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三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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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三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若干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431号)和国务院关于落实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415号)要求,中央1号文件有关政策措施分工中由我部牵头落实14项,参与落实50项,合计64项工作任务;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中由我部牵头落实2项,参与13项,合计15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具体措施、工作要求、责任分工等安排如下:一、中央1号文件政策措施分工(一)我部牵头落实的14项工作任务1.关于“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支持标准化生产、重点

2、产品风险监测预警、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大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补助力度”、“加快推进县乡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开展示范市、县创建试点”。工作措施:一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私屠滥宰、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假劣农资等7个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治理突出问题和隐患。二是继续开展“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农场)”创建。以蔬菜、水果、茶叶、牛奶、肉牛、鸡蛋、生猪、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为主,创建42个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

3、农场);对承担2014年建设项目单位开展专题培训;对2013年及以前示范县(农场)进行考核验收并授牌。三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开展例行监测、国家监督抽查和风险评估等摸底排查工作,综合研判风险隐患,提出管控措施和办法。四是加强质检体系建设。配合国务院办公厅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开展督查,督促各地健全机构、配齐人员装备;加强人员培训和机构考核管理,督促各地建立常态化培训机构,对基层监管工作人员开展轮训,进一步提高部、省、地、县四级质检机构能力水平。五是探索推进农产品产地合格证明制度。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明管理办法,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六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活

4、动。锁定“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强化地方政府管理责任,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模式,带动整体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七是加快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业务内网”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制定配套的制度规范,为实现全国农产品追溯信息的互联互通奠定基础。进度安排:2月,印发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1-3月,完成第一次例行监测,部署开展专项监测工作。4-6月,下达2014年质检体系建设投资;举办市县级质检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完成第二次例行监测;启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编制信息平台项目建议书报发展改革委审批。5-12月,印发2014年

5、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方案,对12大类农产品开展风险评估。7-9月,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完成第三次例行监测。7-12月,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制度规范;起草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明管理办法。8-10月,对2013年及以前示范县(农场)进行考核验收并授牌;组织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出台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编写培训大纲,指导各地开展培训,举办基层监管人员培训班。10-12月,完成第四次及全年例行监测;通报专项监测结果;命名100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牵头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负责人:马爱国负责

6、处室:标准处、监测处、监管处、应急处协办单位: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兽医局、农垦局、农产品加工局、渔业渔政管理局、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药检定所2.关于“发挥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引领作用”。 工作措施:一是联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银监会等部门拟定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联合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推动示范区创新农业抵押、质押担保方式。二是举办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培训活动暨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经验交流会,研究部署深化农业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工作。三是组织实施好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评估2013年试点绩

7、效,指导各试点区充实试点内容,部署2014年试点工作,认定第二批改革试点。四是组织新认定50个左右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五是组织开展示范区建设水平监测评价,发布监测评价报告。六是加强示范区建设宣传和战略研究,推广一批示范区建设模式和经验。七是结合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能,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协同推进示范区建设。进度安排:2-3月,组织调研。4月,举办试点绩效活动。4-10月,组织认定第二批改革试点、第三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4-11月,开展示范区建设模式、创新农业金融保险制度、台湾农业“得与失”等研究工作。6月,拟定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的意见,举办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改革与建设专题培

8、训班暨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经验交流会。8-10月,推进2013年监测评价工作。11月,联合有关银行印发推进示范区创新农业抵押、质押担保方式的文件。协办单位根据工作进程安排推进示范区建设。牵头单位:发展计划司负责人:叶贞琴负责处室:示范区管理办公室协办单位: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3.关于“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育种创新体系,推进种业人才、资源、技术向企业流动,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工作措施:一是研究制定科研成果的机构与人员权益比例改革方案,推动中国农科院及北京、湖南等地农科院所试点。二是依托中国农科院建立种业成果交易平台,制定成果交易管理办法,推动育种资源、技术、人才向企

