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管理制度【精华汇编版】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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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工伤保险管理制度1工伤保险管理制度2工伤管理规定3工伤管理制度6工伤管理制度(一)8工伤事故管理制度13工伤事故与安全管理制度19工伤管理制度26运输队工伤管理制度32工伤保险管理制度一、 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工伤或被诊断为职业病时,配合工伤管理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15天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首次工伤入院报告单、事故报告及证人证言、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材料,由工伤管理部门负责报送集团公司工伤保险管理处。工伤职工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并给予所在部门罚款500-1000元。二

2、、 工伤医疗1. 职工发生工伤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3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工伤管理部门。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先由单位或个人垫付,待工伤认定书下达后符合工伤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费用全额报销。2. 认定书下达后仍需住院治疗或旧伤复发的工伤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工伤证到工伤管理部门备案后,到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挂账治疗。3.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因公出差时发生意外,情况危急时可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救治,3天内通知工伤管理部门,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入工伤定点医疗机构。4. 职工发生工伤转往其它医疗机构,需办理转院申请手续后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治疗。违反以上工伤就医管理程序发生的费用由职工所在部门或个人承担

3、。三、 工伤鉴定工伤职工住院治疗伤情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需提供工伤认定书、工伤鉴定申请表、诊断证明、病历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四、 相关规定1. 工伤职工鉴定后存在残疾需配置辅助器具的,应到省工伤保险中心指定的配置机构进行辅助器具配置。2. 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的,应到省工伤保险管理中心指定的康复医院进行康复治疗。3.工伤职工违反工伤管理规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管理制度三、 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工伤或被诊断为职业病时,配合工伤管理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15天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首次工伤入院报告单、事故报告及证人证言、照片及

4、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材料,由矿工伤管理部门负责报送集团公司工伤保险管理处。工伤职工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并给予所在科队罚款500-1000元。四、 工伤医疗5. 职工发生工伤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3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矿工伤管理部门。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先由单位或个人垫付,待工伤认定书下达后符合工伤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费用全额报销。6. 认定书下达后仍需住院治疗或旧伤复发的工伤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工伤证到工伤管理部门备案后,到定点医疗机构实行挂账治疗。7.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因公出差时发生意外,情况危急时可到就近的

5、医疗机构救治,3天内通知矿工伤管理部门,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入工伤定点医疗机构。8. 职工发生工伤专往集团公司以外的医疗机构,需办理转院申请手续后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治疗。违反以上工伤就医管理程序发生的费用由职工所在部门或个人承担。五、 工伤鉴定工伤职工住院治疗伤情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需提供工伤认定书、工伤鉴定申请表、诊断证明、病历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六、 相关规定3. 工伤职工鉴定后存在残疾需配置辅助器具的,应到省工伤保险中心指定的配置机构进行辅助器具配置。4. 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的,应到省工伤保险管理中心指定的康复医院进行康复治疗。5. 工伤职工违反工伤管理规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6、。6. 2011年1月5日前发生工伤原渠道原途经解决。盛华煤矿2011年1月5日工伤管理规定1 目的为规范工伤事故处理流程,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3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工伤:3.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的;3.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伤害的;3.4因工外出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3.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3.6患职业病的;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

7、他情形。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4.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4.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4.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5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5.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5.2醉酒导致伤亡的;5.3自残或者自杀的。6工伤申报6.1任何部门发生工伤事故,有关人员必须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必须当天向综合管理部和总经理报告。有人员重伤或死亡的,事故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一小时内电话报告综合管理部和总经理,并在二十四小时以

8、书面形式报告事故经过。6.2发生工伤但当日没有上报到综合管理部备案且后续申请工伤待遇的,按照公司承担治疗费用总额的2%对事故发生部门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索赔。6.3对于参加有工伤保险的,综合管理部填写工伤事故认定表,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待遇申报;未参加工伤保险但参加有商业意外保险的,应按要求申报意外险待遇。6.4对于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和商业意外保险的员工,发生工伤需要就医治疗的,需事故发生部门的部门负责人在员工就医治疗前向综合管理部和总经理报告备案,否则按照公司承担费用总额的2%对事故发生部门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索赔。7工伤待遇7.1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组织救治,事故发

