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渝高速公路简阳石钟连接线公路工程BT施工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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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编号:PF20140718023 招标编号:PF20140718023成安渝高速公路简阳石钟连接线公路工程BT施工招 标 文 件项目招标负责人: 高涛 招标文件编制人员(按章节):樊敏、蒙迪、袁月、张艺群招标人: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编号: F151002181 二一四年七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第三章 评标办法2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9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59第六章 图纸60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61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62第一章 招标公告成安渝高速公路简阳石钟连接线公路工程BT施工招标公告

2、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安渝高速公路简阳石钟连接线公路工程BT施工已由简阳市人民政府 以简府函【2014】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简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简发改函【2014】7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 为PF20140718023)的招标代 理机构是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成安渝高速公路简阳石钟连接线公路工程2.2项目概况:拟建道路全长10.514公里,其中起点(雄州大道C段与B段的交点)至柳林村(K0+000-K2+350)路段长2.35公里,路基宽度为52米,按城市一级道路标准实施;柳林村至石钟互通立交桥(K2+350-K10+514)路段长8.164公里,路基宽27.5米,按一级公路标准实施,项目总投资6.405亿元。工程地点:简阳市。2.3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BT模式招标)。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工作内容的投融资、建设与移交;征地和农房拆迁、青苗补偿等前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

4、环评、水保、可研等所有费用)及建设期内建设资金的投入、工程建设成本控制、建设工期控制;工程建设组织和管理;负责组织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施工、设备材料保修、安全管理等工作。项目总投资6.405亿元(含征地和农房拆迁等前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环评、水保、可研等所有费用)及建设期内建设资金等。 2.5 计划工期: 24个月 。 2.6 建设模式:发包人按5:3:2模式支付工程投资款及回报进行回购。 5:3:2模式支付:该项目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两月,按5:3:2(第一年支付50%、第二年支付30%、第三年支付20%)模式支付工程回购款(投资款及

5、回报)。2.7建设诚意金的缴纳:为证明投标人自身的经济实力和财务能力,要求参加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工作日,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一次性缴纳工程建设诚意金12800万元整,中标人的诚意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用于征地、拆迁及前期费用的支付。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但未中标的投标人其工程建设诚意金在中标人与业主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的投标人其工程建设诚意金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

6、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13000万元人民币)的国企或央企,近三年(2011年2013年)已承建并完成1个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和1个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招标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必须确定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主办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在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7、。 4.3 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月 日10时00分,地点为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阳市政府街121号香港城首座(原市委机关办公大楼)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简阳市御景湾4-2-3号 邮 编:641400 联 系 人:林女士 、周女士 电 话:028-27217448 传 真:028-27028

8、987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华星路16号1栋2层13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 话: 028-87774687-804 传 真: 028-87774687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 028-2702898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 标 人: 四川阳安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简阳市御景湾4-2-3号 邮 编:641400 联

9、 系 人:林女士 、周女士 电 话:028-27217448 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华星路16号1栋2层13号邮编:610000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28-87774687-804 1.1.4项目名称成安渝高速公路简阳石钟连接线公路工程BT施工1.1.5建设地点简阳市禾丰镇1.2.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先由中标人投资)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市财政安排解决(先由中标人投资)1.3.1招标范围1、项目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工作内容的投融资、建设与移交;征地和农房拆迁、青苗补偿等前期费用(包括但不

10、限于勘察设计、环评、水保、可研等所有费用)(以下称征地、拆迁及项目前期等费用)及建设期内建设资金的投入、工程建设成本控制、建设工期控制;工程建设组织和管理;负责组织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负责质量缺陷责任期内施工、设备材料保修、安全管理等工作。2、施工内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工作内容;3.项目的建设管理职责(包括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勘察、设计及监理单位的委托及管理等)由项目业主负责,不纳入本次招标的范围;4、项目移交:中标人按照项目招标人拟定的建设期限,完成项目的建设,经交工验收备案合格后,移交给项目业主(由中标人负责保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1、 24个月(73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格要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13000万元人民币)的国企或央企。投标人需提供国企或央企资格证明材料。财务要求:近三年无亏损。业绩要求近三年(2011年2013年)已承建并完成1个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和1个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的类似项目业绩信誉要求: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资信要求:提供企业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以内企业基本账户银行的出具的30000万元或以上的资信证明。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建造师,专业公路工程 级别 一级(不含临时),具有

1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级别 一级(不含临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他要求:(1)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2)配备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预算员各二名(其中施工员和预算员为

13、市政专业、公路专业各一名),具有中级职称并相应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必须确定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主办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1.4.3限制投标的情形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4)在四川省地震灾后重建工程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14、行政处罚的,在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5)近半年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16)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17)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建造师)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18)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至少30%);(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

