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程序.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2994527 上传时间:2023-03-07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程序.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程序.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程序.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程序.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程序.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程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程序.doc(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程序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程序。 一、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和管辖范围 一)受案范围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受理因农村土地承包和以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村委员、村民小组为发包方与承包者签订的各类承包合同纠纷的案件,以及因其他公民或法人侵犯发包方、承包方合法权益而发生纠纷的案件。 二)管辖范围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2、1、地域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一般由发包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XX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管辖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 2、级别管辖。XX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授权XX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管辖本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案件。 二、仲裁原则 1、公正、公平、平等的原则; 2、调解为主,仲裁为辅的原则; 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4、仲裁依法独立进行的原则; 5、纠纷难以及时处理时,应先恢复生产的原则。 三、仲裁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1.申请人申请仲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有双方的仲裁协议或一方的仲裁申请;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

3、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2.申请。首先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3、立案受理。承办人审查申请人申请请求是否符合受理范围和管辖权。 1)符合受理条件的,填写立案申请表,报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七日内立案受理。同时填写受理通知书,通知当事人。 2)对不符合受理范围的,填写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并说明理由,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后,及时通知当事人。 3)对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管辖的案件,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提出申请。 二)审理前的准备 1、告知申请人答辨权 承办人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告知被申请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书。提出答辩的,承办人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申请人,

4、被申请人不提出答辩,不影响案件审理。 2、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并签收 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向当事人送达受理申请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关权利和义务。并由当事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字,拒签的,承办人应在送达回执上说明情况。 3、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和一名书记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首席仲裁员或者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在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当事人。 仲裁员有下列情

5、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说明理由,并应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由是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终结前提出。 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主任担任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仲裁员因回避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按规定重新指定仲裁员。 四)开庭审理、裁决和执行 1、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要求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

6、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2、开庭前,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要求延期开庭的,应当在开庭三日前提出请求,是否延期,由仲裁庭决定。 3、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4、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搜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搜集。 5、证据应当在庭审中出示,当事人可以质证。 6、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7、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或其他仲裁参与人认为对自己陈

7、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但不得涂改原记录。 8、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经当事人双方签字后和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做出,少数仲裁员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近日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做出。疑难问题的裁决,应当提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 10、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XX县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提起诉讼,又不执行仲裁决定,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案件普通程序的庭审程序 书记员:请大家安静!下面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8、的身份。 书记员:现在宣布仲裁庭纪律: 1、仲裁庭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喧哗,禁止吸烟。 2、开庭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仲裁区。 3、未经仲裁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或拍照。 4、未经仲裁庭允许不准发言或提问。 5、所有仲裁参与人以及旁听人员须将随身携带手机关闭。 书记员:报告首席仲裁员:XXX申请XXX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一案的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及他们的代理人已到庭,其身份均已核实无误。仲裁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报告完毕。 首席仲裁员:XX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依法组成仲裁庭,今天公开审理XXX申请XXX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一案,现在开庭。 首席仲裁员:申请人及其代理人,你对被

9、申请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首席仲裁员:被申请人及其代理人,你对申请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首席仲裁员:现在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本案由XX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XXX仲裁员XXX和XXX依法组成仲裁庭对本案进行审理,仲裁员XXX担任首席仲裁员;书记员由XXX担任。 首席仲裁员:本庭已在庭前对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权利义务告知书是否收到? 首席仲裁员:是否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及举证责任? 首席仲裁员:对本仲裁庭组成人员是否要求回避? 首席仲裁员: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 首席仲裁员:现在进行仲裁庭调查,由申请方陈述事实或宣读申请书,讲明具体请求和理由。 首席仲裁员:由被申请方陈述事实对

