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对市上半劳动争议情况社会调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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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生对市上半年劳动争议情况社会调查报告大学生对市上半年劳动争议情况社会调查报告调查提纲一、调查时间:2003年10月14日11月3日二、调查内容:2003年上半年市劳动争议的类型、发生原因、突出特点及仲裁结果三、被调查单位: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四、被调查人:甘大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处副处长五、时间安排:1、10月14日至10月19日,收集有关资料,作好调查准备;2、10月20日至10月25日,到被调查单位向被调查人进行调查;3、10月26日至10月31日,整理调查记录,起草调查报告初稿,经指导教师辅导修改后定稿;4、11月1日至11月3日,按市

2、电大要求进行打印装订。调查过程记录一、时间:2003年10月21日下午14时至17时二、地点: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三、调查人:张登序(以下简称张)四、被调查人:甘大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处副处长(以下简称甘)五、调查内容:2003年上半年市劳动争议的有关情况六、调查记录:张:甘主任,看了市现代工人报原创:9月25日的报道,得知今年上半年市劳动争议案件有近8000件。为此,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甘:行,你主要想了解哪些方面的问题。张:我首先想了解今年上半年劳动争议主要集中在哪几个方面。甘:今年上半年我市劳动争议的案子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

3、动报酬方面,主要是拖欠工资等,约占30;二是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方面,主要是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约占20;三是劳动保险方面,主要是不如实申报缴费工资基数,拖欠医疗费等,约占20;四是工伤纠纷。主要是工伤待遇方面,约占1520;其他如侵犯商业秘密等。张:与往年相比,今年上半年的劳动争议有什么特点。甘:有两个特点:一是劳动争议案件增多,上升势头迅猛。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0,这是上半年的数据。三委度与前两个季度的平均数相比,申请劳动仲裁的人数和案件数又分别上升了10和6。劳动争议案子的上升,应该说是一种正常现象,说明劳动者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劳动仲裁的难度加大。这一方面是劳

4、动者申请仲裁的案子难以调解,一般都要求仲裁;另一方面是一些劳动争议的主体难以确认,突出表现在建筑行业。张:据现代工人报报道,上半年劳动争议企业败诉多,这主要是什么原因?甘:主要是企业在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时不规范,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致。张:我还想问一个问题,就是劳动者败诉的原因是否与申请仲裁的时效过期有关。甘:大多数情况是这样的,主要是这些劳动者不了解“六十天”的仲裁时效,甚至有的律师也告诉劳动者仲裁时效是一年。过了仲裁时效,我们就不会受理,这些劳动者因而丧失了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力。张:对这个问题,我有一点看法,认为不太合理(具体叙述理由,略)。甘:你的看法有一定的道理,但要修

5、改申请仲裁的时效,需要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张:希望有一天法律能进行修改,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天占用甘主任这么多时间,非常感谢,再见。甘:再见,还有什么问题要问,随时欢迎。内容提要本文对市2003年上半年大量发生的劳动争议类型、特点进行了调查,找出了引起市2003年上半年劳动争议发生的主要原因和突出特点,并对企业败诉原因作了简要分析。同时,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发,对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问题提出了肤浅的看法。据市现代工人报报道,今年16月,全市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共受理了8586名劳动者提出的劳动争议案子7764件,原创:涉及金额5400.68万元,而企业败诉率达70。今年我市上半

6、年如此多的劳动争议案子,主要集中哪些方面?与往年相比,有什么突出的特点?企业败诉的原因何在?应从中吸取什么教训等,带着这些问题,我于2003年10月21日下午,走访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处)甘大发副主任(副处长)。从与甘副主任的谈话中得知,今年上半年市劳动争议案子,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劳动报酬方面。主要是企业不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奖金、加班工资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等,约占劳动争议案子的30;2、劳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1页12下一页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上一页12动合同终止、解除方面。主要是企业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不执行劳动法的规定

