务队伍结构合理的投标单位得2分,
24、其余酌情0-1分。1.6维修响应时间1当设备出现故障需要更换零部件或接到维修电话后,根据路程承诺300公里以内24小时,1000公里内为48小时,1000公里以外72小时到现场提供服务的1分。2技术部分302.1设备可靠性52.232.332.432.532.6控制系统先进性52.7运行成本、节能效果及系统性价比5系统性价比优越。(以技术要求给定的计算条件为依据)。根据优劣情况得0-5分。2.8研发设计能力2投标人具有自主研发设计能力,高级、中级工程人员所占职工数比例较高,所投品牌、型号设备整机或部件是省、部级获优产品,或者获有专利证书的酌情1-2分。2.9备品备件1各投标人附送备品备件的数量
25、和备品备件报价等方面相比较占优的得1分3报价部分50所有投标人复核后的投标报价去掉两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投标人为三家时,取其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报价等于、低于评标基准价时,得50分,每比此价高一个百分点扣1分,最低为零分。备注:1、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业主评价意见证明、竣工验收报告为准,相比较打分。否则不得分; 2、每个评委应对投标人进行独立打分,汇总后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其分值保留一位小数)。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1 定义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
26、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投标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招标人应支付给投标人的价款。3)“货物”系指投标人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或其它材料。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投标人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招标人”系指在合同资料表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7)“投标人”系指在合同资料表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8)“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
27、,其名称在合同资料表中指明。9)“天”指日历天数。2 适用性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3 原产地3.1原产地系指货物的生产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3.2货物及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投标人的国籍。4 技术规格与标准4.1根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所列的标准,如果在技术规格及要求中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货物原产地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最新版本的标准。4.2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及要求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要求相一致。4.3 除非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 专利
28、权5.1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6 备品备件6.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下列与备品备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和通知:6.1.1招标人从投标人处选购的备品备件,其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6.1.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1)事先将欲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招标人,使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2)在停止生产后,如果招标人提出要求,免费向招标人提供备件的图样和规格。3)投标人提供的备品备件必须是货物原制造商制造的产品或技术性能优于该产品的替代产品。7 伴随服务7
29、.1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准备与合同货物相符的中文技术资料(如为英文,必须有中文翻译本),例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并按照合同资料表中的要求提供给招标人。7.2上述一套完整的资料应包装好随货物一起发运。7.3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何一一项或所有服务: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2)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和/或辅助材料;3)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际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投标人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
30、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招标人人员进行培训。7.4投标人有责任和义务主动与招标人指定的设计院进行技术联络,涉及重大问题,投标人还应邀请招标人参与并无偿提供工作便利和食宿交通等便利。7.5投标人应提供合同资料表/技术规格及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伴随服务(如果有的话)。为履行要求的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8 付款8.1招标人将按照双方合同条款的规定支付货物价款。9 包装9.1投标人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锈、防腐蚀、防震动以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投标人应
31、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和费用。10 装运标记10.1投标人应在每一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用醒目的中文标出下列标记:(1)收货人: (2)合同号: (3)发货标记: (4)收货人代号: (5)目的地: (6)货物名称:(7)毛重/净重: (8)尺寸(长宽高)以厘米或cm计: 10.2如果每件包装箱重量在2吨(T)或2吨(T )以上,投标人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表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于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投标人应在包装箱上清楚的标出“小心轻放”、“请勿倒置”和“防潮”等字样以及其它适当的
32、标记。10.3货物的包装必须满足国家相应产品的包装标准。11 装运条件11.1货物的装运应符合下列的规定:1)投标人应负责将货物从出厂地运抵项目现场,并支付相关费用;2)货物运抵项目现场移交之日视为实际交货日。11.2投标人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招标人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12 装运通知12.1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发出装运通知:1)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的十四(14)日之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招标人,同时,投标人还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四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
33、量、箱号、总毛重、总净重、总体积(立方米),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及注意事项等寄给招标人。2)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传真的电子邮件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招标人。如果单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者其尺寸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则投标人应将该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招标人,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外注明。12.2投标人应按照合同资料表 中的规定发出装运通知。13 质量保证13.1投标人保证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质量优
34、越的,没有设计、工艺及材料上的缺陷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正常保养的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均具有满意的性能。在合同资料表或技术规格及要求中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在此期间,投标人应免费提供维护修理、保养及更换易损件的服务。13.2根据当地有关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货物的保质期内,发现其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招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本保证条款下的索赔。13.3投标人应按合同资料表或和技术规格及要求中的
