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弱势群体犯罪原因的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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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 毕业设计(论文)题 目 关于社会弱势群体犯罪原因的分析以“苗某纵火案”为例姓 名 于江坤 专 业 侦查学(特警方向) 班 级 特警1102 学 号 2011050702234 指导教师 张乐 年 月 日目 录序言1一、案例介绍1(一)作案人基本情况及主要经历1(二)作案人作案过程1二、苗某犯罪原因分析2(一)社会因素21、社会资源分配不均22、难以融入现有环境33、犯罪处罚效果不良与社会对刑释人员安置不当4(二)个人因素51、不良人生观价值观影响52、生物因素的影响53、其他因素影响7三、社会弱势群体其他类似案件概述及其一般特征7(一)类似案件概述8(二)一般特征概述8四、社会弱势群体

2、犯罪问题解决方法9(一)提供社会支持9(二)提供心理支持10(三)防控措施11结语12参考文献13关于社会弱势群体犯罪原因的思考以“苗某纵火案”为例摘要:社会弱势群体在现在的社会形势下出现了很多犯罪现象,以至于影响整个社会的治安稳定。文章以典型的“苗某纵火案”为例,通过参与案件侦破处理以及文献参考研究,对社会弱势群体犯罪的一般特征进行大概总结,对其犯罪原因进行思考分析。最后对现有的社会弱势群体犯罪现象解决途径与方法进行了解分析,再结合自己所闻所见所学对其进行补充。关键词:社会弱势群体;犯罪原因;思考;分析;补充Reflections on the causes of crime, social

3、ly vulnerable groups- With Tony certain arson caseSummary:Socially vulnerable groups there have been many crimes in the current social situation that affects security and stability of the whole society. Taking the typical Miao certain arson for example, processing, and literature references research

4、 by participating in the detection of cases of socially vulnerable groups of the gener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rime was probably summed up, thinking analyzed the causes of crime. Finally, the existing social vulnerable groups to solve crimes Ways to understand analysis, combined with his own saw a

5、nd heard what they have learned to complement them.Keyword:Vulnerable groups in society; the causes of crime; thinking; analysis; supplementary序言随着社会发展,我国进入了一个社会转型期,并且随着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入,一些长期存在的矛盾也被进一步刺激、恶化,一些新的社会矛盾也不断涌现。在这个社会大背景下,一些群体往往会处于一个相比较来说弱势的地位,遭受社会各方面不良因素的影响,并因此产生极端思想,以至于踏上犯罪的道路。社会弱势群体是社会固然存在的一个群体,

6、对于整个社会拥有重大的影响。为了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社会和政府必须要正视这个群体,对产生的问题积极解决,而不能消极应对。本文以今年七月份发生在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苗某纵火案”为例,简要叙述苗某的犯罪过程,找到影响其犯罪的各种因素,对其犯罪原因进行剖析,发现社会弱势群体犯罪一般特征以及对其犯罪原因进行思考。在对其犯罪一般特征以及对其犯罪原因进行思考的同时,我们还应该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一、 案例介绍(一) 作案人基本情况及主要经历苗某,男,46岁,汉族,未婚,河南省开封市开封县(现祥符区)曲兴镇曲兴村人,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自首前为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某小区抄表工,并住在此小区某

7、幢楼地下室。1991年到1992年,苗某离家至山西一家煤矿当矿工。1992年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服刑期间因越狱而延长刑期,2002年获释。2006年来到南京,在江宁区东山街道找到一份抄表工作,每月工资2200元,工作至今。2014年7月,苗某因在东山街道涉嫌放火被追捕,并于一日后至派出所自首。(二)作案人作案过程2014年6月底,犯罪嫌疑人苗某至东山街道某足浴店消费,足浴店工作人员小美(化名)为其服务。在小美为苗某服务期间,苗某见小美年轻,打扮时髦,便问其是否提供特殊服务。小美见有钱拿,便答应苗某,并在下班后至苗某住处进行卖淫。事后,苗某付给小美1000元钱,并要求小美下次再来。两天

