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司法行政工作自检自查情况通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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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自检自查情况通报为确保师市司法行政全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上半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自检自查的通知(师司传20149号)要求,师市司法局于6月25日至7月10日,组织阿拉尔垦区司法局、各司法所分两个阶段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并对部分司法所业务工作进行了抽查,现将各单位自检自查情况及抽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一)继续巩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成果。各单位能够继续按照兵、师关于司法所“五化”建设要求,持续推进司法所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规范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如投入6万元为五团司法所配备了新的办公设施,

2、对新办公用房进行规划设置,司法所展现出新面貌、新形象。(二)司法所业务向信息化持续迈进。一是积极推进司法所办公自动化和司法行政外网建设,司法所互联网办公覆盖率95%。已有14个司法所顺利接入司法行政外网,机房和设备专人负责,每天登录RTX专用软件;基层工作、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五个管理平台运行使用良好。二是逐步开展对外宣传工作,师市司法局给司法所装备了电脑、单反相机等宣传必备设备,部分司法所已经实现了报上(网上)有名、电台有声的初步目标。三是信息工作较好发展,与去年相比,司法所给师市司法局信息报送工作增幅在20%左右,部分司法所突破每月4篇的工作任务,有力促使师市司法行政网的信息更新

3、,发挥了参谋和助手作用。四是文件管理及归档工作有序,部分司法所将历年文件装订成册,利于保密及学习。(三)司法所工作向基层不断延伸。根据兵团司法局“司法服务工作室”建设规范以及师市司法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兵团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师司发20142号)要求,中心连队(社区)“司法服务工作室”作用逐渐显现。已建立的司法服务工作室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处理矛盾纠纷,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将一站式、窗口化的服务内容送到职工群众家门口。二团社区司法服务工作室与团首席人民调解员共同协作,在提供司法服务工作的同时,调解解决了大量简易民间纠纷,极大的缓解了团部辖区矛盾纠纷调处的压力。 (

4、四)司法所工作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联系更加紧密。能在特殊敏感时期积极围绕辖区维稳工作部署,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有效参与到辖区反恐维稳处突工作中,敢担当、敢作为、不掉队,展现了司法行政干警服务大局的过硬政治素质和良好的组织纪律性。 二、定期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人民调解工作继续深入(一)各单位在每月定期排查的基础上,对重大节日、活动和敏感节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均形成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工作形势、任务的变化,积极主动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落实具体措施,强化排查化解力度,深入基层现场指导,实现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针对性、常态化和机制化。(二)在师市开展的“不稳定因素排查梳理专项活动

5、”中,各单位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及时组织各基层调委会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点关注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的疏导和化解,最大程度地避免因邻里、家庭琐事引发的极端矛盾纠纷,防止一般性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三)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能够按照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要求,继续加强团、连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落实调解员例会和培训工作,强化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办案补贴经费的贯彻落实,努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首的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配合机制的建立,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整体水平。如十六团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工

6、作中,加强与驻团法庭衔接配合,在驻团法庭建立了“阿拉尔垦区法院新开岭法庭工作室联合调处窗口”,制定落实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互动联系机制,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十二团司法所联合团派出所、青年村社区,在社区设立了“三调联动”调解室,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配合。上半年,全师市368个调委会,2282名调解员,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47件,调解成功446件,成功率99.8,调解涉及金额893.2622万元,组织纠纷排查173次,预防纠纷174件,防止群体性上访4件,涉及当事人56人次,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件1人。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有序进行(一)特殊人群

7、服务管理工作体系进一步建立。各单位均结合实际,建立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组织领导体系,确保特殊人群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机构。及时起草印发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要点,做好新接收“五类”人员登记和资料接收,建立完善档案和信息库,实现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有领导、有机构、有安排、有落实,“五类”人员基本情况清,底数明。在师市农场撤并,团场改革过程中,各单位能够积极做好与原单位(处、乡)的对接工作,做好“五类人员”的移交,及时掌握新接收连队“五类”人员的基本情况,确保“五类人员”不脱管、不失控,人员信息资料顺利交接。(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稳步发展。各单位能在“不稳定因素排查梳理专项活动”中,重点加

8、强了对“三无”“三假”刑满释放人员的摸排登记,在“7.5”及斋月期间,对辖区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了一次大摸底,对辖区刑满释放人员、少数民族刑满释放人员以及流入流出刑满释放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一一登记在册。在排查摸底过程中能结合辖区实际,对专项行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重点工作任务和重点排查对象,强化少数民族连队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排查和衔接工作,确保了两次专项行动迅速、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到位。(三)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各单位严格落实第一师阿拉尔市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一师阿拉尔市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规定、第一师阿拉尔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重点把握入口关、监管关

