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知识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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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基本知识第一节危险、危害因素辫识的基本知识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危险是指特定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一、生产活动中主要危险、危害因素的类别(一)危险、危害因素的产生1 能量、有害物质能量、有害物质是危险、危害因素产生的根源,也是最根本的危险、危害因素。 ( 1 )能量就是做功的能力。一切产生、供给能量的能源和能量的载体在一定条件下,都可能是危险、危害因素。( 2 )有害物质在一定条件下能损伤人体的生理机能和正常代谢功能,破坏设备和物品的效能,也是主要的危险、危害因素。2 失控1 )故障(包括生产、控制、安全装置和辅

2、助设施等故障)2 )人员失误3 )管理缺陷4 )环境因素(二)危险、危害因素的类别分类一 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根据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 / T 13816 一1992 ),分为6 类。1 )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 1 )设备、设施缺陷。( 2 )防护缺陷。( 3 )电。( 4 )噪声。( 5 )振动。( 6 )电磁辐射。( 7 )运动物。( 8 )明火。( 9 )能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 10 )能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 11 )粉尘与气溶胶。,( 12 )作业环境不良。( 13 )信号缺陷。( l4 )标志缺陷)。( 15 )其他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3、。2 )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 1 )易燃易爆性物质。( 2 )自燃性物质。( 3 )有毒物质。(4)腐蚀性物质。(5)其他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3)生物性危险、有害因素(1)致病微生物。(2)传染病媒介物。(3)致害动物。(4)致害植物。(5)其他生物性危险、有害因素。4)心理、生理性危险、有害因素(1)负荷超限。(2)健康状况异常。(3)从事禁忌作业。(4)心理异常。(5)辨识功能缺陷。(6)其他心理、生理性危险、有害因素。5)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1)指挥错误。(2)操作失误。( 3 )监护失误。( 4 )其他错误。( 5 )其他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6 )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分类二参照事

4、故类别分类参照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 6441 一1986 )可分为20 类。( 1 )物体打击。( 2 )车辆伤害。( 3 )机械伤害。( 4 )起重伤害。( 5 )触电。( 6 )淹溺。( 7 )灼烫。( 8 )火灾。( 9 )高处坠落。( 10 )坍塌。( 11 )冒顶、片帮。( 12 )透水。( 13 )放炮。( 14 )火药爆炸。( 15 )瓦斯爆炸。( 16 )锅炉爆炸。( 17 )容器爆炸。( 18 )其他爆炸。( 19 )中毒和窒息。( 20 )其他伤害。二、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分析方法(一)危险、危害因素辫识的主要内容1 厂址从厂址的地质、地形、自然灾害、周围环境

5、、气象条件、交通、抢险救灾支持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2 厂区平面布局( l )总图:功能分区布置;危险品设施布置;工艺流程布置;建筑物、构筑物布置;风向、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等。( 2 )运输线路及码头:厂区道路、厂区铁路、危险品装卸区、厂区码头。3 建(构)筑物:结构、防火、防爆、朝向、采光、运输(操作、安全、检修)通道等。4 生产工艺过程5 生产设备、装置:( 1 )化工设备、装置( 2 )机械设备( 3 )电气设备( 4 )危险性较大设备、高处作业设备。( 5 )特殊单体设备、装置。( 6 )有害作业部位。( 7 )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抢救设施和辅助生产、生活卫生设施。(二)重大危险源的辫

6、识1 重大危险源 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六条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2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 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218 一2000 )。(三)危险、危害因素的辫识和分析方法1 经验法:1 )对照法;2 )类比法2 系统安全分析方法:事件树分析(E TA )、故障树分析( FTA )、故障模式及影响分析(FMEA )等。第二节危险、危害因素控制的基本知识一、事故预防对策的基本要求和原则(一)事故预防对策的基本要求:( 1 )预防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和危害因素。( 2 )排除工作场

7、所的危险和危害因素。( 3 )处置危险和危害物并降低到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内。( 4 )预防生产装置失灵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危险和危害因素。( 5 )发生意外事故时,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和施救条件。(二)选择事故预防对策的原则1 事故预防技术措施( 1 )直接安全技术措施。(本质安全)。( 2 )间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装置)( 3 )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报警装置、警示标志等)。( 4 )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和个人防护用品等2 选择事故预防对策的原则: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连锁;警告(三)事故预防对策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二、控制危险、危害因素的对策措施根据预防伤亡事故的原

