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 案件防控与治理工作相关岗位责任人案防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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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社(银行) 案件防控与治理工作相关岗位责任人案防职责 依照中国银监会邵北银监分局关于切实落实案防措施, 加强我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防控与治理工作的通知 文件要求, 结合我县农村信用社案防工作实际, 为有效防范各类案件的发生, 实现辖内无新的经济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目 标。 经联社党委研究, 全面推行案件防控与治理工作责任制, 按照管理层次及岗位类别, 将案防责任分解落实到岗到人, 现将各岗位案防职责明确如下: 一、 岗位责任人 联社理事长、 监事长、 正副主任、 信用社主任( 分社主任)、 部室经理、 信用社副主任及信贷员 、 信用社内部柜员 。 二、 相关岗位责任人案防职责 ( 一) 理

2、事长案防职责 1、 全县信用社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 负责对上级案防工作会议精神、 要求传达贯彻。 成立案防领导小组, 组织召开案防工作会议, 指导、 检查全县信用社案件治理工作。 2、 明确各部门各岗位案防职责, 推行案防责任制, 组织开展案防排查, 与联社其他班子成员 及部室经理. 信用社( 单独考核的分社) 主任签订案件防范目 标管理责任状, 与联社其他班子成员 签订经济责任联保书。 3、 任职期内, 建立案件防控体系, 防控新的经济案件发生, 防控 重大责任事故及群体性事件, 无瞒报或迟报案件行为, 营业网点安全设施达标, 综合治理工作优良。 ( 二) 监事长案防职责( 含联社主任、 副

3、主任) 1、 在联社党委和理事长的领导下, 分管案件防控与治理工作, 组织安排案件防控与治理工作, 组织学习银监部门和省联社一系例关于案防工作文件及法律法规, 增强全员 控案防险意识, 遏制各类案件,将案件防控与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定期向理事长汇报案防工作。 2、 认真落实案件防范责任制, 组织实施联社理事长与联社班子成员 、 信用社主任( 分社主任)、 部门经理与各员 工案件防范目 标管理责任书、 经济联保责任状的签订。 3、 任职期内, 强化案防措施, 创新控案手段, 督促、 检查案件防控治理工作。 防控辖内不发生新的经济案件, 无重大责任事故及群体性事件, 无瞒报或迟报案件行为, 营业网

4、点安全设施达标, 综合治理工作优良。 4、 联社正、 副主任部署业务工作时要紧连案防工作, 检查时有案防内容, 督促分管部门经理细化制度, 狠抓制度落实, 协调配合案防工作。 ( 三) 信用社主任( 分社主任) 案防职责 1、 每季召开一次职工会, 落实案件防范工作。 2、 认真控案防案。 按照上级要求, 定期开展案防排查与自 查自 纠,强化防控措施。 3、 落实案件防范责任制, 按# # 县信用联社案件管理办法严格履 行职责, 签订好员 工案防责任状及员 工经济责任联保书。 4、 严格落实执行# # 县农村信用社计算机管理、 柜员 管理、 柜员卡管理、 综合业务系统管理等“十四” 个管理制度

5、, 以及信贷业务系统、 ATM 机管理等相关制度。 加强对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 信贷业务系统、 ATM 机系统管理使用, 落实查库、 碰库、 大额资金提取、 汇出审批管理等制度, 加强计算机管理, 密押和授权制度落实到位, 防止案件发生。 5、 坚持案件信息报告制度。 凡单位发生经济案件和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在 8 小时内向联社纪检监察部门和主要领导报告, 发生重大治安、 刑事案件及责任事故, 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联社主要领导并向当初公安部门报告。 6, 承担确定的“九种人对象帮教责任及员 工经济责任联保书确签的监控保证责任。 ( 四)、 部室经理案防责任 1、 认真学习银监部门和省联社关于案件

