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1.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初探毕业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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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论文(设计)题目: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初探 学 院: 法学院 专 业: 法 学 班 级: 学 号: 学生姓名: 指导教师: 教授 2008年5月31日目 录摘 要IIIAbstractIV前 言1一、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现状2(一)我国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现实情况21统计显示我国农民工子女失学率高22农民工子女入学难33法律法规对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保护现状3(二)研究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意义4二、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困境和制约因素5(一)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困境51入学权利不平等52教育机会不平等53教育资源分配上不平等5(二)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制约因素分析51法制因

2、素制约62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制约63行政制约64国家政策可执行性制约6三、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措施分析8(一)平等对待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权8(二)在宪法中规定一般平等原则的同时,增加禁止歧视的内容8(三)完善义务教育法9(四)转变政府观念,强化责任意识9(五)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10(六)依法鼓励和扶持兴办农民工子女学校10结 语11参考文献12致 谢13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初探摘 要自二十世纪八十年度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民进城务工人数剧增,随之而来的就是大批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和少年跟随父母来到城市,导致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突出。本文

3、以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现状的概述,探讨了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困境和制约因素,尝试提出了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措施。本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在综述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阐述了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现状和意义。第二部分通过查找文献资料对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困境和制约因素进行了分析。作者认为当前农民工子女受教育主要存在如下问题:入学权利、教育机会、教育资源不均衡;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法制因素的制约、行政制约和国家政策可执行性制约因素等。第三部分笔者基于第二部分关于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困境和制约因素分析之上提出了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

4、障措施。关键词: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Approach about law protection of migrant children education right simplyAbstractFrom the 80s last century,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 and industrialization in our country, the number of farmer coming into city to be a worker is growing extremely, and lots of school a

5、ge children and youngsters following with their parents make the migrant children education problem outstandingly. This article studies on the law protection of migrant children education right, and has a summarize on the situation of migrant children education right, then approach about the difficu

6、lties and restrict factors, finally attempt to suggest the supporting measures of the law protection of migrant children education right. This article is composed by three parts: In the first part, based on summarizing the results people had done the key issue is pointed out and then the situation a

7、nd significance of migrant children education right are described.In the second part, after looking up literature materials the difficulties and restrict factors in migrant children education right are analyzed. The author thinks that currently there are problems about migrant children education so

8、as matriculate right, education chance, the unbalance of educational resource, the restriction of city and countryside, the restriction of legal system factor, the restriction of administration, the restrict factors of performability of nation policy, and so on. In the third part, the author propose

9、s that the measures of law protection of migrant children education right based on analyzing the second part which is about the difficulties and restrict factors of migrant children education right. Key words: migrant children, the right to education , law protection前 言教育对人、对国家、对社会不可或缺。教育关涉人的生存发展、国家

10、的兴旺发达、社会的繁荣和进步,教育伴随着人类的起源和演进代代相传,并从传统走进道德,又从道德跨入法律。在当今社会,受教育是保障人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接受义务教育是农民工子女最基本的人权,维护教育公平、对农民工子女实施义务教育、保护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是法律的责任,是社会公平的起点,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前提,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时代诉求。当前,我国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现状还很不容乐观,问题主要表现在受教育机会不平等、立法及制度性保障的缺失、教育主管部门对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的重视不够、国家政策执行性不强等方面,这些都是与构建和谐社会背道而驰的。为此,在本文中,笔者在成因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

11、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法律保障方面的对策建议。笔者认为,面对中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社会发展理念的提出以及现实需求,必须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给予法律上的保障,这不仅是和谐社会人文关怀的题中之义,更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一、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现状 要探讨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问题,笔者认为首先要了解受教育权的概念,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要求国家积极提供均等的受教育条件和机会,从而通过接受教育以获得平等的生存和发展机会的基本权利。1尹力受教育权的基本理论问题探试中国教育法制评论(第1辑)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3471本文所要探讨的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是指在义务教育阶

12、段的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其次是了解农民工子女的概念,农民工子女是指6至14周岁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暂时居住半年以上有学习能力的儿童少年,本文中所提到的农民工子女即离土离乡的进城务农民工的子女。笔者还认为要探讨本论题应从我国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现状入手并认清其研究意义。(一)我国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现实情况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中国流动人口总数超过1亿人,据国家人口计生委最新测算,2003年这一数字已更新为约1.4亿。人口流动具有非常明显的方向性:由农村向城市,经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中西部向东部沿海流动。与之相伴而来的是1410万14岁以下的流动儿童,占全国流动人口的13.78%。

