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工作思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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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桥司法所 2013年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务虑会议发言材料2013年1月11日 根据工作会议的安排,现就高桥司法所去年工作和今年工作作如下简短的汇报: 一、2012年度工作情况: 2012年高桥司法所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司法所的各项业务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特殊人群管理,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取得成效,全镇共有21名社区矫正人员,解矫11人,在册10人。今年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人,开展社区矫正审前调查6人,开展假释罪犯矫正环境评估4人。全镇57名安置帮教对象和2012年共有回归刑释解教人员13人,落实了帮教措施,无脱管、漏管。二是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起,服务温暖弱势群体;办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

2、投标18件,起草合同19件,见证19件,服务新农村建设;办理司法确认6件,开展诉调对接,服务方更群众。三是六五普法实施年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开展的“六进家庭”和“法制教育进家庭”以及“12.4法制宣传”活动,确定新坡村等“法制教育进家庭”活动示范村,确定15户农户为“法制教育进家庭”活动示范户,联合有关部门单位,到墟场开展法律宣传12场,重点宣传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村民组织法、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发放材料2300份,受教育学生达680多人次。利用到村开展矛盾纠纷的机会,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

3、合同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讲解,深受广大村民的喜欢,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纠纷化解得力,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全镇共排查出各类民事纠纷148件,已调处148件,调处成功148件,其中民间纠纷113件,人身伤害赔偿3件,土地使用权纠纷11件,山林纠纷16件,其他纠纷14件。经司法所主动参与调处,有效化解了一批重大矛盾纠纷,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如:积极介入,参与成功调处了1月29日,魏基金因故将范其灶砍死,后魏基金也自杀身亡纠纷和5月29日陆志敏因感冒等原因到沙县高桥卫生所就诊,意外死亡的纠纷;以及 2012年6月下旬,青州镇坂山村村民郑家明等五个股东,在高桥镇正地村水腰垅承包山场施工

4、开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工作不仔细,不慎将高桥镇正地村黄腾煌2兄弟一座母亲坟墓损坏的一起群体性矛盾纠纷。平息了这起因坟墓损坏,影响“祖坟风水”的民间纠纷,控制事态的扩张,避免矛盾的激化。2012年全镇新发重大纠纷全部化解,没有一件积案,得到了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和赞许。五是司法所业务用房峻工落成,奠定了服务群众办公设施。积极向镇党委政府汇报,争取经费支持,如期按要求于5月3日举行业务用房启用揭牌仪式,改善了办公条件,使办公场所达到200多平方米,并更新办公桌椅等设备,使之达到规范化司法所的标准。 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离镇党委政府及县局的工作要求还有很大距离,在主客观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5、。从客观上讲,虽然现在有3名工作人员,但1人生育请假达年,一人刚走上工作岗位,适应工作新要求的能力相对较弱,同时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且面广量大;但关键问题还是表现在主观上:一是服务意识不强,对待工作只满足于间简单的应付;二是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对待纠纷,主动介入性不强,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意识;三是注重学习的意识模糊,业务知识相对平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对提高服务质量存在很大局限性。针对以上不足,我们将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以改进。一是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意识;二是通过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努力提高各自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6、;三是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服务形象。二、高桥司法所2013年工作思路: (一)总体思路:2013年高桥司法所将紧紧围绕市县关于明年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以健全完善、提档升级、扩大领域、强化机制为工作思路,突出抓载体、抓重点、强素质三项工作,进一步增强基层所的实力,活跃基层所的工作,寻求特色和亮点的突破,为“和谐社会”和“平安高桥”建设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1、争取矛盾纠纷受理率达100%、调处率、成功率均达96%以上。以调解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协助镇调处各类纠纷,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纠纷和越级上访事件。2、争取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促进普

7、法再上台阶。3、争取实现无一名矫正对象、帮教安置人员漏管、脱管、失管和重新犯罪目标。4、争取法律援助案件任务数和信息任务数达完成县下达任务指标。 (三)工作措施:1、抓载体,在做强阵地上做文章。始终把健全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健全完善司法所的建设工作、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1)健全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一是落实调委会“四规范”、“四落实”和“六统一”,加强村(居)调委会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内部管理、硬件建设和培训活动,分片包村到人,加强检查、指导、督促。二是加强新任调解主任员和调解员培训,实行首席调解员持证挂牌上岗制。三是落实镇、村

8、、组三级调委会、调解员、信息员网格化工作,加强矛盾纠纷信息预警。 (2)健全完善司法所建设工作。一是继续查漏补缺,按照省司法厅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实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二是增强人员力量,千方百计地争取县局领导的重视,解决所内人员紧缺难题。三是落实措施,确保我所在创建规范化司法所评比活动中力争达标成功。四是用好司法所各业务工作网络管理系统,提升司法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3)健全完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真正发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骨干作用;二是深入推进“非常6十1”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筑牢人民调解防线。多方增强调解委会人员力量,法律政策水平,规范调处程序,为

