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贸易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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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国际技术贸易法,第一节国际技术贸易法概述第二节 国际技术许可合同第三节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第四节联合国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第五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一节国际技术贸易法概述,一、国际技术贸易的概念二、国际技术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的区别三、国际技术贸易法四、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一、国际技术贸易的概念,国际技术贸易是一种商业性的国际技术转让,即是指转让方将自己关于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生产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技能的系统知识跨越国境地、有偿地转移给受让方的法律行为。,二、国际技术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的区别,(一)国际技术贸易的标的是无形的技术知识和经验的使用权;(二)国际技术贸易中的

2、受让方所取得的是技术知识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三)国际技术贸易是一种长期的交易,而且交易过程比较复杂;(四)国际技术贸易适用的法律与国际货物贸易适用的法律也有所区别。,三、国际技术贸易法,(一)国际技术贸易法的概念 国际技术贸易法是指调整跨越国境的有偿技术转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国际技术贸易法,(二)国际技术贸易法的渊源 国际技术贸易法的渊源是指调整国际技术转让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1、国内立法 发达国家从总体上说,都把国际技术转让关系纳入民法、商法的调整范围,但也有制订专门单行法规的。许多发展中国家设立专门机构对国际技术转让进行管理,并制订专门调整国际技术转让关系的法律

3、法规。,(二)国际技术贸易法的渊源,2、国际公约 调整国际技术转让关系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有两种: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多边条约包括世界性公约和区域性公约,多边公约是调整国际技术转让关系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主要的规范。调整国际技术转让关系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主要包括以下几类:,2、国际公约,(1)为设立促进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政府组织而签订的公约。(2)关于工业产权保护的公约。又可分为三种:一为实体性公约,二为程序性公约,三为管理性公约。,2、国际公约,(3)关于著作权及著作邻接权保护的公约。(4)因国际贸易产生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协定。,三、国际技术贸易法,(三)国际技术贸易法的基本内容1、

4、总则2、国际技术贸易的方式和合同种类(1)单纯技术知识转让合同(2)国际合作生产合同(3)国际技术贸易与机器设备交易相结合的合同(4)国际技术贸易与直接投资相结合的合同(5)其他方式的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三)国际技术贸易法的基本内容,3、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4、禁止在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中规定商业条款5、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的审批和管理6、国际技术贸易的税收和外汇管理7、附则,四、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一)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的概念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是指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以转让技术为标的的协议。具有以下法律特点:,四、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二)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的标的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的标

5、的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工业产权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商标以及其他工业产权技术;另一类是无工业产权、但具有保密性的专有技术。另外,还可以是无保密性的普通技术与劳务的结合。,(二)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的标的,1、工业产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工业产权是专利权和商标权等的统称。工业产权是一种财产权,但具有不同于一般财产权的法律特征:第一、工业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一般财产权是具备一定物质形态的财产权。第二、工业产权是一种人身权;一般财产权不包含人身权的内容。第三、工业产权具有专有性;一般财产权不具有鲜明的专有性。,(二)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的标的,1、工业产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第四、工业产权的法律保护具有严格的

6、时间限制;一般财产权的法律保护没有时间限制。第五、工业产权的法律保护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一般财产权的法律保护没有地域性。第六、工业产权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提出申请并得到国家主管机关的批准;一般财产权的取得,从总体上说是决定于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合法行为。,(二)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的标的,1、工业产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1)专利权 专利权是指国家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发明人或设计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专有权。专利技术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专利权的技术。专利技术一般有三种:发明专利技术、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和外观设计专利技术。中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技术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和外观设计

7、专利技术的保护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算。,(二)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的标的,1、工业产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2)商标权 商标权即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或所有人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将其注册的商标用于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其提供服务项目上的一种专有权。商标是指商品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项目提供者用以标明自己生产、加工或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项目,并使之与他人生产、加工或经营的商品提供的服务项目相区别的一种专用的标志。,(2)商标权,商标具有以下主要作用:第一、它是区别商品或服务项目的不同生产者、经营者或提供者的标志;第二、它是区别生产者产品质量的标志;第三、它具有便于消费者认牌购货的作用;第