8、则,控制危险、危害因素的基本对策如下:(一)实行机械化、自动化(二)设置安全装置(三)增强机械强度(四)保证电气安全可靠:安全认证;备用电源;防触电;电气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五)按规定维护保养和检修机器设备。(六)保持工作场所合理布局(七)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第三节应急预案的基本知识一、应急预案的概念和分类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设备、设施、场所和环境,在安全评价的基础上,为降低事故造成的人身、财产与环境损失,就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应急救援的设备、设施、条件和环境,行动的步骤和纲领,控制事故发展的方法和程序等,预先做出的科学而有效的计划和安排。应急预案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

9、类。分类一:根据预案责任主体的性质不同,应急预案可以分为企业预案和政府预案。分类二:根据事故影响范围不同可以将预案分为现场预案和场外预案。现场预案又可以分为不同等级,如车间级、工厂级等;场外预案按事故影响范围的不同,分为区县级、地市级、省级、区域级和国家级。二、应急预案的文件结构应急预案要形成完整的文件体系。通常完整的企业级应急预案由总预案、程序文件、指导说明书和记录四部分构成。三、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1 )总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4 )应急响应。( 5 )后期处置。( 6 )保障措施。( 7 )附则。( 8 )附录。四、应急

10、预案的编制方法应急预案的编制一般可以分为5 个步骤,即组建应急预案编制队伍、开展危险与应急能力分析、预案编制、预案评审与发布和预案的实施。(一)组建编制队伍。(二)危险与应急能力分析1 法律法规分析分析国家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消防法律、法规与规程,应急管理规定等,通过分析可以防止预案之间和预案与法律之间产生矛盾,保障预案与法律之间的一致。2 风险分析。通常应考虑下列因素:历史情况;地理因素;技术问题;人的因素。;物理因素;管制因素3 应急能力分析( 1 )所需要的资源与能力是否配备齐全。( 2 )外部资源能否在需要时及时到位。( 3 )是否还有其他可以优先利用的资

11、源。(三)预案编制。(四)预案的评审与发布(经批准后发布预案)(五)预案的实施。五、应急培训与演习(一)应急预案培训的原则和范围以加强基础、突出重点、边练边战、逐步提高为原则。应急培训的范围应包括:( 1 )政府主管部门的培训。( 2 )社区居民的培训。( 3 )企业全员的培训。( 4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二)应急培训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 )报警。( 2 )疏散。( 3 )火灾应急培训。( 4 )不同水平应急者培训。即初级意识水平应急者;初级操作水平应急者;危险物质专业水平应急者;危险物质专家水平应急者;事故指挥者水平应急者。(三)训练和演习类型:基础训练、专业训练、战

12、术训练和自选科目训练。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第一节事故调查的程序我国伤亡事故调查基本原则:逐级上报、分级调查处理。一、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有关事故调查工作的规定( l )成立事故调查小组。( 2 )事故的现场处理。( 3 )物证搜集。( 4 )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 5 )证人材料搜集。( 6 )现场摄影。( 7 )事故图绘制。( 8 )事故原因分析。( 9 )事故调查报告编写。( 10 )事故调查结案归档。二、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有关事故调查工作的规定(一)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3、(二)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安全部门、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三)政府机构改革后,重大死亡事故调查工作通常由省或国务院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特种设备安监部门会同公安部门、监察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工会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四)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五)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

14、;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六)几个特别和规定:1、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2、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以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劳动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如果仍有不同意见,应当报上级劳动部门商有关部门处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同级人民政府裁决。但不得超过事故处理工作的时限。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注:政府机构改革后,上述有关部门和职能发生了变化。原劳动部门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转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使。因此,

15、目前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工作通常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特种设备安监部门会同公安部门、监察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工会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三、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有关特大事故调查工作的规定(一)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柞。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别重大事故,组织事故调查的单位应当邀请军队派员参加事林的调查工作。(二)国务院认为应当由国务院调查的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织成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三)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应当根据

