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慈善组织认定办事指南.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申请慈善组织认定办事指南.doc(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申请慈善组织认定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慈善组织认定设立依据:慈善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1: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地点:北京市民政局机关办公楼12层(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20号)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咨询电话:010-65396025(基金会)010-65396045(社会团体)010-65396050(社会服务机构)本指南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时以登记管理机关要求为准申请条件:慈善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均可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时具备相应的社会组
2、织法人登记条件;(二)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三)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为慈善组织:(一)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得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的情形的;(二)申请前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三)申请时被民政部门列入异常名录的;(四)有其他
3、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为的。办理流程:(一)社会团体应当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二)社会组织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在二十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决定;(三)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由登记管理机关换发登记证书,标明慈善组织属性。办理材料:申请认定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慈善组织认定申请书和慈善组织认定符合有关规定的承诺书。(请见附件1);(二)履行内部程序,召开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除上述规定的材
4、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请见附件2):(一)关于申请理由、慈善宗旨、开展慈善活动等情况的说明;(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1:慈善组织认定申请书(适用于基金会)社会组织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组织类型成立登记时间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住 所慈善活动领域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符合中华人民
5、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具体描述为: 章 程核准时间核准机构财务情况审计机构名称上年末净资产 万元 上年度慈善活动支出 万元上年度慈善活动支出比例: 上年度管理费用 万元 上年度管理费用比例: 申请认定慈善组织履行的内部民主决策程序本组织保证慈善组织认定申请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社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慈善组织认定符合有关规定的承诺书社会组织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住 所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等规定的承诺(一)申请时具备相应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条件是;否(二)以开展慈
6、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是;否(三)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以任何形式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是;否(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是;否(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是;否有无下列情形的承诺(一)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得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的情形;有;无(二)申请前两年内曾受行政处罚或者年度检查不合格的;有;无(三)申请时被列入民政部门异常名录的;有
7、;无(四)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为的。有;无本组织保证以上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社会组织印章: 年 月 日附件2慈善组织认定申请书(适用于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组织类型成立登记时间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住 所宗旨业务范围慈善活动领域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具体描述为: 章 程核
8、准时间核准机构内部治理结构会员(代表)大会:有,无;章程规定 年召开 次, 申请前三年按照章程规定是否需要召开:是,否; 召开情况: 年 月召开,参会 人;(可增减)理 事 会:章程规定每年召开 次,申请前三年召开情况: 年 月召开,参会 人; 年 月召开,参会 人; 年 月召开,参会 人; (可增减)常务理事会:有,无;章程规定每年召开 次,申请前三年召开情况:(选择无,请忽略此项) 年 月召开,参会 人; 年 月召开,参会 人; 年 月召开,参会 人; 年 月召开,参会 人; 年 月召开,参会 人; 年 月召开,参会 人。 (可增减)监事或监事会:有,无;申请前三年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履职:是
9、,否财务情况审计机构名称上年末净资产 万元 上年度慈善活动支出 万元上年度慈善活动支出比例: 上年度管理费用 万元上年度管理费用比例: 申请认定慈善组织履行的内部民主决策程序负责人序号姓名职务年龄当选时间当选程序(可增减)申请理由:(可增减)开展慈善活动的说明:(可增减)本组织保证慈善组织认定申请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社会组织盖章: 年 月 日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慈善组织认定符合有关规定的承诺书社会组织名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住 所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等规定的承诺(一)申请时具备相应的社会组织
10、法人登记条件是;否(二)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时的上一年度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符合国务院民政门关于慈善组织的规定;是;否(三)不以营利为目的,收益和营运结余全部用于章程规定的慈善目的;财产及其孳息没有以任何形式在发起人、捐赠人或者本组织成员中分配;章程中有关于剩余财产转给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组织的规定;是;否(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合理的薪酬制度;是;否(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是;否有无下列情形的承诺(一)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不得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的情形;有;无(二)申请前两年内曾受行政处罚或者年度检查不合格的;有;无(三)申请时被列入民政部门异常名录的;有;无(四)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为的。有;无本组织保证以上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社会组织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