9、业有序流动。三是加大政策和科研项目倾斜,吸引种业基金等金融资本参与,支持企业增加科研投入,整合并购科研机构和资源,组建高水平育种研发机构;利用种子工程支持企业育种创新基地和分子育种平台建设,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四是依托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加快推动公益性科研单位与所办种子企业脱钩,使其专注基础性公益性研究。进度安排: 5月,会同科技部、财政部修改完善权益比例试点工作文件;6-12月,指导和推动各地开展试点。6-10月,制定种业科研成果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建立种业科研成果产权展示交易平台。4-7月,研究我国种业重大科技需求和发展规划,推荐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申报种业科研育种项目,联系推动水稻、玉米分

10、子育种平台建设;5-6月,利用种子工程支持企业建设育种创新基地;4-10月,引导金融资本投资优势企业育种项目。4-10月,调度科研单位开办种子企业现状;10-12月,调研公益性科研单位与所办种子企业脱钩进展。牵头单位:种子管理局负责人:张延秋 负责处室:种业发展处、品种管理处协办单位:财务司、科技教育司、农垦局4.关于“大力推进机械化深松整地和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加快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支持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支持高效肥和低残留农药使用、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有机肥、推广高标准农膜和残膜回收等试点”。工作措施

11、:一是组织实施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政策。联合财政部印发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在东北地区和华北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补助资金从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举办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现场会,加大技术培训和指导。二是组织实施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联合财政部印发通知,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及质量提升项目,鼓励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承担;在黑龙江、吉林、河南、山东、甘肃等5省开展高效缓释肥料使用补助试点,每个省选取2个县,每个县示范面积1万亩。三是支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联合财政部印发2014年冬小麦“一喷三防”实施指导意见和2014年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实施

12、指导意见,对冬小麦“一喷三防”和重大病虫疫情应急防治、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民给予补助,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大力推进绿色防控,全面提升科学防灾减灾水平和重大病虫疫情应急防控能力。四是组织开展低毒生物农药使用示范补助。在北京等13个省(市)的17个市(县)蔬菜水果生产基地实施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贴项目,筛选一批低毒低残留化学农药和生物农药及配套施药技术,探索构建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的长效机制。五是积极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配合财政部落实中央财政资金6.65亿元,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给予补助;协调财政部组织实施养殖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推动

13、出台关于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的意见,开展无害化处理试点,加快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六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建设。完善全国农业面源污染国控监测网络,定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调查与监测;在太湖、巢湖、洱海和三峡库区开展农田氮磷及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启动11个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低碳循环、节水节肥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设施建设,开展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的示范与应用。七是推广高标准农膜和残膜回收试点。协调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对西北、华北北部及东北地区实施高标准地膜覆盖和残膜回收给予补助,继续在北方地膜使用量大、残留严重的省份,实施以地膜回收利用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清洁生产

14、示范项目;支持新疆、甘肃开展加厚地膜使用、生物降解膜示范、农田残膜回收与资源化利用试点等工作;在10省(区)旱作雨养区实施全膜覆盖技术补助,要求地膜厚度不得低于0.01毫米,并配套开展地膜科学使用、机械捡膜等集成技术模式,提高回收率。进度安排:全年实施 牵头单位:财务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负责人:李健华、李伟国、唐珂、曾衍德负责处室:财务司专项资金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生产管理处、产业发展处,科技教育司资源环境处,种植业管理司耕地与肥料管理处、行业发展处、植保植检处、农药管理处协办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发展计划司、畜牧业司、兽医局、农垦局5.关于“抓紧编制农业环

