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流设备运行维护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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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LN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发 布2006-08-16 实施2006-08-01 发布直流设备运行维护规程 Q/LN 10102006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目 次 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总则14铅酸蓄电池运行与维护35镉镍蓄电池运行与维护56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运行与维护67充电设备运行与维护78直流屏及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99铅酸蓄电池常见故障处理1010镉镍蓄电池常见故障处理1111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常见故障处理1212充电设备常见故障处理1313直流屏及微机控制器常见故障处理1414解释及说明1615直流技术安规19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蓄电池的充电方式21A.1

2、恒流充电式21A.2 恒压充电式21A.3 限流恒压充电式21A.4 均衡浮充电充电方式21A.5 快速充电方式21附录B (规范性附录) 蓄电池的整流充电装置22B.1 磁饱和式22B.2 磁放大式22B.3 可控硅全控桥式22B.4 可控硅全控桥(带逆变器)式22B.5 PWM脉宽调制式22B.6 高频开关电源式22附录C (规范性附录) 铅酸蓄电池维修方法23C.1 消除极板严重硫化时的水处理法23C.2 消除极板硫化的小电流充电法23C.3 极板硫化严重时的小电流充电法23C.4 蓄电池极性颠倒23C.5 带电更换蓄电池23附录D (资料性附录) 常用数据表格24前 言 为保证直流电源

3、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结合辽宁电网直流设备的状况,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与行业标准不符时,按行业标准执行。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标准化办公室归口,生产部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生产部 沈阳供电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诚、周志强、李胜川、王世和。本标准审定人:李春和。本标准批准人:刘劲松。直流设备运行维护规程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辽宁电网直流电源设备包括:各类蓄电池、充电装置及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的技术要求、标准与参数。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电网直流电源设备的运行与维护。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

4、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2900.11-1988 电工术语 蓄电池名词术语GB/T 2900.33-1993 电工术语 电力电子技术GB 13337.1-1991 固定型防酸式铅酸蓄电池技术条件DL/T 459-2000 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DL/T 637-199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3、 总则4、 基本目的5、 保证直流设备运行、维护人员的安全;6、

5、保证直流设备的良好运行状况,延长其使用年限;7、 保证变电所各直流电压在合格范围内;8、 保证蓄电池的容量及直流电压质量。9、 变电所直流专兼职维护人员,变电所运行人员,生产科室、供电局(工区)分场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应熟知本标准。10、 固定式铅酸蓄电池应安装在专用蓄电池室内。酸性蓄电池和碱性蓄电池不得安装在同一室内。镉镍与阀控式蓄电池应安装在主控制室或专用的室内。11、 专用蓄电池室入口处应有一个小套间,小套间的门向外开,套间应有上下水道和水池。12、 专用蓄电池室附近应有存放硫酸及调制电解液用的工器具和备品的专用房间,也可利用套间。13、 防酸蓄电池室的墙壁、天花板、门窗框、通风管道内外

6、侧、金属结构、支架及其它部分皆应涂以防酸漆,蓄电池室的地面应铺设耐酸瓷砖。14、 蓄电池室的窗户应安装遮光玻璃或粘有遮光纸的玻璃,以避免阳光直射在蓄电池上。15、 蓄电池室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并至少应有一个灯接在直流事故照明电源上,其开关、插座及熔断器应安装在蓄电池室外。16、 蓄电池室应根据室内酸气的大小设置适当的数量及空气流量的通风机。为了保证蓄电池的绝缘,蓄电池室还应设置自然通风气道。通风气道应该是独立管道,不可将通风气道引入烟道或建筑物的总通风系统中。17、 蓄电池室内只允许安装无接缝的或者焊接的无汽水阀门的暖气设备。18、 电气取暖,应采取措施对可能产生火花部分加以密闭并在充放电时停用。

7、取暖设备与蓄电池的距离不应小于0.75m。电取暖设备表面温度不超过85。19、 蓄电池室内应有下水漏斗,地面要有适当坡度,以便排水。20、 蓄电池室应经常保持适当的温度,一般要求10至30之间,特殊情况下在蓄电池容量能满足运行要求时,也可以低于10但不得低于5。21、 蓄电池室内应有通道。两侧均装有蓄电池时,通道宽度应在1m以上,一侧装有蓄电池时,通道宽度应在0.8m以上。蓄电池导电部分间的距离,当其二部分间的正常电压(非充电时)超过65V但不大于250V时,不应小于0.8m;电压超过250V时则不应小于1m。22、 相邻导体间(指由蓄电池引出的母线),以及导线与建筑物或与其它接地体之间的距离

