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安规的区别.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2995854 上传时间:2023-03-07 格式:DOC 页数:33 大小:10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旧安规的区别.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3页
新旧安规的区别.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3页
新旧安规的区别.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3页
新旧安规的区别.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3页
新旧安规的区别.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新旧安规的区别.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旧安规的区别.doc(3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新旧安规的区别(2012)一、新安规名称为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旧安规名称为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二、前言:新安规前言部分讲明起草规则、提出单位、归口单位、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等。旧安规是国家电网公司对2005年版安规进行修改后形成的。没有写以上信息。 新安规内容:1.范围(新安规的适用范围)新增,2.规范性引用文件(强调了新安规编制中所引用的一些文件)新增,3.术语和定义新增(3.1发电厂【站】,3.2变电站【电力系统的】,3.3电力线路,3.4断路器,3.5隔离开关,3.6低【电】压,3.7高【电】压。3.8运用中的电气设备(旧安规中的1.8条) 4.作业要求4.1工

2、作人员 4.1.2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救等救护法。(旧安规为:1.3.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4.1.3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电气设备及其系统,(旧规程为:1.3.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4.2作业现场 4.2.1 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安全设施、作业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等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应确认合格、齐备。(旧安规为:1.2.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

3、用品应合格、齐备。) 4.2.2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指定专人检查、补充或更换。(旧规程为:1.2.2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4.3 作业措施4.3.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有保证安全的制度措施,可包含工作申请、工作布置、书面安全要求、工作许可、工作监护,以及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等工作程序。(新增)4.3.2.在电气设备上进行全部停电或部分工作时,应向设备运行维护单位提出停电申请,由调度机构管辖的需事先向调度机构提出停电申请,同意后方可安排检修工作。(新增)4.3.3在检修工作前应进行工作

4、布置,明确工作地点、工作任务、工作负责人、作业环境、工作方案和书面安全要求,以及工作班成员的任务分工。(新增)4.4其他要求4.4.1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新增)4.4.2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现场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并组织人员撤离作业现场。(新增)5.安全组织措施5.1一般要求5.1.1安全组织措施作为保证安全的制度措施之一,包括工作票、工作的许可、监护、间断、转移和终结等。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许可人、专责监护人和工作班成员在整个作业流程中应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新增)5.1.2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书面安全要求之一,可

5、包含编号、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计划工作时间、工作许可时间、工作终结时间、停电范围和安全措施,以及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等内容。(新增)5.1.3.除需填用工作票的工作外,其他可采用口头或电话命令方式。(新增)5.2工作票种类5.2.1需要高压设备全部停电、部分停电或作安全措施的工作,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A)(新增)5.2.2大于表1安全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不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B)(新增)表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 KV安全距离 M10KV及以下0.70 20、351.00 66、1101.

6、50 2203.00 3304.00 5005.00 7507.20 10008.70 50及以下1.50 5006.00 6608.40 8009.30 注1: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 注2: 13.8KV执行10KV的安全距离。 注3:750KV 数据按海拔2000M校正,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红色部分为新增内容,5.2.3带电作业或与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但按带电作业方式开展的不停电工作,填用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C)(新增)5.2.4事故紧急抢修工作使用紧急抢修单(见附录C)或工作票。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新增)5.3工作

7、票的填用5.3.1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旧规程为:3.2.6.2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收。)5.3.2若以下设备同时停、送电,可填用一张电气第一种工作票:(旧规程为:3.2.7.3若以下设备同时停、送电,可使用同一张工作票)注1:交流系统中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可用隔离开关同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红色部分为增加部分)注2.直流系统中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双极停用的换流变压器及所有高压直流设备,或单级运行时停用的换流变压器、阀厅、直流场设备、水冷系统(双极公共区域为运行设备)(红色部分为增加部分)5.3.3同一变

8、电站(包括发电厂升压站和换流站,以下同)内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类型的不停电工作,可填用一张电气第二种工作票。(旧规程为:3.2.7.4同一变电站内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使用一张第二种工作票)5.3.4在同一变电站内,依次进行的同一电压等级、同一类型的带电作业,可填用一张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 (红色为增加部分)5.3.5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维护单位签发或由经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审核合格并批准的其他单位签发。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方签发形式。(旧规程为3.2.6.5工作票由设备运行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行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修试及基建