9、生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或向公司借款)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7.2对于参加工伤险的员工,治疗工伤应当在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7.3对于参加工伤险的员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对于超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7.4员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根据医院的建议,享有一定时间的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 7.5在员工停工留薪期内,公司按月支付工资(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8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年十二

10、月十五日工伤管理制度 一、目的: 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对象:适用于为公司工作的已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员工。三、工伤范围1、工伤范围认定:在抢救公司财产和维护公司利益时受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事故受伤的;在公司委派的厂外公务执行过程中非本人责任而意外受伤的;上下班时间按正常所经路线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责任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2、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工伤条例第八条规定:员工因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或死亡,不

11、列入工伤范围,不得享受工伤待遇: 因工负伤后,本人故意加重伤情或无理拒绝接受医院检查治疗; 由于本人违法行为或故意行为(如自杀、自残、斗殴、酗酒、酒后开车、蓄意违章等) 国家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的犯罪行为。3、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四、工伤事故上报及处理程序:1、若发生工伤事故,应马上报告部门主管,部门主管立即通知人事管理部,管理部根据伤者情况处理: 情况轻微者,在公司内急救包扎;严重者,迅速安排车辆将受伤的员工送往镇级以上(含镇级)医院急救。2、工伤事故发生后,生产有关部门写份详细的工伤事故报告表(见附表1)上交到厂长处,厂长提出

12、预防措施和整改意见,然后再上交到总经理处审批存档。3、若发生重大事故,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司领导或工伤管理负责人,调查事故经过,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4、行政管理部根据公司员工购买社保或商保情况24小时内报承保公司并确认是否属于工伤,属工伤的,按相关规定处理。5、员工如需住院,期间行动不方便的安排必要的护理人员,在院护理期间按照工伤条例标准补贴护理费用45元/天,伙食补贴15元/天。6、治疗费用:先由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向财务部借款垫付,待工伤理赔结案后再向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五、工伤人员医疗费报销和工伤假待遇的规定: 1、员工因抢救公司财产和维护公司利益

13、受伤的,可报销全部医疗费。经医生证明需休息或住院期间,可享受有薪工伤假,假期工资按原工资标准计算。同事根据贡献的大小,给予奖励。 2、员工工作过程中非人为因素(机械故障、电路故障或其他突发原因)发生工伤的;员工在公司委派的外出公务执行过程中非本人责任意外受伤的,可报销全部医疗费,经医生证明需休息或住院期间,可享受有薪工伤假,假期工资按原工资标准计算。 3、如因员工本人工作中因马虎大意,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等原因而发生工伤事故造成他人或本人受伤的,全部医疗费由肇事者承担,同时根据当事人行为造成的对公司利益的损害程度,对其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 4、工伤争议:当因判断是否为工伤事

14、故而出现争议,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协调后无效时,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可向劳动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仍不服从劳动争议仲裁判定的,可向法院提请诉讼。工伤管理制度(一)1、目的:规范工伤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本公司内部使用3、职责:3 . 1 控制工伤的发生率。3 . 2 及时办理索赔手续。 3 . 3 及时办理费用报销手续.4、工伤的定义: 41法规界定之工伤范围,称之为工伤. 42工伤事故发生后由本人或事故责任部门填写工伤事故处理报告,将事故的发生经过如实详细地填写清楚,见证人签名,行政部审核,呈(副)总经理核准后,行政部跟进处理。5、有关工伤事故审核定性的规定: 51 凡发生工

15、伤部门,要及时向行政部报备,或联络厂务领导, 工伤报备不能超过3小时,否则其后果自负. 52 若出了工伤事故, 该车间的班组长、领班、主管一定要亲临现场并设法保护现场,即通知行政部部派有关负责人前往核实,否则一切擅自破坏事故现场的行为和做法,该责任部门组长、领班、主管要负故意破坏现场刑事责任; 53 凡有工伤事故之部门、车间,在事故发生之后,次日要召开全车间工伤事故检讨会,该部门均要上交检讨书一份,会上要讨论“如何杜绝工伤事故”等事宜,并请行政部负责人和(副)总经理到现场参加会议; 54 如车间小工伤事故月度发生一例,部门全面做检讨;月度发生二例,将对部门主管、领班各记警告一次罚款30元、20

