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修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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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唐淮北虎山工程烟气脱硫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编制:审批:批准: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二一二年五月前 言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条),确保大唐淮北发电厂虎山项目2660MW机组建筑安装工程烟气脱硫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管理,严格按设计、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对涉及人员安全、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得到有效执行,使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满足设计要求,特制定本规定。本细则由项目部负责起草、解释,并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管理。1范围本策划规定了大唐淮北发电厂

2、虎山项目2660MW机组建筑安装工程脱硫工程强制性标准的执行与实施要求,适用于工程总承包商及各分包商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2.1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2.3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2.4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2部分:锅炉2.5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4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2.6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7部分:焊接2.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2.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 5161.15161.1720022.9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

3、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电建1996159号2.10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DL 5009.120022.11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 43820002.12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438-20092.13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DL/T869-20042.14电站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DL/T678-19992.15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检验技术规程 DL/T820-20022.16钢制承压管道对接焊接接头射线检验技术规程 DL/T821-20022.1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7-19902.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力变压器、油浸电

4、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8-19902.1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9-19902.2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20062.2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062.2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0-20062.2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19922.2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3-19922.2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19962.

5、2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6-19962.2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7-19962.2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20063编制目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是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的条文,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为能够让各参建单位系统掌握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全面理解强制性条文的准确内涵,以保证强制性条文的贯彻执行,特编制此实施细则。4 职责4.1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项目部执行“强条”管理的

6、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 “强条”的执行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4.2 项目总工程师a) 认真贯彻执行“强条”条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组织制定“强条”各项管理办法、规定,并监督实施。b) 组织建立健全“强条”管理网络,推进管理工作。c) 组织召开各部门关于“强条”的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强条”执行中存在的问题。4.3 项目QHSE部项目QHSE部是“强条”实施的主责部门,对“强条”的运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设计、采购、施工(包括调试)等部门执行“强条”的过程,收集相关资料,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组织进行分析、纠偏及预防等工作。负责安全管理“强条”内容的监督落实。4.4 项目工程部负责各专业“

7、强条”内容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4.5 项目物资部严格执行有关材料管理的“强条”标准,确保使用材料合格。5 要求5.1项目QHSE部负责建立和保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获取渠道,确保能及时获取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发布、修订和更新的信息。5.2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学习与分解实施。各参建单位应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强制性条文学习。设计、施工、调试单位应负责对强制性条文进行分解,分专业编制与本单位施工范围有关的条文内容,并明确具体涉及部位,编制完成交监理单位分专业确认。5.3 技术质量科在组织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时,应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对设计成品进行检查确认。5.4 发现设计成品不

8、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由质量科联系设计单位修改。5.5 施工编制的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应明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项目QHSE部在组织方案评审时应关注强制性条文是否齐全。5.6质量科在进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时应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相应条款实施情况进行逐条确认。5.7 发现不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由质量科通知施工单位进行修改。5.8 物资部应在设备采购合同中明确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5.9 物资部对照设备监造所编制的监造大纲中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做好相应的监督检查记录,对相关内容进行检查。6 实施流程6.1 “强条”实施组织项目部成立强制性条文

9、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强制性条文的计划编制、培训、实施落实、检查和记录工作。组 长:刘仲勋副组长: 许家胜、苗圃 组 员:魏文山、王浩中、王传承、李磊、王站小组下设执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QHSE部(全面负责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贯宣、培训、实施、检查、考核等工作)6.2 “强条”宣贯培训项目部在编制培训计划中,应重点突出强制性条文的培训,培训范围涉及到总包项目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各施工单位工程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形成强化循环培训模式。项目部QHSE部应通过会议、工程简报等形式,以工程达标投产为主导思想,深入宣贯“强条”在工程建设中的主导作用。使“强条”思想深入管理人员和