13、其中绝大部分是随其父母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国家统计局有关资料显示,2003年农村外出务工的劳动力已达1.14亿人,外出务工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23%,其中举家在外务工的劳动力2430万人,随同父母进入城市的6至14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约有643万人。2我国政府积极扶持管理民办打工子弟学校DB/OL 2004年10月19日 2008年4月23日上网浏览2笔者认为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现实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1统计显示我国农民工子女失学率高2004年11月4日召开的流动儿童工作经验交流暨研讨会公布了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儿童中心进行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流动儿童中的上学者占90.

14、7,一直未上学者占6.85,失学者占2.45,二者合计达9.3。调查除显示流动儿童的失学率仍然较高外,流动儿童不能适龄入学表现也尤为突出。6周岁儿童中有46.9没有接受入学教育,近20的9周岁的孩子还只上一、二年级,13周岁和14周岁还在小学就读的人占相应年龄流动儿童的31和10。 此外,“童工”问题也比较突出。在失学的12到14周岁的流动儿童中,有60的人已经开始工作。1我国流动儿童近10%未入学 民工子女入学仍成问题DB/OL 1有资料还显示外农民工子女中失学、辍学比重较高,估计总数有100万人。2农民工子女教育调查之体制篇DB/OL新闻纵横22农民工子女入学难目前,我国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

15、主要途径可分为在城市读书和返还原籍两种方式。首先,在城市就学主要有4种途径:一是借读公办学校,交纳一定的借读费;二是就读收费较高的政府批准的民办私立学校。这类学校俗称“贵族学校”,办学条件好,与当地公立学校差异不大,甚至硬件设施会更好一些。但由于收费很高,只有极其少量的很富裕的农民工的子女能入校学习,而普通居民都难以承受;三是进入政府批准建立的农民工子弟学校。这类学校较多存在于上海、北京、广州等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它们的硬件设施、办学质量等往往比农民工子女流出地的公办学校还要好,少数学校的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甚至和当地的公办学校不相上下。由于交纳费用比较低,打工子弟学校成为很多流动人口密集的大城

16、市解决流动少年就学问题的一种主要形式;四是进入非正规农民工子弟学校。这类学校往往被视为“非法”,它们尽量避开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视线而成为“地下”学校,这类学校广泛存在于众多的大、中、小城市的城乡结合部。3张俊良,黄必富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探析J农村经济,2004 1133法律法规对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保护现状受教育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一规定使受教育权利成为宪法权利中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教育权利作为一项宪法性质的权利,不仅在宪法中有规定,而且它也己被具体的部门法如教育法所内化。我国教育

17、法第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中央编办、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要求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地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并提出“加强对以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为主的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扶持和管理”。意见还明确了流入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机构编制部门、劳动保障部门、价格主管部门

18、、城市人民政府的社区派出机构等各职能部门,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责任。提出建立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筹措保障机制,规定“流入地政府财政部门要对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城市教育费附加中要安排一部分经费,用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流入地政府要制订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标准,减免有关费用,做到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我们从文中可以看出,中国公民的受教育权有宪法和法律的保障,作为新兴社会群体的农民工子女,应该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平等的受教育权,这是不言而喻的。(二)研究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意义从上述材料可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城的加快和国

19、家对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和服务的加强,在可预期的将来,农民工人口流动中家庭迁移的比重越来越大,大批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跟随父母来到城市。农民工流动就业形式已由过去的个体流动为主逐渐演变成现今的家庭式流动和个体流动并存。据国家统计局农调队调查数据,2004年农民工举家外迁的有2470万人,比2003年增长1.6%,约占农村外出人口的20.9%。1当前农民工流动就业数量结构特点北京:工人日报,2006年2月14日1我们由此可见如何妥善地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村城镇化、现代化建设进程,从长远来看,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以及后续劳动力素质的高低。实现教育公正,确保农民工子女受

20、教育权的实现,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必要条件和要求。二、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困境和制约因素(一)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困境从上述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现状可知,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困境主要存在以下三种不平等现象:1入学权利不平等入学权利不平等是指不论阶层、地域、家庭、性别、种族、宗教、政治信仰如何,公民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有些地方政府规定,进城农民工子女要在当地学校插班读书,必须交纳借读费、赞助费,实际上将农民工子女排斥在校门之外。1孙立平,失衡断裂社会的运作逻辑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21-2412教育机会不平等教育机会的不平等是指在我国,在义务教育阶段城乡义务机会不均,近些年来每年大约有500万

