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咖精机(南通)产3000万个精密机械零部件项目第一阶段验收补测报告1.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2956535 上传时间:2023-03-05 格式:DOC 页数:20 大小:30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丝路咖精机(南通)产3000万个精密机械零部件项目第一阶段验收补测报告1.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丝路咖精机(南通)产3000万个精密机械零部件项目第一阶段验收补测报告1.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丝路咖精机(南通)产3000万个精密机械零部件项目第一阶段验收补测报告1.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丝路咖精机(南通)产3000万个精密机械零部件项目第一阶段验收补测报告1.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丝路咖精机(南通)产3000万个精密机械零部件项目第一阶段验收补测报告1.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丝路咖精机(南通)产3000万个精密机械零部件项目第一阶段验收补测报告1.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丝路咖精机(南通)产3000万个精密机械零部件项目第一阶段验收补测报告1.doc(2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监字(2014)第(085-1)号项目名称: 丝路咖精机(南通)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个精密机 械零部件项目第一阶段(年产350万个)项目复测 委托单位: 丝路咖精机(南通)有限公司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2015年08月承 担 单 位: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主 任: 潘良宝总 工 程 师: 郁建桥项目负责人: 侯 鹏报告编写人: 侯 鹏一 审: 尹卫萍二 审: 王 湜签 发: 职 位: 现场监测负责人:栗鹏辉参加人员:栗鹏辉、郑毅、戴大凯、孙金丽、蔡熹、陈传斌等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电话:(025)84216370传真:(025)84216370邮编:210036地址

2、: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目 录1.前言12.超标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13.监测内容33.1废水监测33.2废气监测34.评价标准54.1废水排放标准54.2废气排放标准54.3总量控制指标65.监测质量保证及分析方法76.监测结果与评价96.1监测期间工况96.2废水监测结果与评价96.3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126.4总量核算157.监测结论16附件目录:附件1.“三同时”建设项目流转单,No.01,2015年1月;附件2. 丝路咖精机(南通)有限公司关于年产3000万个精密机械零部件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验收监测部分指标超标的整改说明,2015年5月;附件3.丝路咖精机(南通)有限公司关于年产30

3、00万个精密机械零部件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验收监测氨气总量超标的改善说明,2015年7月;附件3. 关于对丝路咖精机(南通)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个精密机械零部件项目粉尘排放总量调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复函(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便管2015158号,2015年5月);附件4. 生产工况说明1.前言丝路咖精机(南通)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个精密机械零部件项目第一阶段(年产350万个精密机械零部件)项目于2014年2月经江苏省环保厅批准投入试生产。受丝路咖精机(南通)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14年9月22日-24日对该项目中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源排放现状和各类环保治理设

4、施的处理能力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现场实际环境检查情况,编制了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监测报告显示,监测期间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排口的总铬、六价铬、镍排放浓度超出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要求,废水排放中六价铬、总铬年排放总量超出省厅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废气排放中氨气、烃类及粉尘的年排放总量超出省厅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针对验收监测期间超标情况,该公司在生产流程、产污环节及治理设施的有效运行等方面查找超标原因,并进行相应整改。受该公司委托,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于2015年6月2日-3日及7月28日-29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复测。根据监测结果编制了本监测报告,为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

5、验收提供依据。2.超标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1)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排口的总铬、六价铬、镍排放浓度超出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要求;六价铬、总铬年排放总量超出省厅批复要求。整改措施:企业经仔细对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分质处理流程进行研判,发现在最后的混凝沉淀环节,沉淀效果较差,水质颜色较深。原使用的国产高分子絮凝剂絮凝效果不好,后改用日本进口高分子絮凝剂进行测试,发现沉淀效果有很大改善,现在已经全部改用进口高分子絮凝剂,近段时间水处理各项重金属指标企业自测结果已远低于国家排放标准。(2)氨气、烃类、粉尘的年排放总量超出省厅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整改措施:粉尘的监测结果其浓度远远低

6、于国家排放标准,但总量还是超出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原环评估算值太小,造成粉尘年度排放总量指标过低,已在办理此污染物排放总量调整的申请。经江苏省环保厅核准,粉尘年排放量核定为0.36吨/年。氨气、烃类、粉尘三类气体污染物分别是采用的二级吸收水洗、活性炭吸附、旋风除尘方法进行去除,现已对于相应的处理设施进行了改善,将废气洗涤塔清洗水更换周期由1.5个月改为1个月、活性炭更换周期由1年改为8个月,以进一步增强处理效果,加大各类气体污染物的去除率,从而降低排放总量。通过变频控制适当减小风机风速,以增加气体在废气清洗塔中的滞留时间,从而改善水系效果,降低排放总量。3.监测内容3.1废水监测废水具体监测点