9、、教育关、帮扶关和出口关,切实规范社区矫正人员审前评估调查和居住地变更审批以主报到和宣告环节,严格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对严管以及其他高风险社区矫正人员加强监管,在节假日和敏感时期,对重点对象提高监管等级,加强在刑意识教育,细化教育矫正内容,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不同困难和需求,落实具体措施进行帮扶,始终坚持依法规范执行,工作程序清晰,措施得力,档案齐全。四、基层法律服务有序开展,服务师市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一)法律顾问工作巩固和加强,各项业务稳步推进。能结合辖区实际,不断加强团场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积极介入团场社会矛盾的难点、热点问题作调处、化解工作,发挥了“司法建议”参谋助手作用。

10、上半年,全师市20个法律服务所5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团场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344家,代理诉讼10件,代理非诉讼20件,代书97件,解答法律咨询762人次,为单位党委提出司法建议24条,为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27.837万元,有效维护了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法律援助工作稳步发展。一是法律援助网络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工作站结合年初工作安排,都在连队依托调委会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设立了联络员,并利用每月治安员培训,加强了对基层连队联络员的法律援助业务知识培训,更好地为职工群众就近提供法律帮助,努力做到应援尽援。业务台帐规范的单位有:五团、十四团、水工处

11、。二是在今年落实中央彩票公益金案件办理上,各工作站都相应开展了工作,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七团、十一团、十二团、十四团、水工处等单位都超额完成了2013年度的任务指标,多办案、办好案,更好地为困难群众和外来农民工做好法律服务,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三是法律援助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入。在基层连队现场提问法律援助相关知识时,多数职工都了解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达到80%以上,充分说明了近年来的法律援助宣传已基本达到家喻户晓。四是法律援助案卷归档报送及时。案卷报送整齐规范、材料齐全。案卷质量较好的单位有十团、十三团。五、法制宣传工作形式多样(一)重点对象学法教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单位都能充

12、分利用各类节点,以民族团结、维护稳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土地承包、房屋拆迁、信访等法律法规为宣传重点,通过设点宣传、发放资料、举办讲座、集中培训、送法进单位等形式,广泛开展职工群众法制教育,一团少数民族法制教育工作颇有亮点,十四团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做得较好,一团、二团、五团、十三团在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二)反邪教法制教育有效开展。各单位能及时行动,组织普法骨干,通过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集中宣传,积极开展反邪教法制宣传,其中五团司法所、水工处司法所、十二团司法所做得较好。(三)依法治团工作有了新成效。各单位都能按照法治团场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团场”创建活动,一团以

13、镇政府成立为契机,对机关原各部门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帮助他们完成角色转变,使依法行政的观念深入人心。六、存在的问题(一)自检自查情况。从各单位上报自检自查报告来看,仍有部分单位对自检自查工作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各项工作总结不全面、不到位,对上级今年几项重点工作总结不够,工作成绩经验未认真提练总结,存在问题分析不透彻,改进措施不具体,自检自查报告内容空洞。(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服务工作室业务建设薄弱,不能有效反映工作开展情况,便民举措不具体;司法所党建工作和文化建设迟缓;业务台帐规范化建设仍然存在资料不全、记载不及时不完整、整理不规范等情况。(三)办公室工作。一是部分司法所和

14、兵团信息直报点对信息工作重要性认识不清、理解不深,仅仅就完成工作任务而撰写信息,造成信息质量不高,刊登率较低,大部分司法所没有完成上半年在师市司法行政网上的刊稿任务。二是对外宣传工作意识及水平不高,仅仅满足于在网站上刊登信息,塔里木报、兵团日报上稿率不高,人民调解、中国司法、法制日报等刊物刊稿率为零。三是论文撰写质量不高,从网上下载、大篇幅摘抄现象较为普遍。四是内部档案装订混乱,有文件缺页和丢失现象。五是存在业务用车管理混乱的情况,部分司法所业务用车周末仍停靠在阿克苏市商场、医院等区域,存在车辆登记本、行驶证丢失的情况。(四)人民调解工作。一是由于团场撤并改制,部分新建社区、基层连队人民调解队

15、伍涣散,基层人民调解的作用没有有效发挥;二是个别单位的人民调解经费还没有落实,对师财事发201372号文件未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三是部分单位的调解室规范化建设还停留在表面,实际落实率还不高,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还有待继续加强。(五)安置帮教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度年危险评估和分类帮教工作未得到有效贯彻执行,与成员部门定期核对通报刑满释放人员基本信息机制未有效建立和执行,部分单位对两次专项行动无记载,基层单位无小结、无情况反馈,不能反映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六)社区矫正工作。一是“两个宣告”不规范;二是工作档案没有做到完全规范统一;三是落实第一师阿拉尔市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别是学习教育、社区