15、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工作措施:一是围绕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点任务开展专题调研,召开重点专题研究成果汇报会,广泛征求各部门、省区专家意见,形成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二是配合发展改革委研究编制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中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东北黑土地保护、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4个专题规划,开展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对粮食产量的影响测算。进度安排:1-3月,完成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专题调研,召开专家座谈会,形成规划初稿。5-6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召开规划评审会。6-12月,上报国务院审批。根据发展改革委统一安排,配合做好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16、牵头单位:发展计划司负责人:叶贞琴负责处室:资源区划与开发处协办单位: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农垦局、渔业渔政管理局6.关于“加大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实施力度,启动南方草地开发利用和草原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工作措施:一是协调有关部委落实退牧还草工程2014年度中央投资预算,力争将吉林、辽宁和陕西纳入工程实施范围。二是开展实地检查,指导有关省区通过采取围栏封育、舍饲圈养等措施,促进天然草原植被恢复,加大人工饲草地和棚圈建设力度,推进牧区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三是积极沟通协调,争取启动南方草地开发利用和草原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进度安排:2-4月,协调落实退牧还草工程2

17、014年度中央投资预算。5月,向发展改革委报送年度退牧还草工程建设任务及范围建议,并联合下达建设任务。6月,联合发展改革委下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7-10月,对9省区及新疆兵团项目实施开展实地检查。牵头单位:发展计划司负责人:叶贞琴负责处室:行业规划二处协办单位:财务司、畜牧业司7.关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工作措施:一是开展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的调研,组织专家进行研讨。二是组织起草研究报告,提出政策建议和意见。进度安排:4-6月,收集资料,开展专项调查,召集专家学者进行研讨。10月,起草研究报告,争取年底前报送国务院。牵头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张

18、红宇负责处室:经营体制处协办单位:产业政策与法规司、畜牧业司8.关于“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给予补助”。工作措施:一是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制定下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等3项行业标准。二是指导各地制定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推进试点的具体方案,加强宣传培训,稳步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三是指导内蒙古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研究起草进一步稳定和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的政策

19、性文件。进度安排:3月,部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制定下发3项行业标准。4-6月,指导各地制定整省整县推进试点的具体方案;指导内蒙古制定草原确权承包试点工作方案,会同中央农办开展调研,起草政策性文件。7-9月,加强宣传培训,指导各地稳步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10-12月,总结工作,研究2015年工作计划;会同中央农办推动草原承包经营制度政策性文件出台。牵头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张红宇负责处室:经营体制处协办单位: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财务司、畜牧业司9.关于“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严禁农用地非农化”。工作措施:按照关于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农业

20、适度规模经营的要求,总结试点地区经验,研究提出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分级备案制度和风险保障金制度的指导意见。进度安排:4-6月,总结试点经验,提出加强工商企业租赁使用农户承包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思路。7-10月,研究提出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分级备案制度和风险保障金制度的指导意见。牵头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张红宇负责处室:经营体制处10.关于“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有关部门要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工作措施:一是研究制定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二是联合财政部等部门评定一批国家示范社。三是配合财政部等部

21、门将财政项目资金投向合作社,开展合作社财政补助形成资产管护问题专题调研。进度安排:3-6月,研究起草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启动国家示范社评定工作。7-10月,以全国农民合作社部际联席会议九部门名义公布国家示范社名单。11-12月,力争以九部门名义下发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牵头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张红宇负责处室:专业合作处协办单位:财务司11.关于“按照自愿原则开展家庭农场登记”。工作措施:一是出台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家庭农场可依照自愿原则,自主决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以取得相应市场主体资格。二是指导各地开展家庭农场建档工作,明确县级农业部门

22、要建立家庭农场档案。三是开展家庭农场认定,指导县以上农业部门从当地实际出发,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对经营者资格、劳动力结构、收入构成、经营规模、管理水平等提出相应要求。四是在全国范围内选择3000个家庭农场开展经营情况监测。五是配合工商总局出台家庭农场工商登记注册办法。进度安排:2月底前,出台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5月底前,完成家庭农场经营情况监测方案,启动监测工作。12月底前,配合工商总局制定家庭农场工商登记注册办法。牵头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张红宇负责处室:经营体制处协办单位:农垦局12.关于“采取财政扶持、税费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大力发展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