6、防控与治理工作一系例文件, 增强控案防险意识, 根据联社党委和社务会的安排, 纪检监察牵头制定案防工作方案, 牵头组织稽核、 业务、 财务、 安保、 人事等部门 开展好案件防控排查, 根据排查结果逐一落实整改措施。 “九种人” 排查, 按形式对号入座, 建立档案。 2、 切实做好本部门的各项工作, 健全信贷管理、 财务管理、 岗位轮换、 强制休假等制度, 经常深入信用社( 分社) 检查指导, 督促各项制度特别是案防制度的落实, 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检查工作要细化, 发现漏洞及时堵塞, 限期整改。 3、 开展案件防控与治理活动, 建立案防长效工作机制, 落实案件防范责任, 层层签订案防防范目 标

7、管理责任书及员 工经济责任联保书。 4, 健全内控制度, 严格履行职责, 稽核中队对信用社重要岗位离任审计, 逐人出具离任审计报告, 审计结果报联社领导; 对辖内的监督检查必须逐网点、 逐检查项目 出具书面检查报告, 提出处理意见或整改措施, 实行“谁签字、 谁负责”。 保卫部门加强对干部职工“综合治理、 四防一保、 消防” 的教育和技能培训, 加强对电脑使用的管理和事后监督, 安全教育有专门记录, 每年组织一次防抢和消防演练,每月 组织一次对辖内各网点的安全保卫捡查。 使职工树立起综合治理、四防一保、 消防等安全意识。 5、 指导信用社( 分社) 切实做好案件( 风险) 信息报送工作, 检查

8、发现重大案件( 风险) 隐患, 及时向联社领导或纪检监察室报送信息。 6, 承担确定的“九种人对象帮教责任及员 工经济责任联保书确签的监控保证责任。 ( 五) 信用社副主任及信贷外勤案防职责 1, 认真学习 法律法规和# # 县农村信用 社案案件问责暂行规定, 增强案防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 觉性。 2、 配合主任抓好防控治理工作, 落实内部管理及案防制度, 督促员 工按规操作, 执行落实查库制度, 碰库制度, 大额资金提取、 汇出审批管理制度及贷款管理“四坚持、 四核对、 五不入帐” 等一系列制度。 3, 按要求勤检查, 发现隐患风险及时与主任商量并报告联社。 4, 承担员 工经济责任联保书确签

9、的监控保证责任。 ( 六) 信用社委派会计及内部人员 案防职责 1、 认真学习# # 县农村信用社案案件问责暂行规定, 增强案防意识, 树立案防工作责任感。 2、 对照各自 的岗位认真履职, 执行落实查库制度、 碰库制度、 大额资金提取、 汇出审批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3, 执行# # 县农村信用社计算机管理、 柜员 管理、 柜员 卡管理、综合业务系 统管理等“十四” 个管理制度, 以及信贷业务系 统、 ATM机管理等相关制度。 加强对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 信贷业务系统、 ATM机系统管理使用, 办理日 常业务中, 坚持会计、 出纳的基本制度, 在贷款发放时做到“四坚持、 四核对、 五不入帐

10、” 制度, 防止案件发生。 信用社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工作,健全和完善案件防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根据山东银监局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和省联社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案件,是指由内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的“经济违法案件”(包括贪污、侵占、挪用、受贿等案件)、“违规经营案件”(包括违反金融法规、破坏金融秩序、违反财经纪律等案件)和“刑事案件”(包括诈骗、抢劫、盗窃等案件)。第二条 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工作目标:建立制度健全、执行有力、内控严密、持

11、续有效的案件防控体系,全面建立起“查、防、堵、惩、教”相结合的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实现全省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安全、有序运营。第三条 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坚持分类治理、预防为主、查纠结合、严格问责的原则。第二章 健全案件防控组织体系第四条 全省农村信用社应当充分认识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各级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和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案件防控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辖内农村信用社的案件防控与治理工作,逐步形成由主要领导总牵头,业务管理、合规、风险控制、科技、人力资源、内部审计、监察保卫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长效机制建设组织架构,进一步提高案件防控