8、后小美如约而至,苗某又付给小美1000余元,并对其裸体拍照。苗某再次要求小美去的时候,小美拒绝了苗某,于是苗某便至小美工作处对小美进行骚扰。足浴店老板呵斥苗某离开,苗某便说他过两天要把这个店给烧了,说完便离开。7月某日白天,苗某到一家五金店买了十桶松香水,并与当晚24点左右窜至足浴店,用榔头砸开足浴店落地玻璃窗,跳入其中,将松香水洒在店里并点燃。苗某放火后并未远离,而是站在店门前观察。足浴店中有两名店员住宿,其中一名就是小美。小美听到动静便起床查看,发现苗某正在放火,便与同事一起逃离并报警。苗某观察了几分钟,便自行离去,并未去追逃走的小美两人。第二天晚上,苗某便到东山派出所自首。二、 苗某犯罪

9、原因分析社会弱势群体是指由于自然、社会或其他原因,造成其经济收入获取、政治权利实现、社会地位提升等各方面在社会生活和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的社会特殊群体 魏猛.基于社会质量理论分析视角下的弱势群体犯罪问题研究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第22卷第5期:p59-p67。抛开犯罪,从各个方面讲,苗某都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并且可以作为这个群体中的一个典型代表。所以,对他的犯罪原因进行分析是十分有利于我们直观的对这个群体进行了解。犯罪是由多方面因素影响的,概而论之是由社会因素、个人因素和影响犯罪其他因素等影响的。各种因素相互交错影响,并最终导致了犯罪的产生。(一) 社会因素1、 社会资源分配不均

10、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由于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制度的不完善,从而导致社会各阶层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而制度壁垒和社会排斥等又导致人与人之间的机会差异,加大了弱势群体在经济地位和政治上的差异,这种差异必然带来弱势群体的心理失衡 张静,张国蓉.弱势群体犯罪心理分析及对策思考N.法制与社会,2014,4(下)。2002年苗某刑满释放,在家呆了四年后跟随村里人来到南京打工,希望能赚到点钱改变自己的生活。苗某是从一个贫困家庭走出来的,从小过惯了穷苦日子的苗某到了南京第一次看到大城市的繁华,被刺激起了强烈的物质欲,迫切希望能够改变自己的人生。但是苗某作为一个刑释人员,文化水平也不高,也没有什么特殊技能,生活压力、

11、工作压力等不停地打击着他,瓦解着他的自尊。与身边人相比,强烈的落差感更加使他心理失衡,并因此埋下了犯罪的种子。从根本上来说,影响苗某犯罪的社会因素是,有限的社会资源难以保证每个人都获得足够的权利。在社会资源的争夺中,社会弱势群体很难,甚至得不到应有的权利。因此社会弱势群体会心理失衡,遇到一个爆发点便会走上犯罪的道路。2、 难以融入现有环境现在看来,社会弱势群体大多为流动人口。一方面流动人口迁出地生活水平比较低,另一方面他们对良好的生活品质是充满渴望的。因地区发展不平衡和城乡差异,我国的人口迁入地与迁出地在经济社会发展上有较大差距,这一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外来人口在现居住地,其社会参照群体变成了本

12、地居民,在就业和生活上往往以本地居民的标准为参考。如果两者之间有较为显著的不同,外来人口就会感知到周围存在的社会差异,形成相对剥夺感,进而影响其在居住地的社会融入 崔岩.流动人口心理层面的社会融入和身份认同问题研究D.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2012。“现在的社会容不下我,也许监狱里面的生活更加适合我。”这是在今年七月份抓获苗某后他在车上说的一句话。从他的话中我们可以看出来苗某虽然在城市里面生活,但是从来没有融入过城市,甚至连正常社会都没有融入,以至于他对这个社会没有一个责任感,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也就只有模糊的概念,没有认识到危害。在审讯期间,我们又了解到是老板娘对他的言语侮辱,让苗某起