16、所发生事故的具体情况,由事故发生单位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计划综合部门、劳动部门等单位派员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机关和工会派员参加。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根据调查工作的需要,可以选聘其他部门或者单位的人员参加,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四)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五)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如下: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5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

17、是否得当和落实;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六)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应当报送组织调查的部门。经组织调查的部门同意,调查工作即告结束。四、 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有关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第二节事故调查的组织一、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和任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遵循如下规范:( l )遵循对本单位和外单位人员不分亲疏,一视同仁的原则。( 2 )对信息、事实或物证不得采取歪曲、隐藏或销毁的态度。( 3 )力求将所

18、有可用于确定事故原因的、经证实的、记录下来的信息,提供给调查组的任何成员。( 4 )处理任何可能不利于某些人、单位或机构的信息要特别谨慎,必须有事实证明。时刻记住调查过程中的批评始终是对事不对人(包括单位或机构)。( 5 )调查过程中要查明和分析与事故有关的所有事实、情况和状态。( 6 )完全依据个人的经验作出判断和评估要特别谨慎,因为个人的经验往往并不是最正确的。( 7 )不要匆忙地作出结论,特别是在调查的初期。积极地收集和分析各种事实,即使它们初看起来似乎与事故无关。必须注意,如果只从个人看来是正确的一个方向寻求答案,可能发生差错并使一些初看并不重要的信息丧失掉。( 8 )与其他单位参加调

19、查的人员讨论问题时要委婉和客观,当不同意他们的观点时要拿出论据,平静地进行商讨。( 9 )凡是提出来商讨的问题,自己首先要把它弄清楚。( 10 )遵守调查纪律,严格保密制度。(二)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1 背景信息( 1 )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 2 )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3 )事故涉及到的人员及其他情况。( 4 )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5 )操作人员及证人。( 6 )事故应急救援情况。2 事故描述( l )事故发生的顺序。( 2 )破坏的程度。( 3 )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 4 )事故的类型。( 5 )事故的性质。( 6 )承载物或能量。3 事故原因( 1 )直接原因。( 2 )间

20、接原因。4 事故教训及预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建议预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建议,包括立即采取的措施以及长期的行动规划。5 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6 事故调查组的成员名单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二、事故调查常用的技术方法(一)故障树分析方法。故障树分析方法的程序如下:( 1 )熟悉系统,详细了解系统状态及各种参数,绘制工艺流程图或布置图。( 2 )分析相关的事故案例,从而设想可能发生的事故。( 3 )确定顶上事件,即要分析的对象。( 4 )确定目标值,根据经验教训和事故案例,经统计分析后,求解事故发生的概率(或频率),以此作为要控制的事故目标值。( 5 )调查原因事件,调查与事故有关的所有原因事件和各

21、种因素。( 6 )画出事故树图,从顶上事件起,逐级找出直接原因的事件,直至所要分析的深度,按逻辑关系,画出事故树。( 7 )分析,按事故树结构进行简化,确定各基本事件的结构重要度。( 8 )确定事故发生的概率,确定所有基本事件发生的概率,标在事故树上,并进而求出顶上事件发生的概率。(二)故阵类型和影响分析方法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方法是按照预定的程序和分析表进行的,应用步骤如下:( l )明确分析的对象及范围,并分析系统的功能、特性及运行条件,按照功能划分为若干子系统,找出各个子系统的功能、结构与动作上的相互关系。需要收集有关的资料,如设计任务书、设计说明、有关标准、规范、工艺流程、设备图纸以及同

22、类系统和设备的事故案例等,并了解故障的机理。( 2 )确定分析的基本要求,应做到:分清系统主要功能和次要功能在不同阶段的任务;逐个分析易发生故障的零部件;关键部分要深人的分析,次要部分可简捷;要有可靠的检测方法和处理措施。( 3 )详细说明要分析的系统,包括两部分内容:系统的功能说明,包含各个子系统及其构成要素的功能叙述;系统功能框图,通过分解方式形象地表示出各个子系统在故障状态时对整个系统的影响。( 4 )分析故障类型及影响,这是实施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方法的中心环节。通过对系统功能框图所列全部项目进行分析,判明系统中所有实际可能出现的故障类型。为使所有的故障类型不会产生遗漏,应按照故障类型及

