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最权威整合版)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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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最权威整合版)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专门用来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的一种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作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部分,在我国已成为一种长期性的基本制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凡在城镇工作,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按月从其工资收入中扣缴一定比例的金额,职工所在的单位也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金额,两部分统一存储,属于职工个人所得,专项用于职工购、建自住住房。这种强制缴存、统一存储、专项使用的储金,就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本特征有哪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本特征,一是强制缴存;二是统一存储;三是专项使用。(1)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存的。它不同于一般的居民

2、储蓄存款。不同之处在于:居民储蓄存款实行的是“存款自愿,取款自由,为储户保密”的原则,而住房公积金则是一种强制缴存的“储金”,只要符合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对象,都必须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居民储蓄存款没有存款时间要求,随时随地可存款,而住房公积金则是按月缴存的。居民存款可以在存单约定的时间内随时提取,以体现取款自由的原则;而住房公积金提取有相当严格的政策规定,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缴存人才能提取自己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居民储蓄存款根据期限实行不同的利率政策,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利率政策,即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照居民存储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比照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2)

3、住房公积金是长期缴存的住房储金,是专门用来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它不同于职工的医疗基金、养老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等其他社会保障基金。这是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不同于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关键所在。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的住房消费,不能用于生、老、病、死所需的费用支出。因此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有严格的方向性。对参加这一制度的职工来说,说住房公积金是长期的住房储金,是指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至法定离退休之时止,都有义务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而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需要几代人的不懈努力,住房问题是永远存在的一个社会问题,因此,住房公积金制度将是我国一个长期的基本制度。(3)住房公积金是由

4、职工与其所在单位缴存两部分构成。不仅职工要按月缴存,职工所在单位也要按月缴存。职工缴存的部分在其工资中扣除,单位则在发放职工工资时按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存。两部分之和构成完整意义上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4)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且只能将住房公积金统一存储在受委托银行为其设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为什么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住房公积金制度筹集了一大笔长期的、稳定的政策性住房资金,提高了职工的住房保障能力,促进了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的建立。(2)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改革住房分配制度,把住房实物分配转变为货币工资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

5、住房公积金不但有筹资的功能,更重要的是它有着转换住房分配机制的作用。住房公积金由职工缴存和单位缴存两部分构成,其中单位缴存体现了货币工资分配的因素;另一方面,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消费领域,逐步切断职工和单位之间的住房纽带关系,达到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的目的。这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践赋予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重要职能。(3)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强制缴存、定向使用的个人住房储金,通过个人缴存,单位资助,长期存储的方式,建立了职工自我保障机制,增强了职工解决自住住房的能力;同时也调整了职工消费结构,确保了职工住房消费支出,有利于扩大住房

6、消费,增加住房有效需求。住房公积金涉及到哪些法律关系?住房公积金制度涉及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三个环节,涉及到的主体包括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主体(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主体(职工)、住房公积金的金融业务承办主体(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主体(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领导、监督主体(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财政、审计等部门)。因此,住房公积金制度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包括三个环节中五个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下面的分析是根据住房公积金制度所涉及的环节来展开的,即住房公积金制度包括缴存过程中的法律关系、使用过程中的法律关系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关系。(1)缴存法律关

7、系。在住房公积金缴存这一过程中包括以下几个具体的法律关系:职工、单位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之间的法律关系。由于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强制性的住房储金,职工与单位都有义务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管理中心管理,由管理中心负责按国家规定的利率标准计息到职工个人。因此,职工、单位与管理中心之间有两种法律关系,一是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二是职工与管理中心之间的债权债务民事法律关系。职工与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的一部分,单位有义务按职工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要通过单位代扣的形式实现。因此,职工与单位之间涉及两个法律关系,

