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人员初次谈话笔录(提纲).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2996619 上传时间:2023-03-07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社区矫正人员初次谈话笔录(提纲).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社区矫正人员初次谈话笔录(提纲).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社区矫正人员初次谈话笔录(提纲).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社区矫正人员初次谈话笔录(提纲).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社区矫正人员初次谈话笔录(提纲).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社区矫正人员初次谈话笔录(提纲).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社区矫正人员初次谈话笔录(提纲).doc(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社区矫正人员初次谈话笔录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地点: 谈话人: 工作单位: 谈话人: 工作单位: 记录人: 工作单位: 社区矫正人员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罪名: 刑期: 刑期起止: 户籍所在地: 现住详址: 工作单位: 本人电话: 联系亲属: 电话: 我们是奎文区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出示证件)。问:今天你到这里报到,由我们跟你进行第一次谈话,主要是让你了解社区矫正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制度规范等,同时我们也要了解你本人的基本情况,你清楚了吧?答: 问: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

2、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不脱离社会,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而进行的一项执法工作。现在这项工作由司法所具体负责实施。因此,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们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对象,这些你清楚了吗?答: 问:在这期间,你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服从管理和监督,接受教育改造。要求你每周向司法所电话汇报一次,每月到司法所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和活动情况,每季度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汇报本季度的思想情况、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进行社区服务

3、以及社会活动等有关情况,并接受司法所的教育考察;对司法所和社区组织的集体学习和社区服务要按时参加,每月必须要完成教育学习时间8小时和社区服务时间8小时;在社区矫正期间原则上要在本市区范围内活动,包括找工作应尽量在本市区范围内。确需离开或迁居时,要提前向司法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离开;会客要遵守有关规定,不得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接受媒体采访或会见境外人士时,应向司法所请示,会客后要及时汇报情况。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或者人民法院禁止令,依法应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提请同级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公安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通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以

4、上这些规定已在宣告时进行了宣告,在这里再重复一遍,就是要求你必须遵守和做到的,你明白吗?答: 问:在此期间如果在生活、工作等方面有什么困难,可以向我们反映,我们会尽力帮助。你在社区矫正期间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和个人财产不受侵犯,有辩护、申诉、检举等权利。以上这些你清楚了吗?答: 问:在对你实施矫正期间,我们将对你的改造情况进行考核,如果你能遵纪守法、积极改造、接受监督、服从管理和教育,有悔改和立功表现的,我们会根据考核情况给予表扬等奖励(或者建议减刑)。但如果你违反法律规定,拒不承担法定义务或者拒不接受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我们将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依法进行惩罚,甚至建议收监执行。社区矫正人

5、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 (一)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二)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 (三)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四)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五)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轻微的; (六)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 另外缓刑、假释的、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出收监执行建议: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

6、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暂予监外执行的为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 (六)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七)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 (八)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以上这些你听明白了吗?答: 问:你所填写的社区

7、矫正人员登记表中的内容是否详细、属实?答: 问:司法所针对你的情况组成了矫正小组,负责对你今后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对小组人员你清楚了吗?答: 问:你作为一名罪犯,是否明确自己的身份,能否认罪服法,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积极改造?答: 问:谈谈你犯罪原因?答: 问:目前对你所犯的罪行和惩罚,你有何认识?是怎样想的?答: 问:谈谈你本人的经历?答: 问:目前你本人有工作吗?具体工作单位和从事何种工作?具体地点在哪里?答: 问:你本人有何特长?答: 问:你的家庭成员具体情况?答: 问:你的社会关系具体情况?答: 问:你目前的家庭经济情况和生活来源如何?答: 问:你在今后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有何打算,准备怎么做?答: 问:你目前有什么困难,是否需要帮助?答: 问:你目前在社会上与你关系和交往比较密切的人员有哪些?答: 问:在矫正期间要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并做到随叫随到,你明白吗?能做到吗?答: 问:以上回答是否属实?答: 社区矫正人员签名(指印):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成人教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