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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卷代号:2188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开卷)法律基础与实务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8分) 1法是以( )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A国家意志性 B权利义务 C国家强制力 D社会关系 2王某今年l7周岁,为某大学学生,智力超常,生活自理能力很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王某是( )。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关于法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法人是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 B法人是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正职负责人 C法人是指具有法律地位的自然人 D一般而言,法人就是指国营
2、单位,而不包括非国有企业 4甲厂向乙厂发一电报称:“尚有250克玻璃瓶装的菠萝罐头2吨,每吨2500元,需否?”乙厂回电:“需250克听装的午餐肉罐头2吨,以市场价结算。”乙的回电是( )。 A承诺 B要约 C要约邀请 D合同订立阶段的结束 5以下哪一项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 )。 A罚款 B剥夺政治权利 C取保候审D拘留 6所谓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给予某外国的国民待遇( )它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 A高于 B低于 C等同于 ,D不低于二、多项选择题(多选或少选均不给分,每题3分共18分) 1下列哪些机关无权对自然人做出宣告失踪的裁决( )。, A公安局 B人民检察院 C人
3、民法院 D组织人事部门 2下列权利中,只能由自然人享有,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享有的是( )。 A生命健康权 B肖像权 C著作权 D名誉权 3公开审判是保障审判民主性和公正性的重要措施。但是,审判公开是有一定限制的,根据法律规定,以不公开的方式审理的案件有( )。 A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B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C涉及未成年人犯罪 D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4关于两审终审制,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 A两审终审制,是我国诉讼的基本制度 B任何案件必须经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才能终结 C一个案件经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即告终结 D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其判决即使经过二审也还未生效,还必须经死刑复核程序 5国际法的渊源
4、,是指国际法规范形成的方式和表现的形式。以下哪两项是国际法的主要表现形式,也即国际法最主要的渊源。( 1 A国际条约 B国际习惯 C一般法律原则 D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材料 6甲国公民A合法居住在乙国;根据国民待遇原则的通常做法,A在乙国境内肯定可以享有以下哪些权利( )。 A签订民事合同的权利 B参加选举的权利 C向乙国法院起诉的权利 D参与继承的权利三、辨析题(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每题7分。其中判断正确得3分理由阐述正确得4分,共28分)1.张某身患绝症,又早予丧偶。一日,张某趁自己还能走动,亲自将珍藏多年的几件名贵艺术品送到好友李某家中,并要李某一定收下以作留念。李某收下了这些价值连城的
5、宝物。张某去世后,其子女向李某索要这些财物。张某和李某之间的行为应适用继承法关于财产继承的法律规定。判断:理由:2某人从书店买了一本书。这本书既然已归他所有,他当然也享有了这本书的知识产权。判断:( )理由:3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审判时不满l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一律不得适用死刑。判断:理由4.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中,一审判决被告甲败诉,要求甲赔偿乙人民币2万元。甲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甲对已的赔偿金额。判断:理由:四、案例分析(每题l8分,共36分) 12005年12月底,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星巴克”商标侵权
6、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上海星巴克咖啡馆有限公司及南京路分公司停止侵犯“星巴克”商标权、变更企业名称,在指定的报刊上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原告星源公司和上海统一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人民币。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然而,被告没有按期履行判决内容,为此,原告于2007年1月30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至2007年4月底,被告最终停止使用“上海星巴克咖啡馆有限公司”的企业名称,改名为“上海芳韵咖啡馆有限公司”,其所有“星巴克和“STARBUCKS”的文字、图形标志已由“芳韵,所取代。2007年4月26日,被告在新民晚报上刊登了经由法院审核的
7、致歉声明,双方同时也就赔偿款项的支付事宜达成一致。 请问:(1)商标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财产权、人身权还是知识产权?为什么? (2)被告可否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二审判决后继续上诉?为什么? (3)民事诉讼中的执行程序是否是民事诉讼案件的必经程序?为什么? (4)判决要求被告在新民晚垠上刊登致歉声明的意义何在7 2甲因有吸毒恶习,磊济上十分拮据。一日甲独自去外地出差,在火车上其座位与乙相邻。见乙出手阔绰,衣着光鲜,便心起歹念。为达到目的,甲买来白酒盛邀乙与之共饮,并频频向乙劝酒,将乙灌醉。趁乙酒醉不清醒之际,甲偷偷地将乙随身携带的公文包拿走,提前下了火车。乙的公文包内有价值3万余元的财产。 问