10、申请方申请请求,提出答辩并说明理由。 首席仲裁员:由第三人陈述。 首席仲裁员:申请人、被申请人对第三人的陈述是否进行答辩? 首席仲裁员:根据刚才申请方的申请请求和理由,被申请人答辩;第三人陈述及申请人、被申请人对第三人陈述进行答辩,本庭认为下列XXX事实没有争议。具体总结无争议事实对上述事实有无异议。 首席仲裁员:鉴于各方当事人对上述事实没有争议,本庭予以认定。 首席仲裁员:本庭认为本案的焦点是XXX,举证责任分配是XXX。 首席仲裁员:对本案归纳的争议焦点和举证责任分配有无异议或补充? 首席仲裁员:现在由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和各自的主张举证、质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

11、对方主张,也应提出证据并说明理由,出示证书,物证,应说明证据的,特证及要说明的问题。 首席仲裁员:现在申请人针对XXX争议焦点举证。 首席仲裁员:工作人员将申请人的证据材料提交给被申请人质证。 首席仲裁员: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首席仲裁员:被申请人举证被申请人质证中提出反证的;将反证交申请人质证,举证、质证依法交替进行。 首席仲裁员:第三人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证据有无异议? 首席仲裁员:第三人举证。 首席仲裁员:现在通知申请方证人XXX出庭作证。XXX你作为本案申请人的证人,应当如实作证。 首席仲裁员:申请人现在可以向证人发问。被申请人现在可以向证人发问。 首席仲裁员:现在证人

12、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后可以退庭。 首席仲裁员:现在通知被申请方证人XXX出庭作证。 首席仲裁员:有无新的证据向仲裁庭提供? 首席仲裁员:现在宣读本仲裁庭依法调取的证据。 首席仲裁员:经过庭审陈述、举证、质证,本案争议的XXX焦点问题各方当事人取得了一致意见,与之相关的XXX证据本庭予以确认,XXX问题各方当事人意见不一致,待评议后决定是否予以认证。 首席仲裁员:仲裁庭调查结束。根据仲裁庭调查及各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和仲裁庭认证,本案事实已查清,下面进行仲裁庭辩论,辩论的问题主要是未被仲裁庭认证的有争议的事实和根据事实如何分清是非责任及如何适用法律,辩论要按顺序进行,一人发言他人不得插话,辩论要阐明

13、申请主张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以理服人,不得进行人身攻击,相互指责。 首席仲裁员:首先由申请人发言。 首席仲裁员:由被申请人发言。 首席仲裁员:第三人发言。 首席仲裁员:。 首席仲裁员:鉴于各方观点阐述清楚,仲裁庭辩论结束。由当事人作最后陈述意见,先由申请人作最后陈述。 首席仲裁员:由被申请人作最后陈述。 首席仲裁员:由第三人作最后陈述。 首席仲裁员:根据庭审调查和辩论,本案事实已清楚,是非责任已经明确,本纠纷可以在自愿、合法、分清是非的原则下调解解决,调解不成依法作出裁决。 首席仲裁员:申请人或代理人是否同意调解? 首席仲裁员:被申请人或代理人是否同意调解? 首席仲裁员:第三人是否同意调解?

14、 首席仲裁员:由于一方当事不愿意进行调解,根据X、X的规定,本仲裁庭依法进行裁决。 首席仲裁员:现在宣布休庭,进行评议。 首席仲裁员:XX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现在继续开庭。申请人XXX诉被申请人XXX,并于第三人XXX参加的XXX一案,本庭在合议时充分考虑了各方当事人、代理人的意见,进行了认真评议,现在依法裁决如下: 首席仲裁员:经审理查明:1、认定事实;2、适用法律;3、裁决的结果和理由;4、当事人的诉权、期限和机关。 首席仲裁员:仲裁裁决书在闭庭后十日内送达。 首席仲裁员:现在宣布闭庭。 书记员:全体起立,首席仲裁员,仲裁员退庭。 书记员:旁听人员请退庭。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当庭阅读