8、四、商标能起着广告宣传的作用;第五、商标是工商企业拓展国际市场,进行国际贸易竞争的一种重要工具。中国商标法第23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可以续展,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的次数不限。,(二)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的标的,2、专有技术 专有技术,英文为“know-how”,专有技术迄今还没有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定义。一般来说,专有技术是指一种在长期生产实践中形成和积累起来的,为从事生产活动所必需的,从未公开过并可转让又未取得专利保护的专门技术知识、工艺程序、经验、设计和技能。,2、专有技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将专有技术表述为“未公开信息”,依其解

9、释“未公开信息”是指秘密的、有商业价值的、而且被合法的控制者采取合理措施使其处于秘密状态的信息。这样,专有技术不仅限于产业性技术知识,还包括商业性技术知识,如经销、广告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知识。即商业秘密。,2、专有技术,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在技术范围上,专有技术都与专利技术不同:()专有技术是没有取得工业产权保护的技术,但不等于说专有技术就不受法律保护;专利技术是取得工业产权保护的技术,受有关国家专利法和国际公约的保护。()专有技术是不向社会公开的技术,它是一种以保密性为条件的事实的独占性;专利技术是必须依专利法向社会公开的技术,并依专利法享有独占权。,2、专有技术,()专有技术是依靠所有人自行保

10、密的具有事实上的独占权的技术和经验,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和地域限制;专利技术作为国家依专利法公开给予保护的技术,因而具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和地域限制。(4)从总体技术水平上说,专有技术的范围既广又杂,缺乏规范性,总体技术水平比较低;专利技术的范围较窄又简单,有较强的规范性,总体水平比较高。,(三)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的类型,根据我国的实践和法律规定,国际技术贸易合同分为五种:1、工业产权的转让或者许可合同;2、专有技术许可合同;3、技术服务合同;4、含工业产权的转让或许可、专有技术许可或者技术服务任何一项内容的合作生产合同或者合作设计合同;5、含工业产权的转让或许可、专有技术许可或者技术服务任何一项内容

11、的成套设备、生产线、关键设备进口合同,第二节 国际技术许可合同,一、国际技术许可合同的概念二、国际技术许可合同的种类三、国际技术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一、国际技术许可合同的概念,国际技术许可合同(International License Contract),是指技术出让方将其技术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跨越国境地让渡给技术受让方,而由技术受让方支付使用费的合同。,二、国际技术许可合同的种类,(一)按许可适用的地域范围以及使用权范围的大小,国际技术许可合同可分为:、独占许可合同,即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受让方对受让的技术享有独占的使用权,出让方和任何第三方在规定的期限内都不得在该地域使用该种技术制造和

12、销售其产品。(家),二、国际技术许可合同的种类,、排他许可合同,即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受让方对受让的技术享有排他的使用权,出让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在该地域再将该项技术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使用,而出让方自己仍然保留在该地域使用该种技术制造和销售其产品的权利。(家)、普通许可合同,即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受让方对受让的技术享有使用权,同时,出让方在该地域不仅自己有权继续使用该种技术制造和销售其产品,而且还有权将该种技术的使用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多家),二、国际技术许可合同的种类,(二)按受让方是否有权把受让的技术再行转让,国际技术许可合同可分为:、可转让许可合同。再转让的许可合同称为“从属许可合同

13、”、“分售从属许可合同”。、不可转让许可合同。,二、国际技术许可合同的种类,(三)按标的的不同,国际技术许可合同可分为:、专利权许可合同;、商标权许可合同;、著作权许可合同(包括计算机软件许可合同);、专有技术使用权许可合同;、混合许可合同(亦称一揽子许可合同),二、国际技术许可合同的种类,另外,还有一种:交换许可合同,即技术出让方和技术受让方在合同中规定,将其各自的技术使用权相互交换,供对方使用。交换许可合同常使用于原发明的专利人和派生发明的专利人之间。,三、国际技术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一)序文 包括合同名称、当事人名称和法定地址、签约日期和地点以及鉴于条款等。鉴于条款主要说明当事人签订许