12、组织领导能力。要建立案件防控工作例会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检查、总结案件防控工作。第五条 强化案件防控和治理责任意识,建立案件防控责任制。各级各单位要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的案件防控责任和目标,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分工分片负责制,制定和落实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的各项措施。第六条 加强与监管机构和地方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指导和支持,创新案件防控工作机制,优化案件防控工作环境。第三章 完善法人治理机制第七条 严格建立社员(股东)代表大会、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实现决策职能、执行

13、职能和监督职能的相互分离,做到各司其职,防止权力滥用和监督缺位。第八条 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社员(股东)代表大会、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议事规则以及社员(股东)代表、理(董)事、监事的产生和选举等实施细则,明确权利责任。对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各项决策,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同时载明各参与决策人员的表决意见,落实责任。第九条 理(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及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理(董)事会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中关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机制要求,实行理事长、主任分任制,明确理事长、主任职责,严格按章程规定行使权力,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强化监事会的监

14、督职能,使监事会成为名符其实的监督机构,对理(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理(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不得阻挠、妨碍监事会依职权进行的监督活动。理(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相互制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权责失衡。第四章 落实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措施第十条 加大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全员的合规经营意识和自觉性。加强对员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制度、法纪和案例警示教育,积极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员工诚实守信的职业操守,增强遵章守纪意识和岗位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岗位制约监督作用,切实防范道德风险。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合规教育,督促全员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

15、操作规程,提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按照建设学习型企业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按专业积极组织各类教育培训,制定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建立考勤、考核制度,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对各类学习培训内容进行考试,保证学习、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一条 建立制度定期评价机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升制度执行力,切实防范操作风险。定期评价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认真梳理规章制度的合规性和时效性,对无章可循或规章制度不能适应当前业务发展和管理实际的,及时进行修订完善。大力推行信用工程建设,严格坚持贷款“三查”制度,坚决杜绝顶冒名、超权限、逆程序、化整为零等违规贷款。坚持以

16、自有资金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杜绝贷款转存保证金等违规行为,严格审查贴现票据的真实性,切实防范资金风险。加强柜员业务权限管理,执行持卡作业制度,落实柜员卡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操作流程作业,防止逆程序操作。严格落实会计主管坐班制度,强化会计主管履行内控管理职责,加强事中监控和事后监督,杜绝违规授权。会计核算要达到“六无”、“六相符”。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坚持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入谁的账并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的原则。联行业务坚持换人复核和印、押、证分管分用制度,重要票据双人审核,大额资金汇划实行授权制度。现金业务坚持“双先”和“四双”制度,库房钥匙实行平行交接,落实柜员尾箱限额管理和日间、日终换人核

17、库制度,认真执行查库制度。加强存款账户预留印鉴管理,落实各项账户管理规定,实行按季换人对账制度。加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按要求进行二次销号,出售凭证认真核对预留印鉴。完善考核、评价、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机制,确保不良贷款下降的真实性。切实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严格程序,严密操作,公开透明,把市场化处置措施落到实处。加强抵债资产的接收、保管和处置工作,强化对抵债资产管理的检查监督,落实管理责任,防范资产“二次流失”。规范现有资产租赁管理,保证租赁费用足额到账。加大呆账核销力度,确保核销工作合法合规。强化责任追究落实,确保不良资产全方位尽职处置。严格执行银行卡管理制度规定,做到采集、录入持卡人信

18、息全面、准确。强化银行卡管理,定期对无效卡进行清理,加强自助银行日常维护及安全管理,积极宣传银行卡案件防范知识,杜绝卡类案件发生。对中间业务实行分类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手续费收入比例的相关规定,各类手续费收入及时准确入账核算,严禁弄虚作假,定期开展中间业务风险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外汇业务的制度规定,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信用社外汇管理制度,外汇贷款、信用证业务等纳入客户授信范围实行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外汇业务账户管理、收支申报、资金划转、大额及可疑交易资金报告等制度,切实防范外汇业务风险。强化资金清算内控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建立风险抵押金制度,提高清算系统安全运行水平。增强资金管理意识,提高资金调控能力,

