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再生育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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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再生育审批表女方姓 名民 族身 份证 号婚 姻状 况已生育子女数结 婚日 期户 籍地现 居住 地工 作单 位联 系电 话男方姓 名 民 族身 份证 号婚 姻状 况已生育子女数工 作单 位户 籍地现 居住 地 家 庭现 有子 女子 女姓 名性别身 份证 号子 女姓 名性别身 份证 号申 请 理 由本人符合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 条第 款。现申请再生育一胎子女。 表格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承担法律责任。 夫 夫妻双方签名: 年 月 日 女方所在单位或 村(居)委员会意 见(公章)经办人 年 月 日电话: 男方所在单位或 村(居)委员会意 见(公章)经办人 年 月 日电话:

2、乡 镇街 办审 核意 见(公章)经办人 年 月 日电话: 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批意见(公章)审批人: 年 月 日安排生育年度再生育证编号发 证日 期 填表须知一、申请人填写须知 1、婚姻状况指初婚、离异后再婚、丧偶后再婚; 2、结婚时间指申请再生育夫妻结婚登记时间; 3、生育子女数指申请人一方已生育过的所有子女数;4、申请人应提供夫妻及家庭子女合照2寸照片1张(横版)再生育证使用,并出示申请人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相关证件原件,无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提供本人婚育证明。二、审核单位须知1、县卫计局、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要认真审核申请人的婚育情况并

3、如实填写审核意见,如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材料有疑义的,可主动核查询问。由单位或村(居)委会审核盖章后报受理方乡镇(街道)计生办审核,报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县、乡、村三级相关人员各负其责,责任到人。2、申请人在审批方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育审批表,提交申请,由村计生专干代为办理。配偶方须持此表在本人所在地村(居)委会审核盖章。3、再生育证号码由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统一编号。再生育证编号为十位码,第一至第二位为市级区划代码,第三至第四位为县级区划代码,第五至第六位为年度码,第七至十位为发放顺序码。4审批依据:省人大新修订颁布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5、再生育审批表一式三份。由

4、负责审批的县(市、区)所在地的县、乡、村各保存一份。6、此表由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印制,下发至村(居)委会。附件2通 知部 门被通知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单 位签 字通知事项经对当事人再生育申请进行审查,特对所列第()项审批事项通知如下:1.当事人再生育申请不符合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 条第 款规定,不予呈报 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不予呈报理由:2.本部门认为当事人再生育申请不符合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 第 款规定,决定不予批准再生育申请。不予批准理由:3当事人提交的再生育审批材料不全,请在 日内补充以下材料:4.当事人提交的以下再生育审批材料不符合要求,请在 日内更换新的材料:注:当事人补充或更换上述材料超过规定期限的,将重新计算审批期限。再生育审批不予批准事项通知书 通知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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