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密协议(科技保密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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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保密协议甲方: 地址:乙方:_ 身份证证号:_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为确保相应工作涉及的技术信息和商业资料不被泄露,并防止上述保密信息被滥用,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重庆地质仪器厂保密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均应共同遵守:第一条 保密内容与范围甲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约定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关联公司,以下合称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已采取保密措施的如下信息(以下简称商业秘密):(一)技术性

2、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制作方法,制作工艺,原料构成,知识产权(含专利技术和发明成果),设计图纸,试验结果,试验记录,工艺,样品,样机,计算机程序等。(二)商业性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持有的:技术管理、管理经验、管理流程或方法、经营要决、甲方掌握的竞争对手信息与行业信息、工作计划、投资计划、业务计划、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商业交易、进货渠道等。(三) 甲方研制开发或者以其它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经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或商业性信息。(四)保密期:技术保密管理规定,本单位项目属密级,保密期为10年。核心涉密人员

3、脱密期3年,重要涉密人员脱密期2年,一般涉密人员脱密期1年。上述商业秘密只限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在职务范围内合理利用,未经甲方书面盖章同意,不得作为任何他用。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自离职之日起)仍应当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同在甲方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自离职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从事相同职业的工作。第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一)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对甲方上述的商业秘密负有绝对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盖章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上述技术及商业秘密。同时,乙方不得利用从甲方获取的或利用

4、甲方的物质基础和条件所获得的商业秘密,自己经营或允许他人经营与甲方营业范围相同或相近的生产经营活动。(二)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乙方因执行职务或主要是利用甲方物质技术条件及业务信息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产品外观设计、商标设计、客户信息、客户关系、经营方式、技术秘密以及其他商业秘密等,其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均属于甲方。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登记手续,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经甲方书面盖章

5、同意,乙方可在一定范围内享有署名(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获得奖励等权利。(三)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应按甲方档案管理制度入档。(四)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主张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产品外观设计、商标设计、客户信息、客户关系、经营方式以及其他商业秘密属于非职务成果的,必须于任职之前或任职期间内向甲方声明并提供相应证据。双方对此存有异议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争议解决前,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

6、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乙方没有及时声明且已交付甲方用于生产经营的,视为乙方同意将其知识产权全部转让给甲方,转让价格已包含在甲方发给乙方的工资及奖金当中。乙方无权据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或费用。(五)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保密职责。对于甲方保密规章制度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乙方也应当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证其所知悉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不被泄露。乙方如发现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被

7、泄漏(无论是否因乙方过错导致),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于发现的同时向甲方报告。(六)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除执行职务的实际需要以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表、出版、传授、转让或任何其他方式使任何第三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关和按照甲方保密规定不可以知悉该秘密信息的甲方其他员工)知悉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也不得在职务范围之外擅自使用这些秘密信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的任何设备、文件、技术资料、电子信息等保密文件或资料、物品脱离甲方之控制。乙方无论任何原因,在工作期间或调离本岗位以及离职后,均不得将甲方的技术、产品配方、培训资料、客户档案、公司运

8、作方法、公司机密等一切相关资料外泄或提供给包括但不限于竞争对手(即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的任何第三方。(七)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在执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任何行为。乙方在受聘期间工作中,由乙方提供使用或参考的资料或信息,均不会引起第三方对甲方申诉或追偿,否则,甲方因乙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遭受的赔偿和其他经济损失,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费用甲方可以从乙方的薪酬总额中直接扣除。(八)未经甲方书面盖章同意,在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乙方不得接受与甲方存在竞争或合作关系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户的聘用(

9、包括兼职)担任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工作人员等的任何职务,更不得直接或间接将甲方的业务推荐或介绍给其他公司。(九)未经甲方书面盖章同意,在乙方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乙方本人及其近亲属不得作为股东或投资人对与甲方业务相同或类似或相关的行业进行投资,更不得与甲方发生竞争,将甲方业务归为个人办理,或者以任何第三方名义从事与甲方竞争的业务。(十)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保证返还公司所有的文档,包括:图纸,设计图,报告书,工作手册以及其他任何载有甲方商业秘密的所有资料,如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

10、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归还甲方时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乙方将保证有关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有关商业秘密信息,也不能得以任何方式再现、复制或传递给任何人。(十一)在合同解除期后的任何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甲方的上述信息。在合同解除之日起2年内,未经甲方书面盖章同意,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或近似产品、从事同类或近似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或近似产品、从事同类或近似业务。本条合同解除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内解除和期满解除以及辞退、退休等情形。第三条 违约责任(一)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保密任何一项规定,虽未

11、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同意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停发津贴,并予以行政处分;乙方除应据实赔偿损失外,乙方还应当向甲支付一定赔偿金。 (二)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保密任何一项规定,并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损失大小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损失及因向乙方追偿产生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差旅费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三)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竞业禁止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损失及因向乙方追偿产生的诉讼费用和

12、律师费、差旅费等),乙方还应当向甲支付一定的赔偿金。第四条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除应当提起劳动仲裁的以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五条 特别说明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就本协议全部条款向乙方做了充分的阐述和说明,乙方对本协议内容均已充分了解并完全知晓,自愿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任何条款均不构成格式条款。第六条 协议效力本协议系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与劳动合同或其他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第七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合法签署之日起生效。第八条 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盖章) 乙方:_(签字或盖章)签订时间: 共3页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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