14、可合同的目的和愿望、受让方引进技术的目标、出让方转让技术使用权的合法性和该项技术是否具有实际生产经验等。鉴于条款是要双方当事人在签订许可合同时就明确地做出某些法律上的保证。,三、国际技术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二)关键性词语定义条款(三)项目条款 合同项目,又称合同标的,即出让方转让技术的范围和内容,是合同的中心内容。,三、国际技术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四)合同的价格和支付方式 合同的价格是合同的核心。1、统包价格,即在签订许可合同时,一次算清各项技术项目所应支付的费用,由双方当事人确定一个固定的金额,并在合同中明确加以规定。2、提成价格 提成价格,即在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合同产品的产量、净销售额

15、或利润提取一定百分比的费用,作为技术转让的酬金。这种百分比就叫提成率。提成分为固定提成和滑动提成。,(四)合同的价格和支付方式,(1)固定提成,又分固定提成率和固定提成费。a.固定提成率,是指在整个合同期内,按固定不变的提成率支付提成费。b.固定提成费,是指在整个合同期内,按单位产品支付固定的提成费。()滑动提成,又称递减提成,是指按产品产量或净销售额的不断增加而逐步降低提成率。最低提成最高提成,三、国际技术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固定与提成相结合的价格 合同中还应规定计价、支付币种和付款方式。,三、国际技术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五)技术资料交付和产品考核验收条款(六)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条款(七

16、)关于技术改进成果的归属和分享条款(八)保证条款(九)保密条款,三、国际技术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十)税收条款(十一)违约及其补救办法条款(十二)不可抗力条款(十三)争议解决条款(十四)法律适用条款(十五)合同的生效、有效期、终止及其他,第三节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一、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的概念 技术咨询服务是指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以外的技术资料和管理的咨询或者服务。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用自己的技术和劳务,跨越国界地为另一方当事人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或者跨越国界地派遣专家或以书面方式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咨询意见,并收取报酬的书面协议。,第三节国际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二、国际技术咨询服务

17、合同的种类(一)咨询合同(二)承担可行性研究、制订计划或方案、进行设计、制图等技术服务项目的合同(三)提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合同(四)担任监理技师的合同(五)技术培训合同,第四节联合国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一、序言主要申明制定行动守则宗旨和目的。二、定义和适用范围三、目标和原则目标:制定普遍、平等的标准,作为技术转让交易当事方之间和有关各国政府间关系的基础。原则:,第四节联合国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四、国家对技术转让交易的管制,第四节联合国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五、关于管制限制性商业条款问题1、单方面的回授条款2、对效力的异议3、独家经营4、对研究的限制5、对使用人员的限

18、制6、限定价格7、对技术更改的限制,第四节联合国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8、附带条件的安排9、出口限制10、包销或独家代理的限制11、共享专利或互授许可协定及其他安排12、对宣传的限制13、工业产权期满后的义务14、在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限制受让方使用该项技术,第四节联合国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六、当事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七、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八、国际协作九、国际性体制机构十、适用的法律和争端的解决,第五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一、原有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缺陷1、这些公约大多只提出了某一方面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低要求。2、这些公约都缺乏对侵权行为制裁的具体规定。3、这些公约都缺乏解

19、决争端的机构。,第五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二、TRIPS协议的意义1、协议扩大了多边贸易体系的管制范围。2、协议改善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规则体系,强化了保护。3、协议比较详细地规定了各种不同类别知识产权的具体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对侵权行为制裁的原则。,第五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三、TRIPS协议的主要内容TRIPS协议共七部分73条(一)TRIPS协议的宗旨与基本原则1、TRIPS协议的宗旨2、TRIPS协议与其他知识产权公约的关系,第五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3、TRIPS协议的基本原则(1)国民待遇原则:各成员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对其他成员之国民提供的待遇,不得低于其本国国民。

