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所财务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2997728 上传时间:2023-03-07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司法鉴定所财务管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司法鉴定所财务管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司法鉴定所财务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鉴定所财务管理制度.doc(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司法鉴定所财务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的财务管理,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会计法和财政部、财政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财务收支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设立独立的财务会计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谋发展,依法纳税和上交会员费。第二条 配备兼职会计和出纳,负责机构日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事务的处理。严禁做两本账。第三条 定期向司法行政部门报告财务收支情况,自觉接受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第四条 业务收费应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执行。由机构财务室统一收费统一出具税务发票,禁止鉴定人和辅助人员私自收费,禁止打白条。第五条 费用支出,坚持

2、三原则:一是签字人与会计、出纳分离;二是节约开支;三是重大支出项目须经集体研究决定。专职和兼职人员的工资、业务津贴、福利费由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由所长批准发放。差旅费参照有关标准,由所长批准后报销。办公费所长签字经财务审核后报销。第六条 固定资产购置、维修、更新,由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第七条 资金管理,收入资金由机构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转移、挪用、截留。按总收入提留5%的风险基金(含错鉴责任赔偿金)、8%的发展基金。鉴定人的提成比例不得超过个案收费的50%。复核人的提成比例不得超过个案收费的10%,严禁超过执业范围提成。具体数额由所长办公议决定。第八条 鉴定人的省协会个人会员费、年度培训费,鉴定收入所得税、文印费等,由个人自理。第九条 鉴定人向所在司法鉴定机构上交错鉴保证金5001000元,当年鉴定无过错,延续到下一年度。当年未办案者,次年仍按此标准交费。第十条本中心的收入主要用于下列开支(一)鉴定活动的成本性支出;(二)人员的工资、参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奖金、福利;(三)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更新、投入;(四)交纳规费;(五)其他业务活动的正常支出。第十一条本中心的各项开支,均应有合法的票据,经本中心负责人批准后报销。第十二条本中心经费的结余部分,按一定比例提取下列费用或者基金,以保障本中心的持续发展:(一)固定资产的折旧费;(二)风险基金;(三)教育培训基金;(四)发展基金。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成人教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