23、争充分的社会化服务,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服务模式,扩大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范围”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工作措施:一是推动出台市场准入、税费减免、资金支持、人才引进等扶持政策,大力培育经营性服务组织。二是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承包式等服务模式,鼓励和支持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集中育秧、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农业公益性服务,探索创新农业公益性服务有效供给机制和实现形式。三是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重点行业、主要品种生产性服务具体规范标准和服务合同样本。四是深入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创建。进度安排:1-3

24、月,研究提出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创建的政策建议。2-12月,组织开展经营性服务组织创新农业公益性服务供给机制研究并形成专题研究报告,提出支持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的政策建议,积极争取财政、税收、金融等相关部门支持;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建设专题研究,提出重点行业、主要品种生产性服务的具体规范标准和服务合同样本。4-9月,下发示范县创建意见和通知,组织地方进行申报并公布名单。1-12月,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情况监测,研究起草分析报告。牵头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财务司负责人:张红宇、李健华负责处室: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政策法规处,财务司预算处协办单位

25、:农业机械化管理司13.关于“推动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赋予农民对落实到户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提高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措施: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深入研究改革中有关资产量化、成员资格界定、股权设置与管理、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和治理结构、产权交易等重大问题,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探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提出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完整产权的政策措施。二是开展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试点。对交

26、易主体、交易品种、交易规则、业务范围、经营模式、配套政策等内容进行探索,推动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鼓励各地依托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建立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依托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产权交易。三是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和完善村级集体经济民主管理及财务审计监督;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继续开展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创建活动,推进示范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建设,提升示范县管理水平。进度安排:3-11月,开展制定农村集体经济重大理论问题和法律制度调研;3-12月,调研推广各地加强信息化管理平台建

27、设经验。5月,召开全国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起草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7-12月,开展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专题调研,组织开展建设试点。牵头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张红宇负责处室:集体资产处协办单位:产业政策与法规司14.关于“加强对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的指导,加大改革放权和政策支持力度,充实试验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工作措施:一是扩展农村改革试验内容和范围。细化试点试验任务,编制工作方案;争取中央改革办支持,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申报审批工作。二是加大农村改革试验工作组织实施力度。筹备召开试验区工作座谈会,总结试点试验经验,研究部

28、署下一步农村改革试验任务;组织干部培训,提高基层改革试验项目组织实施能力;开展调研督导,强化对试验区工作的业务指导。三是总结推广改革试验经验。完成试验区试验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改革研究,总结提炼成熟经验,发挥试验区以点带面作用。进度安排:5月,组织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申报审批工作;6-12月,筹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座谈会,组织干部培训。5-10月,开展试验区试验项目中期评估;4-12月,开展重点领域改革研究和调研督导。牵头单位: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负责人:张天佐负责处室:试验区管理处协办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农垦局、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二)我部参与落实的50项工作任务

29、1.关于“实施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工作措施:一是切实抓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落实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扩大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范围,继续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适时启动玉米、油菜等农产品临时收储,开展大豆目标价格试点;落实好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完善良种补贴项目操作管理实施办法。二是狠抓生产指导。在春耕、“三夏”“三秋”等关键农时季节,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分区域、分季节、分作物制定生产技术指导意见,因时、因地、因苗加强分类指导、分

30、区推进。东北地区重点抓好适时春播,确保面积稳定;黄淮海地区重点抓好冬小麦、夏玉米生产,力争“两熟”创高产;南方地区重点抓好水稻“单改双”和间套种,挖掘单产潜力;西北地区重点抓好“压夏扩秋”,力争产量稳中有增。三是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及增产模式攻关。继续以粮食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为单元,突出抓好5个市(地)、50个县(市)、500个乡(镇)整建制推进试点,全面推行“五统一”技术模式,实现创高产、出典型。在东北、黄淮海、长江中下游、西南西北4大区域,以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油菜5大作物为重点,推广58个区域性标准化的高产高效技术模式。通过大面积推广成熟技术模式,力争到2020年,粮食单产平均每年