7、位、项目和频次见表3-1。具体监测点位见图3-1。表3-1 废水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监测点位及编号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含铬废水预处理系统进口S1、出口S2pH、总铬、六价铬4次/生产周期,连续2个生产周期含镍废水预处理系统进口S3、出口S4pH、镍Fenton氧化+三级混凝沉淀处理设施出口S8总铝、总铁、氟化物、总铬、六价铬、镍3.2废气监测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见表3-2。表3-2 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污染源监测点位监测项目排气筒高度(m)烟道尺寸(m)监测频次酸碱废气酸碱废气处理装置进口Q3、Q4,出口Q5废气参数、氨气排放浓度、排放速率20m0.75/0.75/1.153次每个生产周期

8、,连续2个生产周期有机、含油废气、粉尘废气处理装置出口Q6废气参数、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0.6S6含铬废水pH调节+亚硫酸氢钠还原+二级混凝沉淀S1S2含铁铝废水含镍污水pH调节+Fenton氧化+二级混凝沉淀pH调节+Fenton氧化+二级混凝沉淀S3S4S5其他生产废水pH调节+气浮Fenton氧化+三级混凝沉淀开发区第二污水厂处理厂生活污水50%回用至前处理漂洗水S8图3-1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及监测点位图4.评价标准4.1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镍、铬作为第一类污染物必须在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排口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要求;根据环评批复要求,其他工艺废水经

9、厂内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接管标准(其中,总铝、总铁和氟化物参照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接入南通经济开发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据此废水具体标准限值见表4-1。表4-1 废水排放标准限值单位:mg/L监测点位监测因子标准值执行标准含铬废水处理设施排口S2总铬1.0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限值六价铬0.2含镍废水处理设施排口S4总镍0.5综合废水处理系统排口S8总铁3.0批复要求,参照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总铝3.0氟化物104.2废气排放标准本项目废气排放具体限值见表4-2。表4-2

10、废气排放标准限值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标准来源排气筒高度(m)二级非甲烷总烃120201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氨/208.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4.3总量控制指标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对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意见及总量调整的复函,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核定为(针对本次补测项目):(一)大气污染物:氨气0.0012吨,烃类(废油气)0.2478吨,粉尘0.36吨(二)水污染物:氟化物0.0545吨,Cr6+0.000075吨,总铬0.000375吨,Ni2+0.000305吨,Al3+0.

11、0165吨,Fe3+0.0165吨。5.监测质量保证及分析方法本次监测的质量保证严格按照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的质量手册的要求,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按质控要求废水样品增加20%的平行样和10%的加标回收样或带标样。在验收监测期间做到及时掌握工况情况,保证监测过程中工况负荷满足要求;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所有监测仪器经过计量部门核定并在有效期内;现场监测仪器使用前经过校准。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监测分析方法见表5-1,质控情况见表5-2。表5-1 监测分析方法类别项目名称分析方法及依据废水pH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12、 6920-1986总铬总铬 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六价铬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67-1987镍镍 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铁铁 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铝铝 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2年)氟化物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7484-1987废气废气参数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

13、7-1996氨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3-2009非甲烷总烃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8-1999表5-2废水监测质量控制情况表分析项目现场平行样实验室平行加标回收全程序空白密码平行样标样检查数检查率%合格数合格率%检查数检查率%合格数合格率%检查数检查率%合格数合格率%检查数合格数检查数合格数检查数合格数氟化物112.51100112.51100112.5110011六价铬312.53100416.74100416.741001111铝112.51100112.51100112.5110011镍312.53100312.531003

14、12.5310011铁112.51100112.51100112.5110011总铬28.32100312.53100312.53100116.监测结果与评价6.1监测期间工况复测期间,生产正常、稳定,各项环保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具备“三同时”验收监测条件,复测期间生产工况见表6-1。表6-1 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统计监测日期预定产能实际生产量(个/天)负荷(%)2015.6.2年产350万个(11218个/天)1108598.82015.6.31090097.22015.7.28996788.92015.7.291094597.66.2废水监测结果与评价监测结果

15、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含铬废水预处理系统出口S2的总铬、六价铬及含镍废水预处理系统出口S4的总镍排放浓度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要求,综合废水处理设施排口总铁、总铝及氟化物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要求。监测结果统计与评价情况详见表6-26-4。表6-2含铬废水预处理系统进口S1、出口S2监测结果统计单位:mg/L,pH无量纲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频次pH六价铬总铬含铬废水预处理系统进口S106月02日第一次6.1230.128.7第二次6.1631.629.1第三次6.0830.528.8第四次6.1031.027.6日

16、均值6.086.1630.828.606月03日第一次6.1850.648.1第二次6.1651.148.2第三次6.2151.748.0第四次6.2350.448.3日均值6.166.2351.048.2含铬废水预处理系统出口S206月02日第一次8.650.0050.02第二次8.590.0050.02第三次8.720.0050.016第四次8.640.0060.016日均值8.598.720.0050.01806月03日第一次8.58ND0.006第二次8.52ND0.005第三次8.63ND0.004第四次8.66ND0.005日均值8.528.66ND0.005标准要求/0.21.0