8、不应小于50mm。母线支持点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m,裸导体在支持瓷瓶上固定时,应使用铜线或镀锌铁线绑扎。23、 铅酸蓄电池应备有下列仪表、工器具和备品:24、 仪表:a) 测量电解液密度用的密度计;b) 测量电解液温度用的温度计;c) 测量室内温度用的室温计;d) 测量蓄电池电压用的直流电压表。25、 工器具:a) 充注电解液用的玻璃缸、漏斗、量杯;b) 搪瓷盆、塑料桶;c) 耐酸手套、耐酸围裙,胶皮靴子。26、 备品:a) 化验合格的蒸馏水;b) 密度为1.400的稀硫酸;c) 中和硫酸用的碳酸氢钠;d) 防酸隔爆帽;e) 适当数量的备用蓄电池。27、 镉镍电池应备有下列仪器、仪表、工器具和备

9、品:28、 仪表:a) 测定电解液密度用的密度计;b) 测定电解液温度用的温度计;c) 测定电池电压用直流电压表;d) 工器具:e) 搪瓷盆、漏斗、注射器、塑料桶;f) 毛刷、细滤布;g) 橡皮手套。29、 备品:a) 化验合格的蒸馏水;b) 3% 的硼酸溶液;c) 电解液(密度1.20 0.01g/Cm3)10kg,每L加氢氧化锂40g。30、 蓄电池的绝缘电阻:31、 电压220V的蓄电池组不小于200k。32、 电压110V的蓄电池组不小于100k。33、 电压48V的蓄电池组不小于50k。34、 直流设备运行中应具备下列完整的技术资料:35、 出厂使用及维护说明书、产品合格证;36、

10、安装图纸及电气原理接线图等。37、 充电、直流屏及微机控制器运行中应具有以下维修用的仪器、仪表及备件:38、 钳形电流表与兆欧表;39、 机械或数字式万用表;40、 示波器及晶体管毫伏计;41、 触发(控制)备板及备用电子与电气器元件等。42、 变电所直流电源设备在安装后投运前应作以下验收检查项目:43、 被验收直流设备72小时试运行报告及设备合格证、装箱单、说明书、图纸及资料等;44、 蓄电池组的三次放电容量记录及放电曲线表;45、 蓄电池组初充电记录,电解液及水化验结果;46、 直流电源设备的各种保护、报警及信号动作情况及记录;47、 直流电源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与微机监控及“三遥”装置

11、功能等是否完好;48、 验收单位应得到双方签字完整的交接验收报告。49、 为保证蓄电池组经常保持充满电状态,必须注意随时调整浮充电流,以维持直流母线电压的规定值。蓄电池的浮充电流一般应按公式1调整和维持。 f=0.03Ah/36( 1 )b) f浮充电流; Ah蓄电池的额定容量; 36常数。50、 按浮充电方式运行的蓄电池组,在浮充机故障时应能保持直流母线电压在合格范围内,为此可以采用附有切换器的结线方式,当浮充机故障直流母线电压降低时,把备用电池接入。也可不采用电池调尾方式而采用其它调整直流电压的方法。51、 蓄电池应安装在通风、温度不超过40、远离热源与易产生火花的设施、有放射性、红外线、

12、紫外线辐射及腐蚀介质的地方。电池表面应保持清洁、干燥。52、 按浮充电方式运行的蓄电池组,每个电池的端电压,电解液密度应符合制造厂说明书的规定,测试电解液密度时,应按不同温度根据下式校正为25时的密度值:d25=dt+0.0007(T-25)。( 2 )c) d2525时的电解液密度; dt实测电解液密度; T实测电解液温度。53、 变电所的运行值班人员或专、兼职直流维护人员应负责蓄电池的检查、测试及维护工作。54、 检查测试及维护周期:a) 检查、测试工作每天一次(每次测量5-10只领示电池);b) 蓄电池清扫工作每月一次。55、 检查、测试及维护项目:a) 检查蓄电池室通风、照明及室内温度