16、元;工伤本人则要写检讨一份。6、凡鉴定确认有伤残级别的工伤案例,部门主管罚款1 5 0元,领班罚款1 0 0元,工伤本人罚款5 0元。并且记大过一次,主管记小过两次,存入其档案备查。7、凡车间连续发生工伤,且没有进行安全培训的,领班记大过一次,主管记小过两次。8、有关工伤的医疗费和补助费的规定:8. 1 凡属工伤,由医院正式开出的医疗费用由工厂负责;且在医疗期间,工厂按照其受伤前东莞市人均最低收入标准基本工资发放;8. 2 工伤者在医院治疗期间,工厂补助其伙食费按实际消费给予报销(每天15元)。8. 3 在工作时间内,因不按工作规范及安全作业指导书要求而造成的工伤事故,应追究责任,除规定处罚外

17、可视违规情况加重处罚;8. 4 出院之后,由医院出具的证明鉴定其还需要继续疗养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工厂补助其伙食费为每天为12元;若在工厂食宿者,则没有伙食费补助,但工厂照发其受伤前东莞市人均最低收入标准基本工资发放 8. 5 有关工伤者亲属护理费、补助费的规定: 8.5.1 凡工伤事故严重者,在住院期间需要由工厂确认后的亲属前来照顾护理者,工厂发放其护理工资每天15元,伙食费每餐5元,住宿费凭医院陪护租床铺费发票报销,以及来回车费的补助(但规定其乘坐的车票为普通的票价),且护理人员只能一人; 8.5.2 由本厂派员工护理,每餐5元。发给正常基本工资及来回车票(普通车票); 8.5.3 若

18、工伤事故严重者,涉及到事故后经济赔偿的情况,公司按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给予赔偿。9、工伤费用管理规定:9. 1 财务部应随时备工伤处理备用金3000元人民币。 9. 2 如有员工发生工伤应及时通知行政部,并协助行政部把伤者迅速送到医院治疗。 9. 3 若发生工伤比较严重时,财务部备用金3000元不够支付药费时或费用超过预支费用的(如住院等),行政部可以向总(副)经理提出申请,在财务部借支。. 9. 4所有值班保安人员,要协助行政将受伤之员工及时送到医院医治,不得参与任何费用问题(如医药费、车费等)支付,所有一切费用由行政部支付,但行政部必须及时如实报销工伤相关支付费用。10、工伤费用报销规定:1

19、01 经医院诊断医疗后,将所有费用(包括医药发票、车费、餐费)交到行政部,(副)经总经理签名确认后方可到财务报销。 10. 2 会计将已经报销的医疗发票复印作为已报销的依据,将正本交于行政部办理保险相关事宜。11、行政根据伤者提供的工伤事故处理报告填写社保局的工伤认定申请表。11. 1 参保的员工发生工伤后,要在规定之日内出具正式的工伤认定申请表。其他的保险也要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办理。11. 2 社保局的工伤认定申请表经相关人员签名确认后到镇政府安全办备案,经社保局审核无误后15日内取回工伤保险文件回执后交办理退保人处。11. 3工伤认定申请表行政必须在自发生工伤之日起15日内填写。其他的保险

20、行政部须在员工完全康复之后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办理。11. 4根据各保险公司的规定不同,行政要在报案前将我们的大概费用告诉保险公司,以便有此项要求的保险公司来查看。12、伤者医疗期满后,负责办理退保人带工伤者及其他一些相关的资料去办理结案及索赔手续,无误后领取退保金及赔偿金。工伤管理制度(第二参考)为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签订雇佣协议员工不适用本制度; 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申报 1、各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申报责任,事

21、故发生后,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厂长及分管领导报告; 2、厂长或经理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接到伤害事故报告时,必须立即进行登记和组织施救,同时向公司人事行政部门申报; 3、公司人事行政部人力主管为第一受理责任人,必须按照国家工伤管理条例及时向劳动部门申报。 4、因推诿、瞒报、缓报而导致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有公司特批的,按批示执行。 三、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调查分析 (一)工作中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含工作中急性中毒事故) 1、厂长或经理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负责召集副厂长/副经理及相关车间主任、管理员、班组长、1-2名在场员工代表、公司人力主管组成事故调查组,迅速组织调查,对事故进行分析; 2、人力主

