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部门查办案件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和对策探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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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直部门查办案件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和对策探析作者:叶荣斌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惩处职能的重要方式,同时也是打击震慑腐败分子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近年来由于受思想认识、管理体制、工作环境、人员素质等诸多因素影响,整个市直部门办案工作总体开展滞后,推进乏力,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发展。是无案可办?是不想办案?还是不会办案?如何破解部门办案难这一问题,已是当前反腐倡廉建设亟需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直部门纪检监察办案工作存在的问题,既有整个纪检监察办案工作的共性问题,也有基于自身组织管理体制而产生的个性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办案积极性不

2、高。很多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办案工作存在畏难情绪,认为如今社会腐败现象层出不穷,越查越多,自己所做的工作是“得罪人”的事,查处一案,得罪一片,诸多关系不好处理,还会影响自己将来的发展。由于顾虑重重,思想上存在着不想办案的问题。 2、办案线索不多。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的主要来源,但许多部门没有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群众想举报,没有途径,信访举报的渠道不畅。同时没有建立信访举报制度,群众不了解相关的信访举报程序。由于信访举报线索缺乏,直接影响了案件查办工作。 3、业务知识不熟。许多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在人员配备上新手居多,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就上岗,缺乏相应的办案业务知识,遇

3、到案件想当然进行处理。在办理案件时,往往不能严格履行有关审批手续,不能严格按照规范的办案流程进行操作。 4、办案力量不足。纪检监察人员不足、办案专业力量不强是制约案件查办的一个重要因素。很多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偏少,甚至一些部门的纪检组、监察室只有一个人在“支撑场面”,日常工作还能应付,一旦有案子,根本拿不下来。而且具备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较强的人才更是严重匮乏,直接影响了纪检监察办案工作的开展。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认识不到位。相当一部分市直部门纪检组(纪委)忽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没有充分认识到查办案件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监督手段,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最基本职责。在这一错误思想的驱使下,片面

4、认为学好文件、做好宣传教育就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严重影响了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职能的发挥。 体制不顺畅。目前市直部门多数实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这一体制,说的是统一派驻,但实质上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形同部门的一个内设机构。由于在工作经费、工资福利、工作用车等诸多方面,全部依靠驻在部门提供,工作人员职务任免听凭驻在部门党组决定,这一体制导致派驻机构严重依附于所在单位,使办案工作呈现出先天的“小儿麻痹症”。很多部门的纪检组长除了主管纪检监察以外,还身兼多职,分管其他一些工作,这种情况造成专职不专,很难集中精力办案。 素质不适应。目前市直部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普遍存在着人员不稳定、缺乏培训、业务

5、生疏、专业人才少的问题,直接削弱了办案职能。一些单位纪检监察人员交流频繁,许多纪检监察干部未参加过正规业务培训,直接导致部门查办案件的低水平。 环境不宽松。目前市直部门普遍存在着领导对办案工作不重视、不支持的问题。许多领导口头上把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说的同等重要,但实际情况是重业务工作,轻纪检监察工作,把纪检监察工作当作了“装饰品”,更不愿意纪检监察部门办案,担心自爆家丑,担心影响自己的政绩,担心责任追究。 制度不完善。市纪委关于信访和查办案件工作已经出台了很多规章制度,但是许多市直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却缺乏有针对性地信访和办案工作细则。比如信访举报处理制度、执纪办案程序、执纪办案监督制度等很不

6、健全,接待处理信访随意性较大,办理案件规范性不强。 保障不得力。目前相当一部分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办公条件较差,办案装备条件欠缺。办案工作仍然停留在一页纸、一支笔、一张嘴的办案手段上,没有照相机、录音笔等设备,严重影响了案件查办工作。 三、解决问题的一些建议 1、理顺关系,进一步完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体制。要把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摆到派驻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的突出地位,尽快理顺关系,完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体制,彻底割裂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之间的依附关系,保障其独立开展工作。建议市纪委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联系机制,明确一位副书记负责联系派驻机构的工作,协调、帮助派驻机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

7、进一步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管理。 2、明确职责,切实强化部门主要领导的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单位主要领导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是抓好案件查办工作的关键。要通过持续不断的教育,切实强化部门主要领导抓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意识,明确应该担负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要把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作为考核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个硬指标,对于“有案不查、压案不报”,反复出现重信重访的,要对单位主要领导,予以诫勉谈话,必要时可以调整岗位。 3、加强引导,大力营造查办案件工作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反腐败形势教育、党纪条规教育、警示教育、正面典型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知法、懂法、守法、用法,除自己不违纪违法外,还要

8、敢于同腐败行为、不良现象作斗争,主动揭露一些违纪违法行为,敢于反映问题,为办案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干部要不断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在工作岗位上努力争创一流业绩,通过踏踏实实的工作赢得领导的支持和同志们的理解。 4、着眼长远,大力加强部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严把入口关,切实把那些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并且有法律、财经专业特长的同志选拔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纪检监察干部熟悉和掌握办案技能,不断提高办案本领和工作水平。建议改革目前部门纪检监察人员的考核制度,把对纪检监察人员的考核与其他人员区别开来,单独进行,消除纪检监察人员办案顾虑,调动他们办案的积极性。 5、畅通渠道,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建立信访举报分析制度,定期开展对信访情况的统计汇总、综合分析,提高信访信息的质量,善于发现信访举报反映的倾向性、苗头性和热点问题。积极拓展案源渠道,大力推行开门接访、定期走访、定期座谈、网上举报等形式,广开门路寻找案件线索。 6、积极创新,建立查办案件工作新机制。建议借鉴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这一成功模式,考虑在市直部门建立办案协作制度,撤销对所驻在单位的一对一派驻,将市直部门划分成若干个组,实行完全独立于驻在单位的“大纪检组”制,采取协作办案形式,解决部门纪检监察人员不足、办案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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