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粉综合利用二期工程起重天车设备采购修改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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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XTC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GXTC-1202043项目名称:石粉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起重天车设备采购项目名称是否合适?招 标 人:福建中节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二年四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2第二章 投标须知5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19第四章 技术规范书24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30第六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50第一章 投标邀请投标邀请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福建中节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石粉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起重天车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1、招标编号:GXTC-12020432、项目名称:石粉综合利用项目二

2、期工程起重天车设备采购。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4、招标内容:石粉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4.2米加气混凝土生产复线建设所需的起重天车设备进行采购招标,主要包含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至福建省泉州南安市滨海工业区福建中节能施工现场、现场安装、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报验、取得使用证、设备售后服务等内容。设备供货时应包含配套系统及控制系统。5、工期要求:在合同签订(卖方收到设备预付款)后15天内完成设计并提供设计图纸,合同签订后2月内将货物运送至福建省泉州南安市滨海工业区福建中节能施工现场,并配合招标人的工期进度要求进行安装、报检、运行调试。交货日期?6、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南安市滨海工业基地48号地石井区

3、域。7、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2)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经营、管理能力。3)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及本行业要求的相应资质要求,并具备相应的加气混凝土设备供货业绩,近五年内所供同类设备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是否对此次投标单位进行资质设定和业绩设定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没收、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近三年来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牵涉重大经济诉讼案。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套(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2年4月28日起至2012年5月3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10、招标文件发售形式:本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标书形式发售,我单位在收到标书购买款后 按照购标人提供的邮箱发送,请购标人收到标书后填写确认函后传真至我方传 真:(010)88356019。11、现场踏勘:不集中安排,投标人可根据投标需要自行安排。12、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书面传真方式进行。13、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2年5月21日(周三)上午9:30(北京时间)。1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暨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国信

5、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届时请各投标单位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开标前将须补充提供下述资料并加盖公章:1) 投标单位对购买人出具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2)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 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邮编:100044)电 话:(010)88354433-710/362传 真:(010)88356019联 系 人:翟华民、王艳秋账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

6、行账 号:7112510182600005361联 行 行 号:302100011251招标人:福建中节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地 址:福建省泉州南安市滨海工业区传真:0595-86097399联 系 人:王晓超0595-86097972 、徐胤13559567739 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石粉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起重天车设备采购2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南安市滨海工业基地48号地石井区域3建设规模本次扩建新增一条4.2米加气混凝土复线。4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福建中节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联系人: 王晓超 电话:0595-86097972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

7、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翟华民、王艳秋电话:010-88354433-710/3625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电子版标书。6投标周期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2年4月28日起,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21日(周一)上午9:30。7招标范围石粉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加气混凝土生产线所需的起重天车设备,主要包含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至福建省泉州南安市滨海工业区福建中节能施工现场、现场安装、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取得使用证、设备售后服务等内容。设备供货时应包含配套系统及控制系统。8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应为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8、,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2)投标人应具有起重类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经营、管理能力。3)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及本行业要求的相应资质要求,并具备相应的加气混凝土设备供货业绩,近五年内所供同类设备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没收、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近三年来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牵涉重大经济诉讼案。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9踏勘现场不集中安排,投标人可根据投标需要自行安排。联系人: 徐胤 电话:1355956773910投标人疑问及澄清接收疑问截止时间:2012年5月4日上午9:00时。11计价规定投标人应

9、按照项目具体技术需求情况并结合自身优势对设备招标相关内容报出具有竞争力的价格。12报价采用的币种人民币1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4投标保证金额投标保证金额:2万元。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投标人的备选方案不接受。16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独立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及2套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形式)。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7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参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格式,对未提供具体格式要求的内容,投标人可自行确定。18投标文件提交地

10、点及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5月21日(周三)上午9:3019开 标开标时间:2012年5月21日(周三)上午9:30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20方案陈述不安排。21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估法。22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款的5%23招标服务费中标人需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原件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在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货物类)基础上下浮20%。二、投标须知本项目招标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