19、加强对借入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监控,保证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建立市场业务考核评价机制和货币市场业务代理操作机制,做好市场分析,加强投资类业务的督查指导,优化资产结构,防范投资风险和市场风险。严格操作流程,规范操作行为,防范操作风险。健全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完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有效识别、测量、控制和化解操作风险,防范系统开发、变更管理和运行维护风险,杜绝科技犯罪和事故发生,确保业务的正常操作和数据、系统的完整性、机密性和稳定性。强化员工管理,严格落实强制休假、亲属回避、干部任职交流、重要岗位轮岗轮换等基本制度,完善考核机制。严格安全管理,加强安防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全员安

20、全防范意识,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严格枪支弹药管理,强化安全保卫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切实防范安全保卫案件和事故的发生。第十二条 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研究建立业务主管部门自身即时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督有机配合的监督体系,创新完善监督检查手段和方式,推行随机代位监督检查等有效方式,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监督投诉电话、举报箱等在监督检查中的作用,有效发挥事后监督的作用,增加检查频率和检查工作的深度、广度,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重点,定期不定期对基层单位进行工作检查指导。检查方式要灵活多样,尽可能多的进行突击检查,做到不存在未检查的环节、不存在检查不

21、到的风险点、不存在检查不到的单位,确保检查不走过场。强化事后监督在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中的作用,加强对会计、出纳、联行、贷款、支付结算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力度,提出防范风险指导意见。事后监督要注意保持对业务监督的连续性、及时性、全面性,重点突出。进一步明确事后监督的岗位职责,并对其监督质量进行考核。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实行内审工作理(董)事会负责制。认真落实“上挂一级、下查一级”的要求,切实提高内审工作的相对独立性。按照“统一设置、突出重点、下管一级、分级实施”的原则,严格审计项目管理。建立对重点业务、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薄弱环节的持续跟踪审计制度

22、,加强对基层单位和一线员工的监督检查。推行代位监督检查制度。由办事处、市联社或县级联社、农村合作银行经常性地随机组织对基层信用社和各业务岗位人员进行代位,组织对基层信用社主任和县级联社、农村合作银行部门负责人进行代位,全面检查、考核被代位单位和人员的工作情况。对代位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责任人员及时作出处理。结合强制休假制度,制定代位监督检查的年度计划和责任制考核办法,确定被代位单位和人员的数量,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代位监督检查取得实际效果。建立单位负责人带队检查制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情况,每月至少到基层单位带队检查一次,了解基层工作实际,检查风险隐患并督促整改。充分利用视频监

23、控在监督检查中的作用。安排专职人员定期不定期的通过联网视频监控回放检查,及时发现业务操作流程、员工行为、文明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防范操作风险、道德风险,提高服务质量。有效发挥投诉电话和举报箱的作用。投诉电话的张贴和举报箱的设立要在每个营业网点的显著位置,电话要24小时专人值守,信箱钥匙要有专人掌管。建立记录、分析、报告和调查处理等一系列工作流程,确保监督的有效性。鼓励诚信举报。凡诚信举报内容涉及重大违规问题,经查实并及时挽回损失的,视挽回损失情况及责任情况给予诚信举报人一定奖励。对诚信举报人要进行保护,对打击报复诚信举报人的要严肃处理。注重检查质量,对重点问题重点检查。检查人员要对检查结果负

24、责,凡对风险或违规问题应查而未查、应发现而未发现、发现而未报告的,要严肃追究有关检查人员的责任。第十三条 认真排查员工行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行为规范监察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切实做好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鲁农信联办2008108号)精神,结合“十不准”规定,做好“九种人”和员工不良行为的排查工作,着重排查员工经商办企业、顶冒名贷款和赌博、吸毒、买彩票或大量资金炒股行为。建立重点人员监控档案,对有不良行为及不良行为倾向的人员及时约见谈话,并对其行为包括“8小时”以外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处理。对思想不稳定、家庭有矛盾、情绪较激动等异常员工,及时疏导,重点监控。严格

