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有关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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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假 期婚假:婚假3天2016年1月14日以后登记结婚的夫妻,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但2016年1月14日之前已经办理登记结婚手续,尚未休晚婚假的夫妻,仍可享受晚婚假待遇。第三十条 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丧假:1-3天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女方产假期满后额外增加30天奖励假! 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

2、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男方护理假增至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产前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台,多一台增15天,不满4日流产,15-30天产假。23周岁以上晚育男方护理假7日。产假到期后,到孩子一周岁的这段时间可以请哺乳假,个人提出单位批准方可享受。到一周岁,每天可享受两次半小时的哺乳时间。且可合并为一小时一起使用。(六)妊娠期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产后假20天至30天; (七)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后假50天; 年休假:满1年不满10年 5天,;满10年不满20年10天;满20年后15天。(2007年国务院514号令2008年人事部第9号令浙人发(2008)67号)下列情形取消年休:1、事假超过20天;2、满1年不满10年,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3、满10年不满20年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4、满20年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若年休已休,又出现2、3、4情形的,下一年度年休不再享受)。病假不抵年休(除非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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