17、是否满足标准要求/是是注: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以“ND”表示,六价铬检出限为0.004mg/L。表6-3含镍废水预处理系统进口S3、出口S4监测结果统计单位:mg/L,pH无量纲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频次pH总镍含镍废水预处理系统进口S306月02日第一次2.0037.6第二次1.9936.8第三次1.9837.5第四次2.0137.6日均值1.982.0137.406月03日第一次2.0038.2第二次2.0138.1第三次1.9938.2第四次1.9937.9日均值1.992.0138.1含镍废水预处理系统出口S406月02日第一次8.620.008第二次8.580.007第三次8.540.0

18、04第四次8.560.003日均值8.548.620.00606月03日第一次8.49ND第二次8.52ND第三次8.56ND第四次8.55ND日均值8.498.56ND标准要求/0.5是否满足标准要求/是注: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以“ND”表示,总镍检出限为0.003mg/L,下同。表6-4 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出口S8废水监测结果统计单位:mg/L,pH无量纲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频次pH总铁总铝氟化物总镍总铬六价铬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出口S806月02日第一次8.28ND0.0520.22ND0.0070.008第二次8.14ND0.0460.22ND0.0070.008第三次8.08ND0.0500

19、.22ND0.0060.008第四次8.22ND0.0450.22ND0.0070.009日均值8.088.28ND0.0480.22ND0.0070.00806月03日第一次8.18ND0.0700.26ND0.0090.010第二次8.16ND0.0750.27ND0.0090.009第三次8.32ND0.0720.27ND0.0070.011第四次8.05ND0.0730.26ND0.0080.012日均值8.058.32ND0.0720.26ND0.0080.011标准要求/3.03.010/是否满足标准要求/是是是/注: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以“ND”表示,总铁检出限为0.01mg/L。

20、6.3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酸碱废气出口Q5氨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有机、含油废气出口Q6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废气监测结果统计与评价见表6-4。表6-5 酸碱废气进出口监测结果统计与评价设施/排气筒项目单位2015.07.282015.07.29标准值是否达标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酸碱废气进口Q3标态气量103m3/h3.683.353.973.353.683.68/氨气排放浓度mg/m30.070.060.160.150.190.14/氨气排放速

21、率kg/h0.000260.000200.000640.000500.000700.00052/酸碱废气进口Q4标态气量103m3/h4.233.663.973.974.243.69/氨气排放浓度mg/m30.050.080.07NDNDND/氨气排放速率kg/h0.000210.000290.00028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酸碱废气出口Q5标态气量103m3/h7.957.087.937.097.947.10/氨气排放浓度mg/m30.15NDNDNDNDND/氨气排放速率kg/h0.0012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未检出8.7是注: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以“ND”表示,排放速率为“未检出”,下同

22、,氨气检出限为0.05mg/m3。表6-6 有机、含油、粉尘废气进出口监测结果统计与评价设施/排气筒项目单位2015.06.022015.06.03标准值是否达标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有机、含油废气、粉尘废气出口Q6标态气量103m3/h1.361.471.571.681.581.48/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mg/m31.381.521.541.41.881.4120是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kg/h0.00180.00220.00240.00240.00300.002117是6.4总量核算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见表6-7、表6-8,核算结果表明,废气排放中烃类,废水排放六价铬、总铬、镍、

23、铝、铁满足江苏省环保厅批复意见中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废气排放中氨年排放量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该项目粉尘年排放总量调整后(苏环便管2015158号)为0.36吨/年,根据原报告(环监字(2014)第(085)号),粉尘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为0.198吨,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表6-7 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污染物排放源平均排放速率(kg/h)年运行时间(h)年排放总量(t/a)总量控制指标(t/a)是否符合要求氨酸碱废气0.000260000.00120.0012符合烃类有机含油废气0.00230.01380.2478符合表6-7 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污染物平均排放浓度(mg/L)年废水量年排放

24、总量(t/a)总量控制指标(t/a)是否符合要求六价铬0.01012.88m3/d(4018.56t/a)0.0000400.000075符合总铬0.0080.0000320.000375符合镍000.000305符合铝0.060.000240.0165符合铁000.0165符合注:平均排放浓度以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出口浓度均值计算,浓度均未检出以“0”计算,年废水量为表面处理车间排水量。7.监测结论(1)复测期间:含铬废水预处理系统出口S2的总铬、六价铬及含镍废水预处理系统出口S4的总镍排放浓度均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要求,综合废水处理设施排口总铁、总铝及氟化

25、物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要求。(2)复测期间:酸碱废气出口Q5氨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有机、含油废气出口Q6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3)复测期间:废气排放中烃类、氨气,废水排放中六价铬、总铬、镍、铝、铁年排放总量满足江苏省环保厅批复意见中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4)该项目粉尘年排放总量调整后(苏环便管2015158号)为0.36吨/年,根据原报告(环监字(2014)第(085)号),粉尘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为0.198吨,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成人教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