31、提高1.5个百分点,粮食增产1000亿斤以上。四是着力提升科技服务水平。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鼓励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积极推行技物结合、技术承包、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到田到户;发展农业信息服务,重点开发信息采集、精准作业、农村远程数字化和可视化预测预报、灾害预警等技术;组织专家指导组、产学研机构和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赴生产一线开展直接面向农民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努力提高关键技术到位率。五是扎实推进科学防灾减灾。加强干旱、洪涝、病虫害等灾害监测预警,提早制定预案,突出抓好北方春季干旱、夏伏旱、秋季早霜,南方春季低温阴雨、夏季高温热害和洪涝、秋季寒露风等灾害的防御工作,适时

32、启动应急响应;重点落实好小麦“一喷三防”,水稻集中育秧,玉米病虫害防治、地膜覆盖等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因地制宜完善操作方式方法,提高关键技术到位率,大力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专业化服务。进度安排:2月,召开全国春季田管暨春耕备耕工作视频会议。3月,召开全国春季农业生产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派出6个工作组赴小麦主产区开展小麦生产技术指导与工作督导;分区域分作物制定生产技术指导意见。4月,组织开展“加强指导服务再夺夏粮丰收攻坚战”和“东北地区抗低温春涝保春播攻坚战”,启动2014年粮食高产创建及增产模式攻关提升年活动;召开小麦主产区抗灾夺丰收现场会、东北地

33、区抗春旱春涝保春播座谈会、粮食增产模式攻关现场会。5月,组织专家指导组赴夏粮主产区开展技术指导,开展夏收作物高产创建增产模式攻关总结。6月,开展技术指导,制定东北春玉米、长江中下游中晚稻、黄淮海夏播大豆、黄淮海夏玉米生产技术指导意见。7月,邀请小麦、水稻、玉米、油菜、马铃薯等领域的院士和知名专家,组织业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赴高产创建增产模式攻关现场开展咨询服务和现场指导。8月,制定东北玉米生长后期、东北水稻和南方中晚稻田间管理技术指导意见。9月,召开秋冬种生产形势分析座谈会和全国秋冬种工作视频会议。10月,对良种补贴项目进行调度总结。11月,对粮食高产创建及增产模式攻关提升年活动实施情况进行总

34、结。12月,组织开展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牵头单位:种植业管理司负责人:曾衍德负责处室:粮油处协办单位: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发展计划司、财务司、国际合作司、科技教育司、种子管理局、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农垦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药检定所、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2.关于“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措施:一是组织各级农业部门配合做好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验收、确权登记、数据库建设、质量监测与建设等工作。二是推进耕地质量管理法规建设,学习借鉴湖南、江苏等省经验做法,继续推动各省(区、市)制定或出台耕地质量管理法规;开展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立法调研,系统设计耕地质量保护制度

35、。三是配合国土资源部研究制定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开展省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四是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行工程措施、农艺措施和管理措施相结合,大力推广地力培肥土壤改良综合配套技术,保障耕地综合生产能力。进度安排:3月,完成耕地质量立法专题研究报告;汇总分析耕地地力评价成果。4月,配合国土资源部启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启动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5-9月,组织研究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政策,制定工作方案,负责工作落实;形成耕地质量管理条例文本及其说明;下发实施耕地保护及质量提升补助项目。10-11月,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将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纳入201

36、4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中期考核。12月,联合开展专题研究,探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长效机制;上报农业部关于提请审议(送审稿)的请示。牵头单位:种植业管理司负责人:曾衍德负责处室:耕地与肥料管理处协办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发展计划司、农垦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3.关于“加大力度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粮食安全责任与分工,主销区也要确立粮食面积底线、保证一定的口粮自给率”。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课题研究,推动形成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纵向协调、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横向平衡、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统筹互动的主产区利益补偿格局,充分调动主产区政府