35、要求为招标人提供与质量保证有关的服务。14 货物的检验和验收14.1合同货物的检验和验收应按照合同资料表或和技术规格及要求中的要求进行。15 索赔15.1招标人有权根据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投标人提出索赔。15.2如果在招标人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投标人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投标人接受。若投标人未能在招标人发出索赔通知30天内或在招标人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相关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并使招标人满意,招标人将从应付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若索赔金额不足以冲抵招标人损失,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另行主张。16 通知16.1.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均应按合同资料表所列明的地
36、址、邮政编码、传真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通知须随后补发书面确认。16.2.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为生效日期,两个日期中以较晚的一个为准。17 变更指令17.1.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向投标人发出书面变更,是指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列一项或几项:1)货物的运输或包装方法;2)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3)技术服务的内容。17.2.如果上述变更使投标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发生了增加或减少,则应对交货时间做合理调整,但合同总价不予调整。本合同总价只有在货物数量增减的情况下才可以调整,但货物单价不变。投标人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
37、须收到招标人的变更指令的三十(30)天提出。18 合同修改18.1.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由双方签订书面修改书。19 投标人履约延误19.1.投标人应按照合同中列明的交货期进行交货并提供后续的技术服务。1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原因、可能拖延的时间及理由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的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接受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0 不可抗力20.1.尽管有上述相关的规定,如果投标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的责任或被终止合同。20.2
38、.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投标人无法控制、不可预见和不能避免的事件,但不包括投标人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水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2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招标人。除招标人书面另行要求外,投标人应尽可能继续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合同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1 税费21.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投标人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投标人支付,但该税费
39、必须已含在投标报价中。21.2.与履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应由投标人承担。22 争端的解决22.1.如果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发生了与本合同有关的或由合同本身导致的任何形式的争端或分歧,包括(不排除上述的概括)与合同存在、有效期、终止或合同实施有关的任何问题,无论在合同进展中或完工后,也不论在合同终止、改除或违约的前后双方应通过共同协商来解决此类争端或分歧。22.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未能解决争议或分歧,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发出关于争议或分歧存在的正式书面通知,说明其性质、争议或分歧的焦点及下一步将要采取仲裁程序的意向。如果在通知提出后的三十(30)天内,双方不能通过进一步协商来解决争议和分歧,则将提交
40、正式仲裁或向合同所辖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2.4.仲裁可以在项目竣工之前或之后进行,但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和投标人的义务不得因在工程实施期间进行仲裁而有所改变。23 违约终止合同23.1.在招标人对投标人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人可在下列情况下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投标人未能在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23.2.如果招标人根据上述第1条的规定,终止了部分或全部合同,招标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相类似的货物,投标人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同时
41、,投标人仍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4 破产终止合同24.1.如果投标人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时,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赔偿。该终止合同的行为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权利。25 误期赔偿费25.1除合同条款第20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招标人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分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按上述计算办法误期赔偿费
42、超过5%的,招标人有权根据合同条款第23条规定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26 适用法律26.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27适用语言与计量单位27.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27.2.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均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28 合同生效及其他28.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章后生效。28.2 合同的正本份数和副本份数在合同资料表中确定。29投标保证金及投标方式29.1保证金于2014年11月3日9:00前打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上。29.2投标方式见投标邀请函及投标须知等投标文件。第四章通用文件格式目 录附件1 投标书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 投标一览表附件4 投标分项报价表
43、附件5 主要材料、零部件、配套件清单附件6 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附件7 主要加工、安装及检测设备清单附件8 偏离表附件9 资格证明文件附件10 后附表附件11 合同格式附件 1投标书(格式)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 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 ,代表签字 (全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1) 投标书(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 投标一览表(4) 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5) 主要材料、零部件、配套件清单(6) 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7) 主要加工、安装及检测设备清单(
44、8) 偏离表(9) 资格证明文件(10) 后附表(11) 其他(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内容)(12)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五万元人民币。被授权代表宣布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2. 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内容,并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投标自招标书发出日起有效期为 90 日。 5.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贵方不退还我方。 6.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
45、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投标人名称:(印刷体)法定代表人姓名:(印刷体)(盖法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地 址: (印刷体)(日期)邮 编: (印刷体)电 话: (印刷体)被授权代表姓名: (印刷体)传 真: (印刷体)(签字或盖章)开户行: (印刷体)(日期)帐 号: (印刷体)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境内的 (投标人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招标编号) 的 (项目名称)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代表情况授权单位名称:(印刷体)姓 名:(印刷体)(盖法人公章)性 别:(印刷体)法定代表人姓名:(印刷体)职 务:(印刷体)(签字或盖章)地 址:(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