21、适龄儿童未完成初中教育,其中近200万适龄儿童未完成小学教育,这些未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主要是农村人口。其中近100万的孩子随父母进城游荡在大街小巷没有入学。2苏永通“刺头学校”搏命记N南方周末,2006年09月28日,9-10版2在非义务教育的高等教育阶段,城乡教育机会不均。3教育资源分配上不平等教育资源分配上的不平等是指国家为城市提供了较完善的公共教育资源,而农村及农民工学校的教育资源匮乏。据媒体报道仅北京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农民工子女近24万,其中公办学校就读的有18万,其他近6万由农民工子弟学校接纳,但矛盾的是农民工子弟学校较之公办学校普遍存在设施简陋、师资不齐、环境差、安全隐患多,提

22、供的教育服务很难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标准。3程义峰北京关闭非法民工子弟学校前因后果DB/OL3(二)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制约因素分析由上可知农民工子女教育被排斥在城市和乡村的教育体制之外,被迫以自发的市场化方式解决,造成了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的缺失,笔者结合前人的研究成果认为这种困境主要受以下四点因素制约:1法制因素制约现有保护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保护的法律规定缺乏可操作性,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比较困难。义务教育法中虽规定了“适龄儿童必须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党和政府也十分重视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问题,并多次强调要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但并未明确规定怎样保障,也没有明确的对应惩罚措施。同

23、时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我国尚未出台适应整个城乡居民的受教育权保障救济制度,即使有政策性的规定也不能成为农民获得其子女平等受教育权保护的直接依据。1 韩嘉玲北京市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状况调查报告J青年研究,20010812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制约 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最为直接的表现就是对城市居民是一套政策,对农民、对农民工是另一套政策。从宏观方面看,一是农民流动作为一种既成的社会存在,在他们实现职业的身份转换的同时,却失去了组织依托、保护和相关的制度承认;二是农民进城后,在户口、就业、社会保障、婚姻、子女就读等方面被基本排斥在城市之外。从微观方面看,目前一些企业,特别是

24、“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只片面地强调使用民工,却忽视了对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保障,对农民工最关心的子女就学等后顾之忧问题缺乏人性化的系统思考和有效的保障措施。2 曲相霏受教育权初探J政法论坛,2002323行政制约所谓义务教育,应该是指有上学意愿但经济困难的人,政府有义务保证他们接受正常的九年教育,这才是义务教育的本质含义。3 周兆军中国有能力在5年内实行九年制免费义务教育北京:中新社,2005年3月13日3实施义务教育,特别是保证农民工子女接受正常的义务教育,政府的行为必须做到位。然而从我国现实情况看,城市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义务教育”的理解还存在偏差。无论在民工子弟学校的经费保障、师资配

25、备还是在办学条件改善等方面,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都疏于扶持、管理和监督,使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学质量长期停滞不前,农民工子女无法接受正常的、良好的义务教育。这不是单纯的经济实力问题,更多的是城市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思想认识问题,是对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不够重视,投入力度欠缺的问题。4国家政策可执行性制约国家提倡农民工子女入学以借读为主,按照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规定:“招收流动儿童少年就学的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可依国家有关规定按学期收取借读费。借读费标准按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联合颁布的义务教育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事实上,在城市公办学校借读,除了缴纳规定的借读外,还有一笔不菲

26、的赞助费。从法律上讲,实施义务教育,特别是在国家的公办学校,不应收费。但从教育经费管理角度看,按照我国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人口离开户籍所在地,等于自动放弃了政府提供给其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的经费,同时在流入地按其教育成本支付一定费用,似乎合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规定:流动儿童少年就学,以在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借读为主。但由于经济状况,作为流动人口的农民工,他们子女多数却无法进入流入地公办学校学习,在城市流动人口聚居地出现的农民工子弟学校正是满足低收入流动人口的实际需要应运而生的。政府提倡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以借读为主,但因为流入地与流出地在学制与使用教材上的区别,也给这些适龄儿童少年学习带来一定