37、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进度安排:4月,提出工作方案,拟定研究提纲。5月,收集整理有关资料,重点是收集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现状资料。6-7月,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召开小型专家座谈会,分析粮食主产区在发展粮食生产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和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亟待理顺的利益关系。8-9月,撰写研究报告。牵头单位:种植业管理司负责人:曾衍德负责处室:粮油处协办单位:发展计划司、财务司4.关于“增强全社会节粮意识,在生产流通消费全程推广节粮减损设施和技术”。工作措施:一是筛选推广先进适用储粮技术。组织有关科研单位开展主要粮食作物产后烘干、储藏技术研发,针对不同地

38、区玉米、水稻、小麦产后损失的实际情况和技术需求,筛选一批适用技术和烘干、储藏设施。二是建立粮食减损示范点。在四川等粮食重点省选择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粮食烘储示范点,开展主要粮食作物产后烘干储藏设施试验示范。三是制定技术规程。总结示范点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技术方案,优化设施建设工艺,制定一批适应不同地区、不同品种、不同需求的技术方案和设施建设标准。进度安排:4-5月,开展粮食减损专题调研,了解各地粮食产后损失情况和设施建设需求,明确粮食减损示范点工作任务和要求。6-10月,建立示范点,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赴示范点开展工作指导。11-12月,验收总结。牵头单位:农产品加工局负责人:宗锦耀负责处室:科

39、技处协办单位:种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5.关于“继续坚持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收益”。工作措施:一是配合发展改革委研究完善关于完善农产品价格和市场调控机制的报告并上报国务院,明确完善农产品价格和市场调控机制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及下一步建议。二是推动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目标价格保险和目标价格贷款试点。三是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和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进度安排:1-3月,修改完善关于完善农产品价格和市场调控机制的报告,开展

40、棉花、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方案调研,公布2014年稻谷最低收购价。4月,公布棉花、大豆目标价格水平。4-12月,调研棉花、大豆目标价格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影响,研究完善并落实好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和玉米、油菜籽、食糖临储政策,参与研究目标价格保险及目标价格贷款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负责人:张合成负责处室:运行监控处协办单位:财务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农垦局、渔业渔政管理局6.关于“2014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工作措施:一是配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东北和

41、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水平和补贴试点方案,指导试点地区研究制定目标价格补贴发放办法;在大豆、棉花主产区进行目标价格试点专题调研和集中会商,及时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开展基层目标价格保险调研,提出意见建议,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开展试点。三是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推动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进度安排:1-3月,开展棉花、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试点调研。4月,公布棉花、大豆目标价格水平。4-12月,调研棉花、大豆目标价格试点工作,参与研究目标价格保险及目标价格贷款试点工作。牵头单位:财务司、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负责人:李健华、张合成负责处室:财务司预算处、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运行监控处协办单位:产业

42、政策与法规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农垦局7.关于“科学确定重要农产品储备功能和规模,强化地方尤其是主销区的储备责任,优化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和“完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大宗农产品政策性收储”。工作措施:配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粮食局等部门做好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的供需形势分析研判,合理确定不同品种农产品的储备功能和规模,提高储备调节的前瞻性和有效性,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大宗农产品政策性收储,既防止出现“卖难”,又能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度安排:1-12月,开展市场供需形势监测分析。5-12月,开展农产品集中上市期实地调研,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并推动做

43、好农产品市场调控工作。牵头单位: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负责人:张合成负责处室:运行监控处协办单位:发展计划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农垦局8.关于“进一步开展国家对农业大县的直接统计调查”和“编制发布权威性的农产品价格指数”。工作措施:一是配合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做好对农业大县的直接统计调查和发布权威性农产品价格指数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基点县的工作指导,做好成本调查、短信速采、播面统计、产量预测等抽样调查工作。三是调整更新农业部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和菜篮子产品批发价格指数。四是完善价格指数的发布方式,通过图表等多种形式更直观展示农产品市场动态。进度安排:根据有关部门工作安排实施。牵头单位:市