13、;b) 电解液液面高度,补加电解液或蒸馏水;c) 记录典型电池的端电压,电解液密度、温度;d) 各连接点有无腐蚀、爬碱、松动、过热打火等现象;e) 蓄电池端子头定期涂凡士林,进行清扫及处理缺陷工作;f) 浮充电流是否适当,基本电池与备用电池充电是否均匀;g) 定期进行蓄电池核对性放电; 56、 维护工作注意事项:57、 在电池使用过程中应将防酸栓或气塞拧紧,切记取下。平时注意清洁,用水冲洗粘污在防酸栓或气塞表面上的尘土,保证其良好的通气性能。58、 蓄电池槽不要直接接触芳香烃、氯代烃、油类(如汽油、煤油)等有机溶剂。如需清擦电池槽,可用脂肪烃、酒精等轻轻擦拭。59、 清扫蓄电池时,严禁将水或其

14、它杂物溅入蓄电池槽内。60、 变电所运行值班人员每日应将直流设备运行情况,详细记录在直流设备运行与维护记录簿内。61、 专业工程师每年应对直流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总结与分析,并制定改进措施。 62、 铅酸蓄电池运行与维护63、 基本要求64、 蓄电池应有明显的名称、标志和编号;65、 每个蓄电池槽上均应画有允许液面高度的标志线,每个电池的液面高度应一致;66、 蓄电池浮充电压值一般应为2.15-2.2V,GFD型蓄电池型蓄电池浮充电压值为2.23V,允许电压瞬时上升2.3V。67、 蓄电池新装或大修后必须进行初充电,初充电是否良好将严重影响蓄电池的容量和寿命。初充电的实质是在正极板上形成过氧化铅

15、层,负极板的填充物变成铅绵。初充电应严格按制造厂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进行。68、 蓄电池初充电程序。69、 按说明书要求调配电解液,液温降至30以下时灌注蓄电池内,并使液面高出极板10-20mm;70、 静止410小时,以使硫酸溶液渗透到极板上的有效物质内;71、 按说明书初充电电流的要求值和充电时间连续充电;72、 间断12小时使电池处于不充电状态,然后充电到剧烈冒气时止;73、 再间断12小时,再次充电到剧烈冒气时止,直到间断1小时后再次充电立刻发生剧烈冒气现象,而且电池电压和电解液密度二小时内稳定不变;74、 充电过程中,应注意保持电解液的温度不超过35,否则应降低充电电流或停止充电。暂时停

16、止充电的时间不宜超过4小时。75、 初充电是否完成应依据下列情况判断:76、 每个电池均已冒出较强烈的气泡;77、 电解液密度上升到规定值,并且2小时保持不变;78、 每个电池的电压已上升到2.72.8V,2小时不变;79、 正极板呈棕褐色,负极板呈灰色。80、 蓄电池初充电过程中应做以下各项检查和测试:81、 每隔1个小时测试并记录1次每个电池的电解液密度、温度、端电压;82、 检查充电装置的温升情况,检查各部件有无松动打火现象;83、 检查充电电压和充电电流是否符合规定,否则应及时调整。84、 蓄电池初充电结束后应做放电容量试验,以检查蓄电池的实际容量。85、 蓄电池一般应采取整组浮充电运

17、行方式,即整组蓄电池与浮充机并联,直流负荷正常情况下由浮充机供给,同时以较小的电流给蓄电池充电,以补充电池的自放电。在浮充机停机时,全部直流负荷由蓄电池供给。86、 按浮充电方式运行的蓄电池组应经常处于满充电状态。87、 蓄电池的极板应经常浸没于电解液中,当极板上沿与电解液液面间的距离小于10mm时应及时充注蒸馏水而不应充注稀硫酸。电解液密度降低时应查找原因,如需调整应用密度为1.4的硫酸溶液,但该工作必须在充电工作完成以后进行。88、 按浮充电方式运行的蓄电池组要定期进行核对性放电:89、 新装或大修后的蓄电池组,第1年每6个月进行1次;90、 运行1年以后的蓄电池组1-2年进行1次核对性放

