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中华民国宪法》的历史进步性分析.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3006250 上传时间:2023-03-08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1946《中华民国宪法》的历史进步性分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1946《中华民国宪法》的历史进步性分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946《中华民国宪法》的历史进步性分析.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946《中华民国宪法》的历史进步性分析.doc(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1946中华民国宪法的历史进步性分析文章来源 毕业论文网 1946中华民国宪法的历史进步性分析(一)立法技术达到较高水准1946中华民国宪法以西方资本主义宪法为范本,融合了孙中山五权宪法思想,在政制设计上兼用国会制和责任内阁制,其五权分立的权力分配设计较之传统进步明显,它在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人民权利义务、民族关系等方面作了较全面详尽的规定,相比曾出现于中国宪政舞台的多部宪法和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宪法显得最为全面、完善。1946中华民国宪法作为单一文件的成文宪法,篇幅居于中等,这些特征继承了中华法系成文立法遗产中应肯定的传统,也鲜明地表达了立法者的意志。该部宪法的主要结构中,第一章&ldquo

2、;人民权利与义务”仅排列于总纲之后,这体现了该部宪法至少在形式上对人的基本自由和权利的保障,同时,“国民大会”和“中央政府”等章则将国家政权内部的各机关及其活动程序固定下来,使国家机关形成一个严密的体系,这符合一部成文宪法应载有的人权保障和政府组织运作的两大基本内容。相较此前中国历史上出现过的多是政客、军阀操控政局,敷衍民众的宪法拼凑之作,中华民国宪法层节安排合理,整体内容精炼,文字表达简明易懂。作为一部纲领性文件,在中国复杂的国情面前,它较好地融合了具体性、抽象性、模糊性等法律特征,比如它对国体、国都、人民权利义务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3、,而对中央与地方权限划分等细节性问题则只作了必要的抽象性概括,其立法的程序技术和表达技术均达到了相当高度。(二)对民主原则进行了肯定1946年宪政立法将一些民主原则以根本法形式加以明确肯定,这对挣扎于封建专制数千年的中国法制而言,是一个重大进步。在中国,历来以皇权为代表的国家权力高于一切,统治者可以以国家名义随意剥夺公民权利,公民基本人权尚无法保障,民主政治更是无从谈起。1946中华民国宪法专列“人民之权利义务”一章,并将其置于“国民大会”、“中央政府”等对国家权力的规定之前,这起码在形式上昭示了保障人权、建立有限政府的宪

4、政目的。“人民之权利义务”一章中明确规定国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国民人身、言论、结社、出版等权利的自由,并且将保障人权作为政治目标写入宪法文本,把政府权力分散为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监察权、考试权等五部分。虽然依最终行宪结果而看这些规定都只是纸上空谈,但将这些民主原则写入宪法并依照这些原则对权力进行分割不仅有助于启蒙民众的宪政意识,对禁锢于封建专制框架的中国法制来说,其意义是历史性的,试想,如果连书面法条对这些民主原则尚不予承认,那实际生活中的民主必然更加遥不可及。(三)政治体制设计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权力分立、制约的宪政精神在国民党一权宪法五五宪草中,总统有无须

5、立法院和监察院同意,独立任命行政院、司法院、考试院三院正副院长的权力,上述各院首脑以及政务委员均只对总统负责,总统个人权力极度膨胀,没有机构或部门能对其形成约束,总统也无须向任何机关负责,这在实质上就是总统独裁制。而依据中华民国宪法的规定,总统虽有提名上述高级官吏的权力,但其任命生效须得到立法院或监察院同意;总统虽有“核可权”,但行政院却并不对总统负责而是对立法院负责,五五宪草中行政机构难于自立的状况得到改善。较之五五宪草总统权力过大,各部门难以自立的政制设计,总统权力在中华民国宪法中遭到一定削弱,各机关与总统间形成一定程度的制约。同时从国民大会的职权来看,&ldquo

6、;五五宪草”中国民大会只能创制立法原则和复决立法院通过法律权而不能具体立法,这使得作为民意机关的国民大会缺少经由具体立法控制政府的手段,国民大会虽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但国民大会每隔三年才召开一次,并且在闭会期间不设常设机构,这使国民大会大而无用,结果只能是集五权为总统一权。但在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中对国民党要求的国民大会拥有广泛创制权和复决权,共产党和民盟都予以坚决反对,即关于创制和复决权的行使,除宪法规定的三、四项外,全国的半数之县市曾经行使创制、复决两项政权时,由国民大会制定办法并施行之。这样的规定大大缩小了国民大会的职权,也就不利于国民党利用国民大会垄断政权,使权力间能形成一定制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成人教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