44、场信息司负责人:张合成负责处室:信息统计处协办单位: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农垦局、渔业渔政管理局9.关于“抓紧制定重要农产品国际贸易战略,加强进口农产品规划指导,优化进口来源地布局,建立稳定可靠的贸易关系”。工作措施:一是开展重要农产品国际贸易战略研究,明确重要农产品的进口数量、进口渠道和进口方式,提出优化进口来源地布局的对策建议。二是加强农业贸易促进行业管理,完善农产品促销(出口促进)项目管理规范。三是强化沟通协调,积极争取2014年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关税政策基本稳定。四是评估巴厘协定执行效果及影响,跟踪研究并适时制定我参与巴厘后涉农谈判方案。五是深化自贸区农业战略研究以及

45、粮棉油糖系统例外研究。进度安排:3月底前,完成粮棉油糖系统例外研究。8月底前,完善农产品促销(出口促进)项目管理规范。9月底前,完成巴厘协定执行情况评估。11月底前,完成自贸区农业战略研究和中国农产品国际贸易战略研究。牵头单位:国际合作司负责人:王鹰负责处室:贸易处协办单位: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种植业管理司、畜牧业司、农垦局、农产品加工局、渔业渔政管理局、农业贸易促进中心10.关于“加快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粮棉油等大型企业”。工作措施:一是强化农业“走出去”顶层设计。深入开展农业保险“走出去”研究、农业“走出去”支持体系研究,提出支持农业“走出去”政策建议和建立海外农业开发基

46、金的方案。二是加强与金融保险机构合作。落实我部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积极向两行推荐农业“走出去”投贷项目,帮助企业解决“走出去”过程中的融资困难。三是鼓励扶持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境外投资。加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提升对沿线国家的农业投资合作的支持力度。四是发挥境外试验示范的带动作用。继续做好援外农业技术示范中心的立项考察和监测评价工作,促进示范中心可持续发展,推动企业以示范中心为平台开展农业投资合作。进度安排:4月底前,起草支持农业“走出去”政策建议和建立海外农业发展基金的方案。6月底前,完成对外农业合作贷款项目推荐并落实相关战略合作协议工作方案

47、。1-12月,编制农业“走出去”重点国家国别规划和投资指南。牵头单位:国际合作司负责人:王鹰负责处室:贸易处协办单位: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财务司、农垦局、农产品加工局、对外经济合作中心11.关于“探索建立农产品国际贸易基金和海外农业发展基金”。工作措施:一是组织开展设立海外农业发展基金的研究,提出工作方案建议。二是会同商务部向国务院报送境外农业资源开发合作发展规划(2013-2020)。三是落实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的支持农业“走出去”战略合作协议,并推荐第四批对外农业合作贷款项目。四是落实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研究提出落实工作方案。进度安排:3月底前,会

48、同商务部向国务院报送境外农业资源开发合作发展规划(2013-2020)。5月底前,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推荐第四批对外农业合作贷款项目。6月底前,分别提出落实与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战略合作协议工作方案。11月底前,提出建立海外农业发展基金的建议方案。牵头单位:国际合作司负责人:王鹰负责处室:贸易处协办单位:发展计划司、财务司、农垦局、农产品加工局、对外经济合作中心12.关于“拓宽三农投入资金渠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贴息、奖励、风险补偿、税费减免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金更多投入农业农村”。工作措施:积极研究并向财政部提出关于财政促进金融支农的意见,推动细化和出台有关财政促进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政策措施。进度安排:1-7月,完成研究报告。牵头单位:财务司负责人:李健华负责处室:预算处协办单位: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农产品加工局13.关于“按照稳定存量、增加总量、完善方法、逐步调整的要求,积极开展改进农业补贴办法的试点试验”、“新增补贴向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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