18、电;91、 如果在此期间曾由于浮充机故障而导致蓄电池强迫放电,可以不进行核对性放电。核对性放电应以10小时放电率电流值进行放电。92、 核对性放电注意事项:93、 只有一组蓄电池的发电厂和变电所在进行核对性放电时,只允许放出其额定容量的5060%。放电终期电压不得低于制造厂的规定值;94、 有两组蓄电池的变电所可进行全容量放电,放电终期电压遵守制造厂的规定;95、 蓄电池放电过程中,大多数电池还未降到放电终期电压,但个别电池端电压已低于终期电压值时,应立即停止放电并核对电池容量;96、 放电过程中每隔1小时应检查测量1次蓄电池的电压、电解液密度、温度、放电电流。接近放电终了时,因为电压下降很快

19、,应增加测试和检查次数;97、 放电过程中应注意检查有无极板短路及其它异常现象,以便及时消除。98、 蓄电池是否已放电终了,应根据以下特征来判定:99、 蓄电池已经输出其额定容量;100、 单只电池已降低到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放电终了电压值,当以低于10小时放电率电流放电时,往往在电池端电压还未降低到终了电压就已经放出了保证容量,此时也应停止放电;101、 电解液密度降低,但不能低于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最低值;102、 放电终了时正极呈浅褐色,负极板呈浅灰色。103、 充电前应检查每个电池的电压、电解液密度、温度及液面高度 。104、 蓄电池一般应以10小时放电率电流进行充电,必要时可以按制造厂规定的

20、最大充电电流充电,当电解液温度超过35时应降低充电电流。105、 整个充电过程中,通风机应投入运行。充电过程中应注意检查每个电池是否充电均匀,每隔1小时检查1次电池的电压、电解液密度、温度、充电电流并做好记录。充电是否完成应按以下特征判断:106、 正、负极板均发生强烈气泡;107、 电解液密度增加到规定值,且经1小时不变;108、 单只电池电压均上升到2.7至2.8伏,且经1小时不变;109、 正极板呈棕褐色,负极板呈灰色。110、 变电所只有一组蓄电池,根据安全、可靠条件又不允许放电至额定容量的50%,可以只进行均衡充电而不做核对性放电。均衡充电可以不切除直流负荷。111、 按浮充电方式运

21、行的蓄电池组发现以下情况应进行均衡充电:112、 个别电池硫化、充电时电解液密度不易上升;113、 由于某种原因浮充机退出运行,蓄电池担负直流负荷。114、 电池的电解液纯度遇有下列情况应进行化验分析:115、 新装或大修后的蓄电池;116、 对电解液纯度有怀疑时。117、 预计停用2至3个月的蓄电池,在停用前应先充电,以后每隔1个月充电一次,停用期间液面应高出极板上沿10至20 mm。每月应测量一次电解液的密度和电池的端电压,如果停用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最好将充好电的电池电解液密度降低到1.06,使用前在恢复正常值。118、 未灌注电解液的蓄电池应贮存在5至40干燥通风的室内,不能倒放,应轻

22、轻搬放。119、 镉镍蓄电池运行与维护120、 基本要求121、 镉镍蓄电池外壳应有名称、型号与编号;122、 组成电池组的单电池自放电应保持一致,在同一浮充电流下的端电压相差不超过40mV;123、 电池液面应易于观察,高度应一致;124、 电池上部极柱和气塞根部应密封严密,气塞孔应保持畅通;125、 电池组上面应加绝缘隔板。126、 新装电池的初充电初充电应严格按厂家规定进行,无制造厂规定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127、 电池表面清擦干净,灌注新电解液(密度为1.191.21g/Cm3);128、 静止2-4小时以使电解液渗透到极板内部,同时可使电解液温度下降到30以下;129、 初充电电流采

23、用0.2C5进行充电。130、 初充电是否完成应依据下列情况判断:131、 每个电池电压均上升到1.701.76V, 3小时保持不变;132、 充入电池的容量不低于额定容量的三倍;133、 每个电池已冒出较强烈的气泡。134、 初充电过程中的检查:135、 初充电开始后10分钟时,检查极柱是否发热,单电池电压是否上升,液面高度是否正常,以后每半小时检查1次;136、 每1小时测量并记录1次充电电流和电池组电压、电解液和温度。137、 蓄电池组应采用浮充电方式运行,以补充蓄电池的自放电。在浮充机停机时,全部负荷由蓄电池供给。138、 根据电池电压的变化情况,应随时调整电池的浮充电压电流,高倍率电

