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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为什么要建立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效补充形式。我市自2004年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已惠及百万农民。由于受经济条件的制约,目前新农合的筹资和报销数额仍有一定限度,与部分患大病农民每年支出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的医药费相比尚很不相称,他们虽经新农合报销但家庭经济负担依然十分沉重。为最大限度地解决他们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帮助他们提高生活质量,特建立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所募集的善款全部用于患大病农民的二次医疗救助。该制度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它代表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标志着社会的文明与进
2、步,符合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符合十七大提出的“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对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大病医疗救助,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本市户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当年度所花费的医疗费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补偿后,个人自负部分超过4万元;家庭贫困。年度内每个被救助家庭只能享受一次救助。三、什么情况下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救助?患者在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在救助范围:不能提供有效收据或有效原始证明的;因打架斗殴、第三者造成的交通事故或伤害、吸毒、自杀、自残、酗酒以及矫形、保健、康
3、复治疗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在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他不应纳入补助范围的费用。四、如何申请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民可以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经调查、评议、公示,符合条件的报镇(街道、园区),经审核后报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会组织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核,之后报市红十字会常务理事会研究批准,给予救助。五、我是田庄镇的一名农民,已经加入农村合作医疗。2008年4月我因患癌症在市人民医院花费8万元医疗费用,还在药店买了6000多元的药,请问我这种情况怎样申请救助?你首先应该到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报销。报销后如果在2008年全年个人花费的医药费用(在药店
4、买药花费的金额不能作为救助凭证)在4万元以上,你就可以申请救助。市红十字会将于年底召开常务理事会,根据符合救助条件的人数的多少、每人自负医疗费用的多少,研究确定每个人的具体救助金额。六、如何保障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的安全?募集的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将全部存入市红十字会募捐专用帐户。市红十字会将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定期将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随时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基金安全有序,专款专用。平政发20088号平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度市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华侨科技园、农业试验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
5、位: 平度市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日平度市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做好本市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减轻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参合”)贫困农民的医疗费负担,遏制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家、省、青岛市关于开展大病救助工作的相关要求及市政府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补充形式,所需资金通过政府投入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主要用于对参合贫困患者的医疗
6、救助。第二章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第三条 建立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基金。资金来源: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捐赠;(二)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配套资金;(三)其他形式的救助资金。第四条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应当依法严格管理。(一)基金纳入市红十字会专户,设立单独科目,实行以收定支,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二)市红十字会建立基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机制和长效运行机制,保证一定数额的基金储备,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三)市红十字会制定基金管理、审核、拨付程序、台帐系统和个人档案,加强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不断提高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的使用效益。 第
7、三章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的救助对象与标准第五条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的对象为本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当年度(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所花费的医疗费在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补偿后,个人自负部分超过4万元,导致家庭贫困的农民。第六条 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以根据其家庭实际状况和医疗费自负金额等情况给予救助。年度内每个被救助家庭只能享受一次救助。第七条 因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在救助范围:(一)不能提供有效收据或有效原始证明的;(二)因打架斗殴、第三者造成的交通事故或伤害、吸毒、自杀、自残、酗酒以及矫形、保健、康复治疗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三)在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
8、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四)其他不应纳入补助范围的费用。第四章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的程序与办法第八条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必须遵循以下程序:(一)凡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民,可以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填写平度市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表,提供平度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及复印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有关的单据、医疗费用收据及必要的病史材料。(二)村(居)委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调查,组织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进行评议。(三)村(居)委会对调查和评议结果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公示结束后,报镇(街道、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村委不健全或不受理的,申请人可
9、以直接向镇(街道、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镇(街道、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评议和公示,调查评议和公示期间按照本条第(二)、(三)项规定执行。(四)镇(街道、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申请人和村提报的有关救助材料后,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状况等逐项调查核实。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提出初步意见,连同相关材料报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预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通知村(居)委会告知申请人。(五)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对镇(街道、园区)上报的救助材料和相关的业务档案资料进行审核,无误的,将相关材料报市红
10、十字会。(六)市红十字会每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救助对象及救助金额。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说明理由,书面通知镇(街道、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转告申请人。(七)救助金由各镇(街道、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到市红十字会领取,并在领取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办理领款手续。第五章 组织实施第九条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施,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一)市红十字会负责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的日常工作。(二)市财政、审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依法对医疗救助基金募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负责对各镇(
11、街道、园区)提报的救助材料进行预审核实。(四)新闻宣传部门负责搞好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宣传报道。(五)各镇(街道、园区)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医疗救助资金的募集和具体的救助工作。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十条 市红十字会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期将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第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一)对采取欺诈手段骗取医疗救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如数追回款项,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和医务人员,在与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相关的诊断、治疗、收费等环节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
12、,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对侵占、挪用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的,由所在单位或主管机关对责任人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经办机构及经办人员因工作失职或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流失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关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 附则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主题词:卫生 医疗 通知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平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