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农村信用社在履行反洗钱义务中遇到的实务操作问题及政策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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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农村信用社在履行反洗钱义务中遇到的实务操作问题及政策建议反洗钱对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维护社会公正和市场竞争,打击腐败等经济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的反洗钱工作框架已基本建立,银行业反洗钱工作开始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特别是随着城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日益加强,一些不法分子已将目光投向了风险意识较薄弱的农村地区。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面对不法分子洗钱手段不断翻新、行动更加隐蔽等特点,无疑给基层农村信用社实务操作带来了不少困难和问题,潜在的风险较大,同时也为基层农村信用社履行反洗钱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就基层农村信用社在履行反洗钱义务中遇到的实务操作问题及对策谈谈一

2、些初浅的看法。一、当前农村信用社在履行反洗钱义务中遇到的实务操作问题(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难管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对加速资金运转,节约基层农村信用社管理成本和提高结算服务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本身的特征,又容易为不法分子可能洗钱提供方便。基层农村信用社在实务操作过程中出现以下四个方面难管理的问题:1、不便管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较为简便。在客户资源紧张的金融行业,行业之间的竞争也尤为激烈,便捷的服务无疑是客户考虑的首选,简便的开户手续必然是吸引客源的一大手段。然而,现条件下农村信用社缺乏高科技的有效手段和方法验明客户证件的真实性,因此假名、匿名账户就难以杜绝,利用

3、虚假证件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就很难避免,势必让不法分子洗钱有隙可乘。2、不易管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时效不设限。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期限没有规定,而且对长期不发生业务账户如何处理也没有操作细则,账户年检也不包括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针对这种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时效不设限的情况,在基层农村信用社实务操作中,既给员工维护客户信息增大了难度,又给不法分子容易利用长期不发生业务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洗钱犯罪活动提供了方便,使得基层农村信用社在反洗钱工作实务操作中也多显得无可奈何。3、不利管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数量无限制。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数

4、量没有限制性规定,这极不利于基层农村信用社在反洗钱工作实务操作上的可控管理,极有可能导致不法分子利用大量不同的个人银行结算账号转移非法所得,利用分散资金流的方法躲避金融机构对大额和可疑交易的警惕和关注,更为容易消化还处于培植阶段的洗钱活动,这无疑加大了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的实务操作难度。4、不好管理资金用途与付款依据的合法性不易确定。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要求对单位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进行严格控制,要求转账金额在5万元以上者必须持付款证明。而在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由于还没有一个完整的法律机制来界定付款依据的合理合规合法性,且对一些别有用心的客户往往采取“化整为零”,分次转入的做法跟踪不易,

5、这也使得基层农村信用社在反洗钱工作的实务操作中难以管理。(二)“了解客户”在技术层面有障碍。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十条中已明确了“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但基层农村信用社在履行反洗钱义务中实务操作的实践证明,我个人认为“了解客户”在技术层面还存在一定障碍。1、难以获知变更后的客户身份及交易信息。随着信用社的不断壮大,各项金融业务以及业务量有了长足的发展和增长,获取客户身份以及交易的变更信息难度也与之成正比。从业务人员在初次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而言,按规定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不得为身份不明客户提供存款、结算等服务等,均不难办到。难就难在初始业务关系建立后对部分客户的

6、经营状况、关联企业、主要资金往来对象、营业范围等交易信息的持续识别,尤其是变更后的客户身份信息不易获得。由于这部分客户经常在外,基层农村信用社与其直接接触的机会较少,相应地对客户交易信息的持续识别和获得变化后的客户身份真实完整的资料几率也变小。 2、了解客户与客户隐私权存在矛盾冲突。近年来,我国立法加强了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隐私权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人们保护隐私的意识也越来越高。因此如何处理好银行对客户在金融隐私问题上有效管理也成为不容忽视的当务之急。由于银行保密制度的基本内容是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客户金融状况的任何信息进行保密,因而基层农村信用社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样,担心客户是否

7、存在洗钱行为的判断,或在上报一些报表或材料等方面是否涉及侵犯客户的金融隐私权,从而引发民事上的法律责任,且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没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这一行为的免责作出相应规定。加之基层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人员少,在实际业务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全面、真实和完整地“了解客户”颇有些捉襟见肘之感,这也使得基层农村信用社在履行反洗钱义务中实务操作遇到了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3、了解客户缺乏信息共享机制。了解客户理所当然是共享的渠道多多益善。当前各种社会机构、政府机关、银行主管部门掌握的个人、企业信息不可谓不多,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些信息常常是只存在各自的通道内,金融机构在为客户办理开户手续时,要从上述渠道获取