11、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一)总则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 项目概况建中节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是中节能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由中节能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和南安市贸工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泉州市泉堡新型墙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三建房产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于2006年8月,现主要生产加气混凝土制品及蒸压砖制品,其产品在厦门市场占有量可达到80%以上。南安市人民政府与中节能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9日在人民大会堂签署了石粉综合利用及新型建材推广使用的合作合同,为该公司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政策支持和可持续发展动力。且由于现在

12、产品供不应求,因此进行二期工程,二期工程紧邻一期工程,占地约51亩,东西走向布置,占用一部分原有厂区空地;西侧大部分空地平整后作为成品堆场。围绕厂区修建环形道路,路宽7米,与厂内原有道路衔接。为节约投资,厂区货物的运输和进出厂的称量利用原有东南侧的货流大门和地磅,不再新建,可以满足运输和消防的需要。本项目新建宿舍楼位于原有厂区宿舍楼和食堂的北侧,便于职工的统一管理。在厂区内充分利用建构筑物周围空地种植适宜的草坪及灌木,在道路两侧种植行道树,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二期工程主要建筑为联合车间,车间内容纳一条4.2米复线形式的加气混凝土生产线,占地面积约1.1万平米,其余为产品存放堆场。1.2 招标范

13、围本次招标的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2、资格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工作并能够满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对应资格要求的企业。2.2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并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3、现场踏勘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项目及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二)招标文件说明4、招标文件的组成4.1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

14、投标邀请第二章 投标须知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 技术规范书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4.2 除4.1内容外,招标方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及时向招标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

15、能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5.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6、招标文件的修改6.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6.3 招标

16、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6.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有权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写7、投标语言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8、计量单位除工程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9.1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报价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9.2 投标

17、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的规定并结合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具体要求对应编制商务部分、报价部分及技术部分的主要内容。10、投标文件格式10.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9条中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对未提供具体格式要求的内容,投标人可自行确定。11、投标报价11.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11.2 投标报价是投标人为响应所投标全部招标范围所应支付金额的总和,所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投标人缴纳费用应同时计入投标总价中,招标人将不予

18、另行支付。11.3 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报出投标总价的同时,还应附有招标范围内设备采购及各项相关工作内容的详细分项报价明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1.4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规定,用清单和文字来界定供货和服务的范围和界限。设备的附件、材料、技术资料、接口费应包括在设备出厂价中。必要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技术服务费应分别报价。11.5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按技术规范书规定的供货范围和顺序,标明拟供设备和相应服务的固定不变单价、分项价和总价。投标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行支付。11.6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商务和技

19、术责任进行报价,如有偏差,投标人应在“技术偏差表”和“商务偏差表”中逐一列出,并提供撤回偏差的相应的价格变化供招标方参考;没有在“偏差表”中列出,则视为投标人响应了招标文件。11.7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注意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招标方满意。11.8招标人有在合同签订中变更数量的权利,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分项选择中标人。12、投标货币12.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见本须知

20、前附表第12项。13、投标有效期13.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

21、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4.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 电汇; (2) 银行即期承兑汇票;(3) 银行保函。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总行或其省、直辖市级分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机构接受的其它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及帐号:账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账 号:7112510182600005361联 行 行 号:302100011251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

22、,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4.3 本项目不鼓励现金(支票)形式的保证金,如采用现金(支票)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其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交关于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承诺书原件。14.4 投标保证金计息退还(以保函或其他担保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利息)。计息方式如下: (1)计息利率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 (2)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计算公式为:金额年利率/360计息天数; (3)起息日为项目的投标截止日,结息日为招标机构中标通知书发出当日; (4)在退还投标保证金利息前,招标机构将向投标人提供相应的

23、计息清单,投标人据此提供保证金利息发票。招标机构在收到保证金利息发票方可退还保证金利息。14.5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14.6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4.7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了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4.8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0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向招标机构递交招标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14.9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 中标人因自