10、施工人员,并在施工中严格组织实施,把“强条”的观念带入到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中,确保工程建设安全、科学、稳步开展。6.3 “强条”实施计划与保证为更好的在本工程落实“强条”,特制定实施计划如下表。序号项目名称执行时间范围责任部门备注1强制性条文组织培训2012.04.10-2012.04.30项目部所有人员QHSE部2强条宣传资料的编制、印刷2012.04.10各部门综合部3质量月知识竞赛(强条知识竞赛)2012.06各部门工程部4强制性条文书籍购买2012.04.15各专业一本QHSE部5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奖励(与考核合并进行)工程全过程各施工单位工程部/QHSE部6监督检查工程全过程各施工单

11、位工程部/QHSE部7“强条”实施总结竣工后各施工单位QHSE部6.4 “强条”实施控制措施6.4.1总包项目部和各施工单位在编写施工组织总设计、专业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措施、方案中应重点强调和体现“强条”的相关内容。总承包、监理、业主在审查过程中重点控制。6.4.2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技术交底中,应把“强条”内容作为重点交底。6.4.3 施工承包商在重大项目施工前,如脚手架作业、大型设备及钢结构起吊作业等,应强化“强条”交底内容,隔日连续作业的应重复“强条”内容。6.4.4 在各项质量活动中,积极推行“强条”内容。6.4.5 “强条”实施检查 项目QHSE部、工程部在体系检查

12、、质量监督、安全监察、质量验收等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应重点抽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主要执行如下措施:a) 抽查项目技术交底、重大项目施工前的强化交底工作。b) 检查图纸和相关措施、方案中“强条”的执行情况。c) 检查强条检查记录是否按规范要求填写。d) 检查结果应按相关考核规定进行考核。(土建部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综合规定)序号规范名称强制性条文序号实施时间责任人1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规程DL5O53一19961、发电厂的楼梯、平台、坑池和孔洞等周围,均应设置栏杆或盖板。楼梯、平台均应采取防滑措施。工程设计阶段开始到工程结束安全专工2、上人屋面应设置净高大于1.05m的

13、女儿墙或栏杆。工程设计阶段开始到工程结束安全专工3、凡离地面或楼面高1m以上的高架平台,应设置栏杆。工程设计阶段开始到工程结束安全专工4、发电厂各类工作场所的噪声控制设计标准,应符合现行的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等规定。工程设计阶段开始到工程结束安全专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建筑部分)序号规范名称强制性条文序号及内容实施时间责任人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3.0.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 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

14、格。 4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员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一类项目、二类项目、三类项目验收。 8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5.0.4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单位工程所含

15、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5.0.7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6.0.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6.0.4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6.0.7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

16、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22002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 以上工程,每100m2 应至少有1点,3000m2 以上工程,每300m2 至少有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7.1.3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

17、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工程开始到结束土建专工7.1.7 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7.1.7的规定执行。 基坑变形的监控值(cm) 表7.1.7 基坑类别 围护结构墙顶位移 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 地面最大沉降 监控值 监控值 监控值 一级基坑 3 5 3 二级基坑 6 8 6 三级基坑 8 10 10 注: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一级基坑: (1)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 (2)开挖深度大于10m; (3)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

18、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 (4)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严加保护的基坑。 2 三级基坑为开挖深度小于7m,且周围环境无特别要求时的基坑。 3 除一级和三级外的基坑属二级基坑。 4 当周围已有的设施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这些要求。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3.7.2 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工程开始到结束土建专工3.7.3 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工程开始到结束土建专工3.7.5 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工程开始到结束土建专工5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

19、B 50330200215.1.2 对土石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能发生的破坏等情况,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部分逆作法施工。严禁无序大开挖、大爆破作业。 工程开始到结束土建专工15.1.6 一级边坡工程施工应采用信息施工法。 工程开始到结束土建专工15.4.1 岩石边坡开挖采用爆破法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爆破对边坡和坡顶建(构)筑物的震害。 工程开始到结束土建专工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4.4.2 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应在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填上层土。 工程开始到结束土建专工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