24、池浮充电压在1.35V1.39V范围内,每安时浮充电流12mA;中倍率电池浮充电压在1.42V1.45V左右范围内,每安时浮充电流35mA。139、 按浮充电方式运行的电池组,每年应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140、 核对性放电应注意:141、 当直流系统只有一组蓄电池时,只允许放出额定容量的50%;142、 核对性放电的放电电流为0.25C5,放电过程中每隔1小时检查一次电池液面、端电压和放电电流,并作好记录;143、 核对性放电过程中,当电池组端电压降到厂家规定值以下时,应连续测量单电池电压,以便及时发现落后电池;144、 当直流系统有两组蓄电池时,其中一组电池可脱离运行,进行全容量核对性放电;

25、145、 全容量核对性放电时,只要发现有一个单电池电压降到1V(50%容量放电,单电池电压降到1.14V),应立即停止放电,计算放出容量;146、 核对性放电,应在蓄电池浮充电停止后立即进行。如电池组放出容量不足额定容量额的50%,应反复进行多次充放电,使电池放出容量超过80%,方可投入使用。若电池经反复充电仍达不到80%的额定容量,应更换电池的电解液,再次进行充电,达到上述要求后,可投入系统浮充电运行。147、 按浮充电方式运行的蓄电池组,由于电极上的活性物质存在不均匀,使得单电池的电压和容量不均衡,为此需要进行整组电池的均衡充电。148、 均衡充电的周期应根据单个电池的电压差而定:149、

26、 单个电池的电压相差在0.010.03V每年一次;150、 单个电池的电压相差在0.030.04V每三个月一次。151、 对于搁置不使用的的蓄电池,在运行前应按厂家说明书规定进行补充电工作。152、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运行与维护153、 基本要求154、 蓄电池外表应有明显的名称、标志与编号。155、 蓄电池内部气体压力超过额定值时,安全阀应自动开启,在释放出过量气体后能自动关闭。安全阀还应阻止空气中氧气进入蓄电池内部而氧化负极板。156、 蓄电池的密封栓中的滤气片应阻隔外部明火进入蓄电池内部。从而可防止蓄电池发生爆炸。157、 蓄电池内部应有可靠,高效率的气体再化合部分,在正常的使用过程中

27、无需补水。158、 整组蓄电池中电池的内阻与自放电应数值一致。运行中的单只电池端电压差及开路电压差不能超出表1的数值。1、 蓄电池运行中浮充电压差及开路电压差值表 内容电压浮充电压差值开路电压差值0.045V0.03V0.135V0.04V0.27V0.06V159、 蓄电池端子头应有良好的绝缘与测量电压孔。160、 蓄电池按照全浮充电方式运行时,必须满足95以上的容量。161、 蓄电池在全浮充电方式下运行时,应保证直流母线在合格范围内。各生产厂家规定的数值不相同,在25时:应在2.25V左右(见厂家说明书)。当环境温度低于25时,浮充电压应提高,以防止充电不足。温度高于25时,应降低充电电压

28、,以防止过充电。一般情况下,校正系数为3mV/。162、 按全浮充电方式运行的电池组,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核对性放电。163、 进行核对性放电时注意事项:164、 蓄电池的容量与放电电流有关。放电电流小,则放电容量就大,反之放电容量则小。电池的容量与温度有关,温度低放电容量降低(一般情况下选用10小时率放电);165、 当变电所只有一组蓄电池时,进行核对性放电时只允许放出额定容量的50,放电终期电压不得低于各生产厂家规定数值。放电后,应立即进行充电;166、 有两组蓄电池的直流系统,由于其中一组可以脱离运行,所以另一组可进行全容量核对性放电;167、 进行核对性放电时,放电电压、电流可根据各生产

29、厂家规定值进行;168、 在核对性放电过程中,应每隔1小时检查、测量电池的电压、电流与温度,并作好记录。在接近放电终了时,应增加测试与检查次数。169、 蓄电池是否放电终了,应根据以下情况判定:170、 蓄电池已放出额定容量;171、 单只电池电压已降到厂家规定的放电电压数值,当电池以低于10小时放电率放电时,电池端电压还未降到终期电压,但电池这时已经放完额定容量,此时必须及时停止放电。172、 蓄电池按浮充电运行时,浮充电压与环境温度的关系可按公式3计算: 浮00.003(t25)( 3 )d) 浮 t时的充电电压;0 25时的充电电压。173、 蓄电池应采用限流恒压方式充电,即初期控制电流