24、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3) 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按时递交招标服务费。15、投标人的备选方案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提供的备选方案。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份数。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6.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

25、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6.4投标人如对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7.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及2套电子文档(光盘或U盘形式)。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版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版本”字样。17.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注明下列标识:1)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公章;2)注明下列识别标记:(1)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26、;(2)项目开标地点;(3)“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拆封”字样。17.3为便于开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签字盖章后单独密封递交,并在密封袋上注明上述标识。17.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进行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18、投标文件的提交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点,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18.2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18.3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6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

27、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9.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19.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19.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

28、)开标20、开标20.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邀请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20.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招标人不予接受:a) 逾期送达的;b) 投标文件未进行密封的;c) 未在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的。20.3 开标程序:20.3.1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20.3.2 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手续办理,核验投标保证金;20.3.3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或由招标人委托的监督人或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20.3.4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主持人宣读投标人名称

29、、投标价格、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0.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0.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六)评标2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1.1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1.2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22、评标的内容与程序22.1 评标的内容包括对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和价格部分的评审和比较。22.2 评标程序如下:组建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对进入详细评标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打分,按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值算术平均计算出的数

30、值即为投标人的得分,依据投标人得分多少确定其排名次序。23、投标及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3.1 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23.1.1 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且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23.1.2 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3.1.3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3.2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23.2.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3.2.2 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23.2.3 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

31、段谋取中标的;23.2.4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24、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4.1 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及技术资料是否提交,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有效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24.2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24.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4.4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回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

32、应的投标。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 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可以向投标人发出书面质疑函。投标人应对质疑函中的问题进行逐一书面解答,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提交。如投标人不提交对质疑函的书面解答,评委会有权拒绝其投标。26、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26.1 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确定投标人的得分排名。26.2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标准和方法”。26.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

33、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排名第一名的合格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26.4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规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6.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27、评标过程的保密27.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7.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

34、其投标被拒绝。27.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七)授予合同28、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28.1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拒绝所有的投标。29、中标通知书29.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于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29.2 招标人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报告后,未提出疑异的,招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评标报告确认函。招标代理机构依据确认函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3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

35、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0、合同的签订30.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30.2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相关任务。31、履约保证金31.1 中标人应在合同生效后15天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31.2 履约保证金应是采用本合同货币的,由投标方开立基本帐户的信誉良好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总行或省级分行出具的银行保函。31.3 如果投标方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投标方的任何义务,招标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追索。31.4 合同设备质保期期满并签署最

36、终验收证书签署日期起60天后,履约保函失效。(八)其他32、招标服务费32.1本项目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原件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的取费标准为在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货物类)基础上下浮20%,递交的方式可以为现金、支票(北京市企业)、电汇或银行汇票,招标代理机构将出具相应的发票。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格式是否适用?甲方:福建中节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代理人乙方: (项目中标人) 根据福建中节能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双方同意按以下合同条件签订合同并共同遵守。1、合同名称:石粉综合

37、利用项目二期工程起重天车设备采购项目2、合同内容: ,详见技术规范书。3、合同总价:人民币 万元整(即人民币: (大写) 万元整)。4、工期进度要求:在合同签订(卖方收到设备预付款)后15天内完成设计并提供设计图纸,合同签订后2月内将货物运送至福建省泉州南安市滨海工业区福建中节能施工现场,并配合招标人的工期进度要求进行现场安装、特种设备报检、检验合格、运行调试、配合试生产。交货日期?5、合同产品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性能指标。6、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合同产品的质保期为一年(即72+24小时后一年),从72+24小时后一年内,乙方应保证合同产品

