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设备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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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货物采购谈判采购文件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二一一年五月九日目 录投标邀请函第一章 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第五章 评审方法第六章 招标人须知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邀请函受 沈阳市安宁医院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电器设备 ”项目以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 采购项目名称:电器设备2. 采购项目编号:2011-0343/CG(P)201103233. 采购项目内容:见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二、政府采

2、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三、采购文件的免费下载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四、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5月17日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5月17日8:309: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

3、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五、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邮政编码:110016采购文件咨询:耿丽芝 024-22896656入库登记咨询:02422896679合同领取咨询:02422896645财务缴退咨询:024-22873388中标书领取咨询:024-22896661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一年五月九日第一章 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项目内容采购项目名称电器设备采购项目编号2011-0343/CG(P)20110323采购单位沈阳市安宁医院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3. 满足本采购文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的规定。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文件下载http:/www.ccgp-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5月17日9:30时整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九十天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仟元 整(不分品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现金的形式交纳。A. 采用电汇形式交纳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主动自行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5、且以汇款到账时间视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收款单位: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天合支行银行账号:0308010140940001808注明字样:“2011-0343/CG(P)20110323项目投标保证金”B. 采用银行汇票和银行保函形式交纳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采购中心财务部门。C. 采用现金形式交纳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盛京银行沈阳市文艺路支行(地址: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侧窗口)交纳到以下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文艺路支行银行账号:0340060141900000089注明字样:“2011-0343/CG(P)2

6、0110323项目投标保证金”D. 已取得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书”的可免交。温馨提示:建议投标供应商使用电汇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这会使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退缴十分便捷。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5%)交纳银行及账号:同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及账号特别说明1.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2.投标人投标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单独递交一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否则集中采购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若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须在递

7、交投标文件同时单独递交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集中采购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项目内容质量保证期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如果国家、行业或制造商规定有明确期限的,以规定期限孰长为准;如果未规定有明确期限的,则质量保证期至少应为十二(12)个月。付款方式1. 在中标供应商根据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中的规定将货物交付、经验收合格并将发票(付款单位处应填写采购单位名称)及其复印件和经采购单位签署有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提交给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审核通过后,由沈阳市财政局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90%。2. 合同价款的1

8、0%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六(6)个月后且无质量问题,中标供应商将采购单位签署有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沈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反馈报告单提交给沈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审核通过后,由沈阳市财政局支付给中标供应商。其他1. 投标人投标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必须是本采购文件所要求的,所提供的货物(包括零部件)应为全新产品,负责送货上门,负责所供货物的安装与调试。2. 投标报价为沈阳市交货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货物、随配附件、运至指定交货地点费用、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用、税金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的总和。买方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 在本项目履约期间,如果发现中标供应商或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未能

9、按照其投标承诺执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顺延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期时间,同时将视具体情况予以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和延长质量保证期的处罚。4. 报修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售后服务。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项目内容投标文件封面符合性审查材料1. 投标函2. 开标一览表3. 货物价格明细表4. 技术指标响应表5. 售后服务承诺书资格性审查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当年年检,能够清晰反映年检情况与经营范围)2. 自开标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 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其

10、他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数据和材料注:1. “符合性审查材料”和“资格性审查材料”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就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2. 对于给定格式的,必须按照给定的格式进行填报;没有给定格式的,投标人可以自行设计。3. 投标人在装订投标文件时,应严格按照以上表格投标文件内容的顺序进行装订。4. 投标文件违反“招标采购文件第六章”第24条规定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5. 不具有独立运作并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的分公司没有企业法人授权的投标无效。 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本次采购不再分品目,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全部均投,不得再行拆分,对于拆分的报价将拒绝接受。除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招

11、标项目需求”中明确标识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之外,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规定,投标产品必须为本国产品。电器设备序号产品名称数量技术参数150寸彩电15台屏幕尺寸 50英寸面板 等离子屏幕比例 16:9 分辨率 1366768水平视角 178 垂直视角 178刷新频率 600Hz (子场驱动)待机功率 1W机身尺寸 120375375mm 机身重量 23.5kg产品附件 1电视机2电池1使用说明书1遥控器1保修卡1交流电源线 13D眼镜产品必须具备功能:1、 显示并支持分时3D视频功能、USB蓝光视频解码,还能实现2D视频到3D视频的转换,网络电视;要求生产厂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原件。219寸彩电35台

12、产品规格屏幕尺寸 19英寸面板 LED最大可视图像尺寸对角线约470mm对角线约546mm 固有分辨力1366768 19201080彩 色 制 式PAL、NTSC 声 音 制 式D/K、M、I、B/G PC推荐输入格式1360x768/60Hz HDMI 推荐输入格式720p(50/60Hz) YPbPr推荐输入格式720p(50/60Hz) 音频输出功率23W 待机功耗( 约) 1W机身尺寸 ( 宽 高 厚) 468.8312.338.9 产品必须具备功能:超薄,节能省电,寿命长,画质稳定;要求生产厂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原件。3空调10台空调类型 :柜式空调 冷暖类型 :冷暖型变频/定频 :