8、:(1)甲的行为构成什么罪?为什么?如果你不认为他的行为已构成犯哥,也请说明理由。 (2)如果当时甲已满16周岁但还未满l8周岁,对甲的定性是否会有所变化?为什么?试卷代号:2188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开卷) 法律基础与实务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供参考) 2009年1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8分) 1B 2B 3A 4B 5B 6D二、多项选择题(多选或少选均不给分,每题3分,共18分) 1ABD 2AB 3ABCD 4ACD 5AB 6ACD三、辨析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并说明你的判断理由。每题7分判断正确得3分。理由正确得4分。共2
9、8分) 1判断: 理由:张某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财产给予李某的行为,应适用合同法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李某并非因接受继承而取得该财产的权利,因为遗赠始于遗赠人死亡之时,而当时的张某并未死亡,且意识清醒。所以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判断: 理由:他享有这本书的所有权,但不享有这本书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以智力成果为客体的民事权利,书仅是承载智力成果的载体。知识产权不因为书的买卖而发生转移。 3判断: 理由: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时不满l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4判断: 理由:“上诉不加刑”原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不适用于民事案件。在该民事案件中,二审法院对案件的审
10、理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四、案例分析(每题l8分。共36分) 1答:(1)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2分)。知识产权兼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属性,因其保护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所以不同于财产和人身权益,其特殊性还在于:客体的无形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4分) (2)不得继续上诉。我国诉讼的基本制度是“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3分) (3)民事诉讼中的执行程序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它是指对不履行已经攀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的当事人,依法采取的强制其履行义务的程序。本案中原告即在被告迟迟不履行判决内容的情况下,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的。(4分) (4)意义在于:在被告侵权行为的影响范围内
11、,以公开致歉的方式,对其对社会公众和消费者的误导道歉;在被告侵权行为的影响范围内,以公开致歉的方式,消除其对原告商标、声誉的不利影响;公告社会各界,其与原告不存在法律上的其他联系。(5分) 2答:(1)甲的行为构成犯罪,是抢劫罪。(3分)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警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4分)。甲虽然没有使用暴力,但用酒将乙灌醉,使乙不知反抗,而劫走其财物,其与盗窃罪秘密窃取的方式不同,符合抢劫罪客观方面特征中关于“其他方法”的规定。(3分) (2)不发生变化。(2分)抢劫罪属于恶性较大的暴力犯罪,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根据法律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12、人也可构成此罪。(4分)行为人甲在实施犯罪的时候已经年满l6周岁,所以完今应该按照抢劫罪定罪。(2分)试卷代号:.2188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开卷)法律基础与实务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每题3分,共18分) 1资本主义国家的第一部成文宪法是( )。A法国宪法 B俄国宪法C英国宪法 D美国宪法2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时或合同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一旦有一方因不履行合同而违约,其罚则效力即予体现。这种担保方式指的是( )。 A预付款 B定金 C订金 D违约金 3假设
13、以下各项中的行为人都智力状况正常,那么下列哪一项行为应被认为是犯罪( )A甲是成年人,在公共场合打了李某一记耳光,但尚不足以造成对李某身体的伤害B乙今年22周岁,盗窃了价值200元的财物C丙今年17周岁,深夜对马路上的行人实施抢劫,劫得财物价值500元D丁今年45周岁,因迟延履行合同,导致对方当事人损失2万余元4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 )。A无期徒刑 B死刑缓期1年执行 C死刑缓期2年执行 D死刑,缓刑2年5以下说法正确的是: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 )。A人民法院统一行使 B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共同行使C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局共同行使D人民法院或
14、人民检察院行使 6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可引起( )。 A审判监督程序 B复核程序 C第二审程序 D执行程序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是正确的,多选或少选均不给分,每题4分,共20分) 1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非经人大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 )。 A拘留 B逮捕 C任何案件的法院审理 D刑事审判2张某实施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A行为,并造成了一定后果,社会影响较坏。但这一行为在我国刑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只有关于B罪的规定与A行为最为接近。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A.对