8、一是劳动法律关系;一是民事代理法律关系(法定代理)。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管理中心将归集的住房公积金集中统一开户,存入银行、银行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又是储户与储蓄机构的关系,按民事法律关系来处理。职工、单位与银行的法律关系。尽管单位将住房公积金直接缴存到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但职工、单位与银行之间实际上并没有直接的权利义务对应关系。有关住房公积金缴存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往往需要管理中心出面处理。因此,在住房公积金缴存环节中,职工、单位与银行互为“第三人”。(2)使用法律关系。在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具体的法律关系包括: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涉及三方当事

9、人:管理中心为委托贷款机构,银行为受托贷款人,职工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职工与管理中心是一种类似于储蓄的法律关系。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有权要求管理中心支付储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本金和利息,管理中心负有返还本金和利息的义务。第2页(3)管理法律关系。管理法律关系主要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与管理中心之间是上下级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财政、审计等部门与管理中心之间是一种监督与被监督关系。职工、单位与管理中心之间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管理中心对违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有行政处罚权,职工、单位有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另一方面,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有监督

10、的权利。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哪些好处?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是有利于转变住房分配体制,使单位不再建房、买房、分房,从而解脱了实物分配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而产生的矛盾和弊端,让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货币化渠道,到市场自主购买住房;二是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机关在预算中列支;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中或者费用中列支;企业在成本中列支。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缴交比例的,可在税前扣除,其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有6大好处:一是职工个人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均属职工个人所有;二

11、是单位和个人按政府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专户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广州为例,某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当月工资总额4500元,单位、职工个人均按政府规定比例20%缴存,职工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为1600元,当月计税工资为2900元,如不缴存公积金应纳税所得额为1300元,而缴存公积金则可以按规定免税。这样,职工每月即可减轻税负205元;三是职工在购建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少一个百分点的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四是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租房自住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2、;五是职工当年存入专户的住房公积金按居民存储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利息比照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六是职工退休时能一次性、全部提出住房公积金,这相当于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养老储金。如这位职工在参加工作的40年中,缴存比例平均按10%,月平均工资收入按2000元算。平时未提取或贷款公积金,他就可以得到近2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缴存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和单位的基本义务。(2)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单位与职工在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同时,享有住房公积金的权利。职工的基本权利有五项:要求所在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13、如果职工所在单位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未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就意味着职工应该享有的住房公积金权益受到了侵害,职工可能过行政救济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查询的权利。查询权是住房公积金个人所有权的延伸,赋予职工查询的权利,既能及时发现单位是否为自己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也能监督资金管理机构提高管理水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权利。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规定条件,这些条件包括:购买住房、离退休、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在职期间死亡(被宣告死亡)、在职期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申请贷款的权利,这也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核心所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为参加制度的职工提供政策性的住房贷款,以提高职工购房能力。当然,

14、住房公积金只保障职工对住房的基本需求,并且申请贷款的职工要提供贷款担保,以确保资金的安全。监督的权利。赋予职工监督的权利,在于督促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能依法行政,管理工作能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住房公积金归集年度如何确定?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年度是指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考虑到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金额是依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乘以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之和确定的。而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往往要到每年的二、三月份才能统计出来。哪些单位和职工属于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和对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我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已扩大到所有公有制和非公有制单位及

15、其在职职工。即: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非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职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有没有条件限制?从现有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来看,非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职工参加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即应符合:(1)非农业户口;(2)在本市工作,与所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3)未参加户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或者虽参加但已终止缴存,并且住房公积金帐户被封存或注销的。需要指出的是,所谓形成劳动并系是指职工与单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签订了为期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住房

16、公积金缴存手续由单位办理。具体包括:(1)单位要到市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2)单位凭市管理中心审核的缴存登记表,到其所在地的银行办理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3)在办妥上述手续后,单位才能在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核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金额缴存到市管理中心在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4)对新设立的单位,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市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经市管理中心审核的登记表到单位所在地的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5)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形之日起30日内到市公积金

17、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或注销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经市管理中心审核的登记表到单位所在地的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6)新录用职工或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在录用职工之日起或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天内,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或转移、封存手续。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应携带哪些文件?单位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缴存登记应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或者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户变更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户销户登记表。办理缴存登记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单位成立的批文;(2)