23、影响分析表逐项填写。( 5 )根据分析结果填人故障类型等级。(三)变更分析方法应遵循以下步骤:( l )确定问题,即发生了什么。( 2 )相关标准、规范的确立。( 3 )辨明发生什么变更、变更的位置以及对变更的描述;即发生什么变更、在哪儿发生的变更、什么时间发生的以及变更的程度如何。( 4 )影响变更的因素具体化的描述和不影响变更的因素描述。( 5 )辨明变更的特点、特征及具体情况。( 6 )对发生变更的可能原因作一详细的列表。( 7 )从中选择最可能的变更原因。( 8 )找出相关变更带来的危险因素的防范措施。第三节事故调查取证事故调查取证主要包括下几个方面:一、事故现场处理:( l )事故发

24、生后,应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 2 )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 3 )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4 )保护事故现场区域。仔细对现场进行标记记录或拍照、录像并保持记录的准确性。二、事故有关物证收集包括:( l )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 2 )在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 3 )所有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 4 )对危害健康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三、事故事实材料收集包括:(一)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材料( l

25、)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 2 )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等。( 3 )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状况、接受安全教育情况。( 4 )出事当天,受害人和肇事者什么时间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 5 )受害人和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二)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 1 )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 2 )使用的材料,必要时进行物理性能或化学性能实验与分析。( 3 )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及执行情况。( 4 )关于工作环境方面的状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道路

26、工作面状况以及工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记录。( 5 )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包括有效性、质量、使用范围。( 6 )出事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状况。( 7 )其他可能与事故致因有关的细节或因素。四、事故人证材料收集记录五、事故现场摄影、拍照及事故现场图绘制(一)事故现场摄影、拍照。( 1 )显示事故现场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 2 )可能被清除或被践踏的痕迹:如刹车痕迹、地面和建筑物的伤痕、火灾引起损害的照片等。( 3 )事故发生现场全貌。( 4 )利用摄影或录像,以提供较完善的信息内容。(二)事故现场图的绘制。( l )确定事故发生地点坐标、伤亡人员相对于地理位置点的位置。( 2

27、 )确定涉及事故的设备散落构件的位置并作出标记。( 3 )查看和分析事故发生时留在地面上的痕迹。( 4 )必要时,绘制现场剖面图。事故现场图的形式,可以是事故现场示意图、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第三章安全生产事故分析第一节事故原因分析一、 事故原因的分析(一)事故原因分析的基本步骤:( 1 )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 2 )分析伤害方式。按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 3 )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4 )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二)事故直接原因的分析( l )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2 )人的不安全行为。1 机械、物质或环境

28、的不安全状态(设备、防护、用具有缺陷,环境不良)1 )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l )无防护。包括:无防护罩;无安全保险装置;无报警装置;无安全标志;无护栏或护栏损坏;(电气)未接地;绝缘不良;局部通风机无消音系统、噪声大;危房内作业;未安装防止“跑车”的挡车器或挡车栏;其他。( 2 )防护不当。包括: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防护装置调整不当;坑道掘进、隧道开凿支撑不当;防爆装置不当;采伐、集材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放炮作业隐蔽所有缺陷;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其他。2 )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l )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包括:通道门遮挡视线;制动装置有缺欠;安全间距不够;拦

29、车网有缺欠;工件有锋利毛刺、毛边;设施上有锋利倒梭;其他。( 2 )强度不够。包括:机械强度不够;绝缘强度不够;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其他。( 3 )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包括:设备带“病”运转;超负荷运转;其他。( 4 )维修、调整不良。包括:设备失修;地面不平;保养不当、设备失灵;其他。3 )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有缺陷( 1 )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2 )所用的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4 )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1 )照明光线不良。( 2 )通风不良。( 3 )作业场所狭窄。( 4 )作业场地杂乱。( 5 )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 6 )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

30、7 )地面滑。( 8 )贮存方法不安全。( 9 )环境温度、湿度不当。2 人的不安全行为(13类)l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l )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 2 )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 3 )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 4 )忘记关闭设备。( 5 )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6 )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的操作)。( 7 )奔跑作业。( 8 )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 9 )机械超速运转。( 10 )违章驾驶机动车。( 11 )酒后作业。( 12 )客货棍载。( 13 )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压模。( 14 )工件紧固不牢。( 15 )用压

