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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备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设备管理,促进设备管理现代化,使设备得到及时维修、改造和更新,更好的为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降低消耗、保证安全生产、增加效益服务。根据原国家建材局颁布的建材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新型干法水泥企业设备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全部生产设备、维修设备及与生产密切关联的其他设备。第三条 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对公司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套、择优选择、正确使用、精心维修、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使设备长期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不断改善和提高公司的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
2、效能,为生产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第四条 设备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对应的管理责任制,加强各级管辖范围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第五条 设备管理与维修要坚持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 、“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第六条 积极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推行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维修方法,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第七条 管好、用好、修好设备和适时进行设备改造和更新。建立健全设备安全运转保证体系,是公司领导和各级主管部门必须履行的重要职责。公司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应当列入各级主管的任期目标中进行考核。对在设备管
3、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者,要据情节给予严肃处理。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一条 根据设备管理专业的工作需要,实行公司、部室、车间、班组四级管理的设备管理体制。公司级公司总经理对全厂设备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由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协助总经理全面抓好设备管理工作。部级公司设生产调度部、机电设备部,在生产副总经理和总工的领导下,由生产调度部部长、机电设备部部长具体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设备管理工作。车间级生产调度部、机电设备部下设生产车间,车间设主任若干名,负责车间的日常设备管理工作。班组级生产车间下设班组,组成车间设备维护维修队伍。在总经理任期目标中,设
4、备管理目标为:1、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2、回转窑运转率80%以上。3、根据科技发展及生产需要,公司每年组织设备技术革新改造项目,并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第二条 职责范围一、机电设备部: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及能源动力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制订、修订和完善公司设备及能源动力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对各级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负责全厂设备及能源动力方面的综合管理工作,定期进行综合检查,确保设备达到规定要求的完好率、运转率,并实现能源动力的合理有效使用。3、负责监督、检查、协助生产车间关于设备及能源动力方面的基础管理工作,并做出相应的奖惩处罚措施。4. 负责设备维修(维护
5、保养与修理)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设备检修(计划检修、抢修、及大中修)工作,并予以监督及组织验收。5. 绘制或索取机械设备的备件图纸,及时提供加工,满足生产需要,并将图纸编汇成册。6、负责全厂设备及备配件的计划汇总、平衡及申报工作,并配合仓库作好相应的入库验收工作。7、负责设备固定资产的专业归口管理工作,主要是设备的启用、调拨、报废、封存等。8、负责设备事故、故障的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特大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处理,协助车间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9、负责设备及供用电方面的巡检管理及执行工作。10、负责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11、及时研究掌握水泥生产设备新技术
6、、新工艺、新材料信息,负责设备技改的方案设计、管理、组织、协调、落实工作。12、负责工器具的专业归口管理工作。13、掌握设备的使用和维修理论,为车间的设备基础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服务,组织交流、推广设备管理先进经验和维修新技术。二、生产调度部:1、负责所辖设备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保证生产设备的正确使用和及时维修维护。2、负责收集审核设备及配件初始计划,保证生产车间的需要。3、掌握设备技术状态,负责设备事故管理工作,组织进行一般设备事故分析会。4、负责设备维护维修记录的收集、汇总及审核工作,并按有关规定交机电设备部录入设备档案。5、按部门设备管理责任制规定,统计、考核设备使用情况。6、负责设备检修初步
7、计划的收集、审核及上报工作。7、根据公司统筹安排,参与、负责设备技术改造工作。8、搞好职工技术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维修新技术,新材料,解决设备使用与维护中出现的难题,促进文明生产。三、车间:1、车间是设备使用单位和基层管理单位,对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全面负责。应积极做到使本部门职工管好、用好、维护好设备。2、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要求使用设备。做好日常维护与保养,做好本车间设备维修维护原始记录、检修记录、润滑和设备巡检记录。3、及时提出设备检修和备品备件计划等资料,并按时报送部室汇总审核。4、参加由公司主管领导或设备主管部门组织的设备会议,认真组织落实会议精神。5、推广和应用设备
