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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原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研究文章来源 毕业论文网 经济法原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研究(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经济效益和经济公平原则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就要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而这又是经济法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任务。经济法强调经济效益和经济公平原则正顺应了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保障。效益与公平的最佳结合点便是和谐,单纯的追求效益或公平都不是经济法的追求目标,和谐才是经济法所追求的主导价值。这就要求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经济公平之间的关系,使它们达到最佳结合点即和谐。效益和公平之间存在矛盾,社会调节
2、的结果会使收益者的实际收入减少从而有可能他们的积极性,而带来某些效益的损失。但两者也相互促进,机会均等、贡献和收获对称必将有利于调动人的积极性,从而促进效益的提高,效益的提高必然带来财富的增加,又有助于经济公平进一步实现。维护社会经济总体效益,同时兼顾各方经济利益。我国还存在着诸如区域经济失衡、城乡收入差距、贫富两极分化等种种有失公平的现象。在今后一个时期,都需要经济法在经济效益和经济公平_4刘瑞复.经济法学原理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25-27.原则指导下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社会的和谐。(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经济民主和经济法治原则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
3、治的社会。首先,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实现民主和经济民主。经济民主打破了信息不对称,防止经营者对所有者的利益侵害,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增强的向心力,使企业真正拥有作为法人应有的权利,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公平与效益的统一,促进效益的提高。经济民主协调了国家、经营者、劳动者的关系,平衡了三方的经济利益,使经济法主体的权、责、利、义达到了有机的统一。只有把经济民主原则落到实处,才能形成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的局面,而这正是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依法治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
4、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我国,依照宪法和的规定,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管理国家事务和经济社会事务,能够有效治理国家,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发展。依法治国反映在经济领域即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加强市场监管,反对垄断,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以及改善宏观调控,弥补市场调节的缺陷,防止或消除经济中的总量失衡和结构失衡,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都需要经济法发挥其作用。坚持贯彻经济法治原则,全面加强经济法的立法、守法、执法、司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社会本位原则社会本位是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
5、出发点的本位思想。理解以人为本理念必须与更高层次的执政理念联系起来。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始终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经济法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最高准则,无论国家还是企业,都必须对社会负责,亦即都必须对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社会经济效益负责,在对社会共同尽责的基础上处理好和协调好彼此之间的关系。经济法的社会本位,要求在经济法学和经济管理、经济活动、经济法的立法、执法和司法中,时时处处以社会利益和平衡协调为先,竭力促进私人与私人、私人与国家的合作,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并按社会化之内在要求,促进公有制及其经济关系和整个社会经济关系的协调发展。不难看出,社会本位原则可以说是以人为本的进一步落实,而其处
6、处体现出的“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对社会共同尽责”等字眼,更是与和谐社会中的“以人为本”、“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等精神不谋合。结 语综上所述,经济法与构建和谐社会密切相关,紧密相连,两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经济法本身也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与缺陷,因此,我们一定要运用得当,才能更好的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建立,反之则会起到阻碍作用。我们必须明确以下几点作为经济法在我国新阶段下发展的方向:(一)可持续发展的协调观为起点,经济法立法必须以促
7、进生态、经济、社会的全面结合、协调发展为己任。可持续发展的着眼点是整体、协调、长远的发展,需要个体和整体、局部和全局、近期和长远、宏观和微观、发展和利益之间进行充分的协调和结合。总的来说,经济法既要合理运用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协调各社会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保持社会利益分分配平衡、又要完整监督机制对国家干预进行监督与控制。(二)从法律体系的角度看,经济法应依靠其统一综合机能,组织经济的运行,促进经济的集约化和经济联合,促进统一市场和国际经济的联系。一方面,在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货币收支、财政收支、外汇收支总量平衡,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选择,重大经济结构和布局的调整,收入分配中公正与效率
8、兼顾,市场效率条件保证以及资源开发利用等为题上,经济法要运用规范化、法律化的计划、财政、税收、金融、国有资产投资等经济调节手段,引导不特定市场主体作出有利于社会资源配置的行为;同时,为确保宏观调控的高效,又遵循经济权力的理性和规律,针对其主动参与性、易扩张性及对私权的易侵犯性,在经济管制法中注重采用以刚为主,刚柔结合的手段,合理、适度地分权和限权,对不特定调控管理主体定权、定格、定位、定序,并授予受制主体相应的救济权利,建立科学的权利制衡机制;另一方面,经济法要调整经济管理机制上下级之间、平级之间及其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具体经济关系,对失范经济行为依法处置,对不和谐、不经济行为予以调节,保障经济权力有效行使和经济活动有序进行。(三)从社会公共利益角度看,经济法应重视国家发挥经济职能作用,解决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稳定社会的基础,梳理清楚各种利益相互牵制关系。经济法意义的经济秩序并非扼杀经济自由的经济体制,而是自由与秩序的和谐共存,既构建了一种经济秩序,防止经济混乱和无序出现,又要回应经济主体的变革要求,抑制市场经济毁灭自由的倾向,为市场经济主体自由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构建公平自由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公平和正义,妥善处理社会冲突和矛盾,在构建一个利益协调、和谐发展的社会中发挥出经济特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