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意义有哪些.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3009137 上传时间:2023-03-08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意义有哪些.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意义有哪些.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意义有哪些.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意义有哪些.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意义有哪些.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意义有哪些.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意义有哪些.doc(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意义有哪些 篇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将对执纪审理工作产生重大影响。为在审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好党纪处分条例,结合2015年以来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实践探索,笔者对党纪处分条例施行后执纪审理工作可能遇到的问题包括违纪行为分类、新旧条例条文适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如何认定和处理、审理报告格式等进行了认真研究,现提出以下初步思考。一、关于审理报告中违纪行为的分类和表述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根据新

2、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关于“从旧兼从轻”溯及力的规定,对2016年1月1日前发生的违纪行为原则上仍然适用旧条例,但在违纪行为分类和表述上不应适用旧条例,而应按新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进行分类和表述。需要说明的是,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分则部分删除了大量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将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在总则第二十七条至第二十九条统一作出规定,这就涉及在审理报告中如何表述这部分行为的问题。建议在按六大纪律对违纪行为进行表述的基础上,在审理报告“主要违纪问题”最后一部分增加一类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将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在此部分予以表述。这样处理,既能实现纪法分开,又利于做

3、好纪法衔接。二、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如何认定和处理当前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主要包括:违规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楼堂馆所违规问题、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在性质认定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般属违反廉洁纪律性质,也可能违反工作纪律等其他纪律,具体性质需根据被审查人的具体行为和党纪规定作出认定。在条款适用上,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行为,并不是直接依据中央八项规定作出定性处理,而是依据党纪处分条例分则对应的具体条款。在政策界

4、限把握上,均以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央八项规定为时间节点,即:被审查人的相关违纪行为发生在2012年12月4日以后的,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认定;被审查人的相关违纪行为发生在2012年12月4日之前的,不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认定,而是根据违纪行为的具体情况和当时党纪规定作出相应认定。在纪律审查文书表述上,进一步凸显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处理。为推动各级党组织驰而不息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议在审理报告等纪律审查文书“主要违纪事实”中,将被审查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单独列出来,表述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之后、“违反组织纪律行为”之前。三、关于在干部选拔任

5、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分类和表述问题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行为是否直接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认定为受贿,并放在审理报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部分表述,笔者认为:用人腐败问题破坏的是政治生态,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严重带坏社会风气,是监督执纪重点,因此拟对受贿行为区分是否属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分别表述。其中,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的,用纪律尺子衡量,该行为首先“破”的是干部

6、选拔任用规定,违反了组织纪律,因此将其放在审理报告“违反组织纪律”部分表述,将收受财物的问题作为情节一并表述,并适用党纪处分条例违反组织纪律的相应条款(第七十三条或第七十四条)和第二十七条。对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的行为,原则上放在审理报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部分表述,并适用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这样处理,有利于充分体现纪律审查特色,强化纪律权威和作用,产生更好的纪律效果。四、关于条规溯及力问题根据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对2016年1月1日后发生的违纪行为,一律适用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对此前发生的违纪行为,应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一般情况下仍适用

7、2003年12月31日施行的党纪处分条例;只有在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才适用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但在适用旧条例时,应注意贯彻和体现新条例的基本精神。五、关于新旧条例的规范表述问题鉴于今后执纪审理中将面临同时适用新旧条例的问题,对此应做规范。建议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如适用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党纪处分条例进行党纪处理,表述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xx条第x款”。(二)如同时适用新旧条例进行党纪处理,表述为“依据2016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xx条第x款、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和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xx条第x款”。需要说明的是,对尚未结案

8、的案件,如依据2003年党纪处分条例有关条款定性处理,需要一并援引2016年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关于“从旧兼从轻”的规定。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意义有哪些 篇二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是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从严治党制度创新,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界定明确的行为空间。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确立“行为高线”,告诉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树立怎样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和行为标准,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主要特点是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删繁就简,使全体党员易懂易记。

9、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告诉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禁止什么、摒弃什么,否则将要受到纪律处分。主要特点是将党章相关内容具体化,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对于全体党员干部来说,贯彻这两部法规,在思想上就是要解决麻木不仁、无所畏惧的认识,提高底线思维、敬畏意识,在行动上要抵制“私”“腐”“奢”的恶劣风气,提倡“公”“廉”“俭”的良好风尚。2015年09月26日,王岐

10、山书记在福建调研时强调,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这“四种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我觉得,这“四种形态”是党风廉政建设实践的总结,科学回答了“用什么执纪、为什么监督”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于挺纪在前、执纪必严,以纪律建设推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丰富实践价值。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推进两部法规的贯彻落实,就是要做好深化三转工作,加大议事机构清理,坚决不做于主责无关的事项。要认真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解决不敢、不愿、不能监督的问题。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提高自我修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成人教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