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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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职业病防治责任制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6组织机构图8职业卫生管理网络图9职业危害告知制度10职业危害申报制度11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3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修检修制度14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5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17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8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21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制度24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6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30职业病防治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34河北碧隆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包括:最高决策者的承诺,职业病防治纳入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层层分解,确保职业防治经费的投入)总则一、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

2、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三、 本制度规定从厂部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四、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一

3、、 厂长的职责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2、 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3、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4、 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5、 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

4、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6、 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7、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二、 企业分管职业卫生的副厂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在厂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 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2、 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3、 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

5、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4、 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5、 组织对全厂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6、 经常检查全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7、 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8、 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9、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

6、接责任。 三、企业技术部门的职责1、 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2、 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3、 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4、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四、 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1、 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2、 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3、 组织职工

7、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4、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5、 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 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7、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8、 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五、 车间主任职责在分管副厂长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1、 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2、 组织对本车间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3、 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

8、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4、 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5、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6、 对本车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河北碧隆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职责(领导小组应包括最高决策者、职能部门及工会代表;并设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关于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通知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我厂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经2011年

9、3月5日厂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厂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安全科。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1名(总经理) 副组长:2名(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 组员:由安技、生产、工会等职能部门和有关车间主任组成 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厂的职业卫生工作(注:副组长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二、各车间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人:车间主任组员:各班(组)长三、安全科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其内设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1、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2、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

10、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3、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4、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5、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全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四、安全科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1、 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2、 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3、 定期委托有资质的

1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4、 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河北碧隆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 2011年3月5日 河北碧隆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图总经理:财务科生产技术科综合行政科销售协调科设备科安全环保科维修部合成车间二氧化硅车间锅炉班干燥车间河北碧隆饲料添加剂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网络图企业法人总经理:张维卫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环保科组长:刘树明专职卫生员:吴迪兼职卫生员:陈东班长:陈东三班兼职卫生员:李玮班长:李玮一班兼职卫生员:李天儒科长:李天儒销售协调科兼职卫生员:庞宗民科长:庞宗民设备科专职卫生员:刘树明主任:刘树明车间兼

12、职卫生员:宋海波科长:宋海波财务科兼职卫生员:孟庆良班长:孟庆良锅炉房 兼职卫生员:张凤江 班长:张凤江 二班兼职卫生员:王文昭班长:王文昭装卸班职业危害告知制度1总则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职责制度。1.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1.3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属车间、科室、班组。2 告知制度2.1本单位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

13、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2.2生产现场所用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应当提供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场所应当设置危险物品标识。2.3技术科、设备科、生产安保科协助综合办公室根据危险源辨识方法,应将合成车间和干燥车间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2.5技术科、生产安保科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

14、料和相应的防护措施告知生产员工,所有参与研发和实施人员对其所造成的职业危害后果承担必要的责任。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职业危害申报制度1 总则1.1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职业危害申报制度;1.2 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1.3 本规定适用企业所属车间、科室、班组。2 申报2.1 企业各车间每年均可申报提交一项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从业人员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上报企业领导。2.2 各车

15、间、班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或察觉有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释放、泄漏时,第一时间必须上报主管领导,书面申请上级部门检测,检测后,方可继续生产。2.3 企业安技环保处应当建立职业危害管理档案。职业危害管理档案应当包括生产企业区内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防护设施的配备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内容。2.4 安技环保处每年向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申报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每三年申报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申请报告。2.5 企业安技环保处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并按照职责分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申报职业危害时,应当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

16、害申报表和有关资料。2.6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生产经营单位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二)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三)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3 本办法解释权归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委员会4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切实做

17、好职业病防治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职业健康的管理水平。1、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医生,负责本企业日常的职业健康及职业病防治工作。2、建立、健全接触有毒有害职业人员档案,积累各种动态资料,定期分析研究,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3、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负责和参加上级卫生部门对接触有毒有害作业职工的就业前(上岗)和定期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症者,通知有关部门及时调离岗位,并妥善安置,出现职业中毒者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区主管部门。4、企业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未进

18、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5、对接触有毒有害职业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后的结果,告知本人并签名(或部门负责人签名转告)。6、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修检修制度1、各车间、部门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所使用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应由使用部门专人负责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作好相应的台帐。2、职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3、认真执行防护设施、设备检修的有关规定,精心维护所属设备,定期进行自检自查,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

19、行。4、有关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经常检查监督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以及检修的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5、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解释。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企业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作业安全,避免职业病和其他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审批、购买、验收、发放、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制度。 三、安全科会同采购部统计各工种从业人员数量,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请主管副经理审批,财务部门根据计划从安全费用中落实资金,后勤供应部门根据计划进行采购。四、所购买劳