15、张某不得定罪,因为这与罪刑法定原则相悖 B对张某不得定罪,因为他的行为没有触犯刑法 C对张某应该定罪,即定为B罪,因为罪刑法定原则不禁止类推D对张某应该定罪,只要是对社会有危害的行为,就应该严厉处罚3对于被判处( )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A死刑 B无期徒刑 C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D管制 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下正确的是( )。A.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B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C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D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不公开审理5关于国际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国际法由国际社会中一个统一的最高立法机关制定B国际法是由国家之间的协议而形成的规范
16、C国际法以国家单独或集体的强制力为保障D国际法适用于国际社会三、辨析题(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每题7分。每题封断正确得3分,正确的标注,错误的标注;理由阐述正确得4分。本大题共28分) 1张某身患绝症,又早年丧偶。一日,张某趁自己还能走动,亲自将珍藏多年的几件名贵艺术品送到好友李某家中,并要李某一定收下以作留念。李某收下了这些价值连城的宝物。张某去世后,其子女向李某索要这些财物。张某和李某之间的行为应适用继承法关于财产继承的法律规定。 判断:( )理由: 2某人从书店买了一本书。这本书既然已归他所有,他当然也享有了这本书的知识产权。判断:( )理由: 3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
17、判时怀孕的妇女,一律不得适用死刑。 判断:( )理由: 4 1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中,一审判决被告甲败诉,要求甲赔偿乙人民币2万元。甲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甲对乙的赔偿金额。 判断:( )理由:四、分析题(每题17分,共34贫) 1. 2008年1月,甲刚过完17周岁生日,即用其在某企业工作一年的积蓄,在一家百货公司购买了一条价值15000元的宝石项链。在交易中,双方意愿表达真实,项链也没有质量问题。目前,甲仍在该企业供职,收入稳定。 甲回家后,其父得知女儿的消费行为后非常生气,认为甲尚未成年,自己是她的监护人,孩子未经家长同意,不
18、能进行如此大额的交易。因此,他领着女儿来到该百货公司,以女儿尚未成年为由要求百货公司退货。百货公司认为,货已售出,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拒绝退货。双方争执不下。 问:(1)甲与百货公司实施的这一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如果甲是17周岁的在校学生,甲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案件经过: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许霆来到广州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在取出1000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5.4万元。当晚,许霆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之后反复操作多次。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郭安山
19、则取款1.8万元。事后,二人各携赃款潜逃。同年11月7日,郭安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而潜逃一年的许霆,17.5万元赃款因投资失败而挥霍一空,于2007年5月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后许霆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8年初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发回重审。2008年3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金融机构罪,判处许霆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2万元,并追缴17万多元违法所得。4月9日,
20、许霆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书。5月2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当庭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请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回答以下问题:(1)许霆和郭安山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2)许霆递交过两次上诉书,分别针对无期徒刑和5年有期徒刑的判决,加上第一审程序,似乎经历了“第三审”甚至“第四审”。请问:这是否与我国两审终审的基本诉讼制度相矛盾?为什么? (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广州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裁定重新审理许霆案时,为准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可否仍由原合议庭成员参与审理?为什么? (4)许霆可否就5月2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上诉,维持原
21、判”的裁定继续提起上诉?为什么?试卷代号:2188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开卷) 法律基础与实务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供参考 2010年1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8分)1D 2B 3C 4C 5A 6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4分,多选或少选均不给分,共20分) 1. BD 2.AB 3.AB 4.ABD 5.BCD 三、辨析题(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正确的打,错误的打,每题7分,判断正确得3分,理由正确得4分,共28分) 1判断: 理由:张某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财产给予李某的行为,应适用合同法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李某并非因接受继承而取