31、缩空气吹铁屑。( 16 )其他。2 )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l )拆除了安全装置。( 2 )安全装置堵塞,失掉了作用。( 3 )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4 )其他。3 )使用不安全设备( 1 )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 2 )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3 )其他。4 )手代替工具操作( 1 )用手代替手动工具。( 2 )用手清除切屑。( 3 )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5 )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6 )冒险进人危险场所( 1 )冒险进人涵洞。( 2 )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 3 )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离危险区( 4 )未经安全

32、监察人员允许进人油罐或井中。( 5 )未“敲帮问顶”开始作业。( 6 )冒进信号。( 7 )调车场超速上下车。( 8 )易燃易爆场所明火。( 9 )私自搭乘矿车。( 10 )在绞车道行走。( 11 )未及时隙望。7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8 )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9 )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10 )有分散注意力行为11 )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1 )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2 )未戴防护手套。( 3 )未穿安全鞋。( 4 )未戴安全帽。( 5 )未佩戴呼吸护具。( 6 )未佩戴安全带。( 7 )未戴工作帽

33、。( 8 )其他。l2 )不安全装束( 1 )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于肥大服装。( 2 )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3 )其他。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三)事故间接原因的分析( 1 )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 2 )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3 )劳动组织不合理。( 4 )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5 )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6 )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7 )其他。二、事故的致因理论(一)事故频发倾向论1 事故频发倾向2 事故遭遇倾向(二)事故因果连锁论1 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论以事故

34、为中心,事故的原因分为3 个层次: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基本原因。5 个因素:遗传及社会环境,人的缺点,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事故,伤害。2 博德事故因果连锁论。l )控制不足 管理。2 )基本原因 起源论事故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人的缺点及社会环境不安全状态3 )直接原因 征兆。4 )事故 接触。5 )伤害 损坏 损失。3 亚当斯事故因果连锁论。表3 一1 亚当斯事故因果连锁论4 北川彻三事故因果连锁论5 事故统计分析因果连锁模型。(一) 能童意外释放论1 能量在事故致因中的地位表3 一4 干扰能童交换与伤害影响能t 交换类型产生的伤害事故类型氧的利用局部或全身生理损害中毒和窒息其他局

35、部或全身生理损害(冻伤、冻死)、热痉孪、热衰竭、热昏厥2 能量观点的事故因果连锁。第二节事故统计与分析一、伤亡事故的统计二、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GB 6721 一1986 )(一)直接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1 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 l )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 2 )丧葬及抚恤费用。( 3 )补助及救济费用。( 4 )歇工工资。2 善后处理费用( l )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 2 )现场抢救费用。( 3 )清理现场费用。( 4 )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3 财产损失价值( l ) ,固定资产损失价值。( 2 )流动资产损失价值。(二)间接经济损失的统

36、计范围1 停产、减产损失价值2 工作损失价值3 资源损失价值4 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5 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6 其他损失费用(三)伤亡事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3 固定资产损失价值计算( l )报废的固定资产,以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计算。( 2 )损坏的固定资产,以修复费用计算。4 流动资产损失价值计算( l )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等均按账面值减去残值计算。( 2 )成品、半成品、在制品等均以企业实际成本减去残值计算。5 事故已处理结案而未能结算的医疗费、歇工工资等,采用测算方法计算6 对分期支付的抚恤、补助等费用,按审定支出的费用计算,从开始支付日期累计到停发日期7 停产、减产损失,按事故发生之日

37、起到恢复正常生产水平时止,计算其损失的价值(四)经济损失的评价指标和程度分级1 经济损失评价指标( 1 )千人经济损失率,计算公式:2 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 )一般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小于1 万元的事故。( 2 )较大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大于1 万元(含1 万元)但小于10 万元的事故。( 3 )重大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大于10 万元(含10 万元)但小于100 万元的事故。( 4 )特大损失事故:经济损失大于100 万元(含100 万元)的事故。三、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标准共分以下几个方面来计算损失工作日:( 1 )肢体损伤。( 2 )眼部损伤。( 3 )鼻部损伤。( 4 )耳部损伤。( 5