13、心放火。足浴店老板娘的行为说明了部分城市居民对弱势群体的歧视和偏见,也是使弱势群体融入社会的一个阻碍。从另一方面讲,政府对社会弱势群体不能融入现有环境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学者指出,外来人口,尤其是农民工群体,不能融入城市社会主要是由制度性因素导致的,而其中的核心原因是户籍制度障碍。基于户籍制度的差异性待遇,外来人口在子女教育、社会保险、公共医疗和住房保障等领域与本地居民有较大差异,从而导致外来人口社会融入困难。尽管部分外来人口有强烈的期望融入城市,然而户籍制度却成为不可逾越的鸿沟,使其无法真正取得与本地居民相同的权利。一些地方政府更对农民工的就业进行了排斥性限制,使得外来务工人员只能通过非正

14、式就业在城市立足崔岩.流动人口心理层面的社会融入和身份认同问题研究D.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2012。与此同时,与户籍制度相关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及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制度也将外来人口排斥在城市公共资源之外。而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还在继续制造着社会弱势群体,使这个群体的规模不断扩大,进而增加了这个群体的犯罪数量,对当地社会治安造成恶劣的影响。3、 犯罪处罚效果不良与社会对刑释人员安置不当社会弱势群体在社会中是一个犯罪的高发群体,也是一个累犯高发群体,原因就在于对弱势群体犯罪处罚效果不良,社会对刑释人员安置不当,导致了犯罪行为的产生。而这种犯罪行为往往伴随着暴

15、力,社会弱势群体在经济能力、文化水平、社会地位等方面都处于劣势,所以其犯罪手段较为简单粗暴。同时弱势群体的犯罪行为往往比较极端,由于对社会现实不满、对社会不公充满愤恨,弱势群体犯罪主体认知方式较偏激,情绪易冲动,心理易失衡,承受能力和自控能力较差,更加容易受情绪感染,行为极易走向极端化,往往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5魏猛.基于社会质量理论分析视角下的弱势群体犯罪问题研究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10, 第22卷第5期:p59-p67。社会弱势群体往往对于法律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弱势群体中的犯罪分子的法律意识更是淡薄,有时就是不讲法,全凭自己的喜好。并且现有的处罚很多时候并不能使弱势

16、群体中的部分人认识不到自己的犯罪成本,触碰不到他们的底线,有的人还认为在监狱有吃有喝,只要干活就行,这也说明了监狱对于在押人员思想改造方面的欠缺。据数据库最新调查,64.2%的重新犯罪罪犯没有稳定的收入,78.4%的重新犯罪罪犯没有工作或者工作不稳定 丛梅.和谐社会进程中重新犯罪的原因分析J.理论与现代化,2007,第4期:p63-p66。弱势群体本身在工作就有很大的劣势,并因此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弱势群体中的刑释人员在这方面面临着更大困境,以至于找工作也无人敢用或者找不到理想的工作。在找不到工作或者工作报酬无法满足自己的情况下,为了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他们往往会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苗某曾经服过

17、十年的刑期,在服刑期间甚至还企图越狱,第二次被抓获后还说自己适合监狱生活,可见监狱对他的改造并不成功,也可以说的无用的。出狱后苗某的工作并不能如他先期所愿,以至于其自暴自弃,最终再次走向犯罪的道路。(二) 个人因素1、 不良人生观价值观影响人生观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对于人生目的和意义的根本看法,它决定着人们实践活动的目标、人生道路的方向,也决定着人们行为选择的价值取向和对待生活的态度。价值观,人的基于一定的思维感官之上作出的认知、理解、判断或抉择,也就是人认定事物、辩定是非的一种思维或者取向。由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定义来看,一个人的行为活动主要是受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引导,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进行了