20、但伯尔尼公约第6条和罗马公约第16条第1款(B)项所允许的成员国在特殊场合以互惠原则取代国民待遇原则的规定依然有效。,第五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3、TRIPS协议的基本原则(2)最惠国待遇原则:各成员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某一成员提供其他国国民的任何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均应无条件地适用于其他成员之国民。,第五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3、TRIPS协议的基本原则()权利用尽原则在国际贸易领域,权利用尽原则是指受特殊保护的带有知识产权的批量产品,一经权利人直接或间接同意投放外国市场,他就失去了对这些货物知识产权的独占权。,第五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二)协议保护之知识产权的范围1、

21、版权及相关权利 协议不保护精神权利。大陆法国家把版权看作一种人权,非常重视精神权利;英美法国家长期只保护财产权,不承认作者的精神权利。但事实上WTO成员大多数是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根据该公约的规定,它们仍然要保护作者的精神权利,所以TRIPS协议这一规定不会从根本上影响作者的权利。,1、版权及相关权利,相关权利(著作邻接权):(1)对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保护期为50年,从表演或录制行为发生之年的年终起计算。(2)对广播组织的保护期自播出之年的年终起20年。,第五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2、商标权 商标:任何能够将一企业的商品和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的标记或标记的组合。包括

22、文字、字母、数字、图形要素、色彩的组合以及上述内容的组合。协议允许各国规定商标在一定时间内(不得少于3年)必须使用,被许可人使用商标也应作为使用来看待。注册商标的保护不得少于7年,应当允许无数次续展。,第五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3、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表示一种商品的产地在某一成员领土内,或者在该领土内的某一地区或地方的标志,而某种商品的特定品质、名声或者其特色主要是与其地理来源有关。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主要是禁止不正当地使用。与地理标志有关的主要是酒类产品和农产品。,第五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4、工业品外观设计 各成员应当保护工业品外观设计,包括纺织品设计。保护期应不少于10年。5、专

23、利 对一切技术领域内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并能付诸工业应用的任何发明,不论是产品还是方法,均有可能获得专利。而且,专利的保护和专利权的享有,不能因发明地点、技术领域、产品是进口或在本地制造,而有任何歧视。专利保护期不得少于20年。,第五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的保护期不应少于10年。7、未披露的信息 未披露的信息的条件:信息是秘密的,该信息因为秘密而具有商业价值,合法控制信息的人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第五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8、限制性贸易行为的控制 限制性贸易行为:独占性技术回授、阻止对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强制性的一揽子许可。,第五节

24、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四、知识产权的实施及争议解决1、国内措施 TRIPS协议不仅规定应保护的权利,还要求各成员采取适当的民事刑事行政措施和边境措施来实施协议,阻止侵权。2、争议防止与解决 为防止发生争议,各成员应按照透明度原则对涉及知识产权效力、范围、取得和实施所制定的法律、条例和司法判决、行政裁决,以及成员方政府间达成的知识产权保护协定应及时公开。成员方之间的争议解决,适用WTO争端解决的规则和程序。经WTO争端解决机构授权,成员方对于另一方违反TRIPS协议,可以采取交叉报复,中止履行其应给予对方的利益。,第五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3、组织机构和过渡期安排 设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

25、产权委员会 成员方应在协议生效一年后实施本协议;发展中国家和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国家可以推迟4年;最不发达国家可以推迟10年实施,经批准还可再推迟实施。,复习思考题,名词解释:国际技术贸易 专利权 商标权 专有技术 国际许可合同 排他许可合同 权利用尽原则 地理标志 思考题:1、国际技术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有哪些区别?2、调整国际技术贸易的国际公约可以分为哪些类型?3、与一般财产权相比,工业产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4、按不同的标准,商标可以作哪些分类?5、专有技术与专利技术相比,具有哪些差异?6、根据出让方授予使用权的大小,国际许可合同可以分为哪些种类?7、试述国际许可合同的价格条款。8、联合国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列举了哪些限制性商业条款?9、TRIPS协议的宗旨是什么?其意义何在?10、简述TRIPS协议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范围。,本资料来源,更多资料请访问精品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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