22、管根据调查分析的结果,拟写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小组成员确认后报公司审批,如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但反对意见需在表中记录; 4、分析报告经公司审核后发工厂予以公布 5、分析报告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事故当事人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经过 (3)对人员造成的伤害情况、对公司财产造成的损失情况 (4)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 (5)整改和预防措施 6、工伤事故责任认定的对象 (1)违反操作规程,擅离职守,擅作主张:班组长、操作人员 (2)无安全操作规程:厂长、车间主任、管理员 (3)未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厂长、车间主任、管理员、班组长 (4)设备维修缺陷:厂长、车间主

23、任、设备主管、机电工 (5)特殊工种擅自安排无资质人员上岗作业的:擅自安排者 (6)厂长、分管副厂长、分管车间主任对事故均负有领导责任 (7)分管车间管理员、班组长对事故均负有管理责任 (8)公司对每起工伤事故承担公司责任,同时承担不可抗力导致的工伤事故责任 (二)职业病 1、未按公司体检制度执行的:车间主任、管理员、班组长 2、职工未办手续离职的或职工本身的原因而未体检的:职工 3、厂长、分管副厂长、车间主任承担领导责任 4、公司对每起职业病工伤承担公司责任 (三)形成工伤的交通事故 事故责任认定以公安部门交通事故认定书为主要参考依据,公司对形成工伤的交通事故承担公司责任 四、工伤人员待遇补

24、偿 1、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受伤害者必须在事故发生起一年内按材料清单要求提供所有材料; 2、人事行政部对材料认真审核,填写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申报表,经厂长/经理确认后报公司审批; 3、工伤认定后其医疗费凡符合国家医疗报支目录的,给予全部报支,如有第三方责任赔偿的,给予报支差额部分; 4、工伤者要求的其他补偿金,经劳动部门确认后,予以补偿。 五、公司损失的计算 1、公司支付给工伤员工的的工伤补偿金,为公司工伤待遇损失; 2、该事故导致的公司直接财产损失,为公司财产损失,以财务部提供的损失清单为计算依据; 3、公司工伤待遇损失和公司财产损失之和,统称为公司损失; 六、公司损失的赔偿 1、赔偿系数 (1

25、)全部责任赔偿系数1.0,主要责任赔偿系数为0.7,次要责任赔偿系数为0.3 (2)公司责任赔偿系数为0.7 (3)厂级领导责任赔偿系数为0.25,车间主任级领导责任赔偿系数为0.1,管理员、班组长管理责任赔偿系数为0.05 (4)交通事故形成工伤的,公安部门对当事人责任有量化数字认定的,按该数字为赔偿系数,仅有主次责任而未量化的,按主要责任赔偿系数0.7、次要责任赔偿系数0.3、全部责任赔偿系数1.0 计算,仅有出警记录未明确责任的,一律以全部责任赔偿系数1.0计算 2、赔偿计算公式 赔偿金额=(赔偿系数赔偿系数之和)公司损失 一人承担多项责任的,以责任大的系数计算,不重复叠加 3、赔偿追诉

26、期限:公司损失赔偿的追诉期限为工伤员工离职后一年内 七、其它 1、本制度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 2、对于2009年12月1日前已发生但未结案的伤害事故,参照本制度执行; 3、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公司特批的,按公司特批执行; 4、本制度已经各工厂讨论一致并由公司发文公示后已生效。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工作的已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工伤医疗事宜由公司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第三条 工伤的认定(一)工伤的认定1、在

27、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打架斗殴的;5、违反工作纪律或操作规程而发生的;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三)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

28、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四)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公司安全委员会与行政部,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第四条 工伤的报告(一)报告责任 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报告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二)报告范围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三)报告内容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 2、事故(疾病)人的到岗工作时间; 3、事故前的具体岗位、位置及工作性质; 4、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 5、是否已就诊或住院、诊所或医

29、院名称及地址。第五条 工伤事故处理流程(详见附件1)编制张新社 审批实施日期 2011-06-20页码第1页共3页第六条 工伤事故的分析与处理:1、 公司的“安全委员会”负责每起工伤事故的原因分析,填制工伤事故分析报告表,并在事故出现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分析报告表转交给行政部予以执行。2、 分析报告必须由以下内容组成: 1)事故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服务部门、具体岗位和到岗时间; 2)事故的具体经过; 3)事故的原因分析; 4)事故责任的初步认定及理由; 5)小组的处理意见; 6)事后的整改与预防措施。 3、 工伤事故的处理: 1)所有的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因公致伤的先予以处理,并填写工伤事故处