16、服务、考核奖惩没有按照规定完成。(七)法律服务工作。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拓展不够,业务工作仍然存在记载不及时、业务案卷装订不规范、资料不全、所主任审核不严等情况;部分法律援助工作站业务台帐、案卷整理不规范,操作使用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不熟练;部分单位法律服务收费票据管理使用上还不规范。(八)法律援助工作。部分法律援助工作站业务台帐不规范,日常工作大多没有建立台帐,无法从业务台帐上反映实情工作开展情况,没有记载和存档。有些单位到目前为止对法律援助业务工作台帐如何建立不清楚、不明确,基层连队没有建立法律援助业务资料台帐。法律援助案卷整理归档不及时、不规范。个别单位承办的法律援助案卷相关证据材料收集不齐

17、全,谈话笔录、调解笔录简单,不详细,个别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时身份不明确,案卷中不能明确代理人和调解人的身份,将法律援助案卷与人民调解卷混为一谈。个别单位对法律援助工作不重视,没有完成法律援助案件任务,工作相对滞后。(九)法制宣传工作。一是对阶段重点工作重视不够,一些单位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主题教育和严打专项维稳教育活动没有贯彻落实方案,工作开展力度不大;二是台账资料归类整理不规范,一些单位存在平时工作资料收集不及时、该有工作台账没有规范建立等问题。七、下阶段工作安排。(一)切实做好整改补缺工作,积极谋划好下半年的工作。各单位要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入手,结合

18、工作实际,理清工作思路,认真做好整改补缺工作,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各单位要在整改补缺的基础上,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要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脚踏实地的做实、做好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争取顺利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二)持续深入做好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司法服务工作室”建设任务,积极开展“一所四中心”试点工作。一是要再接再厉,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基层司法所软硬件规范化建设,加强所务管理和所务公开,规范业务流程、提升文明服务水平,强化电子台帐使用、保障网络信息平台畅通运行,深入推进基层司法所“五化”建设整体水平。二是根据兵局下发的连队、社区司法服务工作

19、室建设规范,继续推进在团部社区和中心连队建立司法服务工作室,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工作室作为司法所工作前沿的“触角”作用。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一所四中心”试点建设实施办法,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动作,完善运作,积极推进“一所四中心”试点建设。(三)办公室工作。一要对照年度在师市司法行政网上刊稿48篇的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信息报送工作任务。一团、三团、七团、十二团和水工处司法所作为兵团信息直报点要严格落实每月给兵团司法局报送3-4篇信息的工作要求;二是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已在塔里木报和相关网站刊登信息的司法所要再接再厉,敢于向大报大刊发送稿件;对部分对外宣传为零的单位,下半年要想方设法完成师市司法局下达的2

20、-3篇工作任务;三是全力做好信息化建设,加强对机房和设备的维护和管理,避免设备发生损坏;四是加强司法所内部管理,整理、归类、整合各项内部台账,按照业务用车管理规定,严禁私用公车或将车借给他人的行为。(四)人民调解工作。一要对新并入和新成立的单位积极走访调研,摸清底数和基本情况,及时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等组织,查漏补缺,尽快把各项工作完善起来。二是要继续争取支持,严格落实人民调解三项经费及“一案一补”。(五)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要在思想上加强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认识,积极争取所在团场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加强领导小组成员间的协调配合,强化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抓,避免刑满释放人员

21、和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强化和规范社区矫正“两个宣告”工作,继续落实第一师阿拉尔市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一师阿拉尔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第一师阿拉尔市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在去年统一执行档案的基础上,下半年继续完成师市社区矫正工作档案的规范统一。(六)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加强法律援助信息系统管理,做好法律援助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和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案件系统上报工作。二是要加强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完成2014年度200件中央彩票公益金案件任务。三是要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加强对联络员的培训。四是要把法律援助便民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法律援助与

22、人民调解的工作联系,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加大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七)法制宣传工作。一是持续抓好重点对象学法教育工作。健全并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认真做好2014年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工作;以冬闲培训为载体,做好“冬季职工学法周”组织、指导等工作;继续抓好青少年学法教育工作;抓好各种所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二是加强督促指导,推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教育以及严打暴力恐怖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并做好主题教育和专项教育活动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三是制定兵团法治建设纲要实施方案,抓好法治师市建设各项工作的督促与落实。四是深化“法治团场(单位)”、“民主法治示范连(社区、单位)”创建活动。做好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推荐申报工作。五是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巩固并发挥好现有法制宣传橱窗、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场馆功能作用,积极拓展新阵地,争取师、团、连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基本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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