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分局关于土地征收及供地有关程序的汇报.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3012833 上传时间:2023-03-08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2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土分局关于土地征收及供地有关程序的汇报.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国土分局关于土地征收及供地有关程序的汇报.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国土分局关于土地征收及供地有关程序的汇报.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国土分局关于土地征收及供地有关程序的汇报.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国土分局关于土地征收及供地有关程序的汇报.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国土分局关于土地征收及供地有关程序的汇报.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土分局关于土地征收及供地有关程序的汇报.doc(1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国土分局关于土地征收及供地有关程序的汇报为了规范完善我区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及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做到行文格式标准化、报件资料规范化、报件内容统一化,根据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实施规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我区征地及供地程序汇报如下。一、土地征收(一)指标分配年底11月至次年2月,做征地计划(每年约650亩左右),超额的需要争取,3月份向国土资源部报规模(约1000亩左右)。每年6月份前后,国土部、省厅、市局下达征地指标(今年我区总指标800亩其中农用地650亩)。(二)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在土地征收前要以市政府的

2、名义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该公告要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以及拟征收土地补偿的标准和其它事项都要予以明确,且该公告一定要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发布,公告后突击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三)现场征地按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及实施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区近几年的做法,其基本流程为首先由国土部门组织勘测单位对拟征土地进行勘测定界,确定清点范围,明确征地红线,尔后由项目推进办牵头,组织审计、财政、农经、国土以及镇(办事处)、村集体和被征收土地联产承包户及土地使用权人以及勘测定界承担单位的人员,属于单独选址项目用地还应有项目单位人员组成的清点小组,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进行现场清点和确

3、认。镇(办事处)报告国土分局,国土分局请示管委拨付补偿款。(四)填制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该清单应以村(居)为单位进行填制,加盖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公章,如是单独选址项目还要有项目单位公章,其清单主要有三方面内容组成:(1)土地征收勘测调查登记表;(2)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表;(3)青苗调查登记表,该清单作为征地补偿的计算依据,并作为附件一并随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上报。(五)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勘测调查完成并经确认无误后,由国土部门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土地所在镇(办事处),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报请上级部门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如对补偿安置协

4、议有异议需申请听证,按规定程序进入听证,如不申请听证,由被征地集体组织出据放弃听证证明,放弃听证证明均须由三人以上村民代表签字捺印。(六)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经公示、听证或放弃听证后,再由国土部门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村集体组织四部门共同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安置协议中的地类、面积要按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地类进行填写和计补(即按实际调查情况填写),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拟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作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附件一并存档上报。补偿价格为省政府批准的区片地价,按市局的要求今年七月一日应该按照新的区片地价执行,但是我区暂时没有执行。土地补偿款在

5、省政府批准征地文件下发后三个月内拨付到镇(办事处),再由镇(办事处)拨付到村集体。(七)社保资金补贴证明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规定,实行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出资。政府出资部分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单独选址项目的政府出资部分,由用地单位承担。政府出资部分原则上不低于社会保障费用总额的30%,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政府出资部分,应当在征收土地报批时足额拨付至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政府补贴资金不落实的,不予批准征收土地。因此,我区在上报省厅征收土地时,需附社保补贴资金到位证明(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单据)。(八)组卷报

6、批土地征收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后,分局拟对建设用地实施方案进行组卷上报,案卷中需按原要求规定的所需资料外,还要附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社保政府补贴资金到位证明以及对按建设用地地类填报的项目用地必须提供权源证明材料,属于违法用地要附据违法用地处理材料。从去年开始报省政府审批的土地一律实行网上申报,缺少任何一项材料,整个报件将不能上报。二、土地供地(一)工业用地供地程序1、工业用地方案报卷程序(1)制定工业用地出让年度计划国土部门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于每年年底前或次年年初,依据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土地市场供求状况、城镇土地集约利用

7、程度,编制工业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并上报市局、市政府,待市政府批复后公布用地信息。(2)意向者提出用地申请在工业用地信息公布后,意向者可以提出用地申请,并与管委签订投资协议书,承诺愿意支付土地价格和土地使用条件等要求。(3)规划部门出具出让宗地规划示意图国土部门根据公布的工业用地出让年度计划,向规划部门发咨询函,规划部门出具宗地出让规划示意图。(4)出具项目准入条件预审意见根据出让规划示意图,国土部门向经发、环保部门发咨询函,经发、环保部门出具项目准入条件预审意见,国土部门出具预审意见。(5)勘测调查组织勘测定界。根据出让规划示意图,以宗地为单位,组织具有土地勘测资质的中介机构,制绘勘测定界图、出

8、让宗地平面界址图,并按国家统一标准文本填写地籍调查表。填写拟出让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根据勘测定界情况编写拟出让土地权源情况汇总表(6)拟定出让方案与组织报件拟定出让方案。按照要求拟定出让方案,内容包括: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出让方式、出让时限等,并附具相关图件和资料。相关图件包括:出让规划示意图、勘测定界图、出让平面界址图、现状图。资料包括权源资料和地质灾害评估资料。其中权源资料:属收回的,须附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注销土地登记审批表等;属新增建设用地的,须附省政府批次征收批复、土地补偿费到位证明、批次土地勘测定界图、批准转用征收土地面积核算明细表;地

9、质灾害评估资料:评估委托书、备案登记表、评估报告。组织报件。拟定出让方案完成后,按照内容要求组织报件,签署审查意见,按规定的程序呈报审批,并对上报的全部资料和内容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责。2、审批程序威海市市区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出让方案审批,按下列程序进行。国土分局对拟定的供地方案自查后上报市局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批:(1)窗口(市局地籍科)受理。负责审查报资料是否齐全,土地权属、四至是否清楚无争议等情况。(2)地质灾害评估审查:地环科负责审查地质灾害评估情况。(3)新增建设用地审查:耕保科负责审查新增建设用地批准情况。(4)利用科室审查。利用科对拟出让报件全部资料和内容进行审查,对符合工业用地使用权