22、得该财产的权利,因为遗赠始于遗赠人死亡之时,而当时的张某并未死亡,且意识清醒。所以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判断: 理由:他享有这本书的所有权,但不享有这本书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以智力成果为客体的民事权利,书仅是承载智力成果的载体。知识产权不因为书的买卖而发生转移。 3判断: 理由: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4判断: 理由:“上诉不加刑”原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不适用于民事案件。在该民事案件中,二审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四、案例分析(每题17分,共34分) 1(1)甲与百货公司实施的这一买卖行为是有效的(2分)。因为,甲虽
23、然未满18周岁,但她已是企业职工,能够以自己的收人为其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能够以自己的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分)。所以,她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有资格与百货公司的进行这一买卖行为(2分)。从题目给出的条件看,双方平等自愿,商品符合质量标准,双方主体资格都合格,行为的内容、方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所以,买卖行为有效(2分)。 (2)不能当然有效,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其效力取决于其法定代理人的态度(2分)。因为,17周岁的自然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其年龄和智力状态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上万元的交易活动显然已超出了其能力可及的范
24、围,与其年龄和智力状态不相适应(3分)。但并非一定无效,若其父母予以追认,则有效;其父母拒绝追认,则行为无效。甲的父亲如拒绝追认,该行为即无效,应当退货还款(2分)。 2(1)许霆和郭安山构成共同犯罪。(1分)因为许、郭二人在客观上具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在主观上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符合共同犯罪的构成特征。(2分) (2)该案与我国两审终审的基本诉讼制度并不矛盾。(1分)许霆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即提起上诉2008年初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发回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必须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理,而不是第二审程序,所作的“5年有期徒刑”的
25、判决也属一审判决。(4分)因此,许霆才可以继续提起上诉。广州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才是第二审裁决。所以,完全符合两审终审的基本诉讼制度。(3分) (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该案时必须重新组成合议庭,原审法官不得参与案件审理(2分)。刑事诉讼法的这一规定,目的是维护和保障诉讼程序的客观、公正,维护诉讼当事人权益。(2分) (4)不得上诉。此为终审裁判,案件审理已告终结,不得再行上诉。(2分) 试卷代号:2188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6-2007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开卷)现代文员专业 法律基础与实务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8分)1法是以( )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26、。 A国家意志性 B权利义务 C国家强制力 D社会关系2王某今年17周岁,为某大学学生,智力超常,生活自理能力很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王某是(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3甲乙两企业签订买卖合同时,为担保合同的履行,甲企业按照约定付给乙企业2万元定金。后乙企业违约,没有履行合同。因甲企业采取措施得当,未造成任何损害后果。关于乙企业的法律责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因未造成甲企业损失,乙企业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B乙企业应付给甲企业l万元C乙企业应付给甲企业2万元 D乙企业应付给甲企业4万元4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
27、讼时效期间为( ),法律另有规定除外。A两年 B一年 C三年 D四年5甲出生于1982年3月1日。l996年5月1日,甲盗窃价值4000元的物品。1998年1月2日,甲盗窃了价值5000元的物品。1998年7月14日,甲盗窃了价值6000元的物品。2002年5月4日,甲盗窃了价值7000元的物品,同日,甲被抓获。甲的以上盗窃行为经侦查均被证实。在对甲追究刑事责任时,其盗窃数额应认定为( )。A22000元 B13000元 C18000元 D7000元6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主刑中最轻的刑罚方法是( )。 A管制 B刑事拘留 C拘役 D罚金二、多项选择题(多选或少选均不给分。每题3分。共18分)
28、1公民甲因遭受他人不法侵害而造成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可以请求加害人赔偿的范围包括( )。 A甲的医疗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B甲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C因前来探望甲,其亲属因误工损失的费用 D甲的丧葬费和甲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2下列权利中,只能由自然人享有,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享有的是( )。A生命健康权 B肖像权 C著作权 D名誉权3公开审判是保障审判民主性和公正性的重要措施。但是,审判公开是有二定限制的,根据法律规定,以不公开的方式审理的案件有( )。A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B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C涉及未成年人犯罪 D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4关于两审终审制,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 A两审终审制,是我