9、单位签发。修试及基建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及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设备运行单位备案。3.2.6.6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形式。各自承担本规程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5.3.6工作票一份交工作负责人,另一份交工作许可人 。(旧规程为:3.2.6.2工作票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5.3.7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应同时执行两张及以上工作票。(旧规程为:3.2.7.1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 工作票。)5.3.8持线路工作票进入变电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应得到变电站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可开始工作。(旧规程为:3.2.7.6持线

10、路或电缆工作票进入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应增加工作票份数,由变电站或发电厂工作许可人许可,并留存。) 5.3.9同时停送电的检修工作填用一张工作票,开工前完成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如检修工作无法同时完成,剩余的检修工作应填用新的工作票。(旧规程为:3.2.7.2一张工作票上所列的检修设备应同时停、送电,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完成。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需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5.3.10变更工作班成员或工作负责人时,应履行变更手续。(旧规程为:3.2.7

11、.7需变更工作班成员时,应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在对新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非特殊情况不得进行变更工作负责人,如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工作负责人允许变更一次,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进行交接。)5.3.11在工作票停电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若无需变更安全措施范围,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在原工作票上增加工作项目;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应填用新的工作票。(旧规程为:3.2.7.8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

12、意,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5.3.12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和电气带电作业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计划时间为限,延期应办理手续。(旧规程为:3.2.8.1第一、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3.2.8.2第一、二种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带电作业工作票不准延期。)5.4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5.4.1工作票签发人:a)确认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旧规程为:3.2.10.1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b)确认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正确、完备。(旧规程为:3.2.10.1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

13、否正确完备。)c)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适当、充足。(旧规程为:3.2.10.1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5.4.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a)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b)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c)工作前向工作班成员告知危险点,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执行现场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旧规程为:3.2.10.2 共6条)5.4.3工作许可人:a)确认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条件;b)确认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完善,确认检修设备无突然来电的危险;c)对工作票所列内容有疑问,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补充。(旧规

14、程为:3.2.10.3 共4条)5.4.4专责监护人: c)监督被监护人员执行本标准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旧规程为:3.2.10.4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5.4.5工作班成员:b)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程和实施现场安全措施。(旧规程为:3.2.10.5 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5.5 工作许可5.5.1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续:(旧规程为:3.3.1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作业现

15、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a)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 (旧规程为:3.3.1.1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c)会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旧规程为:3.3.1.3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5.5.2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应擅自变更安全措施。(旧规程为:3.3.2运行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同意并及时恢复。变更

16、情况及时记录在值班日记内。)5.5.3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在带电作业工作开始前,应与设备运行维护单位或值班调度员联系并履行有关许可手续,带电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汇报。(新增)5.6工作监护5.6.1工作许可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代工作内容和现场安全措施。工作班成员履行确认手续后方可开始工作。(旧规程为:3.4.1 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成员交代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5.6.2工作负责人 、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成员进行监护。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参加工作班工

17、作;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可参加工作。(旧规程为:3.4.1工作负责人 、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5.7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5.7.1工作间断时,工作班成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变。隔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的许可,且工作负责人应重新检查安全措施。工作人员应在工作负责人或专责监护人的带领下进入工作地点。(旧规程为:3.5.1)5.7.2在工作间断期间,若有紧急需要,运行人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班全体人员已离开工作地点

18、、可送电的答复,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后方可执行。(旧规程为:3.5.2 多两条措施)5.7.4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旧规程为:3.5.4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运行人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5.7.5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向运行人员交待所修项目状况、试验结果、发现的问题和未处理的问题等,并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结束时间,经双方签名后表示工

19、作票终结。(旧规程为:3.5.5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地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运行人员交待所修项目、 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的问题等,并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状态,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结束时间,经双方签名后表示工作终结。5.7.6除5.7.2给出的规定外,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都已终结,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员的许可指令后,方可合闸送电。(旧规程为:3.5.6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都已终结,并得到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 的许可指令后,方可合闸送电。)6安全技术措施6.1一般要求6