30、理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 2)处理原则是尽快安抚和救治伤者,预防类似事件再发生。 3)工伤事故事后对事故当事人的处理:A、按个人的责任其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医疗费用;B、公司保留追究其过失所致的财产损失的权利;C、凡过失所致的公司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员工,公司予以辞退;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4)对事故部门主管的处理:A、部门各级主管对本部门的每起工伤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B、所属员工凡出现一次工伤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对其直接主管予以警告一次并处罚200元;C、如果所属员工出现一次工伤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对其直接主管予以留岗试用并罚款300-500元处理;有

31、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第七条 工作事故医疗补偿标准:当确定为因工负伤后,公司安全委员会将事故分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与个人有一定操作失误责任两种情况,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对员工按分别以下标准给予补偿:(一)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备注轻伤一般为皮外伤7天以内承担100%的治疗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 享受100%的基本工资7-30天享受80%的基本工资30天以上享受60%的基本工资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双手、双臂重伤、骨折等12个月承担100%的治疗、住院费用及因治疗而发生的交通费用。享受100%的基本工资26个

32、月 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费用。享受8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6个月以上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费用享受60%的基本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的抢救费用,并参照国家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编制张新社审批实施日期2011-06-20页码第2页共3页(二)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备注轻伤一般为皮外伤7天以内不计,或承担20-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 享受60%的基本工资7-60天享受40%的基本工资60天以上不计,并解除劳动关系重伤一般为头部、胸部、双手、双臂重伤、骨折等12个月不计,或承担2

33、0-70%的治疗费用(按责任分担)享受80%的基本工资26个月 享受60%的基本工资,痊愈后仍可到公司上班。6个月以上不计,并解除劳动合同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承担相应比例(60%)的抢救费用,并参照市社保局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第八条 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1、 申请报销时必须准备以下资料准备: 1)工伤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2)公司安全委员会的事故分析报告;3)本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报告;(如出外出差的的交通事故与安全事故还需出具交通部门或公安部门的报告.) 4)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的医疗诊断证明;5)病历;6)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7)费用结算

34、明细表;2、 报销额度的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支付部分) 1)公司安全委员会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公司或设备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将全额支付剩余部分; 2)公司安全委员会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公司和事故当事人双方对工伤事故均有责任的,公司按应承担的责任比例予以支付保险理赔后剩余部分;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3)公司安全委员会的事故分析报告判定为事故当事人自己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原则上不予支付,剩余部分由事故当事人自行承担;有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4)当确定为因本人粗心疏忽等其它主观因素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只承担相关治疗、住院、交通、抢救等费用在保险理赔后的余额的20-70%,对由

35、当事人造成的他人伤害由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5)如因员工本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等原因而发生工伤事故,并且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同时根据当事人行为造成的对公司利益的损害程度,对其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第九条 工伤争议当因判断是否为工伤事故而出现争议,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协调后无效时,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可向劳动部门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仍不服从劳动争议仲裁判定的,可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条 附则1、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2、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者,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修改之。3、本制度自总经理签批之日起实施,之前相关制度废止。编制张新社审批实施日

36、期2011-06-20页码第3页共3页附件1:广州市碧菲亚木制品有限公司 PV/HR2011-15/A0工伤事故处理流程环 节责任部门/责任岗位完成时间操作细则/控制点事故现场处理事故部门/第一责任人立即七、 切断事故源,如电源、汽源等。八、 把伤者移到安全地方。九、 与工伤医疗专管员联系派车送伤员到医院。十、 报告公司。伤员送医院治疗事故部门/第一责任人半小时内十一、 安排必要的护理人员。十二、 按程序办理治疗手续。十三、 向行政部报送事故经过和现场处理情况。工伤申报理赔公司/指定的工伤医疗专管员规定时间内十四、 24小时内向保险部门报送工伤资料,办理工伤申报手续。十五、 对伤势严重的,要马