30、,充电电流要小于0.310,一般采用0.10.1510最佳,后期控制充电电压,电池处于浮充状态。使用时电压设置一般为2.25V左右/单只。在恒压充电条件下,蓄电池充电接近结束时,充电电流趋于稳定。通常情况下,充电电流稳定小时,说明蓄电池已充足电,此时即停止充电可以投入使用。充电过程中应每隔1小时检查电压、温度及单只电池电压是否均匀,并做好记录。174、 蓄电池在进行均衡充电时电压与温度应按公式4计算: 均00.005(t25)( 4 )e) 均 t时的充电电压;0 25时的充电电压。175、 蓄电池在下列情况下使用,需定期进行均衡充电。176、 全浮充电的电池每年进行一次均衡充电;177、 蓄

31、电池安装结束后、投入使用前,应进行均衡充电;178、 蓄电池长期处于不间断半浮充电状态或不能达到连续浮充状态,每隔三个月或半年均衡充电一次。179、 蓄电池在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对电池进行均衡充电:180、 蓄电池单只端电压降到1.90V;181、 在紧急放电后需及时恢复充电;182、 蓄电池放电后在24小时未及时进行充电;183、 采用小电流长时间深放电或大电流过量放电;184、 蓄电池额定输出电量超过规定值的20。185、 蓄电池在贮存过程中,由于放电将损失部分电量。使用前应进行补充电,一般电池贮存期未超过一年,以2.25V/单只的恒定电压充电35天。186、 蓄电池放电时的电压不能

32、低于其终止电压(见厂家规定)如低于所规定的终止电压,将会缩短电池的使用寿命。187、 蓄电池放电后应及时充足电或因操作错误使电池过放电时,也应立即进行充电。否则将难以恢复电池的容量。电池千万不要在放电状态下长期贮存。188、 蓄电池在运行中,严禁单独增加或减少电池组中某些电池的负荷。189、 蓄电池运行中,浮充电装置的稳压精度必须2。应使用具有限流功能的充电设备。190、 充电设备运行与维护191、 基本要求192、 充电设备应选用具有自动稳压、稳流的磁放大式、可控硅移相式、高频开关式、微机监控自动式或带有直流电交流逆变功能的整流电源装置。193、 充电装置稳压、稳流、纹波系数、效率、噪声、均

33、流不平衡度运行要求值如表2:194、 充电设备应具有以下保护功能:195、 直流过、欠电压、交流失压报警及信号;196、 直流过流报警及信号;197、 三相交流电源错、缺相保护报警;198、 具有熔丝熔断报警(包括空气开关)功能;2、 型式项目磁放大式可控硅相控式高频开关电源式稳压精度2%1%0.5%稳流精度5%2%1%纹波系数2%1%0.5%效率70%80%90%噪声60dB55 dB55 dB均流不平衡度/5%199、 装置运行中具有抗强电磁干扰能力;200、 具有直流输出限流与短路保护功能;201、 运行中的充电装置其返回电网的谐波分量与抗干扰能力不应超出电力系统有关管理暂行规定范围。

34、202、 在只有一组蓄电池的变电所应有或增设一台大电流硅整流装置。以保证运行可靠性与检修蓄电池时的需要。203、 充电装置应采用双机运行既:两台整流装置并机运行。当其中之一出现故障时,另一台会自动替补功能,使运行更加安全可靠。204、 充电用整流装置,运行中不得与蓄电池解列单独带直流母线运行。205、 充电设备应具有交流失压来电时装置自动启动及软启动功能。206、 具备独立分合断路器能力的充电装置可以短时将仅有的一组蓄电池脱离直流母线运行,但充电设备必须装设足够的储能电容或复式整流装置,以保证在系统发生故障时断路器可靠的跳闸。207、 充电用整流装置应安装在干燥通风、环境温度在40至5范围内、