20、验收规范GB 5020420025.1.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工程开始到结束土建专工7.2.2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的规定。 工程开始到结束土建专工8混凝上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4.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

21、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工程开始到结束土建专工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工程开始到结束土建专工9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3120033.0.2 组成大模板的各系统间的连接必须安全可靠。工程开始到结束土建专工3.0.4 大模板的支撑系统应能保持大模板竖向放置的安全可靠和在风荷载作用下的自身稳定性,地脚调整螺栓长度应满足板面垂直度和自稳角调整的需要;地脚调整装置应便于调整、灵活转动。工程开始到结束土建专工3.0.5 大模板钢吊环应采用Q235A材

22、料制作并有足够的安全储备,严紧采用冷加工钢筋。焊接式钢吊环应合理的选择焊条型号,焊缝长度和焊缝高度应符合设计计算要求;装配式吊环与大模板采用螺栓连接时必须用双母备紧。工程开始到结束土建专工4.2.1.3 大模板的重量必须满足现场起重设备能力的要求。工程开始到结束安全专工6.1.6 吊运大模板时应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模板起吊平稳,不得偏斜和大幅度摆动,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处,严禁人员随同大模板一起吊装。工程开始到结束安全专工6.1.7 吊运大模板必须采用卡环吊钩,当风力超过5级时停止吊运作业。工程开始到结束安全专工6.5.1 大模板的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6 起吊大模板前应先检查模板与混凝土

23、结构之间所有对拉螺栓、连接件是否全部拆除,必须在确认模板和混凝土结构之间无任何连接后方可起吊大模板,移动模板时不得碰撞墙体。工程开始到结束土建专工6.5.2 大模板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1 大模板现场堆放应在起重机的有效工作范围之内,堆放场地坚实平整,不得堆放在松土、冷土或凹凸不平的场地上。2 大模板堆放时,有支撑架的大模板的倾斜角度必须满足自稳角的要求,自隐角不足的,必须另外采取措施,确保模板位置的稳定;没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应存放在专用的插放支架上,不得倚靠在其他物体上,防止模板下脚滑移倾覆。3 大模板在地面堆放时,应采取两块大模板面对面相对放置的方法,且应在模板中间留置不小于6mm的操作间距

24、;当长期堆放时,应将模板连接成整体。工程开始到结束土建专工10混凝上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5.5.1 钢筋安

25、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1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GJGJ1820031.0.3 从事钢筋焊接施工的焊工必须持有焊工考试合格证,才能上岗操作。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3.0.5 凡施焊的各种钢筋、钢板均应有质量证明书;焊条、焊剂应用产品合格证。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4.1.3 在工程开工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试验结果应符合质量检验与验收时的要求。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5.1.7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电弧焊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气压焊接头拉伸试验结果均应符合下列要求:1 3个热扎

26、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该牌号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PRB钢筋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不得小于570M/mm;2 至少应有2个试件断于焊缝之外,并应呈延性断裂。当达到上述2项要求时,应评定该批接头为抗拉强度合格。当试验结果有2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规定的抗拉强度,或3个试件均在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时,则一次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当试验结构有1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2个试件的焊缝或热影响区发生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均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倍时,应进行复验。复验时,应再切取6个试件。复验结果,当仍有1个试件的抗拉强度小于规定值,或有3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其抗拉

27、强度小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倍时,应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注:当接头试件虽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但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规定抗拉强度的1.1倍时,可按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之外,呈延性断裂同等对待。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5.1.8 闪光对焊接头、气压焊接头进行弯曲试验时,应将受压面的金属毛刺和镦粗凸起部分消除,且应与钢筋的外表齐平。弯曲试验可在万能试验机、手动和电动液压弯曲试验器上进行,焊缝应处于弯曲中心点,弯心直径和弯曲角应符合表5.1.8的规定。钢筋牌号弯心直径弯曲角(度)HPB2352d90HRB3354d90HRB400RRB400d9HRB5007d90工程开始到结束质