13、定频 空调匹数:5P适用面积 :60-83 能效比 :3.01 能效等级:3级控制方式:遥控 室外机:双风扇技术参数 制冷量:12000W 制冷功率:3987W制热量:13200(2500)W 制热功率:4125(2500)W循环风量:1800m3/h 室内机噪音:46-54dB室外机噪音:62dB 内机尺寸:6003601900(单位mm)外机尺寸:9703501260(单位mm)零配件终身免费更换。整机、压缩机包修六年。要求生产厂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原件。4空调1台空调类型 :柜式空调 冷暖类型 :冷暖型变频/定频 :定频 空调匹数:3P 适用面积 :34-53能效比 :3.01 能效等级:

14、3级 控制方式:遥控技术参数 制冷量:7200W 制冷功率:2392W制热量:7800(2100)W 制热功率:2438(2100)W循环风量:1100m3/h 室内机噪音:43-48dB室外机噪音:59dB 内机尺寸:4802951710(mm)外机尺寸:900330835(mm)零配件终身免费更换。整机、压缩机包修六年。要求生产厂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原件。5彩色数码一体机1台彩色数码多功能一体机:1.打印/复印/扫描/传真,2.16页/分钟的黑彩同速打印,3.16页/分钟的黑彩同速复印,4.600*2400dpi打印分辨率,5.复印分辨率600*600dpi,6.彩色扫描光学最大分辨率120

15、0*2400,内插值最大19200*19200dpi,7.首页输出时间:黑白15秒;彩色16秒,8.数码复印,9.彩色扫描,10.网络功能,11.调制解调速度33.6kbps,12.鼓粉分离设计,13.高速USB2.0接口6和面机1台自动翻斗和面机不锈钢内胆,自动翻斗,结构紧凑,密封性和面,采用链条传动、操作容易、效率高、噪音小、适用于大、中型饮食单位。配用动力:380V 0.75KW-4一次和面量:100kg生产能力:850kg/h外形尺寸:1250*680*1300机器重量:650kg7六头馒头机1台外形尺寸:1410500980mm;机器重量:210kg;生产效率:4200个/时;电压:

16、380v;功率:220v 3kw;馒头规格:1两-3.5两/个馒头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天内付货交货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第五章 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所谓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按以下规则进行评审:1. 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方法对每个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果评审小组认为排序第一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明细报价

17、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成交资格,按顺序确定排在其后第一位的投标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2. 评审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特别说明:1. 对于纳入国家和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投标产品,应对其投标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2. 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应对其投标价格给予5%的价格扣除。3. 对于投标产品同时属

18、于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应对其投标价格给予15%的价格扣除。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须知适用于采购文件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2. 定义:2.1 “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具体组织采购活动(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2.2 “采购单位”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单位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2.3 “采购货物”是指采购文件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2.4 “潜在投标人”是

19、指知悉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采购项目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有可能愿意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2.5 “投标人”指按采购文件规定取得采购文件并参加采购活动投标的供应商。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经营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如果投标货物实行许可证制度,则须持有相应的许可证)。3.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沈阳市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资金、技术和生产能力,向采购单位提供满意的、证明所有货物及其辅助

20、服务来源的文件,并提供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证明。3.4 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 能够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3.7 满足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其他条件。4. 货物及伴随服务4.1 投标人除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采购单位人员进行必要的

21、培训等等。以上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4.2 如果采购文件没有明确规定,那么投标人应提供本国货物。4.3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是进口货物,则发生的一切中间费用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是需要现从国外进口的货物,且投标人没有进出口代理资格的,投标人应当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附表),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

22、文件一并提交集中采购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5.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等有关费用。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集中采购机构在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时有权根据采购单位的实际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幅度内对“采购项目需求”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变更,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7. 履约验收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对中标人合同的执行情况组织国家检验机构或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履约验收,并将视情况组织国家专

23、业检验部门对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实施破坏性验收,破坏性检测所产生的产品成本费用由中标人承担。8. 资金来源及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8.1 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并使用该项资金支付采购后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款项。8.2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二、采购文件9. 采购文件构成投标邀请函第一章 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第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第四章 采购项目需求第五章 评审方法第六章 投标

24、人须知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10. 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将需澄清的事项及依据以书面形式函告集中采购机构。10.2 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沈阳市政府采购网”、“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10.3 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具体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沈阳市政府采购网”、“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发布变更公告。10.4 所有投标人(尤其是从网站自行

25、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均有义务定期登陆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网站获取相关信息,集中采购机构发布在上述网站的更正公告和变更公告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且已为各投标人知悉,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三、投标文件11.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11.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特殊规定外,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 投标文件编制的要求12.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

26、事项、格式、条款等要求,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2.2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资格性审查材料的复印件应是清晰可辨的。12.3 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若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或提供了虚假数据,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12.4 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以A4纸大小为标准装订成册(禁止使用活页式)并自编目录及页码。除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页都要在右下角编制页码,如有资格证明文件

27、或宣传资料彩页等材料而无法编制页码的,可用不退色的墨水笔按顺序填写,但字迹必须清晰可认,不可潦草。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而被视为无效投标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13. 投标文件的构成13.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内容构成,请参见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的要求。13.2 开标前集中采购机构不再另行安排资格预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

