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详细讲义(串讲)资料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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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 同 法,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第六节 合同的终止第七节 违约责任,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合同必须包含的要素有(ACD)A.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B.当事人之间必须有隶属关系C.必须相互作出意思表示D.各个意思表示是一致的E.必须形成书面协议,二、合同的分类合同双方是否互负对待给付义务为标准(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是否以实际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2、(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是否以法律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形式(三)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是否互负给付对价(四)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当事人平等原则2.合同自由原则自愿缔结、变更或解除合同选择合同相对人的自由确定合同具体权利义务内容的自由合同形式的自由3.诚实信用原则4.公平原则5.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的原则,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概念 当事人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协议的过程。二、合同订立的程序(一)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作出2.要约必须向相对人作出3.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主观意图4.要约的内容必须

3、具体明确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等。,要约的法律效力1.要约的生效时间口头要约从相对人了解时开始生效书面形式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对于采取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合同法第16条第2款规定: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2.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对要约人的拘束力要约一旦生效,要约人即受到拘束,不得随意撤消、或变更,要约的撤消:是指在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取消要约,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不得撤消的要约1.要

4、约人确立了承诺期限2.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消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消,并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之前收回要约,使其不发生效力。只要要约撤回的通知先于或者同时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就可产生撤回的效力。,3.要约法律效力的存续时间A.定有存续期间的在此期间有效B.未定有存续期间的在合理时间内有效(二)承诺又称接盘,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内容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构成要件:1、承诺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作出。承诺的迟到与承诺的逾期5、承诺的方式符合要约的规定。承诺的效力承诺的撤回

5、,对要约的内容进行非实质性的添加、限制或更改的,除非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明确规定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做任何修改外,该承诺有效,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于当日到达乙公司。由于甲公司认为要约将在第二天才能到达乙公司,欲撤回要约,在当日下班前,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该函件在第二天到达乙公司。乙公司工作人员小李收到该函件,忘记交给总经理。第三天乙公司的总经理发函给甲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接受。最终甲、乙未能缔约,双方缔约不成功的原因是()。A、乙公司对要约内容作了实质性的改变 B、乙公司的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C、要约已被甲公司撤回 D、要约已被甲公司撤销,答案

6、:D解析:注意要约撤回与撤销的区别。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的,为要约的撤回;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要约人可以撤销已发出的要约。因本题中,已经说明甲公司发出“要约作废”的通知是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后发出的,因此不属于要约的撤回,但是符合要约撤销的条件。既然要约已经撤销,就不存在承诺的问题。,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所建办公楼要购置一批计算机,便于当年2月1日致函乙公司,称可以每台1000元的优惠价格出售计算机。乙公司考虑到甲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可靠,便于2月2日回函订购300台计算机,但提出每台价格800元,同时要求3个月内将计算机送至乙公司,到货后7日内电汇付款。甲公司收到函

7、件后,于2月4日又发函至乙公司,同意乙公司提出的订货数量、交货时间及方式、付款时间及方式,但同时提出其每台计算机售价1000元已属优惠价格,考虑乙公司订货数量较多,可以按每台计算机900元出售。乙公司2月6日发函表示同意。2月7日,甲公司电话告知乙公司收到2月6日函件。这一过程中属于初始要约的是()。A、2月1日甲公司发出的函件 B、2月2日乙公司发出的函件 C、2月4日甲公司发出的函件 D、2月6日乙公司发出的函件,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A选项所述2月1日甲公司发出的函件,因为内容不具体,没有数量条款,为要约邀请;B选项所述2月2日乙公司发出的函件该内容包括了合同的

8、标的、数量、价格、履行时间、方式、付款方式等合同主要内容,符合要约生效的条件,为初始要约;C选项所述2月4日甲公司发出的函件,因为甲公司变更了乙公司所提出的价格标准,应为新要约;D选项所述2月6日乙公司发出的函件,对甲公司的提议表示同意,属于承诺行为。,三、合同的订立方式(一)口头形式(二)书面形式合同书、数据电文、公证形式、登记形式、审批(三)行为默示形式,五、格式合同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对不公平格式条款的限制,2.无效的格式条款3.格式条款的解释,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

9、权利的情形。,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采非格式条款。,六、缔约过失责任(一)概念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不被追认,当事人一方因此受有损失,对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1.缔约一方违反了先合同义务(所谓先合同义务,是自缔约双方为签订合同而互相接触磋商开始逐渐产生的注意义务,包括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保护、互相通知、诚实信用等义务。)2.相对方有损失3.违反先合同义务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该损失是由违反先合同义务引起的4.违反先合同义务者有过错,违反先合同义务的具体形式:1.假借订立合

