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申请转办,分办流程.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2991576 上传时间:2023-03-07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3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社会救助申请转办,分办流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社会救助申请转办,分办流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社会救助申请转办,分办流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社会救助申请转办,分办流程.doc(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社会救助申请转办、分办流程图发放临时救助资金对下列情况给予临时生活救助:1、对因火灾、溺水、交通事故、人生伤害等意外事件,或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2、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3、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4、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及时转办区相关部门在各乡镇街办对应的业务部门。受灾人员救助特困人员救助符合条件的,发放医疗救助金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自然灾害发生后,区人民政府应当为因当年冬寒或者次年

2、春荒遇到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及时核实本行政区域内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并给予资金、物资等救助灾情稳定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评估、核定并发布自然灾害损失情况自然灾害发生后,区人民政府紧急疏散、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及时为受灾人员提供必要,应急救助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住房损毁严重的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区民政局集体研究审批乡镇街道民政办组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等审核程序后报区民政局申请人来区民政局提交大病救助申请,区民政登记审核后发放相关材料流程区民政局接到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发给农村五保证,享受农村五保待遇乡镇民政办审核,调查核实申请人家庭状况、经济条件,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民政局审批村委会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未予审批者,书面告知未予审批理由审批通过者,发给低保证,发放低保金区民政局审批,按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调查,并在居住地二次公示乡镇街道民政办组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等审核程序后报区民政局困难群众到社会救助服务站提出救助申请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城乡低保向乡镇街道民政办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相关业务部门积极主动调查了解情况,协调帮助困难群众办理相关救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成人教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