28、由评审小组负责,若投标人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3 资格审查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并注明“只限本次投标使用,再次复印无效”等类似字样。14. 投标文件格式14.1 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文件已提供有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由投标人自行拟定。14.2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投标函。14.3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写、签署、盖章,不得自行增减内容。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必须与货物价格明细表中的“合计(总价)”保持

29、一致。14.4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货物价格明细表,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简介、来源、数量和价格。14.5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技术指标响应表。技术指标响应表是评审的重要依据,投标文件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应与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逐项对应填列,并将偏离情况在偏离栏中列出。15. 投标报价15.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投标价格应为折扣后货物价格、购买货物和相关服务需交纳的所有税费及货物运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15.2 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货物价格明细表的内容填写货物的单价、总价、投标报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15.3 开标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在政府

30、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5.4 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报价。15.5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设备,还应填报投标设备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16. 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时间和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 投标人必须准确填写投标保证金

31、汇出(交纳)人的名称,集中采购机构只按汇出(交纳)人的名称及供应商库内登记的银行账户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16.3 投标保证金汇出(交纳)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法人,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6.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至集中采购机构财务部门领取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16.5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虽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但所交纳的数额不足或未能出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6.6集中采购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凭未中标供应商提交的集中采购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已交

32、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凭中标供应商提交的集中采购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16.7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资格的;(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或者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谋取成交资格的;(4)投标人向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或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以牟取成交资格的;(5)成交后,成交供应商拒绝交纳履约保证金的;(6)成交后,成交供应

33、商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7)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分包给他人的;(8)成交后,成交供应商不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9)投标人的其他给政府采购活动带来不利后果的行为。17. 投标有效期17.1 在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7.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集中采购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

3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集中采购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8.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8.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种数据及资料(本须知第13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18.2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规定数量的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18.3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18.4 投标人名称应填

35、写全称,不允许只填写简称。18.5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8.6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单独密封,且在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如果要求投标人提供合同、资质证书等证件原件或样品,应单独包封并注明其内容,以便评审小组查阅后退回投标人。(2)如果要求投标人提供如光盘等一次性介质,则该介质必须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正

36、本封装在一个包封中。(3)如果投标人将要求单独包封的证件原件或样品与投标文件装订在一起,则视同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而不予退回。19.2 包封的封装处应:(1)注明下列识别标志: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北京时间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具体时间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加盖投标人公章。19.3 如果投标人未按第19.1条和19.2条要求密封和标记,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错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启封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20. 投标截止时间20.1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

37、及要求”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20.2 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约束。20.3 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1)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的;(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3)未出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的。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集中采购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签字盖章。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

38、按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1.3 递交“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投标人。21.4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即从开标之时起),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1.5 自投标截止时间始,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止,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除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外,还将受到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而做出的处理。五、开标与评审22. 开标22.1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沈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按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采购单位、投标人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谈判采购会议

3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并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时,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 评审小组的组成23.1 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建评审小组并组织评审工作。23.2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审小组,已经进入的必须退出。23.3 评审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独立履行评审职责。23.4 除特殊情况外,评审小组将在沈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监察部门监督下从沈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40、。24. 投标文件的初审24.1 符合性审查。评审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了响应。符合性审查条款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24.2 资格性审查。评审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以供审查,投标人应在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投标人拒不提供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资格性审查条款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24.3 实质

41、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采购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所谓重大偏离是指投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如果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4.4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审小组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而且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4.5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

42、标。24.6 评审小组审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4.7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参加谈判会议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的;(4)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或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5)投标文件的交货期超过采购文件规定交货期的;(6)投标文件未标明交货地点的;(7)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未按规定装订成册并自编目录与页码的;(8)投标文件附有不能接受的条件

43、的;(9)存在辽财采2008886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的。24.8 投标文件中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列规则修正:(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按上述规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审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规则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5. 投标文件的澄清25.1 在评审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

44、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5.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价格或其他实质性内容进行更改。26.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26.1 评审小组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和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即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办法。评审小组将与通过初审的投标人分别进行背靠背的谈判。谈判结束后,参加谈判的投标人无论对服

45、务承诺或最后报价有无补充或修改,都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递交给评审小组。投标报价以投标人进行的最后一次谈判报价为准。根据投标报价和项目评审情况,谈判可能只进行一次,但不排除再次竞谈的可能性。26.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按以下规则进行评审:(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方法对每个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2)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须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并确定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或将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名单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按照评审小组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如

46、果评审小组认为排序第一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明细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成交资格,按顺序确定排在其后第一位的投标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26.3 按上述评审方法确定的符合成交条件的投标人如果有2个或2个以上,则以技术优劣确定成交供应商;技术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投票确定成交供应商或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26.4 评审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由评审小组集体研究决定。27. 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7.1 开标之后,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7.2 在评审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予政府采购合同方面向评审小组、采购单位或集中采购机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授予政府采购合同28. 政府采购合同授予标准除本须知第30条规定的情况外,评审小组将把政府采购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有良好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且符合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规定的成交供应商。29.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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