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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三八”妇女维权月活动方案2016年“三八”妇女维权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省妇联等部门关于联合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拓展基层维权服务站“一站式”维权服务功能,提升我国法律与司法在群众中的权威与公信力,经研究决定,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期间,继续开展“三八”妇女维权月活动。特制定本方案。一、活动宗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妇联维权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十届八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我市实现新跨越、新发展大局,以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五五”普法活动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切入点,以基层社区(村)为重
2、点,为广大妇女搭建合理表达诉求的平台,提供便捷高效的公益维权服务,打造男女平等、维护妇女权益的良好氛围,更好地完成全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的“着力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基层基础建设”重点工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贡献。二、活动主题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关注服务妇女民生,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三、时间安排2016年维权月活动全市统一时间为2016年2月26日至3月25日。维权月期间,开展集中宣传周活动,具体时间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安排。2月26日,市妇联将联合维权协调组有关成员单位,举行大连市“三八”妇女维权月暨妇女维权法律讲堂启动仪式。 活动月期间将全面启动区市县12338公益服务
3、热线。四、主要内容(一)广泛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和法治及平安理念,进一步提高妇女依法维权能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要通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辽宁省实施 妇女权益保障法 的规定、全国及省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规定等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和规章,宣传法治及平安理念,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学法、守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各地要充分发挥妇联、法院、综治、司法行政等各部门的职能优势,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和社会矛盾“大排查”工作,综合运用教育、疏导、服务、调解等办法,推动解决广大妇女密切关注的民生问题,依法按政策做好与
4、妇女权益有关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二)设立妇女维权法律讲堂,组织法官进社区(村)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妇女维权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在全市11个区市县法院设立妇女维权法律讲堂,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主要载体,以帮助妇女群众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为目的,组织法官进社区(村),向群众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法治及平安理念,引导广大妇女合理表达诉求,及时了解和掌握妇女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指导社区(村)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做好了解、分析、反映和解决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发现侵犯妇女权益典型案件,依法妥善予以处理,提高各级法院与妇联组织的感
5、召力,进一步提升司法权威与公信力,提升广大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整个社会的法治水平。(三)抓住“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机遇,健全维权与维稳工作机制,完善社区(村)妇女维权服务站建设。要按照省提出的“六有”、“四统一”要求,统筹协调,加强资源整合,不断完善社区(村)妇女维权服务站建设,健全妇女维权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维权服务站社情民意收集、妇女儿童信访接待、矛盾纠纷调处、法律政策宣传、心理指导、民生服务等“一站式”维权与维稳综合服务功能,直接把维权服务送到妇女群众身边,把维稳工作落实到基层,重点帮助流动女农民工、城镇下岗失业妇女实现就业。要着力推进在有关部门广泛创建“妇女维权岗”,
6、进一步激发各相关部门的维权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将妇女权益保障纳入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提供制度化的维权服务。(四)全面开通区市县妇联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为广大妇女提供便捷高效的咨询服务,畅通妇联信访渠道。维权月活动期间,全面开通区市县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为妇女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心理咨询服务,搭建妇女合理表达诉求的平台,及时向各级党委和政府反映妇女“三最”问题,推动解决广大妇女的突出民生问题和侵犯妇女权益典型案例。要进一步畅通妇联信访渠道,坚持领导接访、带案协访、走进妇女促和谐等各项制度,对严重侵犯妇女权益的个案进行督查督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复杂信访问题的能力,依法开展
7、维权服务。五、几点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要按照本活动方案的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活动计划,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要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维权月活动取得实效。(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和平安理念,营造促进男女平等、保障妇女权益是全社会责任的氛围。(三)整合资源,务求实效。整合审理妇女维权案件的法官、基层调解员和再就业服务人员等资源,运用解惑答疑、人性化调解和提供就业岗位等方法,化解矛盾纠纷,为广大妇女办实事。请各区市县妇联,于3月15日前,将集中宣传周活动中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等文字材料、照片等,通过电子邮件报市妇联权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