15、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6.1踏勘现场 不组织1.7.1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7.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6天前,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只能凭身份认证密匙登录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1.7.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由业主(招标代理机构)收集汇总所有问题,通过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澄清(补遗),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随时注意关注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凭身份认证密匙获取澄清。获取方式为:登陆后,在“已报名项目”中下载

16、澄清(补遗)文件。本次招标澄清和补遗全部通过网络送达,请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由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该澄清、修改、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8分包不允许1.9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补遗、澄清、修改通知书(如果有)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6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月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3.1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和不

17、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2)近三年向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提起的投诉情况3.2.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期算起90日历天3.3.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伍佰玖拾万元整 1、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为中国建设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即2014年 月07日17:00前转入到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先转入投标人开通的中国建设银行高版企业网银账户(企业注册时与身份认证密匙绑定的账户),再通过该高版企业网银账户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网上支付”方式(注意:不能通过“转账制单”方式),缴纳至以下账户:开户单位: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

18、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阳市支行 帐 号:5100 1687 4080 5150 71222、基本账户为中国建设银行通过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网(网址: 网上支付”方式(注意:不能通过“转账制单”方式),缴纳至以上账户。3、缴纳保证金后,请务必再次登陆“已报名项目”,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已缴纳”;如未按照上述程序缴纳保证金,系统将视为未缴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中国建设银行高版企业网银账户(企业注册时与身份认证密匙绑定的账户)的银行凭证、高版企业网银账户转入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后)都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3.3.2投

19、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将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的网银账户退还到投标人(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高版网银账户(企业注册时与身份认证密匙绑定的账户)。退还时间为:中标人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并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3.3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拒签合同”是指:(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没有明示但不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3.5.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11年-2013年)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11年-2013年)注:应与1.4.1和第八章

20、“投标文件格式“衔接。3.5.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11年-2013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2011年-2013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

21、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不包括所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作废标处理。(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核验按第三章“评标办法”注(2)的要求办理。3.7.2签字或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

22、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3.7.3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贰 份,电子文档1份(提供U盘)。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交电子文档壹份

23、, 电子文档应标注合同段和投标人标记,且密封包装在投标文件中。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时则以正本文件为准。3.7.4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4.1.1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

2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密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全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阳市政府街121号香港城首座(原市委机关办公大楼)六楼)4.2.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同投标地点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相互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5、,并签字确认。(5)开标顺序:随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川府发200714号第(二十一)条和川发改政策2007666号第十五条规定执行。所有评标委员均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6.2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7.2.1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包括基本履约保证金和差额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基本履约保证金差额履约保证金。(2)基本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的10%。(3)差额履约保证金0(投标最高限价85)中标价净价投标最高

26、限价:建安费为29822万元(其中暂列金868.61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498.34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指建设项目的立项、筹建、建设、竣交工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履约担保递交时间: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通过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总金额中,其中现金占 100 ,保函担保占 0 。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函担保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民工工资担保中标人还需向主管部门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现金或保函)1、从中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2、民工保证金金额:为施工中标总价的5%。3、缴纳时间

27、: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以内及合同备案前。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编页码和小签(1)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但不包括封三、封四封底),位置:页面底端(正文以下空白处)。(2)投标人应在编有页码的页面底端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3)小签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也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进行。小签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10.2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后,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及

28、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并已备案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中确定下浮动幅度( 20 %),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10.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1)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开标记录表中记录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三者应完全一致,并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元(人民币)。大写不按规定格式书写的,违反了“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的规定,不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不能通过形式

29、评审。10.4低于成本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某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1)对低于该项目(标段)最高限价85%并且低于所有(该项目或标段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下同)投标人投标价算术平均值95%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2)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报价的单价等进行分析,对明显偏低的单项(不包括没有报价的单项)应

30、当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10.5中标价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10.6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

31、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合同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时,按如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由投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 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招标人选择该投标人中标的合同段的原则是:该投标人在该合同段的中标价在中标候选人中最低。10.7项目投资及回报1项目投资总额: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勘察设计等前期费用和建安工程费。以上各项中建安工程费以最终审计定案金额为准,征地拆迁费用及青苗赔偿费以实际支出为准,其余以各项签订合同或协议书约定为准。2 投资回报:回报率: 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勘察设计等前期费用投资款年回报率不超过18% ;建安工程费(即:由投资