7、,或随意终止、解除,或不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或不愿支付或少支付经济补偿等,约占劳动争议案子的20;3、工伤纠纷方面。主要是企业发生工伤事故后,受伤职工因工伤待遇与企业发生的纠纷,约占劳动争议案子的1520;4、劳动保险方面。主要是企业不如实申报投保基数,拖欠医疗费等,约占劳动争议案子的20;5、其他方面。主要是因职工跳槽引起的侵犯商业秘密方面的案子等。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我市劳动争议的案子呈现出以下特点:1、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大,上升趋势迅猛。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市劳动争议案件增幅达40。除开由于企业市场化问题引起劳动争议增多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劳动者法律意识增强,懂得了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8、益,从而导致寻求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的增多。其中涉外劳动争议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争议也从无到有,出现新苗头;2、仲裁的难度加大。一方面,处理劳动争议案子的难度加大,不可调和性增加。以往的劳动争议案子大多可以通过调解、和解,而现在则大多要求仲裁委裁决。这主要是在企业改制、转制期间,相当多的员工下岗进中心,或提前离岗休息,其生活来源十分困难。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尤其是工资待遇方面的纠纷,一般都难以与用人单位达成和解,而要求仲裁;另一方面,劳动争议的主体难以认定,突出表现在建筑行业。由于一个建筑工程几经转包分包,许多工程项目交给个人承包,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其主体资格难以认定;通过对2003年上半

9、年市劳动争议案件调查,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一是劳动争议为何企业败诉多。2003年上半年市的劳动争议案子,70以上是企业败诉。究其原因,主要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用人单位注重的是企业外部的经济关糸,竭力避免与外部发生经济纠纷;考虑的是如何维护本企业的利益,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损失;但却不重视、不关心企业内部的劳动合同关系。相当一部份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者在制定本企业的规章制度时,或不清楚、不了解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或不愿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在诸多问题上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而使得劳动争议居高不下。在职工依据劳动法提请劳动仲裁时,企业往往败诉,特别是非国有企业表现尤为突出。

10、许多败诉企业在劳动仲裁败诉后,才意识到执行劳动法的重要性。为此,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负责人希望用人单位在用工过程中能按相关规定执行,避免浪费人力物力通过仲裁后才执行本该执行的政策。二是劳动者败诉的原因,大多数都是因为超过了劳动仲裁的期限。这一方面要求劳动者知法、懂法,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主动采取各种救济手段,及时申请劳动调解或仲裁;另一方面,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发,有必要对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进行反思。由于劳动争议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纠纷的必经途径,是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前提条件。当事人能否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仲裁,不仅关系到当事人能否通过行政救济手段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而且关系到当事人在

11、最终寻求司法救济时其权利能否胜诉。因此,申请仲裁时效就成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定其权利可胜诉的重要问题。关于申请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00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

12、,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这一司法解释既规定了当事人提请仲裁“六十日”的申诉时效,也明确了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处理方式。这些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这是因为,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不对等的。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就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组织与被组织、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劳动者一方处于明显的弱势。在当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原创:劳动者为了保住饭碗更是不愿轻易与雇主对簿公堂。当侵权行为发生时,劳动者往往忍气吞声或采取相对温和的方式去争取自己的权益,劳动争议也就在用人单位今天推明天,在不断承诺与不断推拖的过程中慢慢积累而成,等到局面无法收拾、不得不撕破脸皮的时候,劳动者很可能由于超过申请仲裁时效而导致自身权益无法实现。基于劳动争议案件的这种特殊性,现行的六十天申请仲裁的时效过短。为了给劳动者争取自己的权益提供更多的机会,建议有关部门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学习和借鉴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规定,结合劳动争议仲裁实际,对申请仲裁时效中断和中止作出明确规定,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磋商、衔接的时间不计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诉时效。张登序2003年2参考文献1、张一叶劳动争议企业败诉多现代工人报9月25日;2、关于改进和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几点思考劳动保障2003年2月28日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上一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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