8、现代化管理和维修新技术,促进文明生产。6、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本单位维修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及各种形式的技术练兵活动,提高技能水平。7、负责组织对本单位一般设备事故的分析、定性和处理。对重复性事故应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8、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日常点检和巡检工作,不断提高预知维修能力。四、班组:1、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人员要具体执行操作使用和设备维护所有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2、爱护并精心维护岗位所辖设备,认真执行设备岗位管理责任制,按时巡检,及时检查掌握设备的运行状态。3、严格润滑“五定”(定人、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制度,按“四无”(无积灰、无杂物、无油污、无松动)和“六不漏”(不漏
9、气、不漏电、不漏风、不漏水、不漏油、不漏料)的要求维护设备,做到安全、文明生产。第三条 、 设备使用与维护规则1、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各岗位作业指导书,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使用与维护规程、交接班制度、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执行。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设备主要结构。如确需要改变结构或技术参数,推广先进经验和新技术时,必须经设备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3、设备使用维护人员应做到“三懂”(懂性能、懂结构、懂原理)和“四会”(会操作、会保养、会修理、会排除故障)。4、主要生产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作业。5、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制度,并努力达到“四无”“六不漏”要求。第三章 设
10、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第一条 总则1、为了减少设备故障、事故,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提高设备完好率、运转率,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检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2、设备计划检修是指改善和恢复设备的部分或全部性能,而进行的有计划的技术性活动,包括小修(14天)、中修(510天)、大修(10天以上)。3、本制度包含组织机构、检修工艺、修理方法、检修计划的编制、竣工验收等内容。第二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公司设备主管领导及生产调度部、机电设备部和各车间设备负责人,作为本单位设备检修工作的负责人,对设备检修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决策。第三条 检修计划的编制1、检修计划实行分级编制逐级
11、上报的原则。先由岗位人员提出修理项目报车间,车间汇总后形成初步计划,由部室负责人审阅签字后报机电设备部。机电设备部综合平衡制定设备检修计划,报经总工程师审阅修订,生产主管经理批准后下发相关单位实施。2、检修计划依据巡检记录和生产计划安排;小修(定检)、中修、大修计划分别在实施前三天、十天、一个月上报机电设备部,机电设备部平衡后作出检修计划,并报主管人员审核批准。3、修理中需要外协项目按本章第六条规定执行。第四条 检修管理要求1、认真作好检修前的准备工作。检修开始前二周,要以检修计划单为依据,以车间为单位,逐项落实好人员、施工方案及技术标准、备件、材料、工具、进度计划、安全措施等,车间要确定各项
12、目的具体落实人,由落实人在一周内汇报情况,必须使各项目检修条件完全具备,不得仓促停车检修。2、设备检修要运用系统工程、价值工程、网络技术等先进管理办法,力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持续对设备进行技术革新改造。配件、材料要经久耐用,降低维修费用,合理使用人力物力,提高工效。3、对设备的检修,车间应做好记录,及时填写设施检修单,并于检修结束后一周内交机电设备部存档,同时设备检修责任人要作好设备检修的详细记录。第五条 验收1、设备检修须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认真作好修完检查和试车工作,凡工艺所属生产设备的检修验收一律按相关说明书及技术规范要求执行。2、设备检修竣工后,由生产调度部、机电设备部组织本部门设
13、备主任、工程技术人员、岗位人员对各自所辖检修设备实施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填入设施检修单。3、设备大修后72小时,中修24小时,小修8小时内发现问题,确系检修质量问题由承修单位限期予以处理,并同时填写返修记录。超过上述规定时间而发生设备损坏一律按设备事故处理。当承修单位和使用单位对检修质量有分歧时,应由设备主管部门或公司主管领导协调处理。第六条 关于设备外协修理的管理办法1、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当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而公司修理力量不足时,由承修部门提出申请,报经生产副总及总工程师批准联系后实施。2、外协项目施工的监理及验收由生产副总及总工程师安排组织。第七条 设备大修总结3、对设备的检修,车间应做好
14、记录,及时填写设施检修单,并于检修结束后一周内交机电设备部存档。第五条 关于设备外协维修的管理办法1、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当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而公司维修力量不足时,由承修部门提出申请,报经生产副总及总工程师批准联系后实施。2、外协项目施工的监理及验收由生产副总及总工程师安排组织。第六条 验收1、设备检修须严格执行质量试车验收制度。凡工艺所属生产设备的检修验收一律按相关说明书及技术规范要求执行。2、设备检修竣工后,由生产调度部、机电设备部组织本部门设备主任、工程技术人员、岗位人员对各自所辖检修设备实施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填入设施检修单。3、设备大修后72小时内发现问题,确系检修质量问题由承修单位限
15、期予以处理,并同时填写返修记录。超过上述规定时间而发生设备损坏一律按设备事故处理。当承修单位和使用单位对检修质量有分歧时,应由设备主管部门或公司主管领导协调处理。第七条 大修总结1、 总结是大修的一项重要工作,按车间、部室两级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 车间、部室总结应分别在大修工作结束后7日内完成,汇总并由机电设备部负责10日内形成生产口大修总结,交由生产经理及总工程师审阅。3、 大修总结包括检修时段、投入主要人力、物力情况、计划项目完成情况、大修组织中的经验教训等。大修总结暂按如下格式进行。(1)检修时间及用工情况本次大修计划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际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共投入内部人力 工时,外协人力 工时,大宗备品备件 台(套),大宗材料 万元。(2)大修项目完成情况:单位: 车间序号检修项目检修内容完成情况备注计划项目123增加项目123注:未完成项目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3)大修经验及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