27、困难,尤其是目前要求小学或初中毕业生应到户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使他们感到无以应对。三、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措施分析教育是“全民教育”,农民工子女享有受教育权利,而且是平等的教育权利。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正成千上万地递增,搞好农民工子女教育已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这不仅是教育问题,也是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和谐的客观需要。1 邱云慧有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思考J社科纵横,2006091农民工子女也是公民,他们的父母也是国家的建设者,法律应义不容辞地有为他们提供教育权利的保护。2003年教师节,温家宝总理在视察北京务工农民子弟学校时

28、写下了这样一句话“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农民工子女的无限关怀。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近年来,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状况有所好转,少数城市已经取消了“借读费”,把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市公有学校。但是这只是部分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要真正的实现同城市儿童少年一样得到同等的尊重,享有同等的受教育的权益,最根本的措施是给予法律上的保障。对于怎样给予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保障,笔者在通过对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困境和制约因素探讨的前提下提出以下六点建议:(一)平等对待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权我国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宪法规范,不仅可被表述为“平等原则”,还可表述为“平等权”。平等

29、权在整个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中具有一定的超越地位;它不但通过民族平等、男女平等,而且还广泛地通过政治平等权、社会经济平等权以及其他具体的宪法权利来体现其作为一种宪法权利的具体内容,为此平等权也是一种原则性的、概括性的宪法权利。在这个意义上,农民工子女能否像居住地适龄儿童少年一样进入合格的公立学校读书,事关宪法平等原则的贯彻、宪法平等权的实现。(二)在宪法中规定一般平等原则的同时,增加禁止歧视的内容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问题,说到底是依据户籍、身份对农民工进而对农民工子女的一种受教育权歧视。我国宪法对于公民受教育权的保护条款包括宪法的第3条第2款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和第46条

30、第1款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两款都是从正面对公民的权利(受教育权)进行规定,并无明确的禁止歧视内容。世界人权宣言第2条规定,“人人有资格享有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者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别”。这种禁止性规定从反面确定了公民的平等权,弥补了平等权的消极功能。因此,建议在我国宪法中也增加禁止歧视条款,规定“不得依据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出生地区、户籍或其他身份有所歧视”。1 王 震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立法保障初探D北京:中共中央党校,2006

31、6221这样,可以使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不因户籍或者身份而受歧视的,从而为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实现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三)完善义务教育法在国家实现义务教育的问题上,义务教育法虽然规定了实现义务教育的原则法律责任等内容,但没有明示城市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条件的法律保障,更没有明确规定义务教育的“无偿”范围。无偿的范围应当包括就学所必要的最小限度的一切费用。免费教育主要指公立学校的义务教育。公立学校的义务教育不仅不得收取学费,还应实现免费发放学习用品。国家在教育制度的设立、学校的设置、设施设备及教职员的配置等教育外在条件方面均负有一定的义务。国民有权利要求国家履行在教育方面的义务。因此,必须修订

32、义务教育法,增加国家在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条件的保障上的义务条款。在教育资源配置与教育政策上逐步实现以城市社会和居民为出发点的城市中心价值取向向“农民工取向”与“农村取向”的转变。2 周作翰,张英洪当代中国农民的受教育权J湖南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2(四)转变政府观念,强化责任意识破除长期以来在政府内部存在的权力本位观,努力树立正确的宪法义务观。各级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在实现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方面并非可为可不为,也并非可以随意作为,相反在许多问题上是必须作为,而且必须按照宪法规定的精神和原则作为。不能客观、清醒地对此基本常识予以认知,是各级政府对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保护不

33、力甚至肆意侵权的主要症结所在。改进的根本途径是,强化各级政府对宪法实施和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基本权利实现的责任意识,这种责任表现为一种直接的、首要的、强制性的宪法义务。在落实宪法和义务教育法的各项规定时,政府并非在施与恩惠,而是在履行义务;并非可以自由裁量实现的程度,而是必须竭尽全力。同时中央政府也要明确自己负有的责任是第一位的,并非可以将责任推卸给地方政府和家庭。弱化教育政治工具主义观念,逆转教育法律政策化趋势,加大对农民工子女受义务教育权的立法力度,把农民工子女应享有的权利、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义务、以及权利主体寻求法律救济和保护的途径,以明确的、具体的法律规定予以确认,并使之具有可操作性。1

34、 陈志力,陈剑光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行政法保护DB/OL 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0803/16/307741.shtml2008年4月26日上网浏览1(五)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要改革与户籍相联系的城乡隔离的各种制度,拆除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的城乡壁垒,减少农民进城的“迁移成本”;同时制定和实施优惠政策和配套措施,使进城务工农民享有城镇原住居民同等的政治和社会权益,他们的子女也享受与城市孩子同等的待遇,从而保障劳动力的合理流动。这样,就能从政策层面上鼓励更多的农民工将子女带在身边,这将在很大程度上遏制留守儿