18、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委批文;(3)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缴存登记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单位变更或注销的批文;(2)变更后的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注册证、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所在单位按月代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具体说,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职工工资中代扣,单位同时为职工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的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在为本单位职工首次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填写住房

19、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书,签发住房公积金转账支票。单位在以后各月汇缴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时,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和缴存金额没有发生变动,则按上月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金额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并签发住房公积金转账支票。如有变动,则根据职工及住房公积金的变动情况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并据此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和签发住房公积金转账支票。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银行对单位送达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凭证进行审核,并及时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何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

20、工资乘以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主要指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以及从社会上录用的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非公有制企业中与企业订为用工合同一年的职工)。单位破产,住房公积金如何解决?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等情形时,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解决?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管理中心的审批文件,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单位在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情形之前,

21、有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根据我国法律及国办发199635号、国办发20032号文件的规定精神予以解决。在合并、分立的情形下,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合并或分立的单位根据合并或分立协议予以补缴;在发生撤销、解散、破产情形时,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工资列入优先清偿顺序清偿。实施关闭破产的企业挪用的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售房时相应抵扣;企业已经售房的,对欠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地方政府可以从中央财政继续拔付的亏损补贴和留给地方的盈利企业所得税中解决。什么叫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是指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从一个单位转移到另一个单位的行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往往发生在单位调整或

22、职工个人工作变动时。在单位调整或职工个人工作变动情况下,需要将职工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金额转移到变更后的单位或职工调入的单位,以准确反映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流动情况,保证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目的准确、完整。在正常情况下,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一般由调入单位向调出单位提供调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号,由调出单位开出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调出单位的经办银行,由调出单位的经办银行转给调入单位的经办银行,调入单位的经办银行收到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后,打印转出通知书和转入通知书,分别书面通知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即完成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什么叫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是指职工

23、因各种原因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帐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条件时所处的一种状态。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封存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单位变更或终止(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时,无法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手续的。(2)职工合同期满不再延期,或合同期内被解聘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3)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除名,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4)职工被判刑、劳教的。(5)职工进再就业中心,原单位已关闭或停产的。(6)职工停薪留职或职工与单位协议保留社会保障关系的。(7)职工因其他情况中断工资收入,并经本人申请的。发生上述七种原因之一的,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

24、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由管理中心委托银行经办行审核,经审核后由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封存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需要填写哪些表格?当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符合封存条件时,单位应当填写封存申请表,交市管理中心或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审核。凡未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由单位填写未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申请表,凡属上一问答中所述第56项的,单位应提供有关封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证明材料;凡属上一问答中所述第7项的,在申请表中应有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工会、行政盖章,以确保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真实性。以上资料,经办银行审核后,将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予以封存。

25、凡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的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由单位向市管理中心提出封存申请,填写封存户集中管理入管清册汇总表和封存户集中管理入管清册,并提供有关封存原因的证明材料。市管理中心对单位提供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打印出住房公积金封存户集中管理入管审核表交单位。单位凭市管理中心打印的审核表,再填写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然后,单位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时,携带审核表、转移通知书及住房公积金汇缴资料到经办银行办理汇缴及封存转移手续,经办银行即将封存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市管理中心集中管理。什么叫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启封?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启封是指恢复原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住房

26、公积金账户被封存的职工重新就业或者与原单位恢复工资关系时,职工及其所在的单位应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恢复正常状态。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手续由职工所在的单位办理。如果职工在原账户封存单位恢复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只需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送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即可为职工启封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职工在其他单位就业,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从原单位或市管理中心启封的,按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处理。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如何确定?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定19901号文)的规定,职工工资由计时工资

27、、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服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运动员的体育津贴。(2)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3)奖金: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劳动报

28、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劳动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和实物奖励;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4)津贴和补贴: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是指职工因超规定工作时间劳动,单位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它包括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9、对因病、工伤、产假、婚丧假、探亲假、定期休假、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等原因按计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因此,条例中规定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是指职工上一年度所领取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各项年度收入的总和除以个月。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指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金额的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确定是政策性很强的一项工作,既要考虑到单位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包括心理承受能力和经济承受能力),又要考虑到个人住