29、国诉讼的基本制度B任何案件必须经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才能终结C一个案件经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即告终结 D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其判决即使经过二审也还未生效,还必须经死刑复核程序5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执行程序,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A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B执行程序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C启动执行程序的条件之一是当事人的申请 D所有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人都必然与执行程序相关 6国际法的渊源,是指国际法规范形成的方式和表现的形式。以下哪两项是国际法的主要表现形式,也即国际法最主要的渊源( )。 A国际条约 B国际习惯 C一般法律原则 D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材料三、辨析题(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每
30、题7分,其中判断正确得3分。理由阐述正确得4分。共28分) 1张某身患绝症,又早年丧偶。一日,张某趁自己还能走动,亲自将珍藏多年的几件名贵艺术品送到好友李某家中,并要李某一定收下以作留念。李某收下了这些价值连城的宝物。张某去世后,其子女向李某索要这些财物。张某和李某之间的行为应适用继承法关于财产继承的法律规定。 判断:( )理由: 2王某翻墙来到邻居的阳台准备进入屋内偷窃,忽然听到屋里有响声,以为来了人,急忙逃走。实际上并没有人来,是风大引起的声音。可见,王某是自动中止了犯罪,属于犯罪中止。判断:( ) 理由: 3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一律不得适用死刑。
31、判断:( )理由: 4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中,一审判决被告甲败诉,要求甲赔偿乙人民币2万元。甲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甲对乙的赔偿金额。 判断:( )理由:四、案例分析(每题l8分。共36分) 1甲、乙、丙三人约定,三人各出资l万元,以普通合伙企业的形式共同经营一家小餐馆,三人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利益、共担风险。开张之初,生意红火,不仅很快收回了成本,而且还有盈余,三人便按照约定,以l:1:1的分配比例分享利益。但是,因种种原因,小餐馆最近亏损严重,已欠下6万元的债务。债务已经到期,甲、乙二人见情况不妙,去外地躲债。债权人王某找到了丙,要
32、丙承担全部债务。丙不同意,说:“餐馆当时一共才投入3万元,怎么可能赔你6万,再说,甲、乙都不在,他们的事我不管,我现在最多还你1万元。”王某表示不能接受,双方引起纠纷。 请问,王某是否有权要求丙承担这6万元债务?为什么? 2我们都曾经有过这样的经历:经常在一些消费场所看到这样的“店堂告示”自选商场(超市)里的“勿要偷窃,偷一罚十”;或是服装商场的“货品离柜,概不退换”等。 请用你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就这些“店堂告示”的内容作一分析,说明其是否符合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为什么?(不少于250字)试卷代号:2188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6-2007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开卷)现代文员专业 法
33、律基础与实务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供参考)一、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8分)1B 2B 3D4A 5B 6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多选或少选均不给分,共18分)1ABD 2AB 3ABCD4ACD 5BC 6AB三、辨析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并说明你的判断理由。每题7分,判断正确得3分。理由 正确得4分,共28分)1判断: 理由:张某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财产给予李某的行为,应适用合同法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李某并非因接受继承而取得该财产的权利,因为遗赠始于遗赠人死亡之时,而当时的张某并未死亡,且意识清醒。所以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判断: 理由:王某是盗窃罪的未遂形态。虽然表面上看
34、,王某是自己停止了犯罪,但实际上他并非出于自愿。王某停止犯罪是被迫的,没有自动性。因而,王某是盗窃罪的未遂形态,而不是中止形态。 3判断: 理由: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时不满l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4判断:X 理由:“上诉不加刑”原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不适用于民事案件。在该民事案件中,二审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四、案例分析(每题l8分。共36分) 4 第一题: 1王某有权要求丙承担这6万元的债务。(2分) 2在这一案例中,丙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首先,普通合伙企业对外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即不以最初的出资、投入为限对外承担责任(3分)。餐馆实际欠下6
35、万元,就应偿还6万元(2分)。其次,合伙人之间须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个人要求偿还全部债务,该债务人无权拒绝(3分)。所以,丙有义务偿还全部的6万元债务。(2分) 3当然,丙在履行全部6万元的债务后,有权向甲、乙追偿,由甲、乙各向丙偿付2万元。(3分)换句话说,甲、乙、丙之间在内部关系上,还是按照约定或出资的比例承担责任的,但在外部关系中,甲、乙、丙对债权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3分) 第二题(评分要点): 1超市里的“勿要偷窃,偷一罚十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2分)。其不符合行政法“处罚权,的行使原则,即超市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不享有行政处罚权,无权进行任何处罚;与行政法