25、执行员工尤其是管理人员的请销假制度,随时掌握员工去向。继续推行员工个人案防承诺制度和员工亲属监督制度,提高员工及其亲属的案件防范意识和监督责任。第五章 信息报告与风险预警第十四条 严格遵守案件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发生侵占、挪用、贿赂、抢劫、盗窃、诈骗等各类案件(包括成功防范的案件),重大交通和员工非正常死亡等事故,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方面的紧急重大情况以及员工受到开除处分、解除劳动合同等,应立即逐级向上级报告。需要向当地公安、政府、监管等部门报告的,应立即报告。发生重大案件的单位要按规定到省联社作专案汇报。出现挤提苗头或发生挤提事件要立即报告,重大突发事项要在接到报告2小时内、事发4小

26、时内向省联社报告,其他重大事项应在接到报告4小时、事发24小时内向省联社报告。需要向外部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的,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准确报告。加强全省农村信用社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按照行业管理及监管部门的有关制度规定,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及灾难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重要信息系统风险。第十五条 加强重大灾害预防工作。要加强对暴雨、台风等气象信息、火灾预警信息及地质灾害信息等的关注,提前做好应对重大灾害的防范措施。要加强对地处海边、湖区、矿区、山区、林区及地势低洼地区的营业网点的检查,一旦发现有发生重大灾害的苗头,要立即按照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的有关规定,正确妥

27、善处理,做好预防工作,并及时报告。各级各单位每季度至少应组织一次对辖内员工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使员工在遇到重大灾害时能最大限度的避免伤亡和减少损失。第十六条 建立案件风险预警机制。各县级联社、农村合作银行要定期监督并报告案件风险状况,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切实有效地防范资金风险和损失。第十七条 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报告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报告工作负全责。要指定专人负责,防止迟报、漏报、误报等现象的发生。第六章 科学考核与责任追究第十八条 对案件防控长效机制建设定期进行检查并自我评价,认真查找案件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第十九

28、条 实行领导办案负责制和案件查办责任制。发生案件和重大违规问题,主要领导负总责,指定一名领导人员具体负责案件的查办工作。通过定领导、定人员、定责任、定期限的“四定”措施,保证案件查处工作顺利进行。严格落实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加大对重大案件督办力度,特别要加强对百万元以上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大案件和重大违规问题查处通报力度,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切实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作用。第二十条 依据案件及违规问题的数量、金额、风险、损失等数据,结合整改力度、问责情况等,加强对辖内各单位的考核力度,将案件防控工作与各单位的经营管理综合考评、高管人员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对发案机构和涉及的高管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

29、一切评先评优资格。第二十一条 实行决策失误问责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各单位决策机构和决策人的职责权限,重点防止将个人责任转化为集体责任。加强对决策权力的制约和控制,完善责任追究的程序,健全惩处制度。集体决策出现严重失误,酿成或诱发违法违规案件的,不但要追究决策机构的责任,而且要追究领导班子成员决策失误的责任。第二十二条 实行引咎辞职制度。县级联社主要领导人员任期内辖内机构发生涉案金额超过500万元或风险金额超过100万元或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案件的,要先行引咎辞职,再视案件查处结果做进一步处理。第二十三条 严格责任追究。严格实行“一案四问责”和“双线问责”制,严肃追究案件当事

30、人、制约人、检查人和相关领导人的责任,按照业务管理、监督检查两条线严格问责。 对发生大案要案的,要严格落实“上追两级”的问责制度。继续加大案件和违规责任追究力度。发生大要案及案件频发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应坚决予以撤换,不得采取异地同级任职方式进行交流。凡同一类问题在同一个县级联社、农村合作银行连续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要加重对相应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对涉案金额大、资金损失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只要触犯刑律,无论是谁,一律移送司法机关查办。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各级应遵照本办法,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制定、解释和修改。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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