20、.1.1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有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围栏)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旧规程为:4.1.1-4.1.4)6.1.2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由运行工作人员或有操作资格的人员执行。(旧规程为: 4.1.4) 6.1.3工作中所使用的绝缘安全工器具应满足附录E要求。(新增)6.2停电6.2.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停电:(旧规程为:4.2.1工作地点,应停电的设备如下:)b)与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距离小于表2规定的设备。(旧规程为:4.2.1.2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4-1规定的设备,)c)工作人员与35KV及以下设备的距离大于

21、表2规定的安全距离,但小于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同时又无绝缘隔板、安全遮拦等措施的设备。(旧规程为:4.2.1.3在35KV及以下的设备处工作,安全距离虽大于表4-1规定,但小于表2-1规定,同时又无绝缘隔板、安全遮拦等措施的设备。)d)带电部分邻近工作人员,且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旧规程为:4.2.1.4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两侧、上下,且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表2 人员工作中与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 KV安全距离 M10KV及以下0.35 20、350.6066、1101.50 2203.00 3304.00 5005.00 7508.0010009.50 50及以下1.50

22、5006.806609.0080010.1注1: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 注2: 13.8KV执行10KV的安全距离。 注3:750KV 数据按海拔2000M校正,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红色部分为新增内容旧规程表格为:表4-1 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 设备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 KV安全距离 M10KV及以下(13.8)0.3520、350.6063(66)1101.50 2203.00 3304.00 5005.00 7508.0010009.5050及以下1.50 5006.806609.0080010.10注 :表中未列电压 按高一档电压等级的安全

23、距离。 750KV 数据是按海拔2000M校正的,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6.2.2停电设备的各端应有明显的断开点,或应有能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不应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旧规程为:4.2.2检修设备停电,应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行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应视为带电设备)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或只经换流器闭锁隔离的设备上工作。应拉开隔离开关(刀闸),应使各方面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若无法观察到停电设备的断开点,应有能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应将设备各侧断开,防止向停电设备反送电。) 6.2.

24、3应断开停电设备各侧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控制电源和合闸能源,闭锁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旧规程为:4.2.3检修设备和可能来电侧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应断开控制电源和合闸电源,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应锁住,确保不会误送电。)6.2.4高压开关柜的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旧规程为:4.2.2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6.3验电6.3.1直接验电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器在设备的接地处逐相验电,验电前,验电器应先在有电设备上确证验电器良好。在恶劣气象条件时,对户外设备及其他无法直接验电的设备,可间接验电。(旧规程4.3.1 4.3.3)6.3.2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

25、,人体与被验电设备的距离应符合表1的安全距离要求。(旧规程为:4.3.2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验电器的伸缩式绝缘棒长度应拉足,验电时手应握在手柄处不得超过护环,人体应与验电设备保持表2-1中规定的距离。雨雪天气时不得进行室外直接验电。)6.4接地6.4.1装设接地线不宜单人进行。(旧规程为:4.4.1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经批准可以单人装设接地线的项目及运行人员除外)6.4.2人体不应碰触未接地的导线。(旧规程为:4.4.9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6.4.3当验明设备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并三相短路。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

26、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旧规程为:4.4.2当验明设备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电缆及电容器接地前应逐相充分放电,星形接线电容器的中性点应接地。)6.4.4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侧都应接地。(旧规程为:4.4.3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都应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装置),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考虑接地线摆动时仍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6.4.5装、拆接地线导体端应使用绝缘棒,人体不应碰触接地线,(旧规程为:4.4.9装、拆接地线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触电。)6.4.6不应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旧规程为:4.4.10禁止用

27、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6.4.10在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适当位置。(旧规程为:4.4.8在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位置,)6.4.11已装设接地线发生摆动,其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时,应采取相应措施。(新增)6.4.12在门型构架的线路侧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与所装接地线或接地刀闸的距离小于10M,工作地点虽在接地线外侧,也可不另装接地线。(旧规程为:4.4.5在门型构架的线路侧进行停电检修,如工作地点与所装接地线或接地刀闸的距离小于10M,工作地点虽在接地线外侧,也可不另装接地线。)6.4.13在高压回路上工作,需要拆除部分接地线应征得