10、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3.违反保密义务4.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三)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为信赖利益的损失。所谓信赖利益,是指缔约人信赖合同有效成立,但因法定事由发生,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不被追认或被撤销等而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有:1、缔约费用;2、准备履行所支出的费用;3、受害人指出上述费用所失去的利息。间接损失为丧失与第三人另订合同的机会所产生的损失。,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一、合同效力的含义合同的效力,即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各方之间产生的法律拘束力。合同对当事人各方的拘束力包

11、括:1、当事人必须适当履行合同的义务;2、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3、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不得擅自转让合同权利义务;4、当事人须履行法律规定的附随义务。,无效合同的无效始于(A)A.合同成立之日 B.人民法院判决之日C.仲裁机构裁决之日D.当事人主张之日,二、合同的生效要件(一)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原则上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缔约,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除了纯获利益、与自己年龄、精神健康相适应的合同。(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效力待定的合同,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无效合同,三、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

12、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有权人追认方可生效的合同。(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之年龄、智力、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法定代理人是否追认相对人的催告权及撤销权催告权行使期限为1个月;撤销权行使期限为1年。,(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其有效与否取决于被代理人是否追认相对人具有催告权、撤销权属于有效合同的情形:1.表见代理: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拥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强制被代理人承担。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如相对人为善意则合同有效。,(三)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经权利人

13、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 合同之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 有效。,下列属于无权处分行为特点的有(ABCD)A.行为人实施了法律上的处分行为B.行为人没有法律上的处分权而处分了他人的财产C.因行为人处分财产的行为使行为人与相对人订立了合同D.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处分行为E.行为人实施的处分行为是善意的,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照我国合同法规定,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如何?,四、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一)、当事人请求变更或撤销合同的原因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2.一方以欺诈、

14、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3.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4.显失公平的合同,(二)注意以下问题1.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合同,撤销权不行使,合同继续有效;合同一旦被撤销,自合同成立时无效。又称为相对无效的合同。2.对于可撤销合同,受害方可选择行使撤销权,还可选择请求变更合同内容或选择使合同有效。3.当事人请求变更或撤销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4.撤销权自撤销权人知道撤销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就归于消灭;撤销权人可以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示放弃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或放弃后,不能再恢复。,五、无效合同已经成立

15、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而自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一)特征:1.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2.无效合同自始无效。3.无效合同是当然、确定的无效。4.合同无效不由当事人确定,只能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确认。,(二)无效合同的原因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4.违反法律法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部分无效的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条款虽然违反法律规定,但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合同。,六、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 2.赔偿损失 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当事人应赔偿对方的财产

16、损失3.收归国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总是发生争议,诉至法院。请问应如何认定双方达成的协议,怎样处理?协议无效,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协议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答案:B合同法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甲于2002年月日因情况紧急而与乙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内容对甲显失公平。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判断哪些是正确的?甲有

17、权通知乙撤销该合同该合同无效,甲乙双方应各自返还财物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如甲在2003年月日后才申请撤销该合同,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答案:AD,2003年张三向李四借款2500元,借据中有“借款一年,明年十月十五日前还款”字样,落款为“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后两人就还款期发生争执,法院查明“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即公元2003年10月15日,因此认定还款期为2004年10月15日。法院在此运用的合同解释规则有(BD)A.目的解释 B.文义解释C.整体解释 D.习惯解释E.历史解释,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是(B)A.只能向债务人提出B.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C.既可以向债务人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D

18、.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下列合同中能够依法变更的是(D)A.以胁迫方式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B.因乘人之危订立而被当事人撤销的合同C.无权处分而又未获权利人追认的效力未定合同D.依法生效的合同,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完全实现。二、合同履行的原则(见书上P146),三、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的债务人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对抗、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的权利。(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指在同一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者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同时抗辩权的后果不能消

19、灭合同的履行效力,只能暂时延长合同的履行。,(二)不安抗辩权。又称保证履行抗辩权。指应当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后履行义务一方)发生了不能保证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有权暂时停止履行合同的权利。1.行使条件:(1)必须是双务合同;(2)有先后的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的履行期已界至,后履行一方的履行期未到;(3)后履行债务一方出现了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所谓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或不能保证履行债务的情况,包括下列情形之一:(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2.行使不安抗辩权人负有的义务:,1.通知

20、义务,对方提供担保或先履行的,抗辩权消失。对方在合理的时间内不提供担保的,行使抗辩权一方可解除合同,要求赔偿。,2.举证义务,无证据证明者要承担违约责任,四、合同履行的保全(一)概述是为了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带来危害,法律允许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的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合同相对性的突破(二)债权人的代位权债务人不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而危及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得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直接向第三人行使权利的权利。,1.代位权行使的条件2.代位权的行使,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并且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并且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已