20、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科验收后方可入库。 五、使用者凭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卡到安全科开具出库单,后勤供应部门根据出库单发放劳动防护用品。领取时须做必要的质量检查,一旦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不得退库,由个人负责。 六、使用者严格按照规定方法使用、佩戴、维护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满后,到安全科办以旧换新手续。不到期损坏或丢失劳动防护用品者,须写出书面说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再到安全科申请补领,并应当按使用期限比例扣除一定的价款,使用期限顺延。 七、安全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统一建立管理台帐,实行每人一卡制,详细记录姓名、

21、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发放标准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得降低标准或减少劳动防护用品种类。 八、职工调离原岗位或离职,企业人事部门须开具工种变更证明,报安全科备案。一人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只执行高标准劳保待遇。离职学习或外借期间,劳保用品停发。九、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由企业负担,统一购买,不得以实物或现金代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十、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发现核实,由安全科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一)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无“三证”,或属伪劣产品的; (二)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 (三)不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四)弄虚作假骗领劳动防护用品的; (五)个人私自购买劳动

22、防护用品的; (六)使用已损坏或失效劳动防护用品的。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为了保护职工健康和维护企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特制订本制度。1、 安全科负责为每一位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一)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二)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四)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2、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23、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3、劳动者离开单位时,本人有权索取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4、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在离职后三个月后进行封存,并保存10年以上,以备上级部门查阅。5、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防虫蛀、防霉、防丢失、防丢失,保证档案安全。6、所有档案应有专柜存放、加锁,定期清理通风,防湿。7、所有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印,不得置于公共场所。8、其他依照企业档案管理制度执行。9、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员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

24、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严重危险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员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员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3、新入公司的员工实习、代培、临时参加劳动及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三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电气、起重、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司机、电汽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均应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外来参观人员,接待部门应组织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交待我公司有关安全规定。4、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戴手套操作。检查设备和工

25、作场地,排除故障和隐患;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不准让小孩进入工作岗位,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上班前不准饮酒。5、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凡运转设备,不准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不准用手拉、嘴吹铁屑;不准站在砂轮的正前方进行磨削;不准超限使用设备;中途停电,应关闭电源开关。6、搞好文明生产,保持车间、库房通道的清洁卫生,保障安全道畅通无阻。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人员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汽源、熄灭火种,清理现场。8、二人以上工作时,必须有主有

26、从,统一指挥。9、公司内行人要走指定通道,注意各种警标,严禁跨越危险区;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爬上、跳下、抛卸物品;车间内不准骑自行车。公司路面施工,要设安全遮栏和标记,夜间应设红色警告灯。10、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11、操作工必须熟悉其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规程。设备要定人操作,使用本工种以外的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12、检查修理机构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告牌,设人监护。停电牌必须谁挂谁取,非工作人员禁止合闸。13、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等不得随意拆除。14、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或行车轨道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措施。非电气人

27、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并戴好绝缘手套操作。机床、钳台、行灯等局部照明灯不得超过36V电压。15、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得穿硬底鞋。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等物件。16、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腐蚀等物品要分类存放,并设专人管理。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17、防毒、防尘措施,噪声治理点,三废处理装置,冲床安全装置等必须经常维护、保养,并保持一贯良好有效。18、储罐区、合成车间、化验室等危险、要害部门,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19、各消防器材、工具应按要求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28、。20、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各施工生产单位。2. 术语和定义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

29、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3. 职责(1)综合部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2)安全监督部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3)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

30、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4. 一般规定(1)安全科、综合部、生产技术部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2)生产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3)各部门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4)生产部门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5)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

31、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6)安全科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定期对有毒气体、粉尘、噪声等有害因素进行检测,并送检测结果。(7)生产技术部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和生产部门的生产成本。5. 职业病管理(1)职业病的诊断鉴定,由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项目合同医院初步诊断,报企业安全监督部,由企业安全监督部报告市职业病防治所,由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诊断鉴定。(2)当企业安全监督部接到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的结论定为职业病后,填写职业病登记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报告。(3)急性职业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诊治终结,疑有后遗症或者

32、慢性职业病的,应当由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予以确认。6. 保健食品(1)保健食品费是针对从事有害作业人员营养需要,有助于增强抗毒害能力,预防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一项劳动保护辅助措施。(2)保健食品费按从事有害作业的实际天数计算,20天以上者按一个月发放,不足20天的按实际工作日计算。(3)在设备、容器及通风不足的场所配合有害作业者,可与直接从事有害作业人员享受同等保健食品。(4)保健食品费申请表由有害作业施工生产班组填写,经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签字后,报项目部安全部门审批发放;无项目的现场由各专业企业安全员审批发放。(5)保健食品费发放范围和标准参照施工所在地现行标准执行,改、扩建及检修工程参照企