28、运行人员或值班调度员的许可。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旧规程为:4.4.11)6.4.14因平行或邻近带电设备导致检修设备可能产生感应电压时,应加装接地线或使用个人保安线。(旧规程为:4.4.11)6.5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6.5.1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旧规程为:4.5.1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6.5.2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操作的隔离开关操作处,应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

29、人工作!”的标记。(旧规程为:4.5.1在显示屏上进行操作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操作处,均应相应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以及“禁止分闸”的标记。)6.5.3部分停电的工作,工作人员与未停电设备安全距离不符合表1规定时,应装设临时遮拦,其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表2的规定。临时遮拦应装设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35KV及以下设备可用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的绝缘隔板代替临时遮拦。(旧规程为:4.5.2)6.5.5高压开关柜内手车开关拉至“检修”位置时,隔离带电部位的挡板封闭后不应开启,并设置“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旧规程为:4.5.4高压开关柜内手

30、车开关拉出后,隔离带电部位的挡板封闭后禁止开启,并设置“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7.电气设备运行7.1一般要求7.2电气设备巡视7.2.1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宜进行其他工作。(旧规程为:2.2.1经本单位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准进行其他工作,不准移开或越过遮拦。)7.2.2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不应使用伞具,不应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旧规程为:2.2.2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准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7.3电气操作7.3.1 操作发令7.3.1.1发令人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操作术语和设备名称。(旧规程为:2

31、.3.1)7.3.1.2受令人接令后,应复诵无误后执行。(旧规程为:2.3.1)7.3.2操作方式7.3.2.1电气操作有就地操作、遥控操作和程序操作三种方式。(旧规程为:2.3.2倒闸操作可以通过就地操作、遥控操作和程序操作完成。遥控操作、程序操作的设备应满足有关技术条件。)7.3.2.2正式操作前可进行模拟预演,确保操作步骤正确。(旧规程为:2.3.6.2)7.3.3操作分类7.3.3.1监护操作:是指有人监护的操作。(旧规程为:2.3.3.1由两人进行同一项的操作)7.3.3.2单人操作:是指一人进行的操作。(旧规程为:2.3.3.2由一人完成的操作。)7.3.3.3程序操作:是指应用可

32、编程计算机进行的自动化操作。(新增)7.3.4操作票填写7.3.4.1操作票是操作前填写操作内容和顺序的规范化票式,可包含编号、操作任务、操作顺序、操作时间,以及操作人或监护人签名等。(新增)7.3.4.2操作票由操作人员填用,每张票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旧规程为:2.3.4.1 2.3.4.2)7.3.4.3操作前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经审核签名。(旧规程为:2.3.4.1 2.3.4.2)7.3.4.5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a)拉合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检查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位置,验电、装拆接地线,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保险器,切换保护回路和

33、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旧规程为:2.3.4.3)b)在高压直流输电系统中,启停系统、调节功率、转换状态、改变控制方式、转换主控站、投退控制保护系统、切换换流变压器冷却器及手动调节分接头、控制系统对断路器的锁定操作等。(旧规程为:2.3.4.3)7.3.4.6事故紧急处理、程序操作、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以及拉开全站仅有的一组接地刀闸或拆除仅有的一组接地线时,可不填写操作票。(旧规程为:2.3.7)7.3.5操作的基本条件7.3.5.1具有与实际运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或接线图。(旧规程为:2.3.5.1有与现场一次设备和实际运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包括各种电子接线图)7.3.

34、5.2电气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设备相色等。(旧规程为:2.3.5.2操作设备应具备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分和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7.3.5.3高压电气设备应具有防止误操作闭锁功能,必要时加挂机械锁。(旧规程为:2.3.5.3 2.3.5.5)7.3.6操作的基本要求7.3.6.1停电操作应按照“断路器负荷侧隔离开关-电源侧隔离开关“的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操作按相反的顺序进行。不应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旧规程为:2.3.6.1停电拉闸操作应按照“断路器负荷侧隔离开关-电源侧隔离开关“的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禁止带负荷

35、拉合隔离开关。)7.3.6.2非程序操作应按操作任务的顺序逐项操作。(旧规程为:2.3.6.2操作过程中应按照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7.3.6.3 雷雨天气时,不宜进行电气操作,不应就地电气操作。(旧规程为:2.3.6.7雷电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禁止在就地进行倒闸操作。)7.3.6.5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棒,并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旧规程为:2.3.6.7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7.3.6.6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护目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线钳,并站在绝缘物或绝缘台上。(旧规程为:2.3.6.8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护目镜和