18、犯罪行为,那就是他没有树立一个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他的行为活动失去了正确的引导。不良的人生观价值观是违法犯罪个体原因中的根本原因,它直接决定着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本文案例中苗某的所作所为明显的是偏离社会主流的,是受到了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影响。一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主要是受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的影响,所以对于苗某的犯罪的原因,我们也可以从他的成长环境,所受教育和社会对他的影响入手。苗某今年46岁,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而且他的父母在当时对他也是疏于管教,所以在家庭教育方面,苗某有很大的缺失。在苗某十多岁的时候,他进入了湖南一所中专学校念书,去到学校之后,由于苗某家庭贫困,又是

19、外地人,所以受到了同学们的歧视,学校的老师也对此没有进行解决,在学校教育方面苗某也是有缺失的。1992年苗某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因越狱又缓刑两年。在狱中的改造对苗某的思想并没有有所纠正,出狱后的苗某性格变得孤僻乖张,凡事都以自我利益为中心。也就是说是苗某的家庭学校教育的缺失,社会改造的失败,让苗某的人生观价值观产生了扭曲,进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2、 生物因素的影响人具有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两个属性,由于社会属性对人的行为的影响巨大,所以对于犯罪原因的谈论,现在人们主要就是从社会属性来讨论。然而人是首先是自然的人,其次才是社会人,所以对于人的行为的分析在自然属性方面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对于

20、犯罪原因的分析,生物因素的研究也是必不可少的。对于生物因素对犯罪的影响,很多人都会走进犯罪基因决定论的狭窄道路,并不能说这个道路是完全错误的,而且很多研究和事实也证明了这个理论有一定发的正确性。但由于争议很大,在这里我主要说的是人作为一个生物,是生物的某些天性导致了人的犯罪。人遇见情况的时候,第一个反应首先是自然反应,他首先想到的是我,我怎么来保护我自己,怎么获得我自己最大的利益。第二反应才是社会属性,我这样做道德不道德,我能不能这样做,我如果这样做了,别人会怎么看待我。那么接着有第三反应,第三反应是一种理性的反应,它综合了他自然的需求和社会的影响得出一个比较完善的结论,然后他就按照这第三反应

21、去做 翟英范,皮艺君,邱格屏,张荆,张卓.“从生物人到社会人”中国首次犯罪生物学专题学术研讨会纪要( 上篇)J.河南警察学院报,2014,第23卷第4期:p5-p29。苗某作为一个自然人,在遇到情况的时候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利益。回顾案件,在苗某请求与足浴店小美进行交往的时候,受到了足浴店老板的拒绝和言语侮辱,这就等同于在动物行为中如果一个动物受到另外一个动物的挑衅,受到挑衅的动物必定会采取针对行动维护自己的利益和尊严,所以苗某的第一反应就是报复。然而人毕竟是人,社会属性在一定的程度上规范着人的本身行为,所以苗某在当时并未发作,只是言语威胁。但是最终苗某采取了报复行为,可以说是他的自然属性战胜了

22、他的社会属性。从另外一个方面讲,苗某与足浴店发生纠葛的原因就是与小美的性行为。苗某作为一个中年单身男性,肯定有自己的生理需求。然而由于自身和社会的原因,苗某并不能找到一个配偶,所以只有寻求不正当的渠道去发泄。不仅是生理需求,从未有过配偶的苗某对于配偶的心理需求也是与生俱来的,苗某在南京孤身一人,身边无人照顾,因性交易而对小美产生畸形好感,也是属于生物因素的驱动。心理学中的气质也可以归到生物因素之中。气质是指表现在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的动力方面的稳定的个人特点,这些特点一般不受个人活动客观或者主观因素影响,是人的心理最一般的特征。根据心理学中的分类,气质分为多血质、粘液质、胆汁质和抑郁质。一个人的

