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文书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doc.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诉讼文书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doc.doc(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诉讼文书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本件于第一审、第二审和执行终结前有效) 1.填写本件前请仔细阅读当事人确认送达地址及方式通知书。 2.代理人代为填写当事人本人或本单位的送达地址的,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证明其拥有代为确认当事人送达地址之权限。代理人不具备该项授权的,必须将本件转交给当事人亲自填写并经代理人核实后,于人民法院向代理人送达本件后十五日内,将本件提交给人民法院。案由案号当事人提供的自己的送达地址当事人本人或本单位的送达地址(必填。由当事人自己,或者具备相应授权的代理人填写)当事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送达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其
2、他联系方式:代理人的送达地址(可由代理人填写)当事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的代理人:送达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其他联系方式:当事人特殊身份确认案件涉及: 1 . 军队 2 . 军人 3 . 军属当事人对自己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的确认 我已收到并阅读了当事人确认送达地址及方式通知书,我保证上述地址是真实、有效的。我明白人民法院向以上填写的任一地址进行送达均会发生法律效力。我选择优先向 (本人/代理人)地址送达。当事人确认签名: 年 月 日法院工作人员签名: 注: 1.本样式供所有民商事、行政案件使用。 2.当事人填写本表前,应当仔细阅读表中内容;当事人阅读有困难的,法院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口头宣读。 3.本表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或当事人的代理人填写。当事人因文化水平限制不能书写,又没有代理人的,可以口述后由法院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并经两名以上法院工作人员宣读无误后由当事人签名或捺印确认。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当事人留存,一份交人民法院存档。在一审签订本确认书的,原件由一审法院留存;案件进入其他程序的,本确认书复印至该程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