36、的基本原则相悖。(4分) 2超市里的“勿要偷窃,偷一罚十的说法将自己凌驾于消费者之上,与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相悖。(3分) 3货品离柜,概不退换”的说法是典型的霸王条款,与法律规定不符(2分)。除非特殊商品(如食品),一般情况下,消费者或合同当事人都可以就商品质量主张自己的权益。这样的格式条款严重侵犯了合同相对方的权益,是无效的。(4分) 4表述规范、流畅。(3分)试卷代号:2188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开卷)法律基础与实务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8分)1法是调整( )的行为规范。A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B人与物之间的社
37、会关系C人与自然界之间的自然关系 D自然关系之间2我国公民在选举权方面的基本要求是:年满( )。A16周岁 B15周岁 C20周岁 D18周岁3。在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 A各级国家行政机关B各级国家审判机关 C各级国家检察机关 D全国人大及地方各级人大4下列各项行为中,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A某县地税局向某文具用品商店征收所得税B某县地税局向某文具用品商店定购办公用品C某县工商局给个体工商户李某颁发营业执照 D某县工商局依法吊销个体工商户李某的营业执照5依据我国民法的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8、人 D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6甲厂向乙厂发一电报称:“尚有250克玻璃瓶装的菠萝罐头2吨,每吨2500元,需否?”乙厂回电:“需250克听装的午餐肉罐头2吨,以市场价结算。”乙的回电是( )。 A承诺 B要约 C要约邀请 D合同订立阶段的结束二、多项选择题(多选或少选均不给分。每题3分,共18分)1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 )。 A公民的法律地位平等 B执法机关在适用法律上的平等 C公民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完全相同D公民应平等地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2以下(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 A赔偿损失 B罚金 C责令停产停业 D罚款3( )不能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A未成年人 B精神病人
39、 C尚未出生的胎儿 D已死亡的人4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先予执行的案件有( )。A王某诉其子女给付赡养费 B李某诉其所在单位支付工资 C赵某诉孙某给付医药费 D周某诉郑某返还财产5下列属于国际法主体的有( )。A国家 B政府间国际组织 C跨国公司 D个人6合法进入一国的外国人在该国境内享有的权利有( )。A进行诉讼的权利 B参加选举的权 C参加民事活动的权利 D参加继承的权利三、辨析题(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每题7分其中判断正确得3分。理由阐述正确得4分。共28分) 1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除了乡人民代表大会外,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均采用间接选举的方式。 判断:( )理由: 2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权人
40、甲与债务人乙约定,乙将自己家的电脑移交甲占有,在乙不能履行债务时,甲有权就该电脑的财产价值优先受偿自己的债权。这种担保方式即为抵押。判断:( )理由: 3王某(20周岁)同李某(15周岁)共同入户盗窃了价值5000元的私人财物,但他们不构成共同犯罪。 判断:( )理由: 4在我国,犯罪嫌疑人不享有沉默权。判断:( )理由: 四、案例分析(每题l8分,共36分) 1甲厂向乙公司去函表示:我厂生产的“彩虹”牌衬衣,质量上乘,全棉面料,每件50元,现有2000余件库存,如果贵公司需要,请与我厂联系,我厂一律送货上门。乙公司回函:我公司愿向贵厂订购“彩虹”牌衬衣l000件,单价不变,但每件衬衣须附送一
41、黑色领结(价值约6元)。两周后,乙公司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件衬衣,但这批衬衣并没有附送领结,甲公司表示不同意附送领结。于是乙公司拒收。 问:(1)乙公司的回函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2)乙公司的拒收行为是否违约?为什么? 22006年5月前后,某市公安交警部门对行人乱穿马路的陋习进行集中整治。在公安部门进行严格执法的同时,社会各界也纷纷采取行动,号召市民遵守交通法规。期间,文汇报刊出了这样一则报道:近日,交警、文明办和街道等部门将交通协管员抓拍到的“乱穿马路”的照片带到位于北京路、泰兴路的北泰电信大楼,让单位领导认领照片中的员工。据北泰电信大楼项目管理部经理介绍,部分单位将采取一定的奖惩措施
42、,制约员工的交通违章行为,对于交通违法严重的员工,将扣除一定的绩效奖金。这一消息被公开后,引起公众议论纷纷。 请根据你所学到的法律基础知识,就北泰电信大楼内部分单位因员工交通违章行为而扣除员工奖金这一做法谈谈你的观点。(不少于300字)试卷代号:2188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开卷)法律基础与实务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供参考) 2008年7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8分)1A 2D 3D4B 5B 6B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3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多选或少选均不给分,共18分)1ABD 2AB 3CD4ABC 5AB 6ACD三、辨析题(正确的
43、打。错误的打,并说明你的判断理由。每题7分,判断正确得3分。理由 正确得4分,共28分)1判断: 理由:我国选举法规定,县、乡两级人大采用直接选举方式,省和全国人大、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采用间接选举的方式。 2判断: 理由:此为质押。作为担保物权,质押必须转移担保物归债权人占有,而抵押是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的。 3判断: 理由:构成共同犯罪的行为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在本案中,李某是相对负刑事责任能力人,他仅对法律规定的少数几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其对盗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在本案中,王某构成了单独犯罪,小李不构成犯罪。 4判断: 理由:我国刑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必须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讯问。但是,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