30、房支出占消费结构的比重;既要考虑住房制度改革的需要,又要考虑到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的培育。因此,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确定,要结合一个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和职工收入状况综合考虑。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原则上不高于12%。效益差,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否下调?条例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

31、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程序如下:首先,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提出,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无职代会或工会组织的,需向全体职工征求意见,并经职工本人同意)。其次,企业要经主管单位批准,报市管理中心备案;无主管单位的企业,需经市管理中心审批。企业在提出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时,应向主管单位和市管理中心提供下列材料:()企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报告。()由企业填写的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审批表。()由同级财政(财税)专管员审核同意的单位上一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何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

32、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相加,即为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应缴额。住房公积金是否要缴纳个税?这一问题实行上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否计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基数,二是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97144号)明确规定,

33、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职工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免缴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有哪几种使用方式?住房公积金使用主要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两种方式:(1)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当职工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提取其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储存余额。(2)当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符合哪些条件?根据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其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2)离休、退休时;(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另外,当

3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储存余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冲抵;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调动工作,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是否调整?由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是以其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的,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年度则是从每年的7月1日到下一年的6月30日。在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期间发生工作调动,影响到工资变化的,将在下一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再作调整。因此,在住房公积金归集年度内的工作调动,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不作调整。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列支?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35、按下列规定列支:机关在预算中列支;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企业在成本中列支。外商投资企业应该为在该企业中的中方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外商投资企业按月提取的在职中方职工工资总额15%20%的职工住房基金中列支。住房公积金存储利率是多少?住房公积金实行政策性的利率政策。所谓政策性利率政策体现在住房公积金的存储利率按当年存储的住房公积金比照居民储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存储利率比照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计息。之所以实行低利率政策,是因为住房公积金是互助性的住房资金,相对较低的存储利率,可以实行相对较低的贷款利率,从而提高职工住房自住能力。如果住房公积金存储

36、利率与一般居民的存款利率相同,贷款利率也随之提高,与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没有区别,就失去了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公积金存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职工的住房与公积金本息为什么免征个税?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具有一定收入水平以上的。人实行的一种税收调节政策,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是专项用于职工家庭解决自住住房的一种义务性长期储金,是一种保障制度。国家规定对职工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体现了政府对个人自得其力解决住房问题的鼓励和扶持,在客观上也增加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积累量,提高了职工解决自住住房的经济能力,与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初衷相一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哪些职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

37、的归集、使用计划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对账;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按照管委会审议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向财政部门和管委会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企业破产后,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按理说,企业不应发生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现象。因为,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存。根据条例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漏缴职

38、工住房公积金。企业有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但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时期,部分企业在机制转换过程中,经济效益滑坡,亏损现象也常有发生,企业无力承担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出现了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现象。有些企业由于经济效益下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一旦这些企业破产,就会发生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的问题。根据国办发199635号文件“对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和所欠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国家有关规定优先予以清偿”的精神,单位在合并、分立的情形下,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由合并或分立的单位根据合并或分立的协议予以补缴;在发生撤销、解散、破产情形时,欠缴的住

39、房公积金应作为职工工资列入优先清偿顺序清偿。失业后可否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缴存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专项用于职工的住房消费。职工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才能提取自己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职工失业,不属于能提取自己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范围。因此,职工不能因失业提取本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生活救助,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应予以封存,职工再就业后,仍应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原被封存的账户予以启封。只有当该职工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才可提取。异地职工可否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这种情况在点多、面广、线长、职工分散的铁路运输、石油化工等企业较多,一般来说,住