32、总承包人投资到工程的建安工程费)年回报率不超过 15%投资回报的计算方式:投资回报=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勘察设计等前期费用投资回报+建安工程费投资回报。(征地、拆迁及补偿费用以实际支出为准,其余相关费用以业主开展本项目工作签订合同为准;建安工程费以最终审计定案金额为准。)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勘察设计等前期费用投资回报投资人实际支付每笔征地、拆迁等前期费用金额年投资回报率/365每次实际占用天数;建安工程费投资年回报投资人实际投入每笔工程建设款(每季度计量总额-5%的质保金)年投资回报率/365每次实际占用天数。若因中标人(即投资总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除按规定向发包人支付逾期交工违约金外,

33、推迟工程交工验收时间不得作为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勘察设计、建安工程费等投资回报实际占用天数,计算投资回报。3 付款方式投资总额的支付方式:在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两个月内开始按 5:3:2(第一年支付 50%、第二年支付 30%、第三年支付 20%)方式支付工程回购款;投资回报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与支付投资款时间一至,回报额按当期投资款资金实际占用额及天数计算。第一次支付: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两个月内,支付项目投资总额的 50%(工程审计后在第二次支付时进行品迭)、当期投资回报。计算公式为:(1)支付投资额(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勘察设计等前期费用+施工合同价)50%;(2)支付

34、投资回报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勘察设计等前期费用当期投资回报+建安工程费投资当期回报。其中: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勘察设计等前期费用投资回报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勘察设计等前期费用年投资回报率/365每次工程建设实际占用天数(投资人实际支付每笔征地、拆迁等前期费用之日至结算日止);建安工程费投资年回报投资人实际投入每笔工程建设款年投资回报率/365每次实际占用天数(投资人实际投入每笔工程建设款(每季度计量总额-5%的质保金)至结算日止)。第二次支付:在第一次支付之后第 12 个月末,支付项目投资总额30%(支付至 80%,工程建设建安费以审计定案金额为准)和当期的投资回报额。计算公式为:(1)支付投

35、资额(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勘察设计等前期费用+建安工程费审计定案金额)80%第一次支付投资额;(2)支付投资回报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勘察设计等前期费用投资当期回报+建安工程费投资当期回报。其中: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勘察设计等前期费用投资回报未偿还的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勘察设计等投资余额年投资回报率;建安工程费回报(建安工程费审计定案金额的95%-第一次支付的建安工程费投资额)年投资回报率报率。第三次支付:在第二次支付之后第 12 个月末,支付剩余的项目投资总额20%(支付至 100%)和当期投资回报额的。计算公式为:(1)支付投资额(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勘察设计等前期费用+建安工程费审计定案金

36、额)20%;(2)支付投资回报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勘察设计等前期费用投资回报+建安工程费投资年回报。其中: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勘察设计等前期费用投资回报未偿还的征地拆迁、青苗补偿、勘察设计等投资余额年投资回报率;建安工程费回报(建安工程费审计定案金额的95%-前两次支付的建安工程费投资额)年投资回报率报率。4 资金占用费计算方式1按合同约定支付方式和约定的期限内按时按约定比例足额支付投资款和投资回报,不计资金占用费。2未按约定支付方式和在约定支付期限内未按时和未按约定比例支付的资金,不计算投资回报,只计算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逾期资金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实际逾期时间

37、计算。5.为了本项目资金的保障,投标时须提供不少于300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或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认可(2)投资回报和(3)付款方式。10.8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可以调整。按专用合同条款相关办法处理。10.9压证施工制度实行项目经理、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项目业主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合同标段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10.10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标人不得变更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

38、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10.11增加工程量的管理实施过程中因特殊原因出现超计划规模投资的,严格按照简府发201279号文及简府发201260号文规定执行。10.12合同备案承包合同按有关规定备案。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产生纠纷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根据。10.13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1)招标人编制的内容与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令2007年第56号规定“不加修改的引用”部分和省进一步要求不相抵触。如不一致或抵触,不一致或抵触的内容无效,以“不加修改地引用”和省进一步要求的内容为准。(2)

39、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投标行政监督备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没有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3)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或参照10.14(3)的原则处理。10.14招标文件的解释(1)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作出解释,按照部门各自职责分工,分别由省发展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2)省进一步要求由制定部门按职责分工作出解释。(3)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

40、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释。对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备案的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10.15招标文件中的注省进一步要求中的“注”(有些含有说明性和要求性内容,仿宋五号字体,统称为注),本招标文件因编制体例需要,未全部标注或引用。但对本招标文件的理解和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仍应以省进一步要求中的“注”为准。10.16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

41、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和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10.17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18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9工程建设诚意金工程建设诚意金的金额:壹亿贰仟捌佰万元整 1、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为中国建设银行转账的工程建设诚意金须在开标日之前,即2014年 月 日17:00前转入到简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工程建设诚意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先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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