23、气质是与生俱来的,是人格的先天基础,它影响到个人活动的方向。粘液气质如果消极发展,很容易形成压抑、内向的性格,遇到挫折和刺激一般不会不作出反应,但是不良情绪会积压。不良的情绪积蓄并最终爆发,最后导致犯罪。从和苗某的交流中得知,苗某从小就比较不爱说话,在社会中和狱中的遭遇更加加重了他的这方面特点,因此苗某性格偏向于粘液质比较多,从苗某的犯罪行为来看也很符合这个说法。也可以说是他的性格是他潜在中犯罪的推手。人本身就是生物,所以生物因素对于人的行为活动天然具有指向性。从生物因素对苗某犯罪原因进行分析,可以打破一些人以往的对犯罪原因认识的局限性,全面对犯罪进行认识了解。社会弱势群体在社会中的地位比较低

24、,有些甚至是脱离了主流社会,社会属性对他们的影响减弱,所以对于弱势群体犯罪原因从生物因素上进行解析是十分有必要的。3、 其他因素影响影响一个人犯罪的个人因素除了不良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生物因素之外,还包括心理素质,能力,法制观念等。心理素质在苗某纵火案中主要起了支持犯罪行为继续的作用。苗某在敲开玻璃窗进入足浴店耳朵时候,已经被店员发现,可是苗某没有中止其犯罪行为,而是继续泼洒松香水并点燃,然后退出足浴店在旁观察。能力是支撑苗某犯罪的基础。苗某是一名中年男性,有能力带着犯罪工具爬上落地窗并敲碎玻璃实施犯罪。苗某进行犯罪活动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漠视法律,法制观念薄弱。法律作为约束行为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存

25、在,它的约束方式不仅表现在对某些行为的禁止,而且还表现在对犯罪分子的惩罚。犯罪分子违法犯罪之前,必然会想到犯罪成本能不能被自己接受。而苗某在犯罪之前就没有考虑过自己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者说自己考虑到了犯罪成本,但是自己压根不在乎。由此可以看到苗某的法制观念有多么的薄弱,这也是弱势群体的普遍特征。三、 社会弱势群体其他类似案件概述及其一般特征社会弱势群体的划分是以其类似的境遇来划分的,那么类似的境遇则会造成行为方式的类似性。对这个群体中的个别案例进行概述分析,有利于我们对这个群体犯罪特征有整体性的认识,对其特征进行总结。(一) 类似案件概述2013年7月20日,残疾人冀某星从山东菏泽坐车来到北

26、京,并携带黑火药自制的爆炸装置到北京国际机场某出口声称要“报仇雪恨”。机场警方接警后迅速制止,在制止冀某星行为期间,冀某星将爆炸装置引爆,使自己重伤,一名民警轻伤。据了解,冀某星为山东菏泽人,认为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进行了十年的上访。冀某星自述十年前自己在广东买了一辆摩托车赚钱缓解自家的经济困难,路遇警察巡逻查车,治安队员对其进行暴打导致自己瘫痪。在自己瘫痪后,未得到任何赔偿,打人者也未被追究责任。2014年7月11日早晨5点多钟,长沙市警方接到报警称七路公交车上有人纵火。接警后长沙警方立即派民警进行处理,并抓获作案人陈某森。据警方讯问,作案人陈某森为广西玉林人,今年30岁。今年7月9日陈某森坐

27、火车来到湖南长沙找工作,然而花光了身上的钱也未找到工作,遂起了“搞点事做吃牢饭”的念头。2014年9月1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富持刀进入湖北十堰市郧西县东方小学校园,刺伤一名老师和八名学生,在民警抓捕的过程中陈某森从五楼跳下身亡,被刺伤的一名老师和三名学生伤重身亡。据悉,陈某富为郧西县某村人,为了让自己的女儿上学,卖掉家中房子来到县城。陈某富有严重的伤病无法正常工作,所以生活很是窘迫。今年九月一日正值东方小学开学,陈某富的女儿因未完成暑假作业而不能及时入学,陈某富想不明白,遂起心报复。(二) 一般特征概述由于经济能力低下,政治地位较低,弱势群体长期处于被边缘化,被排斥的地位,其心理承受能力较弱。所