38、 )口腔领面部损伤。( 6 )头皮、颅脑损伤。( 7 )颈部损伤。( 8 )胸部损伤。( 9 )腹部损伤。( 10 )骨盆部损伤。( 11 )脊柱损伤。( 12 )其他损伤。四、伤亡事故的分类: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中的分类:( l )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2 )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人员死亡的事故。( 3 )死亡事故:又分为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 一2 人的事故);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 人以上(含3 人)的事故。2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中的分类:( l )民航客机发生的机毁人亡(死亡40 人及其以上)事故。( 2 )专机和外国民航客机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机毁人亡

39、事故。( 3 )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 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 万元及其以上的。( 4 )公路和其他发生一次死亡30 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 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航空、航天器科研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除外)。( 5 )一次造成职工和居民100 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6 )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3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中的分类( l )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2 )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3 )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 -

40、2 人的事故。( 4 )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 人以上(含3 人)的事故。4 火灾事故按严重程度分类( l )特大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二十人以上;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受灾五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 2 )重大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死亡、重伤十人以上;受灾三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 3 )一般火灾: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5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等级 (GB 1 4648 一1993 )中的分类1 )特别重大飞行事故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飞行事故

41、( 1 )人员死亡,死亡人数在40 人及其以上者。( 2 )航空器失踪,机上人员在40 人以上者。2 )重大飞行事故凡属一户g 之一者为重大飞行事故:( 1 )人员死亡,死亡人数在39 人及其以下者。( 2 )航空器严重损坏或迫降在无法运出的地方(最大起飞全重5 . 7t 及其以下的航空器除外)。( 3 )航空器失踪,机上人员在39 人及其以下者。3 )一般飞行事故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飞行事故:( 1 )人员重伤,重伤人数在10 人及其以上者。( 2 )最大起飞重量5 . 7t (含)以下的航空器严重损坏,或迫降在无法运出的地方。( 3 )最大起飞重量5 . 7- 50t (含)航空器的一

42、般损坏,其修复费用超过事故当时同型或同类可比新航空器价格的10 % (含)者。( 4 )最大起飞重量50t 以上的航空器一般损坏,其修复费用超过事故当时同型或同类可比新航空器价格的5 % (含)者。第四章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与整改措施第一节事故性质的认定事故分析和性质的认定,主要包括事故类型分析,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分析,事故性质的认定,事故经济损失分析等5 个方面。事故责任分析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 )区分事故的性质。事故的性质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2 )确定事故的责任者。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和领导责任者。( 3 )事故责任分析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A按确认事故调查的事实分析事故

43、责任;(按事实分析责任)B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劳动组织、规程标准、规章制度、教育培训、操作方法)及生产技术因素(如规划设计、施工、安装、维护检修等),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状态的责任;(按组织分析责任)C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按技术分析责任)D根据事故后果(性质轻重、损失大小)和责任者应负的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抢救和防治事故扩大的态度、对调查事故的态度和表现)提出处理意见。(按后果分析责任)第二节事故责任的划分一、 事故责任分类1 直接责任者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2 主要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有

44、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1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2 )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 3 )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3 领导责任者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人,机、法、环、三同时)( 1 )由于安全生产规章、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事故的;(法)( 2 )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未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人)( 3 )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

45、,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机)( 4 )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环)( 5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卫生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造成事故的。(三同时)处罚的形式有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二、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四类人:政府人员、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中介组织)(一)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主要规定。(政府人员)( 1 )特大火灾事故。( 2 )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3 )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4 )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 5 )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 6 )锅炉、压力容器、压

46、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 7 )其他特大安全事故。几各情况1行政审批有责: 一是对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与当事人勾结串通的,应当开除公职;构成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立即撤销原批准。2 ,不履行职责,实施严格监督检查对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事故,干涉调查。(二

47、)对中介机构实行事故责任追究的主要规定1出具虚假证明;不够刑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撤销其相应的资格。”2不按规定检验检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处2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罚款。3不按规定进行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防治法 )给个人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3000 元以上5 万元以下的罚款,专家库予以除名。”(三)对生产经营单位及负责人实行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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