9、党委政府“保驾护航。三是充分发挥镇综治信访维稳“1十N”联动中心的综合效能。突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综治信访维稳“1十N”联动中心内部各职能部门的无缝对接。 2、抓重点,在学会弹钢琴上下功夫。司法所九项职能,人少事多。2013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一条主线、四项工作”的做法,理清主次、兼顾其他,做好明年各项任务的落实。 (1)始终坚持纠纷化解作为主线。坚持“访调”结合,配合镇综治信访维稳“1十N”联动中心做好信访群众的法律政策解释,引导他们依法反映诉求,积极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以调解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协助镇调处各类纠纷,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纠纷和越级上访事件。争取矛盾纠纷

10、受理率达100%、调处率、成功率均达96%以上。一是及时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会。深入剖析矛盾的主要类型和特点,找准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及时报送给党委政府,遏制和减少纠纷的发生。二是点面结合。“点”即开展以提高自身水平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政策“定向学习”。“面”,即增加“疑难复杂纠纷、群体性纠纷”专题学习,提高纠纷化解的针对性。三是根据农村纠纷“多发、群发”等现象,围绕土地、环保、基础建设、城区改造、新农村建设、强农惠农政策执行等矛盾多发领域,多渠道多形式地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开展好“走访、约谈、回访”工作。四是积极化解纠纷。发挥听证、党员议事、村民评议、联合调解等多种形式,制定纠纷化解方案

11、,努力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2)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避免重新犯罪。继续深化完善“1+8”模式创业服务机制,开展特色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照市县要求,建立衔接登记、入矫宣告、学习、谈话、劳动、走访、请销假、违规记录、考核、奖惩和鉴定等制度,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重点制度。二是是严格入矫和帮教衔接。落实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委干部、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监督责任人制度,实行“四包一”,提高矫正方案、帮教方案的针对性,提高矫正和帮教工作的实效。三是是坚持走访。针对在本镇务工或务农、在县城打工和请假在外地工作三种情况,分时段坚持做好每月定期

12、走访,防止矫正和帮教对象脱漏管情况的发生。四是坚持矫正和帮教对象分类管理。对积极学习、劳动致富、遵纪守法的服刑人员,酌情宽管或普管,对犯罪主观恶意比较大、有暴力倾向又不服从矫正教育的实施严格管理,重点帮教,确保达到矫正和安置帮教效果。五是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根据各人的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尽量使他们早日能够实现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3)多措并举,活跃“六五”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有重点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丰富人民群众法治文化活动,极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继续实施好“法制教育进家庭”、“遵纪守法示范户”、“民主法治

13、村”、“法治镇”创建、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和农村法律图书角建设活动,多措并举确保创建活动圆满完成。争取“法制教育进家庭”工作覆盖率达85%,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促进普法再上台阶。 (4)扩大影响,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一是深入宣传法律援助,让社会弱势群体了解法援,运用法援来解决涉法问题,不断把“法援”工作深入民心。二是建立网络。变“上”为“下”,在村、机关部门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提供便民服务;主动与村居委会、妇联、残联、社保、劳动、信访等部门联系,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三是加强接待、指派、质量管理,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服务受援弱势人群。四是扩大援助范围。按照新的法律援助经济标准,确实让困

14、难群体能够得到及时的援助。五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法律援助的数量。 3、强素质,在队伍建设上寻求突破 。队伍素质的持续提高是做好基层司法所工作的重要保障,专业队伍建设是推进重点工作开展的重要抓手,2013年,我镇将从三个方面针对不同的人群,开展不同的教育和管理: (1)增强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能力建设。一是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提高创新能力,寻找自己的特色和亮点,发挥作用,取得实效。三是提高思想工作能力,在调处矛盾纠纷上,在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上发挥作用。四是提高交往能力,不断提高协调能力,处理好各种关系;五是提高预警能力,把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六是提高

15、文字能力。 (2)增强村居调解主任专职人员调解能力建设。一是加强村居调委会主任的培训,提高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每月召开调解主任例会制度,每年定期举办村居调委会主任调解业务专题培训班,培训矛盾纠纷化解的法律知识、调解业务知识和调解技能,并举行会试。二是加强考核,加大保障力度。在保障村居调委会主任基本待遇的基础上,制定村居调委会主任日常考核表,对调委会组织建设、纠纷调处数量等进行考核,以此加强对村居调委会主任专职队伍的管理。 (3)加强全镇调解信息员队伍建设。一是建立调解志愿者队伍。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选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离退休人员、低保人员、调解积极分子等人员作为调解志愿者。二是加强管理,建立调解志愿者工作制度。坚持村居双月召开一次村(居)调解志愿者例会,镇每年一次村(居)调解志愿者经验交流会,对优秀调解志愿者进行表彰奖励。三是建立重大矛盾纠纷信息专报员队伍,具体负责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反馈和报送;四是落实信息专报员职责,对发现的一些纠纷苗头主动进行预测,并及时上报;对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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