35、电网电压波动范围10、频率在2、没有腐蚀气体的地方。208、 运行中充电装置的各部分元件温度不超过表3的规定。3、 充电装置各元件温度表器 件 名 称温 度整流变压器85硅整流元件外壳65半导体器件连接处55电阻发热器件25(距外表30mm)铜对铜接头50209、 运行值班人员每天应对充电设备进行如下检查项目:210、 三相交流变压器运行噪声是否正常,电压是否平衡缺相;211、 浮充电压、电流、对地绝缘等情况是否正确;212、 各种保护信号是否正常,有无异常;213、 查看屏内各部分、散热器及风机运转是否运行正常可靠。214、 每年定期做好充电整流装置的检测、维护工作项目如下:215、 测量充

36、电装置中整流变压器的对地绝缘电阻、硅元件与半导体器件的主要技术参数,检查阻容保护及其它元件的性能;4、 整流变压器对地绝缘电阻值一次对二次一次对地二次对地500500500216、 清扫装置内各部分灰尘,表面查看元器件有无异常,检查插件、插板接触情况;217、 检查交、直流接触器、继电器接点的烧蚀、氧化情况及各接点机械压力是否合格;218、 检查装置各部分交、直流熔丝(包括空气开关)是否完整、接触是否良好、容量选择是否正确;219、 各仪表(必须定期校验)指示数值是否正确;220、 直流过欠压继电器的保护动作值;221、 交、直流熔丝熔断报警装置;222、 检查直流绝缘继电器的电流动作值;22

37、3、 充电装置稳压、稳流精度、纹波系数,限流定值是否符合要求。以上项目,应将结果做好记录,记入直流设备检修试验记录簿内。224、 直流屏及微机监控器运行与维护225、 基本要求226、 变电所的直流配电屏应有足够的直流电流配出与故障时的分断保护能力;227、 直流屏内直流绝缘监察装置应选用电桥或微机自动式;228、 过压继电器应采用返回系数0.98,欠压继电器1.02的继电器;229、 直流母线调压装置应选用手动或自动硅链式、脉宽开关调压式,调压精度应5;230、 应有蓄电池电压巡回检测与微机直流接地自动检测装置。231、 直流微机控制器应具有的功能:232、 能够自动的按照充电曲线对蓄电池自

38、动进行恒流限压恒压充电工作之后,转入正常浮充电状态;233、 具有监视交流、直流电压是否正确功能;234、 根据设定时间能够对蓄电池定期进行自动均衡充电;235、 直流绝缘监察及过欠压信号报警;236、 微机控制器自检及显示、参数修改功能;237、 具有抗强电场干扰能力;238、 具有调度控制“三遥”及电池巡回检测功能。239、 变电所运行中的直流母线电压,应保持在10%范围内。在有微机、复杂保护与自动装置时,电压不应超过5%。5、 直流电压、绝缘保护定值表: 电压 分类48V110V220V直流绝缘监察继电器1.7k7k25k直流高电压继电器52.8V121V242V直流低电压继电器43.2

39、V99V198V240、 直流屏应具有以下保护及信号报警装置。241、 直流过、欠压保护信号及报警;242、 直流绝缘监察信号、报警装置;243、 具有熔丝熔断(包括空气开关)报警装置。244、 微机控制器运行中,不能随意更改、变动、整定各技术参数。如需更改时,必须经当班值长同意后才能进行。245、 微机控制器在运行中,自动控制装置可与手动操作装置并用,如自动控制装置出现自身故障时,可手动位置正常运行。246、 运行值班人员每天应对直流屏进行如下检查;247、 直流输出电压及电流值、仪表指示是否正确;248、 直流正对地与负对地绝缘状态是否良好;249、 直流信号、报警装置工作是否可靠正常。2

40、50、 直流屏及微机控制器在运行时,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与检测工作,检测项目如下:251、 测量直流母线对地绝缘电阻其阻值不小于10及交流耐压符合要求;252、 整定直流母线电压监察装置中的过、欠压继电器。过压继电器动作值应选为1.25Ue。低电压继电器返回动作值应选为0.75Ue。直流控制母线过欠压继电器动作值应选为10%Ue;253、 检查直流绝缘监察装置,应在绝缘电阻降到规定值时正确动作;254、 检查各馈出回路或空气开关应在通过额定跳闸动作电流时可靠的动作;255、 消除直流屏及微机控制器内灰尘。检查紧固所有接线端子头,与电气触点及全部直流熔断器或空气开关的外观及接触情况;25