36、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线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7.3.6.7在高压开关柜的手车开关拉至“检修”位置后,应确认隔离挡板已封闭。(新增)7.3.6.8操作后应检查各项的实际位置,无法观察实际位置时,可通过间接方式确认该设备已操作到位。(旧规程为:2.3.6.5)7.3.6.9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旧规程为:2.3.6.12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可以不经允许,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报告调度(或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和上级部门。)8 线路作业时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全措施8.1线路作业时发电厂和变电站的安全措施应满足一般工作程序和安全要求。(新增)8.2线路的停、

37、送电均应按照调度机构或线路运行维护单位的指令执行。不应约时停、送电。(旧规程为:5.1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照值班调度员或线路工作许可人 的指令执行。禁止约时停、送电。)8.3调度机构或线路运行维护单位应记录线路停电检修的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旧规程为:5.2值班调度员或线路工作许可人应将线路停电检修的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入记录本。)9 带电作业9.1一般要求9.1.1带电作业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等应按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导则执行。(新增)9.1.2带电作业应在良好的天气下进行。如遇雷电(听见雷声、看见闪电)、雪、雹、雨、雾等,不应

38、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或湿度大于80%时,不宜进行带电作业。(旧规程为:6.1.2带电作业应在良好的天气下进行。如遇雷电(听见雷声、看见闪电)、雪、雹、雨、雾等,不准进行带电作业。风力大于5级,或湿度大于80%时,一般不宜进行带电作业。)9.1.3带电作业应设专责监护人。复杂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旧规程为:6.1.5)9.1.4线路运行维护单位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应组织到现场勘察,根据勘察结果判断能否进行带电作业。并确定作业方法、所需的工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旧规程为:6.1.6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应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到现场勘察,根据勘察结果做出能否进行

39、带电作业的判断,并确定作业方法、所需的工具以及应采取的措施。)9.1.5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或直流再启动装置,并不应强送电。(旧规程为:6.1.7带电作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用重合闸或直流再启动保护并不准强送电。)9.1.6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及时与线路运行维护单位或调度联系。线路运行维护单位或值班调度员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应强送电。(旧规程为:6.1.9在带电作业过程中如设备突然停电,作业人员应视设备仍然带电,工作负责人应尽快与调度联系,调度值班员未与工作负责人取得联系前不得强送电。)9.2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9.2.4 交流

40、线路地电位登塔作业时应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直流线路地电位登塔作业时宜采取防离子流措施。(新增)9.2.7 e)在瓷横担线路上不应挂梯作业,在转动横担的线路上挂梯前应将横担固定。(旧规程为:6.3.8.4在瓷横担线路上禁止挂梯作业,在转动横担的线路上挂梯前应将横担固定。)9.2.8 带电断、接空载线路,工作人员应戴护目眼镜,并采取消弧措施,不应带负荷断、接引线,不应同时接触未接通的或已断开的导线两个断头。短接设备时,应核对相位,闭锁跳闸机构,短接线应满足短接设备最大负荷电流的要求,防止人体短接设备。(旧规程为:6.4.1.1 6.41.2 6.4.1.5 6.5.1.1 6.5.1.4 6.5.

41、3带电断、接空载线路,工作人员应戴护目眼镜,并采取消弧措施,禁止带负荷断、接引线,禁止同时接触未接通的或已断开的导线两个断头。短接设备时,应核对相位,闭锁跳闸机构,短接线应满足短接设备最大负荷电流的要求,防止人体短接设备)9.2.9绝缘子表面采取带电水冲洗或进行机械方式清扫时,应遵守相应技术导则的规定。(新增)9.2.10绝缘子串上带电作业前,应检测绝缘子串的良好绝缘子片数,满足相关规定要求。(新增)9.2.11采用绝缘手套作业法或绝缘操作杆作业法时,应根据作业方法选用人体绝缘防护用具,使用绝缘安全带、绝缘安全帽。必要时还应戴护目眼镜。工作人员转移相位工作前,应得到工作监护人的同意。(新增)9