28、量专工注:d为钢筋直径(mm) 直径大于25mm的钢筋焊接接头,弯头直径应增加1倍钢筋直径。当试验结果,弯至90,有2个和3个试件外侧(含焊缝和热影响区)未发生破裂,应评定该批接头弯曲试验合格。当3个试件均发生破裂,则一次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当有2个试件发生破裂,应进行复验。复验时,应再切取6个试件。复验结果,当有3个试件发生破裂时,应判定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注:当试件外侧横向裂纹宽度达到0.5mm时,应认定已经破裂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12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JGJ-2003)3.0.5 级、级、级接头的抗拉强度应符合表3.0.5规定接头的抗拉强度接头等级级级级抗拉强度ffst或1.

29、1fukffukf1.35fykf:接头试件实际抗拉强度;fst:接头试件中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fuk: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 fyk: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级、级、级接头应能经受规定的高应力和大变形拉压循环后,其抗拉强度应符合本规程表3.0.5的规定。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6.0.5 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接头试件作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 当3个接头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取6个试件进行复检。复检中如仍有1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评为不合格。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6.2.1 预应力筋

30、进场时,应按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6.3.1 预应力筋安装时,其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6.4.4 张拉过程中应避免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当发生断裂或滑脱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后张法预应力结构构件,断裂或滑脱的数量严禁超过同一截面预应力筋总根数的3%,且每束钢丝不得超过一根;对多跨双向连续板,其同一截面应按每跨计算; 2 对先张法预应力构件,在浇筑混凝土前发生断裂或滑脱的预应力筋必须予以更换。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9.1.1 预制构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结构性能检验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不得用于

31、混凝土结构。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1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7.2.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l75等的规定。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7.4.1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

32、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8.2.1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8.3.1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

33、的尺寸偏差。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1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007.1.4 进行抗渗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尚应增加抗渗性能试验。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7.2.3 进行抗冻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尚应增加抗冻融性能试验。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16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 52923.0.7 对重要工程混凝土使用的砂,应采用化学法和砂浆长度法进行集料的碱活性检验。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3.0.8 采用海砂配制混凝土时,其氯离子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3.0.8.2 对钢筋混凝土,海砂中氯离子含量不应大于0.06O%(以干砂重的百分率计,下同);

34、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3.0.8.3 对预应力混凝土若必须使用海砂时,则应经淡水冲洗,其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2%。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17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 53923.0.8 对重要工程的混凝土所使用的碎石或卵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18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2.1.2 严禁使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外加剂。工程开始到结束安全专工6.2.3 下列结构中严禁采用含有氯盐配置的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1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2 在相对湿度大于80%的环境中使用的结构、处于水位变化部位的结构、露天结构受水淋、受水

35、冲刷的结构;3 大体积混凝土;4 直接接触酸、碱或其他侵蚀性介质的结构;5 经常处于温度为60以上的结构,须经蒸养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6 有装饰要求的混凝土,特别是要求色彩一致的或是表面有金属装饰的混凝土;7 薄壁混凝土结构,中级和重及工作制吊车的梁、屋架、落锤混凝土基础结构;8 使用冷拉钢筋和冷拨低碳钢丝的结构;9 骨料肯有碱活性的混凝土结构;工程开始到结束土建专工6.2.4 在下列混凝土结构中严禁采用含有强电介质无机盐类的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1 与镀锌钢材或铝铁相接触部位的结构,以及有外露钢筋预埋铁件而无保护措施的结构;2 使用直流电源的结构以及距高压直流电源100mm以内的结构。工程开

36、始到结束土建专工19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20025.1.5 在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中加入化学外加剂或矿物掺合料时,其品种、掺量和对水泥的适应性,必须通过试验确定。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5.3.6 计算出的轻骨料混凝土配合比必须能过试配予以调整。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6.2.3 轻骨料混凝土拌合物必须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2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4.2.1 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4.3.1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

