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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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按照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151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县劳动保障监察局于2015年7月1日至8月15日在辖区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7月1日,县人社局成立由局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迅速完成各项部署准备工作,确保了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本次专项行动共检查用人

2、单位68家,涉及劳动者3659人,其中,制造业17家,建筑业13家,批发和零售业8家,住宿和餐饮业18家,其他行业12家,督促签续订劳动合同560份,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215万元,涉及人数430人;专项检查中发现拖欠工资案件1起,为216名农民工讨要工资73万元。 二、工作举措及成效 1、成立领导小组。为更好地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县人社局成立统一协调指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和综合协调,由监察局具体承担专项检查日常工作。 2、广泛宣传。为了落实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我局在对鄂人社办函2015129号文件精神进行贯彻学习同时,采取用大型L

3、ED显示屏播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手册和设立“劳动保障举报投诉咨询电话”等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有效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知法、守法和用法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工作成效。专项检查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省、市文件精神内涵,深入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经过一个多月的专项巡查,本次专项检查取得了显著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升。在本次检查的68家企业中,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 ,中小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个体工商户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不足60%,在检查过程中也未发

4、现用人单位向职工收取押金现象;二是社会保险参保人数逐步增加。随着社会保险法的进一步普及宣传,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提高。在本次调查的68家用人单位中,规模以上企业与去年同期相比,呈现不断增长态势;三是工资支付标准基本符合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在本次调查的68家用人单位中,大部分用人单位按月足额发放工资,遵守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少数企业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存在违反法律规定情况,已经按照劳动保障监察局的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 1、部分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签订率、社会保险参保比例较低,建筑企业为民工购买工伤保险积极性不高。个别企业工资保险拖欠较严重例如:湖北武当水泥厂存在严重

5、拖欠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问题。 2、建筑行业存在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给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各项保险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现象。 3、部分企业单位没有严格执行每人每天12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有些单位在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上也未执行到位。 四、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行为,大力加强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让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作用。 2、劳动监察的重心向中小企业转移。在保证对大型企业和建筑矿山领域正常监察力度的情况下,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局将工作重心向中小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转移。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日常巡查次数,一旦发现出现违法行为的苗头,及时督促其整改。 3、对存在拖欠农民工问题的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整改之后仍不整改的,将坚决查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同时将违规违法企业登记备案,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深入基层、深入用人单位进行巡视检查。要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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