10、招拍挂牌出让条件且无异议的报件,拟订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请示,并代市政府拟订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批复,签署审查意见。 (5)文秘审核。办公室对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拍挂请示及市政府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拍挂批复等资料进行审核。(6)报批。市局主要负责人签署出让请示后,按照规定统一编发文号,印制成文,请示文加盖威海市国土资源局印章,上报市政府审批。3、组织实施程序(1)地价评估、审批出让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局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拟出让地块进行地价评估,评估结果经市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其中属威海市区范围的,由所在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所在管委确认后,经市国土资源局集体会审、提出具

11、体意见并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再报市政府领导研究确定。为提高办事效率,委托地价评估工作也可在出让方案报市政府审批的同时进行。(2)编制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文件按照宗地的具体情况编制招拍挂出让文件。内容包括:出让公告、出让须知、规划示意图、竞买申请书、竞买报价单、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文本、其他相关文件。(3)发布出让公告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出让时序,由市局发布宗地出让公告;竞买人领取出让须知。(4)申请竞买申请人向分局提出竞买申请。提交的资料包括:竞买申请书;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价报价单;法人(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的);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及承

12、诺书;营业执照。(5)审查竞买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按出让公告及出让须知规定的时间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6)组织出让活动市局、分局按国家规定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组织出让活动,成交后签订成交确认书。(7)结果公示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市局按要求将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上发布。(8)签订出让合同市局与竞得人依据成交确认书约定,及时办理立项环评后,按时按土地监测系统中出让合同的标准格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威海市区范围的,各分局按照签订出让合同基本信息表的内容要求及时上报每宗地的基本情况。(9)收取土地出让金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收取土地

13、出让金。(10)签订交地确认书出让人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的交地时间与竞得人签订交地确认书,按时交付土地;交地确认书中应载明宗地的合同编号、座落、面积及交付土地时间等内容。4、归档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后,将有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资料主要包括:国土资源部门的请示、政府批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协议、规划示意图、土地勘测定界图、出让平面界址图、公告、须知、出让底价、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实施过程的记录资料、成交确认书、成交价款交付凭证、成交价款分配表、出让合同、出让结果公示、有关出让活动现场影像资料等。(二)经营性用地供地程序1、制定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计划年初根据

14、市政府下达的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指标,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需求,编制经营性用地招拍挂计划,计划中列明项目原土地使用者、座落、出让面积、规划指标及出让时间等相关信息,连同地块影像一并报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待威海市整体汇总结束后,与市规划局一同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并进行最终计划的制定,然后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复后,下达我区本年度最终经营性用地招拍挂计划。2、计划的落实(1)根据市政府批复的经营性用地招拍挂计划,对计划中项目的规划情况进行落实。对未出具规划方案的,起草咨询函,送达规划部门,协调其加紧出具。(2)对计划中已有土地使用者需收回的国有土地,抓紧调查地籍及权属情况,积极与原土地使用沟通,收

15、集原土地使用证、原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资料,并会同建设、财政部门与其商谈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构筑物的补偿、拆迁等相关事宜,起草并制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汇同收回协议及原土地相关资料,组收地卷上报市国土资源局,报市政府批准。(3)对计划中属新增建设用地的: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积极协调项目推进办召集清点小组成员单位抓紧时间清点;土地补偿,由我局按补偿标准与相关村签订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协议书。上述两项补偿费用报请管委批准后,对其进行拨付,并由村开具“补偿资金到位证明”及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证明书等相关资料。3、方案的上报对涉及国有土地已收回或已经农转用的项目,编写

16、供地方案,并汇同规划方案、收地批复(省政府农转用批复)、补偿资金到位证明、地籍调查相关图件、地籍调查表、法人代表证明书等相关资料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审批。4、出让底价的审批上报供地方案的同时,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出让底价进行评估,经规划、房管、土地、评估公司四家报请市政府并最终确定出让底价后,逐级上报我局,经区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批复。5、供地程序待出让底价经市政府批准后,即可进入土地招拍挂出让程序。首先沟通市国土局对批准的地块在威海晚报、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进行公告,公告日期一般为20天(公告的主要内容为土地座落、规划指标、保证金及拍卖日期等相关信息),公告期间投资意向者需向我局提

17、交保证金、竞买申请及相关资质等资料,由我局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合格后下达竞买资格确认书,待公告结束后进行拍卖(挂牌),并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6、拍卖后续工作拍卖成交后,根据收、供地方案中约定的补偿等信息,计算“支付方案”,财政部门根据“支付方案”具体实施补偿,并由竞得人填写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此表为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固定格式,表中主要内容为竞得单位名称、开户行、缴款时间、约定交地时间等)与“支付方案”一同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与其签订出让合同,待竞得人缴清全部出让价款及契税后,我局给其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上述征、供地程序是按照省、市的要求运行的,市区内四区征、供地程序基本一致,但在我区征、供地过程中,往往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征、供地工作推进缓慢。建议在征地、供地工作中,由镇、办事处协调村及时出具征、供地所需的四至边界确认及补偿到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对在征、供地过程中提出的历史遗留问题,建议一事一议,由村向镇、办事处上报,由镇、办事处汇总后上报管委,由管委议定,并由镇、办事处协调村及时出具征、供地所需的四至边界确认及补偿到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务必不因为历史遗留问题耽误征地、供地工作推进。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 > 成人教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