8、这些信息,几乎是不具有可操作性。然而,了解客户原则在我国立法中仅仅表现为客户身份登记制度,反洗钱法中也只是强调金融机构核对客户身份的法律义务,对于客户资源信息共享未作出规定。这种要求金融机构既要承担尽职了解客户的义务,却又缺乏了解客户信息共享的机制,这一不对称的现象,无疑制约了金融机构、尤其是基层农村信用社“小机构”了解客户的渠道,不利于反洗钱工作的开展。(三)反洗钱的科技手段较落后。随着金融业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从而使资金大量流动成为可能,网络银行、电子货币、电子交易等新型金融载体的运用,在给金融交易带来极大的便利的同时,也给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其特点实施洗钱犯罪活动有机可乘,使洗钱的手段更

9、加隐蔽,呈现出科技化、智能化趋势。而在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实务操作中,我们也感到基层农村信用社自身存在的一定差距,如电子设备和科技手段相对落后,自身电子化监测系统还不完善,信贷管理系统尚在建设之中,多数信用社信贷管理仍沿用手工记账方式,这些也是我们需要急待改进和提高。二、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几点对策(一)强化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四个管理1、加强对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与确认的管理。一方面信用社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的条件和同一客户的开户数量上应从严把关,严格执行个人结算管理制度与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认真做好个人结算账户核查与登记工作。另一方面要明确存款人与基层农

10、村信用社的权利和义务,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户时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填写“个人结算账户开立申请书”并签名,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与存款人签订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以防止个人信用风险,防范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成为洗钱管道。2、加强对从业人员思想教育的管理。基层农村信用社要加强全体业务人员对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学习,以重点突出操作性为原则,提高基层社内部对账户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到单位高度重视,领导带头执行,人人规范操作的良性循环,力争把个人结算账户区域变成洗钱者的“禁区”。3、规范个人结算账户使用的管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基层社要认真审查收、付款依据的原件是否真实合法,

11、并留存复印件存档保管。对于不符合规定或不能提供合法依据的必须拒绝办理。同时在严格管理的基础上,要鼓励业务人员进一步做好个人结算账户应用方面的服务工作,确保个人结算账户使用管理工作规范化,有效遏止潜在洗钱者的行为预期。4、关注对个人结算账户法规外难控行为的管理。基层农村信用社在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实务操作中,还要重点关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时的真实性把关、长期不发生业务账户的突然使用、个人结算账户或个人储蓄账户开立时相互情况的查询核实、转账依据形式的合规性审核等,最大限度地提高反洗钱活动防范的有效性。(二)在实务操作中认真把握好“了解客户”的三个环节。一要做到“全面收集、认真核实”。基层社在履行反洗

12、钱义务的实务操作中,要从强化客户的尽职调查为切入点,尽可能完整地收集客户的身份和交易信息,并在为个人客户和单位客户办理或提供存款、结算等业务服务时,严格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要求其出示身份证明或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确保开户资料的完整性。在此基础上,还有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收集到的客户身份和交易信息进行核查、确认和登记,真正做到“了解你的客户”。二要做到“密切关注、深入分析”。基层社在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实务操作中,要以对客户有关身份和交易信息的变更情况进行持续调查为突破口,实现动态跟踪监督,及时更新原有的客户身份和交易信息。只有密切关注、灵敏地反映客户身份和交易信息,才能有效地发现客户交易变化的苗头

13、和隐患,防止客户恶意欺骗、弄虚作假,规避违法违规及洗钱的行为发生。同时还要妥善处理好为客户保密和泄露客户金融隐私权的关系,依据所掌握客户身份信息,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资金运作特点等情况,找出规律,正确地区分在哪些情况下要为客户保密,在哪些情况下可能涉及泄露客户金融隐私权的问题,从而使得在了解客户工作中既尽法律义务的同时,又不侵犯到客户的金融隐私权,切实提高基层社在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实务操作中,不断增强正确判断异常交易第一关口的有效性。三要做到“多方合作、信息共享”。反洗钱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仅涉及金融机构,也涉及到司法、海关、工商、税务、政府机关等部门。因此建议金融机构主管部门要

14、承担牵头职责,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享反洗钱相关信息资源,形成“立交桥”式良性发展模式,提高反洗钱的整体合力,共同遏止洗钱犯罪活动。(三)加强基层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的两个提高一方面要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含量。针对基层农村信用社电子设备和科技手段相对落后于其他大银行的状况,要根据自身能力,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适当加大对设备设施的科技投入,不断提高科学技术的含金量,使基层社能够通过现代化技术和较先进的科技手段,及时掌握个人和企业客户大额和可疑资金的交易行为,努力提升基层农村信用社在履行反洗钱义务中的实务操作能力。另一方面要提高电子化监测水平。当前农村信用社要使内部反洗钱非现场监控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必须要组织科技力量尽快研发更实用、便捷的大额和可疑资金异动情况的高版本配置电子化监测系统,进一步实现基层社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账户管理系统、现代化支付系统的整合,着力提高在履行反洗钱义务中实务操作的电子化监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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