21、经危害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3.债权人对债务人、债务人对其债务人的债权均已到期。,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通过法院裁判的方式来行使,3.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债务人:行使代位权所获得的清偿后果应直接归属于债务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的权利范围,所支出的费用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第三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抗辩权可以对抗债权人(三)撤销权对于债务人实施的减少财产的行为而危及到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时,债权人有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撤销权的行使条件,1.客观条件,(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2)该行为危 及到债权的实现(3)债权人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4)存在有效债权,债务人放弃到

22、期的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2.主观条件,(1)无偿地处分财产不需要主观上具有恶意(2)有偿地处分财产则要求债务人及第三人都具有恶意,撤销权的行使: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有时间限制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自始无效受益人:返还从债务人处获得的财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不得超出债务人的权利范围,所支出的费用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但债权人就撤销权行使的结果并无优先受偿权。这一点与代位权不同。,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措施?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

23、还20万元B、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C、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公司主张D、乙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放弃债权的2年内行使权利,答案:BC,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一、合同变更(一)概念和特征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转让)合同的变更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尚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的补充或修改的协议。,(二)合同变更的条件1、当事人间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2、合同的变更可基于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以及当事人之间的变更协议。3、合同的变更必须合法。,二、合同的转让(一)合同转让的概念是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权利

24、或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是指主体的变更。(二)合同权利转让又称为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权人将其享有的合同权利全部或者部分地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法律行为。,1.合同权利转让的条件:合同权利是合法有效的合同权利具有可让与性合同权利转让应通知债务人,依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法律规定不得转让,2.债权让与的法律效力:,内部效力,(1)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2)附属于债权的从权利一并转让(3)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有瑕疵担保责任,外部效力,(1)债务人应对新的债权人履行义务(2)债务人对原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仍可对新的债权人行使,(三)合同义务的转移合同义务转移(债务承

25、担)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务人将其负担的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1.债务承担的类型免责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2.债务承担的条件:合同债务是合法有效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四)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分两种情形:1.法定转让(法人合并、分立等)2.约定转让,下列关于债权让与的说法正确的是(C)A.甲将火车票出售给同学,必须通知铁路部门B.乙将丙公司的公司债券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需要经过丙公司同意C.甲与乙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通知债务人D.戊将其家装电话使用权与房子一起出售给买家,都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合同转让是指(B)A.合同的标的发生变化 B.

26、合同的主体发生变化 C.合同标的物的品质发生变化 D.合同的价款发生变化,第六节 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一、概述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二、合同的解除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或双方协议,使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约定解除、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权的行使:1.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是一方当事人单方面的意思,不需要对方同意2.行使法定解除权的前提一般是对方当事人出现了严重违约行为3.须通知对方当事人,法定解除权的原因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2.债务人预期违约3.一方迟延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的4.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行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

27、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效力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有过错方应赔偿对方损失,二、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清偿)三、抵销 两人互负债务时,双方各自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消灭。法定抵销与意定抵销四、免除 五、混合,六、提存提存的要件:1.要有合法的提存原因2.提存的标的物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提存的效力:1.自提存之日起,债权债务关系消灭;2.债务人应及时通知债权人标的物已提存,下落不明除外;3.提存机关要妥善保管,5年内无人领取上缴国库;4.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应支付保管费,案例:某年初,甲建筑公司与乙钢厂签订了一份钢材批量供应合同,约定乙钢厂全年供应钢材吨,分四批用

28、火车发运,运费和货款每半年结清一次。月份乙钢厂向甲建筑公司发运了吨钢材,月份以后钢材的市场价格上涨,乙钢厂便不再发货,甲建筑公司面临停工待料的危险,几次派人催货而且主动将第一批钢材的运费和货款按时汇去,但钢厂仍不发货。甲建筑公司只好到市场上购买高价钢材吨以保证工程进度。月份,钢材价格下跌,乙钢厂马上向甲建筑公司要求分三次发货吨,甲建筑公司提出目前工程已不再需要钢材且没有存放的地方。要求乙钢厂不要发货并解除合同。乙钢厂却认为,合同未规定发货的具体时间,乙钢厂现在分三次发货仍符合合同规定,不同意解除合同,因此发生争议。问: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第七节 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的概念、特征违约责任

29、是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的义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合同义务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结果。,特征:1.违约责任的承担以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义务为前提;2.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主要表现为财产责任;3.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4.违约责任以补偿性为原则。,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即依据何种标准来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是过错责任原则 二是严格责任原则,又称无过错责任原则 我国合同法采用了世界合同法发展趋势的归责原则:以严格(无过错)责任为主导,以过错责任为补充 的归责原则,三、违约责任的形态(一)预期违约(明示、默示)发生预期违约时对方当事人有两种选择:一是在履行期届