15、仲裁笔录。 。 五文书制作 六、仲裁档案 做好调解和仲裁档案的整理、立卷工作,做到一案一卷,分类归档,专人管理。按如下顺序装订: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申请书;4、立案审批表;5、应诉通知书回执;6、答辩书及附件;7、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8、举证材料;9、询问调查取证材料;10、调查笔录及调查材料;11、调解通知书;12、庭审笔录;13、调解书、仲裁决定书;14、评议笔录;15、送达回证。 七、处理具体仲裁案件的法律运用 一)无效承包合同和可撤销承包合同的认定及其处理 1、无效承包合同的概念是指当事人已经订立了承包合同,但由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而被确认无效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合同: 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 违反集体经济组织的章程或者决议的; 采取欺诈、胁迫、仗权垄断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签订的; 发包方无权发包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2、可撤销承包合同概念是指当事人已经订立了承包合同,但当事人对承包合同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者承包合同的内容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的承包合同。 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承包合同: 当事人对承包合同的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承包合同的内容显失公平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该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17、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 无效承包合同和被撤销承包的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无效的和被撤销的承包合同,从订立时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承包合同部分无效或部分被撤销,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承包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后,尚未开始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按照有利于生产、减少损失的原则,由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承包合同的机关确定停止履行的时间。 承包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后,有关财产问题按下列规定处理。 1)发包方依据该承包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退还给承包方;承包方依据该承包合同占有、使用的生产

18、资料,应当退还给发包方。 2)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的,责任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发包方所属的半数以上的村民,以签订承包合同时违反土地管理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民主议事原则或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关于承包的原则和程序规定,或者所签合同内容违背多数村民意志,损害集体和村民利益为由,以发包方为被申请方请求仲裁时的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发包方违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决议,越权发包的,应当认定该承包合同无效,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19、。 属本条前款规定的情形,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一年或虽未超过一年,但承包人已经做了大量投入的,对原告方要求确认无效或者要求终止该承包合同的,仲裁庭不予支持,但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该承包合同有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三)在承包合同履行期间,承包方分家析产,逃避履行承包合同义务的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农业承包合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在承包合同履行期间,承包方分户时,其家庭内部就承包经营权利义务未达成协议,或者虽有协议,但是以分户的方式逃避履行承包合同义务损害发包方利益的,所分各户之间,应对承包合同所确认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发包方干涉、侵害或剥夺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具体内容及其

20、处理。 1、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2、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3、强迫或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4.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5、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6、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7、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8、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发包方侵害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行为,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停止侵害的适用以违法行为正在进行为条件,若行为有尚未开始

21、实施违法侵害行为或者违法行为已经停止实施,则不能适用。要求停止侵害不受时效限制,不论违法何时实施和持续时间的长短,只要违法行为处于正在进行状态,即可适用这一责任方式。 2)返还原物。适用返还原物责任方式,应当具备如下条件,一是原物必须存在,二是返还原物有必要。如果原物不存在或者返还没有必要,非法占有人可免除返还原物的责任。但应当折价赔偿,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3)恢复原状。恢复原状的适用,一般应具备有恢复的可能和有修复的必要这样的条件,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用赔偿损失来代替。 4)排除妨害。受害人对他人的违法妨害行为既有权请求加害人自行排除,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排除。 5)消除

22、危险。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将危险排除或采取行为将危险排除。这里所说危险是现实存在的,而不是一种潜在的可能。只要发包方的行为对承包方的财产或人身有致害的可能,承包方就可以要求发包方承担消除危险的责任。 6)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一种责任方式。赔偿损失方式包括实物赔偿和金钱赔偿两种。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其前提是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确实给受害方造成了损失后果,即损害事实是赔偿损失责任的构成要件。赔偿损失应当贯彻损失多少赔多少的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六种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五)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处理。 农村

23、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既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不管合同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除不可抗力可以免责外,只要违约都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设专章规定了违约责任,共六十条。规定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1、是否继续履行,由没有违约的一方当事人选择,如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支付合同约定的而违约方未支付的价款或者报酬,还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非金钱债务。2、关于采取补救措施,例如发包方提供的农用工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承包方可以根据发包方供给的农用工具的具体情况及损

24、失的大少,合理选择要求发包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3、违约方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承担违约责任最基本的方式。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损失要求赔偿。 以上是关于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

25、任条款,违约发生后,首先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例如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则按此约定办理。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违约和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此外,合同法还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成人教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