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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出版企业清产核资中资产损失认定法律服务工作方案出版企业的文化体制改革现正如火如荼的进行,按照中央对出版企业“要发展”、“做大做强”的根本要求,出版企业改制后会面临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的进入,并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运行,因此,出版企业在转企改制清产核资中应充分运用现有的国家鼓励政策,依法对多年经营业务中形成的资产损失包括坏账损失、存货损失、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损失、担保损失、股权投资或者债权投资损失以及经营证券、期货、外汇交易损失等进行清理并依法进行资产损失认定。根据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第六条的规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企业需要申报认定的各项资产损失,均应提供合法证据,
2、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因此,企业在清产核资中对需要申报认定的各项资产损失应提供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北京市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我所”)是北京一家大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2009年我所在北京市律师事务所综合排名中位居25位。我所设有北京、乃至全国范围内唯一一家“出版法律事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汇聚了法学界及律师界曾多年研究并服务于出版行业法律事务的资深律师、教授及多位专家学者,专门致力于为以著作权为核心竞争力的出版企业提供全方位、优质的法律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关注出版企业的转企改制、清产核资工作,曾、现为
3、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美术出版总社、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教育科学出版社等单位转企改制、清产核资工作提供资产损失认定鉴证、改制方案设计、逾期应收款项追索等法律服务。一、资产损失认定法律服务工作内容北京市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出版法律事务中心为出版企业清产核资中资产损失认定提供如下法律服务工作内容:1、对企业拟申报的各项资产损失逐笔进行初步法律审核,确定拟申报的各项资产损失中依法可以向上级及政府部门申报资产损失的资产情况;2、对企业拟申报的各项资产损失进行外部调查、取证,包括但不限于查阅工商档案资料、实地调查;3、依法对可以申报资产损失的各项资产出具鉴证法律意见书等全部法律文件;4、依法对企业相
4、关工作人员提供防范出现不良资产的法律培训;5、为企业防范出现不良资产、处置不良资产出具法律方案;6、为企业已经认定为损失的各项应收账款继续进行催收工作;7、为企业资产损失认定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解决方案。二、资产损失认定达到的企业目标通过社会中介机构对出版企业清产核资中拟申报认定的资产损失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可以达到以下企业目标:1、避免企业相关领导人的法律责任。2、形成合理、优良的资产结构,使企业轻装上阵,富有竞争力。3、有利于吸引战略投资者。4、有利于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北京市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出版法律事务中心全体同仁将以全面、精湛的专业知识,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最佳的精神面貌,竭诚为广大出版企业转企改制、清产核资工作提供优良的法律服务,为中国文化体制改革奉献洪范广住人应有的力量。北京市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出版法律事务中心 二0一0年一月出版法律事务中心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涛电话:010-84991300-8053传真:010-84991304邮箱:xubolawyer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宾大厦A座6层北京市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 邮编:10010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宾大厦A座6层 电话:010-84991300 传真:010-8499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