28、以社会弱势群体在感到不公平的时候极易采用极端方式,其犯罪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犯罪主体多为无收入或者低收入人群,文化水平较低,以中年男性为主;第二,行为方式上暴力化倾向严重;第三,实施的犯罪类型多以侵犯公共安全为主,报复社会心理严重;第四,实施犯罪的主观方面一般为故意犯罪;第五,犯罪前多是有预谋有计划的;第六,犯罪后果较为严重,社会负面影响比较大。四、 社会弱势群体犯罪问题解决方法作为社会转型期社会变革的负产品,弱势群体犯罪尤其是社会性弱势群体犯罪问题已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阻碍了社会的稳定和谐与发展。对于解决或减少社会弱势群体犯罪的方法,我认为应该从社会向弱势群体提供各社会和心理支持并对

29、现有犯罪情况的防控入手。(一) 提供社会支持弱势群体之所以被称为弱势群体是因为其在社会各个方面都处于竞争的不利地位,对于弱势群体进行支持,可以帮助其提高在社会中的竞争能力,并走出弱势状态。社会弱势群体都为无收入或者低收入人群,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城镇化程度低,所以这个人群主要集中在农村。依靠农村有限的生产资料,农民很难使自己的收入有大幅度的提高,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对物质文明的需求也越开越高,进城打工应运而生。经济的发展拉动了城市化进程,城市中出现了大量空缺的岗位,而农民工进城也正好填补了这些空缺。然而一个城市的容纳程度是有限的,必定会有一些农民工无法找到工作,或者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工作,

30、没有正常的收入。而且农民工在城市中没有基础,有时会受到用人单位的不公平待遇。城市中的消费水平也比农村要高,一些收入较低的农民工在城市中依靠工资无法正常的生活。这些农民工就形成了城市中的低收入人群,受到城市不良因素的影响,为了获得更多的资料,他们也可能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成为不稳定因素。在社会融入方面,城市中的原有居民对于外来人员普遍存在排斥态度。具体到外来人员的居住问题,孩子入学问题以及各个生活中的小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大的城市规模需要足够人来填充,而外来人员在这个城市工作长时间之后,不管是出于感情还是以后的发展,都很有意愿在自己工作的城市定居。然而由于文化隔阂等原因,原有居民并

31、不能在心理上接受外来人员,而外来人员对这个城市也没有归属感,无法正常的参与到城市生活中去。尤其是在福利待遇方面,外来人员没有等同于原有居民的关于医疗等方面的福利,这就更加加重了外来人员生活的困难程度,也不利于外来人口真正的融入这个城市。从以上来看,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在现有的条件下增加城市中的岗位,对进城打工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扩宽就业渠道;第二,制定相关政策,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使农民能够实现在家就业;第三,大力推动城镇化建设,改善农村农民的生活水平;第四,深入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制度并存,提高总体收入,减少收入差距;第五,政府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利益的

32、维护,完善外来人口保障制度;第六,健全对外来人口的综合管理制度,政府各职能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推动依法管理的进程;第七,重视外来人口的子女教育。(二) 提供心理支持相对剥夺理论是布劳夫妇在不平等的代价: 都市结构与暴力犯罪一文中提出的。相对剥夺理论说的是把自身的境遇与社会其他人相比较,发现自己处于弱势,则会产生不公平感甚至是愤怒情绪。而社会弱势群体的特殊地位导致了其必然会产生相对剥夺感,相对剥夺感会引发他们对社会的仇视心理。另外一方面,社会弱势群体作为城市的一员希望自己能够融入这个城市,而某些城市原有居民的排外心理,和政府在资源分配上面的不合理之处,则导致了这些群体

33、久久不能融入所居住的环境。在资源上没有得到足够的生活资料,在心理上对这个环境没有归属感,甚至是仇视这个不能容纳自己的地方。这种负面情绪如果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地疏导,则可能引发弱势群体对社会的强烈不满,而发泄这种负面情绪的最直接的方法可能就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利益或者暴力手段报复社会,这也就是为什么弱势群体多实施图财型犯罪和报复性犯罪的重要原因。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心理支持必不可少,不仅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支持,还需要广大的居民的理解与参与。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心理支持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第一,营造一个温暖的社会环境,市弱势群体感觉到自己并没有被社会排斥。可以借助媒体宣传和志愿者服务等方式,还要通过社区送