42、.3感应电压防护9.3.1在330KV、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杆塔及变电站构架上作业,应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旧规程为:6.8.1在330KV、4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杆塔及变电站构架上作业,应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9.3.2绝缘架空地线应视为带电体。在绝缘架空地线附近作业时,工作人员与绝缘架空地线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0.4M(1000KV为0.6M)。若需在绝缘架空地线上作业,应用接地线或个人保安线将其可靠接地或采用等电位方式进行。(旧规程为:6.8.2绝缘架空地线应视为带电体。在绝缘架空地线附近作业时,工作人员与绝缘架空地线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0.4M(1000KV为0.6M)。

43、若需在绝缘架空地线上作业,应用接地线或个人保安线将其可靠接地或采用等电位方式进行。)9.3.3用绝缘绳索传递大件金属物品(包括工具、材料等)时,杆塔或地面上工作人员应将金属物品接地后在接触。(旧规程为:6.8.3用绝缘绳索传递大件金属物品(包括工具、材料等)时,杆塔或地面上工作人员应将金属物品接地后在接触 ,以防电击。)9.4带电作业工具的使用、保管和试验9.4.1存放带电作业工具应符合DL/T974带电作业用工具库房的要求。(新增)9.4.2不应使用损坏、受潮、变形、失灵的带电作业工具。(旧规程为:6.14.2.5禁止使用损坏、受潮、变形、失灵的带电作业工具。)9.4.3带电绝缘工具在运输过

44、程中,应装在专用工具袋、工具箱或专用工具车内,(旧规程为:6.14.2.3带电绝缘工具在运输过程中,应装在专用工具袋、工具箱或专用工具车内,以防受潮和损坏)9.4.4作业现场使用的带电作业工具应放置在防潮的帆布或绝缘物上。(旧规程为:6.14.2.4进入作业现场应将带电作业工具放置在防潮的帆布或绝缘物上,防止绝缘工具在使用中脏污和受潮。)9.4.5带电作业工器具应按规定定期进行试验。(旧规程为:6.14.3.1带电作业工器具应定期进行电气试验及机械试验。)10 发电机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10.1发电机(发电/电动机,以下同)和高压电动机的检修、维护应满足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等有关安

45、全技术要求。(新增)10.2检修发电机时应做好下列安全措施:a)断开发电机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若发电机出口无断路器,应断开联接在出口母线上的各类变压器、电压互感器的各侧开关、闸刀或熔断器。(新增)b)断开发电机励磁电源、盘车装置电源的断路器、隔离开关或熔断器。(新增)c)断开断路器、隔离开关、励磁装置、同期装置的操作电源及能源。(新增)d)在断开的断路器、隔离开关或熔断器操作处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新增)g)在氢冷机组机壳内工作时,应关闭氢冷机组补氢阀门,排氢置换空气合格,补氢管路阀门至发电机间应有明显的断开点;检修机组装有灭火装置的,应采取防止灭火装置误动的措施;在以上关闭

46、的阀门和断开处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新增)10.5工作尚未全部终结,但需送电试验电动机及其启动装置、变频装置时,应在全部工作暂停后,方可送电。(旧规程为:7.11工作尚未全部终结,而需送电试验电动机及其启动装置时,应收回全部工作票并通知有关机械部分检修人员后,方可送电。)11 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11.1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内容包含,操作、巡视、作业、事故时防止六氟化硫泄漏的安全措施,其具体的安全要求、措施等应遵照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导则执行。(新增)12在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12.1在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工作应符合停电工作及不停电工作时的安全要求。(新增)12.2低压回路停电工作的安全措施a)停电、验电、接地、悬挂标示牌或采用绝缘遮蔽措施。(新增)b)邻近的有电回路、设备加装绝缘隔板或绝缘材料包扎等措施。(新增)12.3低压不停电工作,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使用有绝缘手柄的工具,穿绝缘鞋和全棉长袖工作服,戴手套和护目镜。(新增)13二次系统上的工作13.1二次系统上的工作内容包含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仪表和自动化监控等系统及其二次回路,以及在通信复用通道设备上运行、检修及试验等。(新增)13.2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成人教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