40、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保证本地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和委托贷款的前提下,可办理本市范围内异地职工在当地购、建自住住房的委托贷款。异地职工委托贷款可按如下程序办理:先由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管理机构受理职工贷款申请,初审时,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由缴存地管理机构签署意见,并将材料移交给购、建房所在地管理机构。购、建房所在地管理机构根据初审意见以及抵押物情况做出是否批准贷款的决定。同意发贷的,由购、建住房所在地管理机构委托当地银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贷款手续办讫后,书面通知缴存地管理机构办理职工贷款备案。异地委托贷款的信贷资金、费用支出、贷款风险由购、建房所在地管理机构负责,贷款收益也由其享有。如借款人发生违约行

41、为,缴存地管理机构应协助购、建房所在地管理机构催收。可以提取他人的住房公积金吗?职工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取他人的住房公积金:(1)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其配偶、同户成员、非同户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必须征得他们的书面同意。(2)当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死亡职工的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提取他人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材料?(1)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提取其配偶、同户成员、非同户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能证明其配偶、同户成员、非同户的直

42、系血亲身份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公证书(仅证明职工与非同户直系血亲的关系)。其配偶、同户成员、非同户的直系血亲同意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的书面意见。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证明(包括合同、协议书、土地使用权证明等)。(2)因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该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提供医疗部门出具的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公安部门的户口注销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证明。有争议的,还需提供仲裁机构、法院的裁定书、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件。被继承人的有效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调离本市,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职工

43、应在调离本市六个月内向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户籍证明和身份证件。(2)与本市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应向谁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条例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1)职工正常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应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

44、公积金提取证明,然后到银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2)如果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被封存在单位,仍按(1)程序办理。(3)如果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封存在市中心,应持有关证明向市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为职工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到银行提取储存余额。住房公积金能否提取现金?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的受托银行以开具转账支票的方式由职工提取;职工因离、退休,出国(境)定居,户口迁移,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原因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的受托银行

45、以现金支付方式由职工提取。之所以如此区分,考虑到前者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住房消费,后者提取住房公积金不一定是住房消费。在住房消费的情形下,由银行直接将资金划到房地产开发商帐户,不但能确保住房消费目的的实现,同时,能确保资金流通的安全。后者只要符合提取条件即可以现金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什么叫住房公积金的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连续缴存是指职工及其所在的单位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也就是说,在缴存住房公积金过程中没有发生其中一个月或几个月漏缴或未缴的现象。是否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也是管理中心审核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标准之一。一般来说,单位能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说明该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意识较强、

46、单位的经济效益较好,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保障;另一方面,能够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也说明该职工工作较正常,收入较稳定。单位因各种原因欠缴某一职工住房公积金而后又一次性补缴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不属于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贷款申请人必须自补缴之月起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六个月的,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如果单位一次性全额补缴本单位所有职工欠缴的住房公积金的,可视同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新开户单位到管理中心或管理部领取住房公积金申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补交)清册、住房公积金委托收款协议书,由单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确定缴交比例,在变更清册的补交栏中填

47、写从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之月至开户上月的应补交额,其他表格根据填表说明填写,加盖单位公章,交中心审核并办理开户手续。新开户的单位将补交额和月应交额的合计数,存入中心指定的银行专户内。单位根据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对清册建立个人明细账和单位账。正常缴交的单位需在每月15日前将款项存入中心专户;缴存有变动的单位需在每月15日前向中心报送变更清册(调入或调出的,在摘要栏中注明调入或调出单位),并将变更后的月缴交额,存入中心专户。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几种?一种是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另一种是每月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1)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之和不变,但每月

48、还款额中所还本金逐月增加,所付利息逐月减少的一种还款方式。按月等额本息还款的公式为: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月还款额(1+月利率)还款月数1(2)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固定不变,但所付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按月等额本金偿还的计算公式为:贷款本金第N个月还款额(还款月数N+1)月利率还款月数单位可否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初期,单位在建安居工程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渐深化,职工住房商品意识不断增强,贷款购房成为市民解决自己住房问题的主要途径。根据这一客观情况,从1998年开始,各地已逐步停止单位住房公积金购建住房贷款,将归集的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个人购房贷款。已购房的职工为何还要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的住房储金,具有政策性、义务性、互助性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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