34、温暖和关怀,减少弱势群体生活方面的问题;第二,培养弱势群体的社会归属感,主要是从弱势群体的政治权利和福利待遇入手。使弱势群体能够真切的感受到自己作为主人所享受的权利;第三,建立一个补偿机制。弱势群体在社会生活中都处于一个弱势地位,那我们就从其他方面补偿其失去的东西,或者提高他们的竞争能力,从不利地位中走出,使他们感受到自己的生活真真切切地在提高,在改善;第四,城市其他居民要对弱势群体持包容心态,不能有排斥的心理,要理智看待弱势群体向自己这个阶层迈进的情况。(三) 防控措施社会弱势群体犯罪现象在现在甚至呈现了愈演愈烈的状态,如何改变这个状态,为从根本解决弱势群体犯罪提供必要的环境,就要从防、控两

35、个方面入手。防、控历来都是放在一起实施的,只有这样才能起到明显的效果。第一,当地政府强化人口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系统建设,及时了解到自己辖区内的有困难的居民情况,并时刻监察异常情况。树立服务意识,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关心弱势群体的疾苦,对弱势群体一视同仁,在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不得实行限制和歧视政策;第二,抓实治安综合治理。公安部门加强人口信息登记工作,为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实施有效的管理,积极预防并控制犯罪。对社区人口中的刑满释放人员,其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要加强衔接配合,认真落实教育改造工作责任。弱势群体一般没有固定的居所,所以有关部门还要严格出租

36、房屋管理制度,强化出租房屋管理规范,重点监控中小旅馆和公共场所等流动人口落脚点和活动场所,严厉打击城市犯罪,保护守法居民和手法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第三,建立打击犯罪的长效机制。公安机关应根据社会弱势群体犯罪的特点、规律,加大打击力度,既严厉打击弱势群体中的犯罪分子,又及时保护守法弱势群体及广大百姓的合法权益。落实区域协作,实现犯罪协查通报制度无缝对接,使打击跨区域犯罪的常态化活动,确保社会的长治久安。结语社会弱势群体是社会的固然存在物,社会弱势群体犯罪的原因是多样化的,社会弱势群体犯罪对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与发展的影响也是越来越大。本文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犯罪原因的分析思考是从一个典型的案例出发,

37、根据手头现有资料,对于犯罪原因从社会和个人两个方面进行分析,最后根据其犯罪特点提出一些解决方案。因能力有限,所以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犯罪原因的分析只能进行到这种程度,对于犯罪的预防也只能想到如此。然而,对于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犯罪的重大意义是我们不可忽视,它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有重要的积极影响,解决这个群体的问题,也就意味着可以使我国国民整体生活水平有进一步提高。民富则国强,一个强大兴盛的国家的人民是物质生活富裕的,精神生活多彩的,是对于这个社会和国家充满信心的,是对生活和未来充满希望的。参考文献1魏猛.基于社会质量理论分析视角下的弱势群体犯罪问题研究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第2

38、2卷第5期:p59-p67.2张静,张国蓉.弱势群体犯罪心理分析及对策思考N.法制与社,2014,4(下).3崔岩.流动人口心理层面的社会融入和身份认同问题研究D.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2012.4崔岩.流动人口心理层面的社会融入和身份认同问题研究D.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2012.5魏猛.基于社会质量理论分析视角下的弱势群体犯罪问题研究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10, 第22卷第5期:p59-p67.6 丛梅.和谐社会进程中重新犯罪的原因分析J.理论与现代化,2007,第4期:p63-p66.7翟英范,皮艺君,邱格屏,张荆,张卓“从生物人到社会人”中国首次犯罪生物学专题学术研讨会纪要( 上篇)J.河南警察学院报,2014,第23卷第4期:p5-p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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