37、上通知伤员家属。10及时办理工伤认定和理赔。工伤结案和人员安置公司/指定的工伤医疗专管员3天内11代表公司慰问住院伤员,并耐心解释公司的有关规定。12草拟工伤结案报告书呈总经理审批后送财务部结算。13. 结案后的人员工作安排。附件2: 广州市碧菲亚木制品有限公司 PV/HR2011-16/A0工伤事故处理审批表姓名部门职务籍贯入职日期项目内 容事故经过(专管员填写)伤者责任部门意见行政部意见总经理审批:工伤事故与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规范工伤及工伤保险管理,及时、合理地处理工伤事故,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二、

38、适用对象: 适用于通过岗前培训,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三、职责(一)、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公司工伤管理工作。(二)、公司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主导工伤事故的调查和报告撰写;协作和监督工伤管理工作。(三)、各部门(车间)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工伤管理工作。(四)、各部门领导(车间)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工伤事故率。(五)、行政部负责为新入职员工(正式上岗)办理工伤保险,根据各部门(车间)提供的工伤认定相关资料,按规定给予办理报销手续。(六)、各部门(车间)不得瞒报虚报工伤事故,控制并降低工伤事故率,积极配合公司行政部及领导调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四、工伤的认定:工伤认定以国

39、家工伤保险条例为准。(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

40、险救灾等维护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范围 :1、故意犯罪;2、醉酒或者吸毒;3、自残或者自杀;4、公司明令禁止而造成伤亡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五、工伤事故处理(一)、员工发生工伤,部门班/组长应保持现场并在30分钟内通知公司安全员、行政部部长及部门领导,由行政部安排车辆将受伤员工送到工伤、医保定点医院治疗(重伤送往“塘下人民医院”或“瑞安市人民医院”,小皮伤如割伤、划伤等破皮轻伤的在车间办公室进行包扎处理,稍重的指定在“罗凤卫生院“就诊,具体由“安全员及行政部部长”根据伤情判定去向医院)。 (二)、公司专职安全员向财务部借出工伤员

41、工医药费,办理入院、出院等手续。(三)、公司专职安全员在出现工伤当日,做事故伤害调查,了解员工受伤经过,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对事故责任进行界定,并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好事故调查报告表交行政部。注意字迹工整、清晰,事故发生经过的叙述要准确、简洁、明晰,备注一栏中要填好3名以上证明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四)、行政部行政助理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三天内为工伤人员办理工伤事故登记手续。(重特大事故必须在12小时完成所有的申报程序)(五)、行政部行政助理根据上报的事故调查报告表填写好工伤认定申请书,在员工受伤之日起30天内交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认定(重大事故3天内填写上报)。(六)、工伤认定及医

42、疗结束后的处理方案,由行政部负责,并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七)、员工发生工伤后必须到工伤医疗定点机构或公司指定的其它地点进行治疗。如未到定点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地点治疗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八)、员工因工致伤无残的,在“医疗终结”后第一时间将医疗证明材料和费用单据即时上报行政部(以便到财务部报销);致残的在“医疗鉴定”一个月后到行政部询问结果。并配合行政部办理所有工伤结案手续。(九)工伤认定材料 1、事故人身份证复印件、病历卡或病历卡复印件;2、医疗发票、用药清单、诊断证明、门诊病历、住院档案、出院证明、CT报告单等一切医院开具的资料。3、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或

43、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其他有效证明;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需提交 “出差申批表”或者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及其外出期间工作原因证明材料;因工外出期间,属于由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决书;5、属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6、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交单位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旧伤复发后医院的诊断证明和

44、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六、停工留薪期: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时间为停工留薪期(也就是工伤医疗期)。(一)、受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由各地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当地的停工留薪分类规定与医疗机出具的诊断证明确认。(二)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提报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三)、停工留薪期满须进行伤残鉴定者,不论伤残鉴定结果有无报告,应恢复上岗工作。七、工伤事故分类:(一)、轻伤事故: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尚

45、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的事故。(二)、重伤事故: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符合国家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所列情形之一的事故。(三)、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三人(不含)以下的事故。(四)、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含)以上的事故。八、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薪资发放标准为:当确定为因工负伤后,工伤员工在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发放工资标准为其发生工伤之前12月的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标准。公司将事故分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与个人有一定操作失误责任两种情况,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对员工分别按以下标准给予补偿:(一)、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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