37、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4.4.1 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5.2.2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其认可范围内施焊。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5.2.4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

38、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ll345或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的规定。 焊接球节点网架焊缝、螺栓球节点网架焊缝及圆管T、K、Y形节点相关线焊缝,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方法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一级、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表5.2.4的规定。 一、二级焊缝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 表5.2.4 焊缝质量等级 一级 二级 内部缺陷超声波探伤 评定等级 检验等级 B级 B级 探伤比例 100% 20

39、% 内部缺陷射线探伤 评定等级 检验等级 AB级 AB级 探伤比例 100% 20% 注:探伤比例的计数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1)对工厂制作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百分比,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当焊缝长度不足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2)对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 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应不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6.3.1 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单位应分别进行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试验和复验,现场处理的构件摩擦面应单独进行摩擦面抗滑移系数试验,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8.3.1 吊车梁和吊车

40、衍架不应下挠。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10.3.4 单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0.3.4的规定。 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mm)表10.3.4项目允许偏差图例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 H/100,且不应大于25.0 主体结构的整体平面弯曲 L/1500,且不应大于25.0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11.3.5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3.5的规定。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的允许偏差(mm)表11.3.5 项 目允许偏差图 例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 (H/2500+10.0),且不应大

41、于50.0 主体结构的整 体平面弯曲 L/1500,且不应大于25.0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12.3.4 钢网架结构总拼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应分别测量其挠度值,且所测的挠度值不应超过相应设计值的1.15倍。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14.2.2 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150m,室内应为125m,其允许偏差为-25m。每遍涂层于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m。 层干漆膜厚度的平均值。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14.3.3 薄涂型防火涂料的涂层厚度应符合有关耐火极限的设计要求。厚涂型防火涂料涂层的厚度,80%及以上面积应符合有关耐

42、火极限的设计要求,且最薄处厚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的85%。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21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 8120023.0.1 建筑钢结构用钢材及焊接填充材料的选用应符合设计图的要求,并应具有钢厂和焊接材料厂出具的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其他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当采用其他钢材和焊接材料替代设计选用的材料时,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4.4.2 严禁在调质钢上采用塞焊和槽焊焊缝。 工程开始到结束土建专工5.1.1 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在钢结构构件制作及安装施工之前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1 国内首次应用于钢结构工程的钢材(包括钢材牌

43、号与标准相符但微合金强化元素的类别不同和供货状态不同,或国外钢号国内生产); 2 国内首次应用于钢结构工程的焊接材料; 3 设计规定的钢材类别、焊接材料、焊接方法、接头形式、焊接位置、焊后热处理制度以及施工单位所采用的焊接工艺参数、预后热措施等各种参数的组合条件为施工企业首次采用。 工程开始到结束土建专工7.1.5 抽样检查的焊缝数如不合格率小于2%时,该批验收应定为合格;不合格率大于5%时,该批验收应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5%时,应加倍抽检,且必须在原不合格部位两侧的焊缝延长线各增加一处,如在所有抽检焊缝中不合格率不大于3%,该批验收应定为合格,大于3%时,该批验收应定为不合格。当批量验

44、收不合格时,应对该批余下焊缝的全数进行检查,当检查出一处裂纹缺陷时,应加倍抽查,如在加倍抽检焊缝中未检查出其他裂纹缺陷时,该批验收应定为合格,当检查出多处裂纹缺陷或加倍抽查又发现裂纹缺陷时,应对该批余下焊缝的全数进行检查。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7.3.3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焊缝,其内部缺陷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一级焊缝应进行100%的检验,其合格等级应为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 11345 B级检验的级或级以上; 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2 二级焊缝应进行抽检,抽检比例应不小于20%,其合格等级应为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 11345 B 级检验的级或级以上。工程开始到结束质量专工2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4.0.1 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工程开始到结束土建专工4.0.8 凡在砂浆中掺人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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