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乡镇教育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2993496 上传时间:2023-03-07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最新乡镇教育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最新乡镇教育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最新乡镇教育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最新乡镇教育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乡镇教育局行政调解工作总结.doc(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 2016年最新乡镇教育局年度行政调解工作总结2016年,我局在县行政调解指导中心的指导下,按照夹矛调【2016】4号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大调解”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发挥行政调解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时最大限度地化解我县教育系统的各种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我局成立了行政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全系统的行政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徐建华同志任组长,局纪委书记张敏惠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行政调解中心”和

2、“人事劳动纠纷调解室”,并配备专人负责。行政调解工作由局信访室牵头负责。二、完善工作制度,化解矛盾纠纷首先强化全系统依法行政的观念,针对教育系统人员众多,学校在管理过程,教职工与学校,教职工之间及教职工与学生和家长之间常见性,多发性的矛盾纠纷,我们采用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纷激化,力争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其次,积极发挥行政调解职能,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我局按照“分级管理,归口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信访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局长接待日接待制度,对群众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就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限时解决,对

3、确实不能解决也要向群众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认真落实信访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并交由相关部门限时办理,并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同时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因素和上报制度,认真梳理教育系统的不稳定因素,并制定相应的处置调解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群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于在行政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本部门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我们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对于确实不能通过行政调解解决的问题,我们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最后,我们严格考核问责,将行政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学校、单

4、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行政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本单位矛盾纠纷突出,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严格问责,追究相关人员的重任。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今年,我局行政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对行政调解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观念更新不够,对行政调解的工作方法掌握不够;二是行政调解的工作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按照上级对行政调解工作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我局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成绩。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措施;二是加大经费和人员的投入;三是加大培训指导

5、力度,进一步提高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首页12尾页2016年,我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部署,紧密结合我乡实际,始终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着力发挥“大调解”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力精心构筑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努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大调解”活动中,排查矛盾纠纷45起(其中村25起、乡20起),调处45起,调处率为100%,调处成功率100/%。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整体稳定,有效地保障了我乡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健全网络,明确职责今年,我乡着力巩固和整顿了1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

6、,每个调委会都选聘了1名专职调解员,在村(居)民小组建立维护稳定群众自治协会组织,发挥“五老”余热作用,深入排查基层群众中的各种不稳定信息,及时化解各类矛盾,从而形成“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党员)群众代表-调解员”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网络。同时,明确了各级组织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严格实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管辖责任制,坚持分工负责和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做到了信息联通、纠纷联排、力量联动、矛盾联调。对本地区、本单位的重大矛盾纠纷,明确责任主体,实行定领导责任、定单位(部门)责任、定调处时限的工作制度,努力做到纠纷矛盾调处件件有回音,事事有反馈,重大案件有报告,从而有力地保

7、证了“大调解”机制的正常运行。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每个村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居)、乡乡四级预警网络。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指导村调处中心、村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乡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三是落实社会矛盾

8、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乡。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三、统一标准,确保质量一是统

9、一制度建设标准。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

10、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年初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0名;同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四是统一协调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协调中心具备了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调解室且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乡、村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个别村对大调解机制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差距比较明显;二是村调处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资金的投入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影响了大调解工作向更高层次拓展;三是部分社区调解室没有达标

11、,基层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尚需进一步规范,四是我乡矛盾纠纷面宽量大,“大调解”协调中心配备人员太少,无法全面负担起我乡全面协调工作。五、明年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健全大调解体系。调处服务中心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到位,切实保障大调解各级组织网络管理规范,运行有效。加强组织协调,继续加大对大调解工作的指导、督促和考核。根据制定的大调解量化考核标准,对大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检查考核,确保大调解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大调解信息预警机制。按照县局关于加强信息预警机制建设意见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大调解信息预警机制,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信息网络体系,加强纠纷排查工作,提高矛盾纠纷预警能力。三

12、是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矛盾纠纷调处的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单位,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在当地发生命案时,司法所要及时了解情况,对属于因民事纠纷引发的命案,要实行责任倒查。四是进一步加强街道居委会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基础建设。规范公示内容,健全基础台帐,完善工作制度,严格考核奖惩。五是大力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为人公正、办事公道、有群众威望、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好配强调解队伍。加强调解员教育培训和管理,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威信高的高素质调处队伍。积极推行首席调解员制度,坚持调解员持证上岗,努力提高调解质量。我们将进一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大调解”,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首页12尾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成人教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