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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企业应当承担社会责任 论文关键词: 企业责任 自律 他律 和谐论文摘 要: 文章归纳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思想,说明了企业责任应该包括的内容,指出了企业责任的 重大意义,是发展、消费者利益保护、保护等方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最后,分析了建立企业责任的内在和外在机制。 企业社会责任或公司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概念最早由西方 发达国家提出,近些年来广为流行。从国外非政府组织的劳工运动开始到“工厂守 则”的实施,企业社会责任理念随着资本机制的延伸在世界范围内不断扩展。 我国从计划 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企业主体特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企业正逐渐回归为
2、真正意 义的企业。无论是改造的,还是新生的企业,与政府和市场的界线正逐渐明晰。但是随着改 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资本多元化和投资国际化的加速,使得我 国企业数量不断增多、规模不断扩大,企业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日趋复杂,企业的行为方式 及其对社会影响也随之不断变化,与企业行为相关的社会责任问题相继出现。比如,跨国公 司出于多种原因,对我国供应商实施“工作守则”,以及“民工荒”的出现、大量矿难事故 连年发生、严重的环境污染等等,在诸多内因外力的作用下,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社会日 益关注的话题。 一、企业责任的层面 社会责任实际上已经成为西方对企业的现实衡量标准。20世纪60年代以
3、来,随着有关 企业社会责任呼声的日益高涨,一些针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证标准也纷至沓来,最有代表性 的就是SA8000(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即社会责任标准。这是由原美国经济优先 权认可机构委员会(CEPAA)于1997年制定的全球第一个社会责任认证标准,目前已经被一 些发达国家利用来形成新的贸易壁垒。1997年2005年期间,我国沿海地区已经有8000多家 企业接受过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审核,许多企业因为不符合要求且未能进行有效改善而被取 消了供应商资格。正如曹希坤等学者所言:对于常年单纯依靠“低制胜”的中国企业而 言,社会责任及其量化标准,已经成为我们得以继续进
4、入西方市场的新门槛。它涉及的将不 只是“境界”,而是“生存”问题。企业社会责任是均衡利益的要求,是个人权益保护原则 和平等交易规则从微观向宏观扩展的结果,更是个人权益保护中“以己及人”的结果,完善 企业社会责任治理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个人权益保护。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起源于欧洲,在早期企业组织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 单位,利润最大化是其追求的永恒主题,它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去完成本应由政府或社会完 成的工作,其行为只要不违法,以何种手段和方式去追求利润都无可厚非。美国著名 家米尔顿•弗里德曼认为,企业不采用欺骗和舞弊等手段实现它的收益目标,就是为整个社 会谋求了最大的利益。、这
5、种过份狭窄的企业经营目标,虽推动了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但 各种社会公害也相伴而来。如严重环境污染,损害消费者利益,危害企业雇员安全及影响雇 员健 康,社会贫富悬殊等等,对社会生活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这就使西方国家政府 及社会公众不得不开始重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问题,即要求企业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同时, 兼顾企业职工、消费者、社会公众及国家的利益,履行保护环境、消除污染等社会责任,将 企业的经营目标与社会目标统一起来。 美国经济学家米尔顿•弗里德曼认为,企业仅具有一种而且只有一种社会责任在法 律规章制度许可的范围内,利用它的资源从事旨在于增加它的利润的活动。对于他的观点, 我们
6、应该以的视角来看待,这一传统的社会责任观有其合理的内核,但由于现实世界经 济完全自由竞争还缺乏很多条件,市场制度虽然是不可替代的,但仍有不足之处,而且整个 社会的各项制度也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制度间的闭合链条关系更重要,因此传统的企业社 会责任观有待补充和扩展。 只有从企业的性质、企业的产权特征以及企业行为对社会环境的影响角度来分析,才能 比较准确地把握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企业是市场经济的细胞,是直接创造社会财富的经济 体。从企业经济体与社会环境的关系看,企业社会责任的涵义是比较宽泛的。笔者认为,企 业社会责任指企业自主性的行为对利益相关者、社会及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利的影响时, 应持有的公正
7、倾向和自省纠偏意识,从而要求企业给予补偿、履行行为或不行为的义务。 现代企业契约理论认为,企业是在契约的基础上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制约与利益调 和的关系体,而契约理论的前提仍然是产权理论。在企业产权明晰的特征下,以物质资本所 有者为轴心,以产权基础上的契约关系为纽带,以企业行为影响为判断标准,企业主体的独 立性行为对契约关系及交易关系中各个体利益及外界环境均会造成非平等性或非对等性影响 ,因此从企业行为主体的角度和企业产权控制特征来看,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为对股东及利 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对环境的企业责任、企业纳税的责任、企业 捐款的社会责任、企业自身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
8、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等。 二、承担责任的意义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企业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经济组织,而只是安置单位,国家采 取“政府办企业、企业办社会”来解决各项社会问题。企业办社会的直接结果是每个企业都 是一个小社会,企业为职工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一揽子社会福利。应该承认,“企业办 社会”的发展模式在当时确有其积极作用,然而,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企业办社会 的弊端”也日益显现。在现实中,企业办的这些“小社会”已越来越成为企业的包袱,甚至 影响了企业本身的发展。若企业难以履行其本身的社会功能即创造社会财富的功能时,它事 实上也就不可能履行它的“小社会”的功能。并且,其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
9、经济效益,削弱 了企业的盈利能力,使企业对市场变化反应迟钝,丧失了国际竞争力。 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企业获得独立经济主体地位以及不断分离社会职能的 过程。随着这一过程的不断深化,虽然中国企业的经济效益大为改善,但社会责任问题也随 之显现出来。在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企业的逐利动机空前高涨,一些企业迅速从“企 业办社会”的一种极端发展到另一种极端,即唯利是图、损人利己。一时间,假冒伪劣、偷 税漏税、拖欠工资、恶意拖欠贷款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现象的大量发生体现出的正是中国 企业社会责任感的缺失。 在市场经济国家,企业社会责任观的提出是对传统企业利润最大化原则的补充和修正。 社会责任观是
10、以社会为着眼点,认为企业的目标是二元的,即除了追求经济利益外,还应尽 可能地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根据这一观点,经济利润和社会利益两方面都是企业的重要目 标。一方面,企业不能因为片面强调社会责任而忽视经济责任(这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典型 表现);但另一方面,企业也不能因为片面强调经济责任而忽视、逃避社会责任(这是导致 目前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最主要的不和谐因素)。在一些情况下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可能 会发生冲突,这就涉及到二者的平衡问题。二者均衡的途径是:以企业实现生存和再生产为 社会责任的约束条件;以和最基本的底线为经济责任目标的约束条件;二者互为约 束。 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中国企业面临着双重任务,一方面是分离企业社会职能,改变“ 企业办社会”的状况;二是企业与社会职责结合,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责任观念。前 者是后者的前提,后者是前者的目标。也就是说,在通过改革强调企业经济目标的同时,绝 不意味着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全面否定,只是履行责任的方式、责任对象和责任内容发生了改 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