38、没有在制造和设计方面的问题。7、合同产品的交货地点及方式:交货地点为项目现场。8、合同产品的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设备运输由甲方指定或认可的有资质的专业物流运输企业承运,采用汽车运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合同货物包装标准及要求:包装标准应满足JB/ZQ4286-86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和乙方企业标准的规定,产品包装必须适合进行长途运输及多次搬运。10、设备付款方式及期限:1)合同签字并生效后7天内,乙方应按合同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给甲方,并向甲方提供供设计用图纸,经审核无误后,甲方在15天内向乙方支付30合同总价的预付款额(即人民币: 万元)作为合同预付款,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

39、等额的财务收据;2)货物(设备)运抵现场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装单位、制造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需提供的资料有 产品质量证书和出厂性能检测报告; 装箱清单一式三份; 设计图纸三份;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试生产、验收完成后后30天内,支付25%(即人民币: 万元),作为考核款,此时乙方应提供甲方设备总金额100%的普通发票。4)合同总价5%作为质保金,在产品验收合格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11、违约责任:1)乙方的违约责任: 逾期1个月不能交货,退回全部货款,并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乙方所交货物的规格、型号、质量等不符合合同所规定的内容,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

40、论价(双方协商),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应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具体时间双方协商,以不影响设备安装为前提,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发生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逾期交货的,每迟交货一天,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1.5%;但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0%。 货物错发或漏发的,乙方除应负责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外,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金2)甲方违约责任: 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产品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0; 逾期向乙方付款,甲方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等同于以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息计算甲方延迟

41、支付的货款金额在迟付时间内的利息。12. 保险和税费乙方须对合同设备,根据水运、陆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向国内一流的保险公司以乙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保险区段为乙方仓库到交货地点止。13、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4、合同变更或修改: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16、其它约定事项:1)本合同总价为该产品的最终价格,不受市场因素影响。但供货范围如有增减,其总价

42、也相应增减(双方另行商定)。2)为保证该项目在工程设计、检验验收、安装调试、操作使用、保养维修能顺利进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如前所述内容完整的技术资料。3)甲方欲知或技术文本中尚未明确的技术参数(含部分零部件规格型号),在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与甲方共同确认。乙方甲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邮编 邮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税 号税 号: 附件:履约保函(格式)履 约 保 证 金 保 函开证日期:致: 号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

43、日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签订的号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银行(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并以此约定如下:a.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设备(以下简称违约),只要贵方确定,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的书面违约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不超过上述累计总额的金额和按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b.本保证金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无论任何人以何种理由提出扣减现有或未来的税费、关税、费用或扣款,均不能

44、从本保证金中扣除。 c. 本保证函的规定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直接义务。今后任何对合同条款的修改、贵方在时间上的通融、其他宽容、让步或由贵方采取的除了本款以外都适用的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删除或其他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证函项下的责任。d. 本保证函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并签署最终验收证书后60天前完全有效。 谨启出证行名称:签 字:(印刷姓名和职务) 公 章:第四章 技术规范书请完善技术规范书,现有内容太过简单。一、设备主要参数及技术要求:水平定位和垂直定位精度在3范围之内。控制采用PLC自动定位控制,定位油缸到位后油马达与模具接口处的间隙13。半成品吊具包括:导向装置、

45、滑轮组、吊臂等整套系统装置。分类吊具由6个1米长的吊具组成,包括吊具架、液压系统、夹持及定位控制采用PLC控制。设备主要参数及技术要求: 采用地面控制,空中翻转吊具的控制电源由乙方在天车上自行选取。翻转吊具控制采用PLC自动定位控制,定位油缸到位后油马达与模具接口处的间隙13。半成品吊具带有小车吊运的吊钩。4.2米复线设备分类表(天车、起重机类)序号原序号名称、型号及规格单位数量单机功率(kw)总功率(kw)备注11.21电动单梁起重机 LD型 起重量5吨跨度16.5m 起重高度8m台1101025.4模具翻转天车 起升重量: Q=5+5t跨度:Lk=8m 天车轨道长度:672=134m 滑触线长度:67m台218地面控制,翻转控制固定在天车上35.11编组天车 起升重量: Q=5+5t,跨度:Lk=8m 天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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