41、6、 直流屏内各种仪表指示及微机控制器显示是否正常。检查“三遥”装置功能与远方调度微机监控器监控状态;257、 电池巡回检测仪及闪光装置动作情况。以上项目,应将结果做好记录,记入直流设备检修试验记录簿内。258、 铅酸蓄电池常见故障处理259、 极板短路260、 故障现象:充电时产生气泡比正常情况晚或不冒泡,电池端电压、电解液密度低,有时为零,但电解液温度高。放电时电压下降快,容量降低。261、 产生原因:a) 沉淀物过多;b) 活性物质脱落的粉末随产生的气泡浮在极板上端;c) 极板上的脱落物卡在极板中间;d) 极板弯曲、致使隔板破损。262、 处理方法:a) 清除沉淀物;b) 压平极板;c)

42、 更换隔离物;d) 更换电池。263、 极板硫化264、 故障现象:充电时冒气过早,充电时端电压上升快,很快达到2.72.8V。放电时电压下降快,12小时就可降到1.8V。电解液密度低,极板表面生成白色的硫酸铅。265、 产生原因:a) 经常充电不足、过放电或放电后没有及时充电;b) 蓄电池浮充电流小,经常处于过放电状态;c) 蓄电池内部短路,电解液不纯;d) 电解液液面低落,以致极板上部硫化。266、 处理方法:a) 硫化不严重时采用小电流充电法恢复活性物质或采用均衡充电法消除极板硫化;b) 调整电解液液面,小电流充电处理极板上部硫化;c) 用水处理法消除极板硫化;d) 消除短路点、更换电解

43、液或更换电池。267、 极板弯曲268、 故障现象:正极板弯曲、龟裂、负极板肿胀。269、 产生原因:a) 充放电电流过大,长期过充电或长期过放电;b) 电解液温度过高;c) 电解液不纯。270、 处理方法:a) 改变蓄电池的运行方式,(备用电池加放电电阻、整组电池浮充)保持恰当的浮充电流,防止长期过充电或过放电;b) 一般情况下要用小于10小时的放电率电流进行放电,放电以后要及时充电;c) 电解液温度过高时应设法改进运行条件;d) 更换不纯净的电解液。271、 沉淀物过多:272、 故障现象:电池槽内有大量沉淀物,容量降低,充放电时电压低,极板有短路的可能。273、 产生原因a) 充电电流过

44、大;b) 电解液不纯;c) 充电时电解液温度高。274、 处理方法a) 掌握适当的充电电流;b) 消除沉淀物。275、 绝缘降低276、 故障现象:有直流接地信号,正极、负极对地均有电压。277、 产生原因a) 环境温度大、支持台架潮湿;b) 电池槽及槽垫脏污、沾污酸液,造成爬电;c) 蓄电池室通风条件差。278、 处理方法a) 水冲洗电池槽外壁;b) 用碳酸氢钠溶液或酒精清擦;c) 改善通风条件。279、 容量降低280、 故障现象:充电后达不到额定容量;a) 容量逐渐降低;b) 容量突然降低;c) 充电末期冒泡不剧烈。281、 产生原因a) 初充电不足或长期充电不足;b) 电池内部或外部短

45、路或正极板损坏,负极板收缩,极板硫化,隔板电阻大;c) 活性物质性能衰退;d) 电解液密度低、温度低。282、 处理方法a) 进行均衡充电,并改善运行方式;b) 消除极板硫化,有条件可更换极板和隔板;c) 调整电解液密度及蓄电池室温度;d) 小电流充电。283、 电解液混浊284、 故障现象a) 充电时电解液有泡沫;b) 电解液呈青绿色或微红色;c) 电解液有气味;d) 自放电严重,容量降低。285、 产生原因a) 隔板处理不好,含有杂质;b) 电解液不纯,含有锰铁等杂质;c) 极板脱粉。286、 处理方法a) 更换隔板;b) 漂洗极板,更换电解液;c) 清除沉淀物。287、 镉镍蓄电池常见故障处理 288、 电池容量降低289、 原因:电解液使用时间过长,充放电循环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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