30、满之前,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二是等到履行期届满时按实际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不履行(三)不适当履行 迟延履行、瑕疵履行、加害给付,四、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一)继续履行1.适用条件:必须有合同债权人的请求;债务履行仍有可能2.除外情况: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的 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 债权人在合理的时间内未要求的,(二)违约金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时,依照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1.违约金的适用一般以合同双方有预先约定为前提2.违约金一般应具有补偿性:相当于守约方的损失3.违约金的调整: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可以请求增加,过分高于损失的可以请求减少(体现对违约方的惩罚性),(

31、三)定金 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以保障债权的实现。债务履行后定金收回或抵作价款。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的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具有惩罚性)*定金的适用:1.以双方事先有约定为前提;2.当事人既约定了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不能同时适用,可以选择适用其中的一种;3.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案例分析:甲公司与乙厂签定了一份机车转让合同,价款为3万元,合同订立后乙方向甲公司交付了8千元的定金,双方同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6千元。甲公司交货后,乙厂很快发现该机车发动机存在问题,经几次大修后,花

32、去修理费1万元,请问乙厂可否要求甲公司同时返还定金及支付违约金;对乙方最有利的救济措施是什么?,(四)损害赔偿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当事人存在损失(无损失则无赔偿)违约行为与对方损失之间有有因果关系当事人无违约金的约定;2.损害赔偿的范围:完全赔偿原则,案例:中国人民大学附近某旅社甲有四间客房需要整修以迎接2002年研究生入学考试住店高峰。甲旅社与个体装修工乙达成装修协议。2001年年底完工后甲发现不合格,无法对外出租。为此,甲只能另雇佣四个工人连夜加班,以赶上2002年1月3日开始的住店高峰,为此

33、甲支付了2000元的报酬,1580余元的材料费。工人们加班最终于1月6日完工,7日正式对外出租,4间客房均爆满,租金也从每天一百元攀升至每天一百五十元。现甲旅社要求乙赔偿损失,如何赔偿?,完全赔偿应当既包括实际损害的赔偿也包括所失利益的赔偿,前者指现存财产的损失,后者指可得利益的损害,*完全赔偿的限制:1.合理预见规则:赔偿范围不能超出违约方订约时可预见的因为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2.减轻损害规则: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五)其他补救措施,五、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一个违法行为同时符合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六、违约责任的免除 1.不可抗力 2.约定免责,甲公司与乙公司(建筑企业)于200

34、0年4月签订一买卖合同,约定2000年8月30日由甲向乙提供建筑用水泥100吨。同年5月初,甲公司所在地发生洪水灾害,甲公司未将灾情之事通知乙公司。同年8月底,乙公司催促交货,甲公司未交。9月30日,甲公司发货,同时致函乙公司,表明因受水灾而致迟延交货。乙公司因迟期收到水泥而影响工程进度,被发包方扣押工程款万元。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乙公司被扣罚的万元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乙公司被扣罚的万元只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甲公司在取得主管机关有关灾情的证明后,免予承担赔偿乙公司万元损失的责任、由于甲公司未能及时通知乙公司不能按时交货,故应向乙公司

35、承担万元损失的赔偿责任,甲乙签订一合同,约定甲向乙供应香肠箱,甲负责办理托运,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甲委托丙运输,丙因业务繁忙,将其中的箱按期运达乙方,另箱逾期运达且在运输途中遭雨淋而致货物变质。根据上述案情,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乙方有权拒收全部货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对丙方的违约应由甲方提出索赔丙方应承担货物变质的赔偿责任和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下列有关定金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定金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协商约定,法律未加限制性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不能收回,而应抵作价款,案例:甲公司向乙服装厂订

36、购2千套服装,双方约定11月20日甲公司向服装厂支付预付款10万元,服装厂于12月1日交货。合同订立后,11月14日服装厂发生了火灾,烧毁了大部分布料和设备,甲公司于是停止支付预付款,请问甲公司有无权利中止履行?后双方再次达成协议,服装厂于12月8日交货,货到付款。12月8日服装厂未能交货,于是甲公司通知乙厂解除合同。请问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赠与合同中,赠与人行使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多长时间内进行?(B)A.六个月 B.一年C.二年 D.四年下列关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说法正确的是(D)A.当事人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同期银行利息支付B.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C.应当采用书面形式D.约定的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性规定租赁合同超过多长期限必须采用书面形式?(C)A.六个月B.一年C.二年 D.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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