33、业方标准执行。(6)暑期施工的防暑降温费标准参照企业文件规定执行。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一、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本企业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二、教育培训内容: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

34、措施;6、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三、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1、新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在上岗前应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培训,分别为企业级、车间级和班组级。企业级培训由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科组织进行,车间级由车间主任组织,班组级由班组长组织。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3、外来临时工人,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4、各单位对其在职员工应进行定期的职业卫生教育学习,生产单位每2个月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辅助单位单位每季度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并有教育学习记录。5、所有的

35、职业卫生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日期、培训内容、培训老师、培训地点,受培训人签名等。6、企业定期邀请卫生、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7、所有的培训资料要设立职业卫生培训台账,并有专人保管,各生产单位培训情况应每年1112月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备案。8、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四、各单位应每年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企业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需得到总经理的批准后实施。五、本规定解释权归企业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按企业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

36、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指导思想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根据上级职业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企业实际,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制定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2、职业病危害的目标分布 根据本企业各车间岗位存在的噪声及粉尘的种类、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确定以下工种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 锅炉工、干燥上料工。 职业病危害事故级别: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37、3、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分工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生产部。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若总指挥不在企业,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职责指挥领导小组:a、组织制定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b、组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c、检查督促做好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器械、防护用品等各项准备工作。指挥部:a、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b、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c、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情况,并向友邻单位通报危害事故情况。必要时向

38、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d、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指挥部人员分工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全企业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协调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指挥部成员:生产部长: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工作。企管部长: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保安室主任:负责指挥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企业办主任: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发布有关信息;车队队长:负责车辆调配及抢救物资的运输、供应工作;物流部长:负责抢险物资及防

39、护用品的日常储备和应急供应;4、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和分工企业各职能部门、车间和全体员工,都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应急救援队伍是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是当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对被救援对象实施全方位的救援。治安队:由综合部人员组成。负责人:综合部主任。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员工疏散。消防队:由各车间义务消防员组成。负责人:保安室主任。担负灭火、疏散可燃物料。抢险抢修队:由企业各车间保养班组成。负责人:各车间主任。担负抢险抢修、现场清理工作。医疗救护队:由各车间班组长组成。负责人:总经办经理。担负现场抢救受伤的人员。物资供应、运输队:由企业车辆驾驶员

40、及物资装卸队组成。负责人:车队队长和物流部经理。保证救援物资和其他急运物资的运输供应。5、发生职业病时的处置企业有可能发生的意外职业病危害事故有: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可因车间及岗位防护设施损坏、防护品不合格或损坏、人员位及时巡查及早发现,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而引发小范围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虽能及时发现,但职业病危害事故较难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可能发展为更大范围或更严重的破坏及人员伤害事故。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救援措施:a、最早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部门及人员,应立即向生产部报警,并采取一切措施切断职业病危害事故源。b、生产部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快速查

41、明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地点、范围,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医疗救护队伍和各专业队伍迅速赶往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c、指挥部成员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性质和规模,通知专业对口科室迅速向上级安监部门、卫生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d、指挥部成员到达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后,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如职业病危害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e、 当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两个工作小组:、在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的指挥下,组成由综合部、生产技术、安监部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部门参加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小组,调查职业病危害

42、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组成由维修班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部门参加的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6、企业救援信号主要是用电话报警联络。企业报警电话:5687305消防火警电话: 119医疗急救中心: 120卫生局 :0317-54822127、有关规定和要求为了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得当,企业内所有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应急救援预案。有关的部门和车间,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知识教育,保证救援物资及器材的完备和充足供应。应急救援指挥部,在落实好日常值班制度、检查制度、例会制度的同时,要针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

43、施,对本预案加以不断提高、改进和完善。 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1、职业卫生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害识别,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职业卫生事故隐患,确保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2、职业卫生安全检查的依据是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政府、上级部门和本单位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等。3、职业卫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管理检查和现场检查两部分。(1)管理检查主要内容: 检查各级领导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各级领导班子研究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

44、、会议记要等。 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检查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法规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员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意识、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2)现场检查主要内容: 检查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职业卫生的相关标准、规范,是否存在职业卫生事故隐患。 检查单位各级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检查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职业卫生安全保证措施是否落实。4、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分为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外部检查是指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要求进行的法定

45、监督、检测检查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督查,内部检查是上级主管单位、本单位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5、内部检查主要有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1)综合性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每月组织一次。(2)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单位领导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特别应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并做好记录。(3)专项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 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如夏季的防暑降温、冬季的防煤气中毒、防冻等检查。 节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前检查主要是应对节日干部、检维修队伍值班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职业卫生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 新装置试车前检查。6、检查人员职责为:(1)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者。(2)检查隐患及防范措施和治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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