35、童数量迅速增加的趋势。2 吴 霓对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建议DB/OL2自1985年以来,我国义务教育体制经过三次改革:即“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三次改革,都始终坚持着“地方负责,分级管理”,正因为如此,导致了“城乡分割”的局面。城市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费用基本由各级政府负责,而“农村教育农民办”。农村税费改革和第三次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后,农村教育经费由县级政府为主的各级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可是,在现实中,农民工子女离开农村时,并没有相应的教育经费随之流转,其就业所在地也没有相应的教育经费预算。要解决这一问

36、题,就要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破除城乡分割,保证教育投入,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和谐健康发展。这样,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就才有保障。(六)依法鼓励和扶持兴办农民工子女学校在我国目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只靠政府这一方面的推动,发展速度总是有限的。试想另一个方面社会办学力量的推动,定会发展得更快、更好。对于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政府和和社会办学力量的双重推动更显的重要和有效。政府部门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兴办农民工子女学校。教育部门要建立公正合理的评价体系和监督机制,给予农民工子女学校合法身份,大力支

37、持其发展,增加农民工子女就学机会,减轻公办学校压力。3 罗 义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初探DB/OL3结 语 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也是实现其他权利的权利。我国现阶段,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对我国现有教育法律制度提出了挑战。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现状如何及其制约因素,怎样落实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的法律保障,带着这些疑问,笔者开始了探索和研究的路程,并试图在借鉴他人的成果的基础上,通过自己的努力解开上述疑团。 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是伴随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出现的新问题,我国城乡二元化的发展路径使迁移农民工教育问题趋于复杂化,限于本人的知识和能力,对上述问题的探讨尚欠深入细致,还有以下几个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首先对农民

38、工子女受教育的现状及制约因素阐述的不够深刻。再次,对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法律保障措施研究不够细致,一些理论显得单薄,实证材料也收集得不够。最后,疏于对国外经验的研究和借鉴。对于文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笔者将在今后的研究中,通过不断的学习、探索,逐步完善。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于2006年9月1日已开始实施,我们期待着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平等权的实现。参考文献1孙立平,失衡断裂社会的运作逻辑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2何华辉. 比较宪法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3龚向和. 受教育权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4李 强. 农民工与中国社会分层M.社会科学

39、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5吴德刚. 中国全民教育问题研究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6郑贤君. 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保护C.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7徐显明. 人权研究C.第三卷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8周作翰,张英洪.当代中国农民的受教育权J.湖南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9王洪成. 关于我国义务教育法律保障机制的思考J.中国教育学刊,2005年第10期.10张俊良,黄必富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探析J.农村经济,2004 (11)11周 佳. 关于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的思考和对策建议J. 中国教育学刊,2003年第10期.12曲相霏

40、. 受教育权初探J.政法论坛,2002年第3期.13黄 杰,金 磊. 农民工子女受教育实现途径探析N.广西农学报,2006年第3期.14苏永通. “刺头学校”搏命记N.南方周末,2006年09月28日,第9-10版.15韩嘉玲. 北京市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状况调查报告J.青年研究,2001年第8期.16孙笑侠. 论法律与社会利益-对市场经济中公平问题的另一种思考J.中国法学,1995(4).17吴 霓. 对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建议DB/OL.18工人日报. 当前农民工流动就业数量结构特点.2006年2月14日.19中新社北京电(记者 周兆军).中国有能力在5年内实行九年制免费义务教育.200

41、5年3月13日.20罗 义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初探DB/OL21王 震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立法保障初探D北京:中共中央党校,2006年6月22邱云慧有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思考J社科纵横,2006年09期致 谢本论文是在指导老师XXX教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XXX教授渊博的专业知识,严谨的治学态度,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诲人不倦的高尚师德,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崇高风范,朴实无华、平易近人的人格魅力对我影响深远。不仅使我树立了远大的学术目标、掌握了基本的研究方法,还使我明白了许多待人接物与为人处世的道理。本论文从选题到完成,每一步都是在XXX老师导下完成的,倾注了XXX老师大量的心血。在此,谨向XXX老师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本论文的顺利完成,离不开各位老师、同学和朋友的关心和帮助。在此一并感谢xxx大学法学院各位老师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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